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628)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六日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法律责任。
1.3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3月26日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A股/H股)的议案》,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执行董事阮琦因其他公务无法出席会议,书面委托执行董事刘晖代为出席并表决。
1.4 本公司2024年度按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告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国际审计准则审计,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5 本公司在2024年中期已派发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20元(含税),共计约人民币56.53亿元。根据2025年3月26日董事会通过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已发行股份28,264,705,000股计算,本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派发2024年末期现金股利每股人民币0.45元(含税),共计约人民币127.19亿元;该利润分配方案尚待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生效。如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获通过,连同本公司已派发的2024年中期现金股利,2024年全年现金股利为每股人民币0.65元(含税),共计约人民币183.72亿元。
1.6 本报告摘要中,除特别注明外,货币币种为人民币。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本公司是中国领先的人寿保险公司,拥有由保险营销员、团险销售人员以及专业和兼业代理机构组成的广泛的分销网络。本公司是中国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并通过控股的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为中国最大的保险资产管理者之一。本公司亦控股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是中国领先的寿险、年金险、健康险、意外险供应商。
2.3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2.3.1 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保险合同》(财会〔2020〕20号)(以下简称“新保险合同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等金融工具准则(以下简称 “新金融工具准则”)(以下合称“新会计准则”)。对于比较期间保险合同相关信息,本公司根据新保险合同准则重述列报;对于比较期间金融工具相关信息,本公司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无需重述列报。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
1.对于2022年保险合同相关信息,本公司根据新保险合同准则重述列报;对于2022年金融工具相关信息,本公司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无需重述列报。
2.截至2024年12月31日,投资资产=货币资金(不含受限资金等)+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定期存款+存出资本保证金+投资性房地产+长期股权投资;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投资资产=货币资金(不含受限资金等)+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贷款(不含保户质押贷款)+定期存款+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存出资本保证金+投资性房地产+长期股权投资
3.在计算“每股收益(基本与稀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和“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变动比率时考虑了基础数据的尾数因素。
4.资产负债比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
5.在计算2024年投资收益率时,分母平均投资资产不含其他债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额,以反映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的战略意图。在计算2022年和2023年投资收益率时,与新保险合同准则相关的投资业务数据已重述,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的投资业务数据未重述。2022年和2023年投资收益率计算公式与往年一致。
2.3.2 报告期分季度主要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1本报告中保费数据(包括总保费、新单保费、首年期交保费、十年期及以上首年期交保费、续期保费、趸交保费、短期险业务保费等)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财会〔2006〕3号)及《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9〕15号)下相关数据。
2.3.3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2.3.4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报表差异说明
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新保险合同准则和新金融工具准则。对于比较期间保险合同相关信息,本公司根据新保险合同准则重述列报;对于比较期间金融工具相关信息,本公司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无需重述列报。
