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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062                      证券简称:麦加芯彩                  公告编号:2025-011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3月21日16:30在上海市嘉定区马陆镇思诚路1515号1号楼2层大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已于2025年3月10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宝营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监事会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监事会审议,同意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不含公司回购专户库存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08元(含税)。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6.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3)。

  7.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审议通过《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10.审议《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监事会审议,因该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原则全体监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62          证券简称:麦加芯彩          公告编号:2025-012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08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含公司回购专户库存股),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本次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或可参与分配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0,859,233.32元;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359,182,221.00元。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不含公司回购专户库存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1.0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08,000,000股,扣除回购账户2,087,340股之后,本次参与分配的股份数量为105,912,660股。以此计算,本次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14,385,672.80元(含税)。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59,423,224元)总额173,808,896.8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82.43%。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69,982,984.06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243,791,880.86元,两者合计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15.62%。其中,股份回购部分均为股权激励为目的实施,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或者可参与分配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上市时间为2023年11月7日,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公司上市后分红相关指标披露如下:

  

  注:鉴于《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之含义,本表格中现金分红总额未包含“以现金为对价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之金额。

  本次利润分配实施后,公司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利润分配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分红综合考虑了公司当期盈利水平、现金流量情况、未来经营情况以及资本开支需求、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本次分红处于合理水平,兼顾了公司和股东的短期和长期利益。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亦符合公司披露的《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董事会认为该方案考虑到公司经营状况、业绩趋势、投资需求及股东回报的持续性和稳定性等因素,兼顾股东回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同意将该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2024年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监事会认为,本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保证公司长远发展的基础上,为积极回报全体股东而提出的,符合相关规定,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因此,监事会同意《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62        证券简称:麦加芯彩        公告编号:2025-013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2023年6月19日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3年8月2日《关于同意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06号)核准,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7,000,000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8.0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68,160,000.00元,扣减保荐及承销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09,089,509.43元,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5,302,301.16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33,768,189.41元,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453,525,120.00元。本次公开发行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业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安永华明(2023)验字第61763891_B01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加强对公司募集资金行为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制定了《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

  2023年11月2日,公司与各方签订了以下协议:1)与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与全资子公司麦加涂料(南通)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3)与全资子公司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珠海)有限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上述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771,137,280.32元,其中: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515,000,000.00元,存放情况详情见本专项报告三、(四);存放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余额为人民币60,973,308.90元(含利息收入),存放情况详情见本专项报告三、(四);存放在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暂未使用的余额为人民币195,163,971.42元(含利息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注1: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涉及的账号310069079013007262806已于2024年6月26日注销,注销时该账户有0.30元结存余额,该余额已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于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514,123.32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其中,公司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项目的资金为人民币8,586,720.71元,置换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9,927,402.61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亿元(含)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5亿元,使用期限未超过十二个月。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亿元(含)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根据上述决议,公司实际使用人民币6,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6,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十二个月。

  2024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合计为2.1亿元,已归还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6,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余1.5亿元未归还,使用期限未超过十二个月。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

  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议案》,并于2023年12月5日经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8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包括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第八条规定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产品期限不得长于内部决策授权使用期限,且不得长于12个月。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余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8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采取长短期结合的方式,购买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第八条规定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产品期限不得长于内部决策授权使用期限,且不得长于12个月。

  公司及子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存放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专用结算账户的余额为人民币60,973,308.90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515,000,000.00元,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报告期内,公司单日最高投入金额均未超过内部决策授权额度上限,所有现金管理产品均按期赎回。

  2、募集资金协定存款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除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上述现金管理之外,公司拟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的方式存放,该事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且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存款期限具体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而定,期限分别为自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应确保募集资金的流动性,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公司及子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协定存款专用结算账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存放在募集资金协定存款专用结算账户的余额合计为人民币0.00元,账户情况及余额如下:

  

  注1:募集资金协定存款专用结算账户408810100100856671已于2024年6月28日注销。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3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2024年1月19日经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6,8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6,800.00万元。

  于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于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以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1、关于使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为提高公司整体资金使用效率、合理改进募投项目款项支付方式、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分别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的部分应付设备、材料、工程款等,同时以募集资金等额进行置换,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已经使用资金。

  为进一步严格募集资金管理,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以商业承兑汇票置换募集资金的情形,后续也无该等计划。除商业承兑汇票外,2024年度,公司亦不存在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及自有外汇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形。

  2、关于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事项

  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及子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基本户及一般户支付募投项目部分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形。

  3、关于募集资金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事项

  公司于2024年1月22日查询到超募资金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以下简称“超募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开户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定支行;账户名称: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账号:310069079013007262654;冻结金额:人民币1,639,182.10元),除冻结资金外超募账户状态正常。

  公司于2024年1月23日公告披露了《关于募集资金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2024-007)。经公司与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核实,因宁波海燕佳集装箱有限公司诉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4)浙0206民诉调758号),向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提出了财产保全申请,冻结公司账户资金人民币1,639,182.10元。

