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600 股票简称:中国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5-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5年3月26日,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有效表决人数8人。公司董事蒋涛先生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其已书面委托何文建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按其已表示的意愿进行表决。会议由公司代行董事长何文建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4年度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公司对2024年末各项资产进行减值迹象的识别和测试,公司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口径拟发生资产减值损失人民币26.20亿元(含债权减值),其中:计提坏账准备净额(含转回)人民币-1.31亿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4.29亿元;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23.22亿元。前述事项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税前利润人民币26.20亿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7.77亿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有关上述事项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同意将公司年度报告中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上述报告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报告,并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暨环境、社会与管治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批准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暨环境、社会与管治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为人民币49.36亿元,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24亿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按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计人民币4.94亿元(含2024年中期预提金额人民币3.35亿元);并拟按每10股人民币2.17元(含税,含2024年中期已派发股息每10股人民币0.82元)以现金方式派发2024年度股息,总计派息金额约人民币37.23亿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02%。2024年度,公司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上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扣除公司已派发的2024年中期股息,公司拟按每10股人民币1.35元(含税)以现金方式向全体股东派发2024年末期股息,总计派息金额约人民币23.16亿元(含税)。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通过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有关上述事项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公司2025年度融资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批准公司2025年度融资方案,方案有效期自本议案获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下一年度融资方案获董事会批准之日止。在2025年度融资方案有效期内,公司开展各类融资业务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618亿元(或等值的其他币种),其中包括不超过人民币115亿元的接续及新增融资(或等值的其他币种),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金融机构借款、融资租赁、发行债券、黄金租赁或其他结构化产品等。为保证公司融资的灵活性和及时性,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前述2025年度融资总额度上浮10%范围内可自行决策。
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具体负责组织实施上述融资方案并签署一切相关文件。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公司2025年度境内外债券发行计划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境内外注册及发行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及资产支持证券等产品,且所有境内外债券在授权期限内的待偿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81亿元(或等值的其他币种,含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已发行的各类境内外债券余额)。前述发行债券的授权期限为本议案获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结束时止。
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同时,建议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根据公司需要确定发行债券的具体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债券额度的申请和注册、实际发行债券的品种、金额、利率、期限、评级、募集资金用途等事项,以及确定中介机构、向监管机构报送申请文件、在公司发行债券过程中签署监管机构所要求的必要的法律文件和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等。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关于公司2025年度融资担保计划的议案
2025年,公司(含附属公司)暂无新增融资担保计划,并将根据债务偿还情况计划解除部分担保。至2025年末,公司整体融资担保余额计划不超过人民币33.49亿元(汇率影响除外)。
董事会批准上述2025年度融资担保计划,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负责实施上述融资担保计划并签署一切相关文件。
有关上述事项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融资担保计划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关于增加公司附属企业货币类期货和衍生品业务主体资质及公司2025年度货币类期货和衍生品业务计划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批准增加公司附属企业中铝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能源控股”)货币类期货和衍生品业务主体资质。
同时,董事会批准公司全资子公司中铝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部分子公司、中铝物资有限公司、中铝能源控股在2025年开展货币类期货和衍生品业务,额度合计不超过9.85亿美元。前述业务授权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士具体负责实施上述货币类期货和衍生品年度计划并签署一切相关文件。
有关上述事项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货币类期货和衍生品业务计划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以逐项表决方式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标准:
1.董事会通过公司董事长2025年度薪酬标准。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董事会通过公司执行董事(不含董事长)2025年度薪酬标准。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执行董事何文建先生、毛世清先生、蒋涛先生回避表决。
3.董事会通过公司非执行董事2025年度薪酬标准。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非执行董事李谢华先生、陈鹏君先生回避表决。
4.董事会通过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25年度薪酬标准。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独立非执行董事邱冠周先生、余劲松先生、陈远秀女士回避表决。
5.董事会通过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标准。
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公司部分董事同时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作为董事的薪酬与其作为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一致,不因其同时担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而领取额外薪酬或津贴。此外,由于公司部分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上述薪酬标准并不完全与公司现任董事一一对应。
同时,董事会同意将董事2025年度薪酬标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一、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2024年-2027年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及《2025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批准公司经理层成员《2024-2027年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及《2025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何文建先生、毛世清先生、蒋涛先生回避表决。
十二、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上述报告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上述报告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关于公司2025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公司2025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关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024年年度)》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024年年度)》。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上述报告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铝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2024年年度)》。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6票,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毛世清先生、李谢华先生回避表决。