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2024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数据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无差异。对于比较期间数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根据新保险合同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06〕3号)等金融工具准则编制,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1.84亿元,2023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为3,277.84亿元;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7号—保险合同》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编制,2023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1.81亿元,2023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为4,770.93亿元。
2.3.5合并财务报表中变动幅度超过30%的重要项目及原因注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受新金融工具准则影响较大的项目与上年不可比,未进行列示。
2.4 股本及股东情况
2.4.1 截至报告期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注:
1.HKSCC Nominees Limited为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其所持股份为代香港各股票行客户及其他香港中央结算系统参与者持有。因联交所有关规则并不要求上述人士申报所持股份是否有质押及冻结情况,因此HKSCC Nominees Limited无法统计或提供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2.中国工商银行-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泰柏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托管人均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除此之外,本公司未知前十名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3.截至本报告期末,除HKSCC Nominees Limited情况未知外,本公司上述其他股东不存在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情况。
4.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前十大股东持有股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4.2 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方框图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无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第三节 重要事项
3.1 业务概要
2024年,公司践行保险为民的初心使命,聚焦主责主业,以高质量发展为主线,锚定“三坚持”(强党建、推改革、防风险),“三提升”(稳发展、增价值、重队伍),“三突破”(优服务、促融合、降成本)经营思路,着力做好“五篇大文章”,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实现了规模、价值、速度、质量、结构、效益、安全多目标的全面提升。公司连续9年获得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保险公司法人机构A类经营评价,人身保险服务质量指数连续两年排名行业第一,在保险公司风险综合评级中,连续26个季度保持A类评级。
经营成果实现新突破。公司将资产负债管理理念贯穿经营管理各环节,强化降本增效,努力提升资源配置效能,经营发展再创佳绩。本报告期内,公司总保费达6,714.57亿元,在高平台上再攀高峰,同比增长4.7%,领先优势保持稳固。2024年,公司加强成本管控和承保管理;持续夯实固收配置底仓,较好把握权益市场节奏,总投资收益达3,082.51亿元;资负两端相向发力,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突破千亿元,取得历史最好成绩,达1,069.35亿元,同比大幅增长108.9%。
高质量发展积极有为。公司坚持产品和业务多元,保持业务均衡发展,业务结构进一步优化,新业务负债刚性成本显著下降。本报告期内,首年期交保费达1,190.77亿元,在上年高基数基础上保持平稳增长,其中,十年期及以上首年期交保费为566.03亿元,同比上升14.3%,实现较快增长,占首年期交保费的比重同比提升3.54个百分点,持续做厚长期竞争优势。续期保费同比增长6.2%,发展基础更加牢固。14个月保单持续率达91.60%,同比提升1.20个百分点。公司销售队伍规模保持领先,截至本报告期末,总销售人力66.6万人,绩优人力规模和人均产能实现双提升,销售队伍提质增效成效显著。一年新业务价值实现快速增长,基于2023年经济假设同比增速达24.3%,在2024年经济假设下实现337.09亿元,继续引领行业。
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投资资产双双突破6万亿元,分别达6.77万亿元和6.61万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股东权益首次突破5,000亿元,达5,096.75亿元,同比大幅增长55.5%;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达207.76%,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达153.34%,保持高位稳定;内含价值超1.4万亿元,稳居行业首位;公司拥有长险有效保单件数达3.26亿份。
主要经营指标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
1.与新保险合同准则相关的2023年投资业务数据已重述列报,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的2023年投资业务数据未重述列报。相关数据不具有可比性。
2.长期个人寿险保单持续率是寿险公司一项重要的经营指标,它衡量了一个保单群体经过特定时间后仍维持有效的比例。指在考察月前14/26个月生效的保单在考察月仍有效的件数占14/26个月前生效保单件数的比例。
3.退保率指长期险业务当期退保金占期初准备金与当期保费之和的比例,退保金、准备金、保费等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财会〔2006〕3号)及《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09〕15号)下相关数据。
3.2 业务分析
3.2.1 总保费数据
1.总保费业务分项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本表趸交业务包含短期险业务保费。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寿险业务总保费5,387.11亿元,同比增长5.1%;健康险业务总保费为1,191.36亿元,同比增长4.5%;意外险业务总保费为136.10亿元,同比下降7.6%。