  本次被冻结的募集资金占公司经审计净资产比例较小,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且其中被冻结金额较小,不会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资金被冻结的上述银行账户系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非公司日常经营用主要账户,本次募集资金账户冻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行、经营管理造成实质性影响。

  4、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

  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根据实际情况,将“新建年产七万吨高性能涂料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后延。公司基于审慎性的原则,结合当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和投资进度,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实施地点、资金用途、投资总额和投资项目内容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新建年产七万吨高性能涂料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公司于2025年1月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实施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麦加芯彩嘉定总部和研发中心项目”及南通“智能仓储建设项目”进行重新论证并延期实施。公司为更好地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更有效地发挥募集资金对公司效益的提升作用,兼顾企业短期和长期需求,公司决定在募投项目的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上述两个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调整外,募投项目其他内容均不发生变更。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于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于2024年度,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方面重大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编制,如实反映了2024年度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不存在重大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03月21日

  上网公告文件

  1.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2.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鉴证报告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续)

  编制单位: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注1:附表所涉及的“募集资金总额”系: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568,160,000.00元,扣减保荐及承销费(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09,089,509.43元,以及其他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5,302,301.16元后的净额人民币1,433,768,189.41元。

  注2:补充流动资金已累计投入总额人民币25,025.45万元,比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人民币25,000.00万元多人民币25.45万元,截至期末投入进度约100.10%,超过100%,系2023年度及2024年度该承诺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净额。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涉及的账号310069079013007262806已于2024年6月26日注销,注销时该账户有0.30元结存余额,该余额已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

  

  证券代码:603062          证券简称:麦加芯彩          公告编号:2025-014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 被担保方名称:麦加涂料(南通)有限公司、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珠海)有限公司,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审议的担保金额总计为人民币18亿元;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1亿元,均为对麦加涂料(南通)有限公司担保。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综合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一) 授信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和发展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供应链融资、应收账款保理等业务。具体融资金额、融资期限将视公司生产经营实际资金需要在授信额度和期限内与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协商确定。

  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核通过后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与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与授信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该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授信事宜另行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

  该额度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担保情况概述

  在上述综合授信事宜项下,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总计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其中,为2024年末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珠海)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4.5亿元的担保;为2024年末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麦加涂料(南通)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13.5亿元的担保。上述担保额度不可在两类公司之间进行调剂。

  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如下表:

  

  上述预计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公司管理层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内办理具体事宜,同时由相关被授权人签署有关担保合同等各项法律文件,不需要单独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该担保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在上述担保预计额度内发生具体担保事项时,公司将根据格式指引披露实际发生的担保情况,包括该次担保的基本情况、担保余额等主要信息,并就担保对象的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率等是否发生显著变化作出特别提示。

  本担保事宜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麦加涂料(南通)有限公司

  (1)名称:麦加涂料(南通)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91MA1MQJ3D8B

  (3)注册资本:20572.759024万元人民币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5)成立日期:2016-07-28

  (6)法定代表人:刘正伟

  (7)住所: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顺路7号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表面功能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元

  

  (10)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11)关联关系:公司持有麦加涂料(南通)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12)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二)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珠海)有限公司

  (1)名称: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珠海)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5X7WB39

  (3)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5)成立日期:2021-01-27

  (6)法定代表人:罗永键

  (7)住所:珠海高栏港经济区高栏港大道2001号口岸大楼308-21(集中办公区)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涂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财务状况                         单位:人民币 元

  

  (10)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无

  (11)关联关系:公司持有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珠海)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12)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的子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四、相关授信及担保的原因和必要性

  本次担保计划事项是为满足公司及体系内下属公司2025年度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支持下属公司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整体利益;担保金额符合公司及下属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对被担保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资信状况、现金流向及财务变化等情况能够及时掌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的议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对外担保的议案》。监事会认为,2025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是基于公司经营业务发展需求合理预测而确定的,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可控范围。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41,000万元,占公司2024年年末经审计的净资产206,034万元的19.90%;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603062           证券简称:麦加芯彩        公告编号:2025-015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4年末拥有合伙人251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4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 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00人。安永华明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9.5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5.8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4.38亿元。2023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137家,收费总额人民币9.05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因个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周华女士,于2007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自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5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第二签字会计师金欣融女士,于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涉及的行业主要为制造业、零售批发业等行业。

  项目质量复核人为沃秋瑜女士,于201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在安永华明专职执业,自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1家境内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报告,涉及的行业主要为制造业行业。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安永华明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0万元,系按照其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2024年度审计费用较2023年度变动比例超20%,主要原因系增加审计范围及审计工作量所致。

  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费用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其服务质量及相关市场价格确定。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在选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认真审阅了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的相关材料,并对以往年度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审计工作中的表现进行评估,认为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符合相关要求。2025年3月17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公司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麦加芯彩新材料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5日

  ● 报备文件

  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2.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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