十六、关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经理层2024年度董事会授权事项行权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经理层2024年度董事会授权事项行权评估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关于调整公司附属企业商品类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主体资质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对公司附属企业开展商品类期货和衍生品业务主体资质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1.增加公司附属企业中铝青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开展商品类期货和衍生品业务主体资质;
2.继续保留公司本部、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中铝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中铝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国贸”)、中铝佛山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中铝国贸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国贸”)及中铝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铝物资”)开展商品类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的主体资质;
3.将香港国贸国际铜品种套期保值资质变更至中铝国贸;
4.取消北京国贸铜、锌、国际铜、动力煤、螺纹钢、热轧卷板、铁矿石、聚丙烯、工业硅、烧碱等10个品种的套期保值资质;取消中铝物资螺纹钢、热轧卷板等2个品种的套期保值资质。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3月26日收到高立东先生的书面辞呈,因工作需要,高立东先生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即日生效。
鉴于高立东先生的辞任,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韩坤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有关上述事项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关于制定《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通过《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办法》。
公司将根据市值管理办法,通过综合运用并购重组、股权激励、现金分红、投资者关系管理、信息披露、股份回购以及其他合法合规的市值管理方式,积极开展市值管理工作,努力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及全权办理中期利润分配的相关事宜,在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分红条件下,董事会可以在现金分红总额不超过公司2025年上半年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限额内决定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是否实施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及具体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根据2025年半年度业绩及公司资金需求状况确定。
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适当的时候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并授权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与召开本次年度股东会相关的一切事宜。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议案以公司正式披露的年度股东会通知公告为准。
议案表决情况:有权表决票数8票,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备查文件:
1.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纪要
3.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纪要
4.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ESG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纪要
5.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纪要
股票代码:601600 股票简称:中国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5-014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就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基本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公司内部控制的要求,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结果,公司对2024年末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迹象的识别和测试。根据识别和测试结果,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口径2024年发生资产减值损失人民币26.20亿元(含债权减值),其中:计提坏账准备净额(含转回)人民币-1.31亿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4.29亿元;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23.22亿元。前述事项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税前利润人民币26.20亿元。下一步,公司将按照最大限度收回剩余价值的原则,高度关注已计提减值资产的盘活、处置等。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
(一)债权减值计提情况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以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的规定,公司对日常经营活动形成的应收款项按照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坏账准备。其中:客户信用评级极好及有抵押担保物的应收款项基于单项评估预期信用损失;其他销售商品及提供服务产生的应收款项以信用风险特征及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2024年,公司经减值测试,拟计提坏账准备净额(含转回)人民币7.76亿元,扣除属于公司内部抵消的坏账准备金额人民币9.07亿元后,影响公司2024年合并报表税前利润增加金额为人民币1.31亿元。公司坏账准备净转回主要为公司近年来对历史上形成坏账的债权通过积极运用法律手段维权、紧盯抵押物价值回收等,实现将损失降至最低。
(二)存货减值计提情况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以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存货》的规定,公司对各类存货进行减值测试。对于用于直接对外出售的存货,将其账面价值与市场价格或预计销售价格进行比较,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对于用于生产产品的存货,根据预计生产最终产品的销售价格计算各环节和各类型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并与账面价值进行比较,以确定是否存在减值;对于辅材备件,依据资产负债表日的市场价格、库龄及折损等实际情况测试可变现净值,并与账面价值进行比较,以确定是否存在减值。2024年,公司经减值测试,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净额(含转回)人民币4.29亿元,将减少公司2024年合并财务报表税前利润人民币4.29亿元。
(三)长期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以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公司本年对长期资产的减值迹象进行识别,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或资产组按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和经评估的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两者之间较高者来确定其可收回金额,并对减值金额较大事项聘请专业评估机构进行复核咨询,最终按照可回收金额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2024年,公司长期资产需要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人民币25.92亿元,扣除属于公司内部抵消的长期资产减值金额人民币2.70亿元后,影响公司合并报表税前利润减少金额为人民币23.22亿元。影响公司合并报表税前利润的减值资产类型及减值原因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 亿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审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可以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计提减值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备查文件:
1.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纪要
股票代码:601600 股票简称:中国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5-015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17元(含税),其中:2024年中期已派发现金红利每股人民币0.082元(含税),2024年末期拟派发现金红利每股人民币0.135元(含税)。
● 公司已于2024年12月27日完成2024年中期权益分派。2024年末期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2024年末期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02%。
● 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为人民币4,935,803千元,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2,400,160千元。