2.总保费渠道分项数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
1.个险渠道总保费主要包括营销队伍保费、收展队伍保费等。
2.其他渠道总保费主要包括政策性健康险保费、网销业务保费等。
3.2.2 保险业务
1.保险业务分析
个险渠道
个险渠道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着力价值创造,深入推进渠道转型,各项业务指标均实现了高基数上的平稳增长,业务结构明显优化。本报告期内,个险渠道总保费为5,290.33亿元,同比增长5.5%,其中,续期保费为4,098.23亿元,同比增长4.8%。首年期交保费为1,002.48亿元,同比增长9.2%,十年期及以上首年期交保费为565.64亿元,同比增长14.3%,十年期及以上首年期交保费占首年期交保费比重为56.42%,同比提升2.50个百分点。个险渠道一年新业务价值基于2023年经济假设同比增速达18.4%。
2024年,个险渠道深化推进营销体系改革。现有队伍持续贯彻落实“客资建队伍”经营理念,以客户为中心的个险经营管理体系更加完善,销售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综合化转型稳步向前;个险“6+1”关键举措全面推进,聚焦优增优育和产能提升,持续推动队伍建设关键技术迭代升级。新型营销模式布局“种子计划”有序推进,已在24个城市启动试点,立足于新模式、新赛道、新未来进行有益探索。截至本报告期末,个险销售人力为61.5万人,基本保持稳定,其中,营销队伍规模为39.4万人,收展队伍规模为22.1万人。队伍质态延续多年改善态势,绩优人力规模和占比逐步提升;销售队伍产能在高平台上稳步提升,月人均首年期交保费同比提升15.0%。
银保渠道
银保渠道抢抓高质量发展机遇,优化经营管理体系,积极推动渠道转型,有效推进“报行合一”,强化佣金费用管控,降本增效成效明显,实现渠道一年新业务价值率、一年新业务价值贡献双提升。同时,公司大力推动渠道扩面提质,合作银行数量不断增加。持续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不断丰富银保产品体系。通过多措并举,实现了业务规模总体稳定。本报告期内,银保渠道总保费为762.01亿元,首年期交保费为187.76亿元,续期保费占渠道总保费的比重为60.76%。银保渠道客户经理为1.9万人。
团险渠道
团险渠道坚持以效益为本,持续践行“多元发展”策略,分类施策重点板块拓展,推进各项业务稳步发展。本报告期内,团险渠道总保费为276.25亿元,同比下降1.9%;其中,短期险保费为247.34亿元,同比下降1.0%。截至本报告期末,团险渠道销售队伍规模为3.2万人,人均产能较上年同期增长8.2%,实现稳步提升。
其他渠道
本报告期内,其他渠道总保费达385.98亿元,同比增长17.3%。公司积极开展各类政策性健康保险业务,支持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截至本报告期末,参与承办200多个大病保险项目、80个长期护理保险项目和130多个城市定制型商业医疗保险项目。
互联网保险业务
公司持续推进互联网保险业务发展,完善集中运营、统一管理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体系,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体验。2024年,互联网保险业务总保费2达826.20亿元,同比增长8.7%。公司线上线下融合销售的互联网保险业务保持稳健增长,互联网渠道直属业务3呈高速发展态势。公司以“振E计划”为抓手,推动“中国人寿保险商城”改版升级,为广大互联网用户提供内容丰富、产品多元、操作简单、服务贴心的“公司自营线上旗舰店”,进一步提升渠道自主经营,优化客户线上体验。
2包括公司各销售渠道通过互联网开展的线上保险业务的保费。
3监管口径下的互联网人身保险业务。
综合金融业务
公司持续打造“寿险+”综合金融生态,赋能高质量发展。坚持从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出发,联合中国人寿集团成员单位提供丰富的产品和服务,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全方位优质金融保险服务。2024年,协同销售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实现保费246.88亿元,保单件数同比增长5.2%;协同销售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业务规模为238.29亿元;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代理本公司银保首年期交保费达14.42亿元。公司积极探索保险与投资业务协同,与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国寿投资保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持续深化合作,不断创新探索保险投资互动新模式。
大健康大养老服务体系
2024年,公司始终秉持“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积极投身于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之中,在大健康与大养老服务领域不断探索创新,稳步推进体系建设,打造全方位、多层次的健康养老服务生态。
在“保险+健康”方面,围绕客户健康需求,持续丰富健康服务项目,上线AI体检报告解读等普惠型服务及VIP增值服务,为客户提供近百万份各类健康管理服务权益及便捷的就医健康服务通道,促进客户健康提升;研发推广健康保障与健康管理融合产品,将健康管理服务纳入公司部分中高端医疗保险条款,在超百个城市定制型商业健康保险项目中提供健康管理服务;加强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管理,持续提升健康管理服务能力,健全规范化、专业化的健康管理服务体系。在“保险+养老”方面,秉持“让子女放心、让老人安心”的养老生态建设理念,发挥保险资金长期、稳健优势,稳步推进养老服务多方式供给,加快在重点战略区域的布局,着力构建国寿特色养老生态。积极推进CCRC养老社区、城心养老公寓、康养旅居三大养老产品线布局落地,截至本报告期末,已累计在14个城市布局17个机构养老项目,推出三款“随心居”旅居产品,研究探索居家养老服务建设,满足客户多元养老需求,赋能保险主业发展。持续加强国寿养老专属规划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满足客户养老及保险保障综合化服务需求。
2.保险产品分析
公司认真贯彻落实新“国十条”要求,积极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把握高质量发展内涵,强化资产负债统筹管理,适应市场形势变化,提升市场感知与产品创新能力。2024年,公司新开发、升级产品超过百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保险保障和财富管理需求。
服务国计民生,坚定不移落实国家战略。公司高质量服务金融“五篇大文章”落地落实,扎实践行民生保障。养老金融方面,顺应人口年龄结构发展趋势,积极响应银发经济发展要求,大力发展商保年金,持续丰富覆盖全渠道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库,个人养老金业务规模和服务客户数持续增长,个人养老金新产品数量、新单保费、件数、服务客户数均位居行业第一;普惠金融方面,持续丰富高质量普惠保险体系,强化面向农民、低收入人群、新业态新市民、学生儿童、特定职业等特定群体的保险保障供给力度,不断拓宽服务半径,扩大普惠保险体系覆盖面,并推进产品条款通俗化,便利客户更好地理解保险产品服务功能,提升保险服务可及性;数字金融方面,为满足互联网客群养老、身故、意外等保障需求,结合互联网年轻客户交费方式偏好,在互联网多元产品供给上取得新突破;科技金融和绿色金融方面,积极支持科技保险和绿色保险保障方案提升。
