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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设立广州国资混改二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332           证券简称:白云山            公告编号:2025-0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1年7月15日召开战略发展与投资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出资设立广州国资混改二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同意出资8,900.00万元(人民币,下同)参与投资设立广州国资混改二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混改二期基金”、“合伙企业”)并签署《广州国资混改二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合伙协议》”)。混改二期基金已于2022年2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日期为2021年7月23日、2022年2月22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2022-004)。

  鉴于混改二期基金投资期于2024年9月16日到期,为持续发挥混改二期基金在支持广州市国企混改的优势作用,需要延长混改二期基金的合伙期限和投资期限,并由全体合伙人签署《广州国资混改二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合伙协议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延长合伙企业的合伙期限和投资期

  根据《补充协议》约定,混改二期基金合伙期限延长15个月,由原来的7年延长至8年3个月。其中,投资期延长15个月,由前3年调整为前4年3个月,之后4年为退出期。管理费收取标准与原《合伙协议》保持一致。

  二、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混改二期基金延长合伙期限和投资期限,主要系结合基金实际运营情况作出的决定,并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预计不会对基金的后续运作产生不利影响。本次事项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白云山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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