根据《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按照2024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493,580千元(含2024年中期已预提法定盈余公积金人民币334,666千元),并拟按每股人民币0.217元(含税)向公司全体股东派发2024年度现金红利,扣除公司已派发的2024年中期股息每股人民币0.082元(含税),公司拟按每股人民币0.135元(含税)向全体股东派发2024年末期股息。按公司目前已发行股本总数17,155,632,078股计算,2024年末期派息总额为人民币2,316,010,330.53元(含税),加上公司2024年中期已派发股息总额人民币1,406,832,910.54元(含税),公司2024年度总计派息金额为人民币3,722,843,241.07元(含税),约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02%。2024年度,公司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2024年末期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是否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说明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73.62%,累计分红金额约为人民币57.13亿元。上述指标均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的公司,其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元”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近年来,公司持续优化产业布局、提升运营能力,经营业绩保持向好态势。尤其是2024年以来,公司秉持极致经营理念,把握市场良好机遇,经营业绩创历史新高。公司未来将坚持以“新中铝”建设目标为牵引,奋力实现极致经营、资源掌控、布局优化、科技创新、深彻改革、风险防控“六个新突破”,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努力推动建设世界一流铝业公司,为更好地回报股东而不懈努力。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3月20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及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订主要考虑到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内外部经营环境、未来发展及项目投资等资金需求,以及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董事会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认为该方案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及对股东的合理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及股东长远利益,不会对公司现金流及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备查文件:
1.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纪要
股票代码:601600 股票简称:中国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5-017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融资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国铝业”)整体融资担保余额约为人民币36.77亿元。2025年,公司暂无新增融资担保计划,并将根据债务偿还情况计划解除部分担保。至2025年末,公司整体融资担保余额计划不超过人民币33.49亿元(汇率影响除外)。
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企业提供融资担保。
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反担保。
4.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5.公司2025年度融资担保计划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公司2025年度融资担保计划概述
截至2024年末,公司整体融资担保余额约为人民币36.77亿元,所有融资担保事项均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并履行了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2025年,公司暂无新增融资担保计划,并将根据债务偿还情况计划解除部分担保,至2025年末,公司整体融资担保余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33.49亿元(汇率影响除外)。
公司如在2025年度内发生融资担保计划外的新增担保或变更融资担保计划,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2024年度融资担保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公司为中铝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博法港口投资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均为美元融资担保,2024年末余额按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7.1884折算,2025年计划解除及期末余额按美元兑人民币汇率1:6.60预估。
二、年度融资担保计划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5年3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融资担保计划的议案》,鉴于公司在2025年度无新增融资担保计划,且所有存续担保均已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故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请见附表。
四、公司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存续融资担保事项均为公司向附属企业提供担保,公司可有效防范和控制担保风险,且所有担保事项均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无对外担保(不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对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约为人民币72.03亿元(其中:对控股子公司融资担保余额约为人民币36.77亿元,其他业务担保余额约人民币35.2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10.41%。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附表:被担保企业基本情况表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备查文件:
1.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企业营业执照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
被担保企业基本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 百万元
股票代码:601600 股票简称:中国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5-018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3月26日收到高立东先生的书面辞呈,因工作需要,高立东先生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即日生效。
高立东先生在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向高立东先生在任职期间为董事会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鉴于高立东先生的辞任,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韩坤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各项职责(韩坤先生简历请见附件)。
韩坤先生具备履行证券事务代表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韩坤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中国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62号中铝大厦
联系电话:(86 10)8229 8322
电子邮箱:ir@chinalco.com.cn
特此公告。
附件:韩坤先生简历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备查文件: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
韩坤先生简历
韩坤先生,42岁,现任公司财务部(资本运营部)总经理。韩先生毕业于山西财经大学财务管理专业,管理学学士,在财务管理、资本运作方面拥有丰富经验。韩先生曾先后担任山西华泽铝电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经理,中铝山西新材料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经理,本公司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预算分析处副经理、经理,本公司财务部(资本运营部)副总经理,并曾先后兼任贵州华锦铝业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兰州铝业有限公司监事、中铝能源有限公司监事、中铝(上海)有限公司监事、贵州华仁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抚顺铝业有限公司监事。韩先生目前还担任中国铝业香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京铝能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董事、中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中铝海外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中铝资本控股有限公司董事及中国稀有稀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股票代码:601600 股票简称:中国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5-019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辞任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3月26日收到邱冠周先生的书面辞呈,因工作需要,邱冠周先生提请辞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委员、董事会换届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及董事会发展规划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生效后,邱冠周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鉴于邱冠周先生的辞任将导致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邱冠周先生的辞任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后生效。在辞任生效前,邱冠周先生仍将继续履行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公司将尽快补选新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邱冠周先生确认,其本人与公司董事会和公司并无意见分歧,亦无有关其辞任而需要提请公司股东关注的任何事项。
截至本公告日,邱冠周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邱冠周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凭借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以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为出发点,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在董事会中充分发挥了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为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做出杰出贡献。公司董事会谨此对邱冠周先生表示衷心感谢和诚挚敬意!