坚持创新驱动,丰富多元化产品供给。公司不断推进产品创新,积极研究市场需求演进趋势,并提升开发敏捷性,着力构建高质量产品供给体系。一是进一步丰富面向不同客群的产品体系,结合儿童、中青年、老年人等各生命周期人群的保障需求,优化保险责任配置,丰富保险保障功能。二是创新推进健康保险多领域发展,提供普适性与细分多元统筹结合的健康保险保障,推出公司首款简易核保重疾产品、男女性特定疾病产品、脑部疾病专属产品、保障终身的长期护理产品,拓宽健康保险产品与服务的覆盖范围,丰富面向次标准体人群的恶性肿瘤疾病等健康保障,积极将创新药品纳入保障范围,同时针对心血管、癌症等不同健康保障提供解决方案。三是促进产品在资产负债有效联动上的积极作用,持续丰富面向不同客群的分红型等浮动收益型产品供给。
总保费前五位的保险产品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标准保费按照原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寿险业建立标准保费行业标准的通知》(保监发﹝2004﹞102号)及《关于<关于在寿险业建立标准保费行业标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保监发〔2005﹞25号)文件规定的计算方法折算。
3. 总保费前五家及其他分公司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本公司总保费主要来源于经济较发达或人口较多的省市。
3.2.3 投资业务
2024年,债券市场利率大幅下行,优质资产稀缺;股票市场低位震荡后快速反弹,结构分化明显。面对复杂的市场环境,公司坚持资产负债匹配原则和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稳健投资理念,保持战略定力,把握市场机会做好跨周期配置,投资收益同比大幅提升。固定收益方面,灵活调整配置节奏和品种策略,持续稳固配置底仓。权益投资方面,抓住市场机会开展逆势投资和中长期布局,持续推进均衡配置和结构优化。另类投资方面,聚焦优质主体和核心资产,创新投资模式,稳定配置规模。公司资产配置保持稳健,资产质量整体优良。
1.投资资产情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
1.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与新保险合同准则相关的投资业务数据已重述列报,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的投资业务数据未重述列报。相关数据不具有可比性。
2.债权型金融产品包括债权投资计划、信托计划、资产支持计划、信贷资产支持证券、专项资管计划、资产管理产品等。
3.其他固定到期日投资包含存出资本保证金、同业存单等。
4.基金含权益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等,其中货币市场基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余额为20.95亿元。
5.其他权益类投资包括私募股权基金、未上市股权、优先股、股权投资计划等。
6.现金及其他包括现金、银行活期存款、银行短期存款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等。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投资资产达66,110.71亿元,主要品种中债券配置比例为59.04%,定期存款配置比例为6.63%,债权型金融产品配置比例为7.92%,股票和基金(不包含货币市场基金)配置比例为12.18%。
2.投资收益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注:
1.与新保险合同准则相关的2023年投资业务数据已重述列报,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相关的2023年投资业务数据未重述列报。相关数据不具有可比性。
2.在计算2024年投资收益率时,分母平均投资资产不含其他债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额,以反映公司资产负债管理的战略意图。2023年投资收益率计算公式与往年一致。
2024年,实现净投资收益1,956.74亿元,净投资收益率为3.47%;实现总投资收益3,082.51亿元,总投资收益率为5.50%。
本公司三年平均投资收益率情况如下:
注:三年平均投资收益率为根据最近三个完整年度投资收益率的算术平均数,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新会计准则,2024年投资收益率采用根据新会计准则编制的数据,2022年及2023年投资收益率采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财会〔2006〕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4〕23号)等编制的数据。
3.信用风险管理
公司信用资产投资主要包括信用债以及债权型金融产品,投向主要为银行、交通运输、非银金融、公用事业和能源等领域。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持仓信用债外评AAA级占比超过98%;债权型金融产品外评AAA级占比超过99%。总体上看,公司信用类投资资产质量良好,风险可控。
公司始终坚持稳健的投资理念,依托严谨科学的内部评级体系和多维度的风险限额管理机制,投前审慎把控标的信用资质和风险敞口集中度,投后持续跟踪,通过早识别、早预警、早暴露、早处置,有效管控信用风险。
4.重大投资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无达到须予披露标准的重大股权投资和重大非股权投资。
3.3 专项分析
3.3.1保险服务收入
保险服务收入主要包括保险期间内确认的预计当期发生的保险服务费用、合同服务边际摊销、非金融风险调整变动、保险获取现金流量摊销、保费分配法分摊等。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3.2保险服务费用
保险服务费用主要包括当期发生的赔款及相关费用、保险获取现金流量摊销、亏损部分的确认及转回等。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3.3承保财务损益
承保财务损益为保险合同所产生的与货币时间价值及金融风险相关的影响计入当期损益的部分。其中,对于适用浮动收费法计量的合同,其金额为对应投资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3.4保险合同负债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保险合同负债为58,250.26亿元,较2023年底增长19.9%,主要是受新增的保险业务、续期业务保险责任的累积以及市场利率变化等因素的综合影响。
保险合同的合同服务边际为7,424.88亿元,同比下降3.5%。当期初始确认签发的保险合同的合同服务边际为577.08亿元,同比上升12.9%。
