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1299 证券简称:美能能源 公告编号:2025-0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25年度,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预计与关联自然人晏成先生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租赁房屋作为日常办公场所)总金额为127.07万元(合同金额),2024年度实际发生总金额为127.07万元(合同金额)。
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晏立群先生、杨立峰先生、晏伟先生、晏成先生回避了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基本情况
晏成,男,汉族,1996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于美国乔治华盛顿大学,获得工商管理学士学位,之后就读于美国卡内基梅隆大学,获得产品研发硕士学位。2020年8月至2021年10月,任美国CLEAN NUT INC公司CEO;2021年11月至2024年5月,任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负责人;2024年5月至今,任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产业投资事业部总经理;2023年3月至今,任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同时还兼任西安美能汇科智慧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棵琳美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美能立成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嘉兴美能立成储能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绍兴至美至创储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台州美储成储能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美能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嘉兴美潮智慧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绿果果美容服务有限公司监事。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晏成先生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晏立群先生及李全平女士之子,自2023年3月起担任公司董事,其与公司的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规定的情形,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晏成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具备诚信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原则
关联租赁主要是公司基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为保持办公场地的延续性及稳定性,持续向关联自然人晏成先生租赁办公场所并支付租赁费用。关联租赁遵循市场定价原则确定租赁费用,定价公允,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公司成本费用、发生利益输送等情形。
(二)结算方式
交易的结算方式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三)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先后于2018年11月7日、2020年12月31日和晏成先生签署《房屋租赁合同》,将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大明宫万达广场2号甲写17层相关场所租赁为办公用房,租赁面积合计为1,568.74平方米,租赁价格为58元/平米(含税),租赁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在2022年9月2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充分披露了上述关联租赁信息。
为满足日常办公需要,2024年5月16日双方续签《房屋租赁合同》,租赁面积不变,年度租金结合租赁市场行情调整为人民币1,270,679.40元,租赁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公司已在2024年4月25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签房屋租赁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中充分披露了上述关联租赁信息,并于2024年5月16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中披露了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续签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况。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2025年度租赁办公场所是为了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及日常办公的实际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交易以市场价格为依据,价格合理公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产生对关联人的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对《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定价公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且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的有关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晏立群、杨立峰、晏伟、晏成需回避表决。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基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而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决议》;
4.《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1299 证券简称:美能能源 公告编号:2025-008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和监事会同意将《关于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公司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参考国内及其他同行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经营运行情况,拟对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制定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1.董事、监事: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2.高级管理人员: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单独发放董事津贴,按照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
独立董事薪酬为人民币5万元/年(税前),于每年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独立董事履行述职报告后按年支付,独立董事任期内中途辞职或中途任职的,按实际任职月数占12个月的比例计算薪酬,任期不足一月的,按一月计算。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单独发放监事津贴,按照其在公司实际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领取薪酬。不在公司任职的监事不领取薪酬。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经营业绩等综合评定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为月度基本薪酬和年度绩效薪酬两部分,月度基本薪酬根据其所任岗位按月发放;年度绩效薪酬根据年度经营管理目标责任完成考核及个人工作业绩达成情况,年终经考核评定后发放。
四、其他事项
1.上述薪酬金额均为税前收入,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职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1299 证券简称:美能能源 公告编号:2025-012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美能能源”)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与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16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4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有关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则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9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369号大明宫万达广场2号甲写17层美能能源二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2.以上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3.以上议案1.00-7.00属于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议案8.0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5.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2025年4月11日(星期五)9:00-12:00,14:00-17: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和出席人身份证。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用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须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公司(信函登记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369号大明宫万达广场2号甲写17层美能能源证券法务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 维