特此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备查文件:邱冠周先生辞呈
公司代码:601600 公司简称:中国铝业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4.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以现金方式按每股人民币0.082元(含税)向全体股东派发2024年中期股息,总计派息金额约为人民币14.07亿元(含税)。
上述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已经本公司于2024年11月19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批准,并已于2024年12月27日完成中期股息的派发。
本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以现金方式按每股人民币0.217元(含税,含中期已派发股息)向全体股东派发2024年度股息,总计派息金额约为人民币37.23亿元(含税,含中期已派发股息),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02%。根据前述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扣除公司2024年中期已派发股息,本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按每股人民币0.135元(含税)向全体股东派发2024年末期股息,总计派息金额约人民币23.16亿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上述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需待本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注1:因工作需要,高立东先生于2025年3月26日辞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同日,本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韩坤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工作。
注2:本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披露了《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电子邮箱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32),由于公司内部信息化系统改造升级,本公司电子邮箱由之前的IR@chalco.com.cn变更为IR@chinalco.com.cn。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本公司是中国铝行业的头部企业,综合实力位居全球铝行业前列。本公司氧化铝、电解铝、精细氧化铝、高纯铝、铝用阳极及金属镓的产能均位居世界第一。本公司主要业务包括铝土矿、煤炭等资源的勘探开采,氧化铝、原铝、铝合金及炭素产品的生产、销售、技术研发,国际贸易,物流产业,火力及新能源发电等。本公司主要业务板块包括:
氧化铝板块:包括开采、购买铝土矿和其他原材料,将铝土矿生产为氧化铝,并将氧化铝销售给本集团内部的电解铝企业和贸易企业以及集团外部的客户。该板块还包括生产、销售精细氧化铝及金属镓。
原铝板块:包括采购氧化铝、原辅材料和电力,将氧化铝进行电解生产为原铝,销售给本集团内部的营销企业和集团外部客户。该板块还包括生产、销售炭素产品、铝合金产品及其他电解铝产品。
营销板块:主要从事向本集团内部生产企业及外部客户提供氧化铝、原铝、其他有色金属产品和煤炭等原燃材料、原辅材料营销及物流服务等业务。
能源板块:主要业务包括煤炭、火力发电、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及新能源装备制造等。主要产品中,煤炭销售给本集团内部生产企业及集团外部客户,公用电厂、风电及光伏发电销售给所在区域的电网公司。
总部及其他营运板块:涵盖公司总部及其他有关铝业务的研究开发及其他活动。
2024年,本公司主要运营数据如下: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不含2025年新发行债券)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5.2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5.3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无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1600 股票简称:中国铝业 公告编号:临2025-013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5年3月26日,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3人,有效表决人数5人。公司监事张文军先生、丁超先生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张文军先生和丁超先生已分别书面委托林妮女士和徐淑香女士代为出席会议,并按其已表示的意愿进行表决。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林妮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共同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7项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4年度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公司对2024年各项资产进行减值迹象的识别和测试,公司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口径拟发生资产减值损失人民币26.20亿元(含债权减值),其中:计提坏账准备净额(含转回)人民币-1.31亿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4.29亿元;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23.22亿元。前述事项将减少公司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税前利润人民币26.20亿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7.77亿元。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有关上述事项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有权表决票数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的有关要求,监事会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内部相关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境内外证券监管机构的各项规定和披露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
3.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上述报告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有权表决票数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为人民币49.36亿元,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24亿元。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按母公司财务报表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计人民币4.94亿元(含2024年中期预提金额人民币3.35亿元);并拟按每10股人民币2.17元(含税,含2024年中期已派发股息每10股人民币0.82元)以现金方式派发2024年度股息,总计派息金额约人民币37.23亿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02%。2024年度,公司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上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扣除公司已派发的2024年中期股息,公司拟按每10股人民币1.35元(含税)以现金方式向全体股东派发2024年末期股息,总计派息金额约人民币23.16亿元(含税)。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上述利润分配方案,认为:公司制订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及对股东的合理回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上述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待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有关上述事项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有权表决票数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关于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暨环境、社会与管治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通过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暨环境、社会与管治报告。
上述报告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暨环境、社会与管治报告》。
表决结果:有权表决票数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在审阅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董事会对内部控制评价的工作底稿后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的要求,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规范有序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上述报告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有权表决票数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通过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有权表决票数5票,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关于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25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监事会以逐项表决方式通过以下两名职工代表监事2025年度薪酬标准:
1.经审议,监事会通过徐淑香女士2025年度薪酬标准。
表决结果:有权表决票数4票,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徐淑香女士回避表决。
2.经审议,监事会通过王金琳女士2025年度薪酬标准。
表决结果:表权表决票数4票,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王金琳女士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三名股东代表监事均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任何津贴,因此,该三名股东代表监事2025年度薪酬标准无需提交公司监事会审议。
同时,监事会同意将上述两名职工代表监事2025年度薪酬标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6日
备查文件: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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