3.3.5 现金流量分析
1.流动资金的来源
本公司的现金收入主要来自于收到的保费、利息及红利、投资资产出售及到期收回投资。这些现金流动性的风险主要是合同持有人和保户的退保,以及债务人违约、利率和其他市场波动风险。本公司密切监视并控制这些风险。
本公司的现金及银行存款为我们提供了流动性资源,以满足现金支出需求。截至本报告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855.05亿元。此外,本公司绝大部分定期银行存款均可动用,但需缴纳罚息。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的定期存款为4,384.55亿元。
本公司的投资组合也为我们提供了流动性资源,以满足无法预期的现金支出需求。由于本公司在其投资的某些市场上投资量很大,也存在流动性风险。某些情况下,本公司对所投资的某一证券的持有量有可能大到影响其市值的程度。该等因素将不利于以公平的价格出售投资,或可能无法出售。
2.流动资金的使用
本公司的主要现金支出涉及支付与各类人寿保险、年金、意外险和健康险产品之相关负债,营业支出以及所得税和向股东宣派的股息。源于保险业务的现金支出主要涉及保险产品的给付以及退保付款、提款和保户质押贷款。
本公司认为其流动资金能够充分满足当前的现金需求。
3.合并现金流量
本公司建立了现金流测试制度,定期开展现金流测试,考虑多种情景下公司未来现金收入和现金支出情况,并根据现金流匹配情况对公司的资产配置进行调整,以确保公司的现金流充足。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3.6 偿付能力状况
保险公司应当具有与其风险和业务规模相适应的资本。根据资本吸收损失的性质和能力,保险公司资本分为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是指核心资本与最低资本的比率,反映保险公司核心资本的充足状况。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是指核心资本和附属资本之和与最低资本的比率,反映保险公司总体资本的充足状况。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截至本报告期末,本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07.76%,较2023年底下降10.78个百分点;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53.34%,较2023年底下降4.85个百分点,持续保持较高水平。受偿付能力准备金评估利率下行、业务发展、投资资产配置、股东分红等影响,偿付能力充足率较2023年底有所下降。
3.3.7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主要项目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3.4 数智化运营服务
2024年,公司顺应数字经济时代发展趋势,以客户为中心,以数据为驱动,加速推进数字金融实践,深化数智技术与运营服务的有机融合,在数据价值挖掘、数智新基建、运营质效、服务体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实现新提升,持续打造“简捷、品质、温暖”的“国寿好服务”子品牌,以高质量数智化运营服务坚实助力公司业务发展。
数据价值加速释放。高效管理规模最大、时间跨度最长的寿险数据,建立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数据的实时性、准确性、一致性和安全性实现高位提升,精准赋能公司运营服务全流程,监管报送数据质量准确率达99.9999%。高规格输出公司数据管理智慧经验,作为保险行业牵头单位参与国家数据局首个国家数据标准《数据要素流通标准化白皮书》的编制,派员担任全国数据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有力推动国家数据标准建设。
数智基建赋能升级。坚持科技全面自主掌控,加快推进数据中心向智能化、极简化、分布式架构转型,打造更加弹性、安全、可靠的数智新基建,有效支撑公司业务快速发展与前沿技术快速落地,在智能核保、营销员培训、办公协同等各类业务场景应用AI大模型新技术;以拥有近1.6亿注册用户的中国人寿寿险APP为核心,打造实时直达客户的数字化运营服务矩阵;全年服务超30亿人次,理赔近2,500万件,核保、保全智能审核率分别达95.2%、99%;理赔时效保持行业领先地位,在27个省份推广“全流程无人工理赔”服务,“理赔预付”惠及客户数同比翻倍,“理赔直付”最快可至秒级。
数智运营质效双升。推进全国运营资源共享,持续提升一体化智能调度能力。共享模式在生产作业、客户服务领域深入应用,核保、理赔等审批效率提升均超26%。空中客服客户等候时长缩短18.9%。革新反洗钱集约化工作模式,从全国省、市、县各级单位全面上收反洗钱作业,作业效率提升超3倍。将风险防控从“事后处置”前移到“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关键环节,以数字化手段进一步筑牢风控防线。
暖心服务多元供给。持续建设“线上一键直达、线下就在身边”的服务体系,全年超580家柜面完成焕颜升级,95519客服专线人工接通率保持98.0%高位,空中客服一站式服务人次同比增长49.4%。丰富VIP服务,新增康复护理、高端体检等健康医疗类权益,服务人次同比提升26.8%。通过线上线下触点,全年提供暖心适老服务超2,700万人次。
消保为民全面深化。进一步构建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链条管理的“大消保”工作格局,积极推进消保融入业务全流程,完善消保管理制度,强化消保审查、消保评价、客户投诉管理等数字化消保管理能力建设。“消保+”教育宣传持续扩面,集中活动触达消费者人次同比提升52.5%。人身保险服务质量指数连续两年排名行业第一,消保监管评价蝉联行业最高档,客户好评度保持高位。
3.5 未来展望
3.5.1 行业格局和趋势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为保险行业发展指明方向,保险业日益成为国家治理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参与者、建设者。2025年,我国将通过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强化宏观政策民生导向、打好政策“组合拳”助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为行业长期持续增长提供坚实基础;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断升级,保险保障、财富管理、健康养老等方面需求加速释放,保险资金“长期资本”“耐心资本”的作用将日益突出,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发挥空间巨大,行业将迎来新时代重要的发展战略机遇期。行业强监管、防风险和高质量发展的主线更加清晰,产品预定利率动态调整机制、“报行合一”等系列政策持续落地,行业发展环境更加安全有序。
3.5.2 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计划
2025年,公司将继续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定“三坚持”“三提升”“三突破”高质量发展核心思路,更加聚焦核心功能,做强做优做大主责主业;更加聚焦价值创造,打造升级发展模式;更加聚焦变革转型,持续培育发展新动能;更加聚焦夯基固本,全面引领和保障高质量发展;努力实现各项业务平稳健康发展、规模价值市场领先地位稳固、销售队伍量稳质升。