电 话:029-83279758/68/78/88-8070
传 真:029-83279768-8080
邮 箱:meineng_gas@163.com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太华北路369号大明宫万达广场2号甲写17层美能能源证券法务部
5.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有关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参会登记表》。
特此公告。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1299。
2.投票简称:美能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4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16日(现场会议召开当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
投票说明:
1.在表决结果栏内的“同意”、“反对”、“弃权”之一栏内打“√”。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2.委托人为自然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委托人姓名/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附件三: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证券代码:001299 证券简称:美能能源 公告编号:2025-011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组织机构调整的背景
2024年,公司推出事业部制改革,致力于塑造敏捷化扁平组织,充分激发组织活力与动能,通过寻找支撑公司持续增长的第二、第三曲线,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扩大公司的经营规模和范围,增强公司的经营实力,调整公司的产业结构并实现业务的转型升级。
随着事业部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推进,经营责任体系初现雏形,为了更好契合公司业务有限相关多元化战略的探索需求,更为精准界定各事业部核心业务范畴,促使业务适度聚焦,从而提升市场竞争力,特对公司组织机构部分内容进行优化调整。
二、组织机构调整情况
1.新设:相变材料事业部。
2.更名:原综合能源事业部更名为智慧综能事业部,原科技发展事业部更名为数字与智能化事业部。
调整后公司设置包括城市燃气事业部、智慧综能事业部、工程建设事业部、美能汇科事业部、产业投资事业部、物资供应事业部、数字与智能化事业部、相变材料事业部、智慧能源研究院等9个事业部,其他机构设置保持不变。
三、事业部的管理安排
公司的全资公司、控股公司,全部对应归口至9个事业部进行管理和运营。
四、调整后的公司组织机构图如下:
五、本次组织机构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组织机构调整是公司结合未来发展战略,对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调整和优化,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通过组织机构不断变革将会加快和促进企业的业务转型升级。
六、其他说明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公司组织机构调整后的具体实施及进一步优化等相关事宜。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1299 证券简称:美能能源 公告编号:2025-010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完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美能能源”)于2025年3月25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完工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美能能源总部暨西安智慧能源研究院建设项目”、“美能能源总部暨西安智慧能源研究院大厦分布式绿色低碳综合能源智慧供应系统科研示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均延长至2026年10月31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93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69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6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136.1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5,868.2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0月25日出具希会验字〔2022〕0045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各个商业银行签订了相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结合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30日、2023年7月1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公司募投项目变更调整后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项目实施主体中的韩城美能、宝鸡美能、神木美能、美能汇科、美能新能源分别是公司全资子公司韩城市美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宝鸡市美能天然气有限公司、神木市美能天然气有限责任公司、西安美能汇科智慧能源有限公司、陕西美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下文同。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2月28日,募投项目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20,205.87万元,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前次延期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2)。延期情况如下: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完工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完工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拟对以下募投项目进行延期完工,具体情况如下: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完工的原因
1、美能能源总部暨西安智慧能源研究院建设项目
根据西安高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核发的《陕西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项目计划开工时间为2023年5月,公司为了将该项目打造成为优质精品项目,在考察调研同类项目的基础上,项目设计环节历经多次调整优化,同时项目的前期手续也占用了较长时间,导致项目实际开工时间较为迟滞,截至报告期末,项目主体结构已经封顶,项目二次结构、屋内安装、幕墙、装饰装修等建设内容正在有序推进中。因此,综合考虑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公司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6年10月31日。
2、美能能源总部暨西安智慧能源研究院大厦分布式绿色低碳综合能源智慧供应系统科研示范项目
本项目作为“美能能源总部暨西安智慧能源研究院建设项目”的附属工程,其地热井建设部分需与主楼土建同步施工,后续分布式能源站热泵机组建设、各项智慧能源管理系统软硬件等需在主楼土建施工完毕且具备相应条件后才可开工。因此,综合考虑项目实际进展情况,公司拟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6年10月31日。
五、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完工对公司和项目效益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完工,是公司根据部分募投项目实施的客观实际情况所作出的审慎、合理决定,同时未改变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方式、投资总额和投资项目内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的延期完工符合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的客观实际情况和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六、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完工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美能能源总部暨西安智慧能源研究院建设项目”、“美能能源总部暨西安智慧能源研究院大厦分布式绿色低碳综合能源智慧供应系统科研示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均延长至2026年10月31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完工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美能能源总部暨西安智慧能源研究院建设项目”、“美能能源总部暨西安智慧能源研究院大厦分布式绿色低碳综合能源智慧供应系统科研示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均延长至2026年10月31日。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完工,符合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实施的客观实际情况和公司长期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美能能源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募投项目投资实际情况所做出的审慎决定,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用途及规模的变更,不属于募投项目的实质性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美能能源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陕西美能清洁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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