3.5.3 可能面对的风险
当前,外部环境仍然复杂多变,人口结构、经济结构、利率环境发生深刻变化。我国保险业正处于爬坡过坎、转型升级的关键期、深水期,资产负债联动管理亟需强化,营销体系改革红利释放尚需时间,降本增效、可持续发展基础尚待进一步夯实。未来一段时期,公司将紧紧抓住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以深化改革为根本路径,不断提高风险应对能力,努力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寿险公司。
董事长:蔡希良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编号:临2025-009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3月12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5年3月26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董事长、执行董事蔡希良,执行董事利明光、刘晖,非执行董事王军辉、胡锦、胡容,独立董事林志权、翟海涛、陈洁、卢锋现场出席会议。执行董事阮琦因其他公务无法出席会议,书面委托执行董事刘晖代为出席并表决。本公司监事和管理层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蔡希良先生主持,与会董事经充分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内容包括: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2024年度财务报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2024年度财务报告、202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等相关内容。董事会同意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A股/H股)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请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详情请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公司2024年度偿付能力报告的议案》
请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议案表决情况:
蔡希良先生薪酬: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人回避表决;
利明光先生薪酬: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人回避表决;
刘晖女士薪酬: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人回避表决;
阮琦先生薪酬: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人回避表决;
王军辉先生薪酬: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人回避表决;
胡锦女士薪酬: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人回避表决;
胡容先生薪酬: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人回避表决;
林志权先生薪酬: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人回避表决;
翟海涛先生薪酬: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人回避表决;
陈洁女士薪酬: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人回避表决;
卢锋先生薪酬: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人回避表决;
其他董事、监事薪酬: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公司高管人员2024年岗位薪酬标准的议案》
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
利明光先生薪酬标准: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人回避表决;
刘晖女士薪酬标准: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人回避表决;
阮琦先生薪酬标准: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人回避表决;
胡锦女士薪酬标准: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人回避表决;
其他高管人员薪酬标准: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
利明光先生薪酬: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人回避表决;
刘晖女士薪酬: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人回避表决;
阮琦先生薪酬: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人回避表决;
胡锦女士薪酬: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人回避表决;
其他高管人员薪酬: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公司2024年度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情况的议案》
董事会提名薪酬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该项报告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请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该项报告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阅。请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公司2024年度投资管理能力建设情况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关于〈公司2024年ESG暨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请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关于〈公司2024年绿色金融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关于〈公司2024年声誉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关于〈公司2024年度合规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关于〈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整体情况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该项报告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阅。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关于〈公司2024年度涉刑案件风险防控评估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关于〈公司2024年反洗钱审计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关于公司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请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关于〈公司2024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关于〈公司2024年度操作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四、《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A股)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审议通过该项议案。
请详见本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内容。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五、《关于〈公司2024年反洗钱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六、《关于〈公司2024年度欺诈风险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七、《关于〈公司2025年度风险偏好陈述书〉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八、《关于〈公司2024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九、《关于〈公司2025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关于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2024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一、《关于公司2025-2027年度业务规划(分账户)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十二、《关于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办法〉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及审阅的具体议案内容请详见本公司另行公布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及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编号:临2025-01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3月19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2025年3月26日在北京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监事4人。监事会主席曹伟清,监事谷海山、叶映兰、董海锋现场出席会议。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曹伟清先生主持,与会监事经充分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内容包括: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2024年度财务报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2024年度财务报告、202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等相关内容。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A股/H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A股/H股)》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A股/H股)》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上市地上市规则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公司高管人员2024年岗位薪酬标准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公司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公司2024年度绩效薪酬追索扣回情况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将该项报告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公司2024年度合规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整体情况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公司2024年度涉刑案件风险防控评估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关于〈公司2024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关于〈公司2024年度操作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A股)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关于〈公司2024年反洗钱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关于〈公司2024年反洗钱审计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关于〈公司2024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关于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2024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关于公司2025-2027年度业务规划(分账户)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具体议案内容请详见本公司另行公布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及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1628 证券简称:中国人寿 编号:临2025-011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2024年末期股息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4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以下预期时间表仅为暂定日期,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本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4年度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069.35亿元,母公司财务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3,579.28亿元。经董事会审议,建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法定公积金占注册资本282.65亿元的比例已高于《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50%,公司2024年不提取法定公积金;
2.根据财政部《金融企业财务规则—实施指南》规定,按照10%的比例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人民币99.33亿元;
3.公司2024年不提取任意公积金;
4.本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派发2024年末期股息,每股股息人民币0.45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28,264,705,000股,以此计算拟派发2024年末期现金股息总计约人民币127.19亿元(含税)。连同本公司已派发的2024年中期现金股息人民币56.53亿元,2024年全年现金股息为每股人民币0.65元(含税),共计人民币183.72亿元(含税),占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7%;
5.2024年度未分配部分转入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本次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53.34%,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207.76%,本次利润分配降低偿付能力充足率约2.54个百分点。本次利润分配后,本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仍保持较高水平,符合监管要求。
(二)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本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如下:
注:现金分红比例(%)=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069.35亿元,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共计人民币183.72亿元,其中拟分配末期现金股息人民币127.19亿元,已分配中期现金股息人民币56.53亿元,全年现金分红总额同比增长51%。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一)上市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1.公司所处行业特点
当前,我国国民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为行业长期持续增长提供坚实基础。保险业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同时,随着外部环境、经济结构发生深刻变化,行业加快向价值和效益转变,高质量发展主线更加清晰。
2.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客户为中心,充分发挥保险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全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强化资产负债联动,持续深化变革转型,加强精细化管理,牢牢守住风险底线,全面推进高质量发展。
3.公司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2024年,公司经营质效显著提升,综合实力持续增强,市场领先地位不断巩固,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069.35亿元,同比增长109%。公司流动资金充足,偿付能力保持较高水平,偿债能力较好。公司长期稳健发展需预留一定的资金充实公司核心资本,为给投资者提供长期回报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及收益情况
综合考虑所处行业情况、发展阶段和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满足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的资本需求,提升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支持长期可持续发展,努力为股东创造长期可持续回报。公司尚无法确定准确的留存未分配利润预计收益情况。
(三)公司是否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金分红方案时,为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方式,并通过多种渠道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投资者关心的问题,确保所有股东的权利受到保障。
(四)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始终注重价值引领,坚持长期主义,聚焦价值创造和效益提升,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兼顾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为股东创造长期可持续回报。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本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本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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