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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号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1.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67,805,099.88元,按规定提取了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26,800,509.99元。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并报表) 367,032,222.88元,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001,169,089.79元。

  3.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拟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公司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2025年3月20日,公司总股本为468,751,2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140,625,360.00元(含税)。

  4.有关说明

  (1)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计金额为140,625,360.00 元,合并计算公司已于2024年8月28日实施完成的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际派发现金红利140,483,520.00元)、2025年1月21日实施完成的2024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际派发现金红利140,483,520.00元),预计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421,592,400.00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14.86%。本次利润分配金额占2024年度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的14.05%。

  (2)本年度公司未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

  (二)股份发生变动时分配方案的调整原则

  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原则实施分配。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次现金分红方案的相关指标见下表: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3年度、2024年度两个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158,200,000.00元、18,000,000.00元,分别占当年度总资产的比例为5.95%、 0.66%,均低于50%。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金额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8.31%(现金分红占本次利润分配总额的100%)。

  公司有较强盈利能力,经营性现金流表现稳健,资产负债率长期处于较低水平,分红不影响公司的偿债能力。过去十二个月内公司未使用过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且未来十二个月内无计划使用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充分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了公司盈利水平和财务状况,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长成果的原则。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回报规划。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7号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68,751,2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的主要业务

  根据中国证监会2012年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为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分类代码为C26),业务范围包括化学农药制造和化学肥料制造。其中,公司的植物生长调节剂、杀菌剂等农药产品所属行业为化学农药制造业,含氨基酸水溶肥料、大量元素水溶肥料等水溶性肥料属于化学肥料制造业。

  截至2024年底,公司共计有321个农药产品登记证(比2023年度增加了14个),其中植物生长调节剂登记证142个(比2023年增加了13个,含34个原药登记证)、杀菌剂登记证71个(含3个原药登记证)、杀虫剂登记证54个(含2个原药登记证)、除草剂登记证38个(含4个原药登记证)、其他农药登记证16个(含1个原药登记证);公司共计有肥料登记证121个,其中登记产品45个、备案产品76个。公司在缅甸、澳大利亚共计取得了12个植物生长调节剂登记证,公司矮壮素原药已成功获得欧盟技术等同性(TE)认证。同时,公司积极支持海外客户在美国、俄罗斯、韩国、巴西、澳大利亚等国家完成14项植物生长调节剂原药及制剂的登记工作,为持续拓展海外市场和公司产品出口奠定了基础。

  公司是国内植物生长调节剂登记品种最多的企业,也是国内植物生长调节剂制剂销售额最大的公司。公司的杀菌剂、杀虫剂、除草剂主要作为“作物全程解决方案”“作物调控技术方案”的作物种植解决方案的组成部分与公司的核心产品植物生长调节剂配套销售。

  公司坚持调节剂、调控技术、调控方案的“三调”定位,聚焦调节剂、水溶性肥料、园林养护品等优势品类,坚持突出技术服务的核心作用,产品在配合绿色防控、提质减量、抗灾减害、减少人工、配合机械化等方面将会有更大的市场前景。

  1.植物生长调节剂行业情况

  截至2024年底,我国农药登记产品总数约47,000个,主要是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其中植物生长调节剂登记证数量为1,734个,占比约为3.68%。

  (1)植物生长调节剂概述

  植物生长调节剂是由人工合成或从微生物中提取的,具有与植物内源激素相同或相似功能的一类物质,其能够对作物的生长发育起到与内源激素相同的调节、控制、指挥、诱导作用,在促进或控制作物生长、增强抗逆性、提高产量、改善品质、植物保健(减少其他农药的使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即使在极低浓度下,也能对植物的生理活动产生显著影响。

  植物生长调节剂具有使用成本低、见效快、用量低、效果显著、投入产出比高的特点,有助于农业的规模化和集约化生产,是生产优质农产品必不可少的生产资料,因此世界各国都高度重视这一领域,植物生长调节剂的应用已成为农业科技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根据植物生长调节剂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可分为五类:植物生长促进剂、植物生长延缓剂、植物生长抑制剂、保鲜剂和抗旱剂。到目前为止,有百余种植物生长调节剂在农业生产中得到了应用。国外农业在施用植物生长调节剂上的重点各不相同,如欧美等国为了适应机械化栽培和节省劳力,多注意矮化、脱叶、干燥剂的选用,日本则着力于提高农作物的产品质量。

  植物生长调节剂主要作用示意图

  

  (2)我国植物生长调节剂的发展概况

  1)登记现状

  植物生长调节剂已经形成了从原料供应、研究、生产、销售到推广应用的产业链。但作为新兴农药品种,与农药的其他细分行业相比,植物生长调节剂行业的生产企业相对较少,国内登记的植物生长调节剂制剂产品和其他传统农药相比,所占比例也较小。截至2022年底,我国共有植物生长调节剂原药登记企业112家,制剂登记企业434家(数据来源:《植物生长调节剂行业发展报告(2023)》)产品登记主要集中在小麦、大豆、玉米、水稻以及种植面积较大的果树等大宗作物上,而一些栽培面积比较小,分布局限的小宗作物(如芝麻、芋头、南瓜等)登记较少。因此有很大的发展空间,行业发展潜力较大。

  截至2024年底,我国植物生长调节剂登记证数量为1,734个,其中有10个以上(含10个)登记证的企业共计33家、合计632个登记证,行业企业规模小、分散,有利于头部企业的发展。

  2)应用情况

  我国人口众多,可耕地面积少,在种植面积没有增加的前提下,要增加农作物产量就必须提高农作物的单产。从农业生产的角度来看,除草剂、杀虫剂、杀菌剂都只能起到保产的作用,而植物生长调节剂的应用具有成本低、收效快、效益高、节省劳动力的优点,不仅对作物具有调节作用,更为重要的是具有较好的增产、提质功效,这是其他农药所不具备的,它的使用已成为现代化农业的重要措施之一。

  ①《农药工业“十三五”发展规划》《 “十四五”全国农药产业发展规划》都把植物生长调节剂作为支持发展的农药品类。

  ②国家大力推广应用农业防灾减灾稳产增产关键技术,对植物生长调节剂的推广应用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农业农村部在多年前开始推动实施的小麦“一喷三防”就已将植物生长调节剂纳入使用范围,2024年农业农村部在玉米、大豆、中稻等主要秋粮作物推动实施的“一喷多促”也将植物生长调节剂纳入使用范围。

  近年来,全国各地积极实施粮食大面积单产提升行动,推行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五良”集成融合。植物生长调节剂具有的提质增产的作用受到了农技部门的关注,如:全国农技中心夏季病虫害防控科学安全用药指导意见以及玉米防灾减损促丰收生产技术意见等多种指导意见或生产技术意见中列出了多种植物生长调节剂的使用意见,全国农技中心在河北、黑龙江、江苏、河南、山东、四川等九省(区)开展的水稻等作物提质增效试验示范工作将公司作为试验示范产品(方案)提供厂家,为公司推广应用植物生长调节剂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3)植物生长调节剂市场规模

  近年来,在世界农药市场徘徊的情况下,植物生长调节剂一直稳步增长。我国的植物生长调节剂产业也发展迅速,已经形成了从原料供应、研究、生产、销售到推广应用的产业链。无论从我国还是从全球看,该产业有广泛的发展前景和发展空间。

  据测算,我国植物生长调节剂行业市场规模从2011年的33.58亿元提升至2017年的63.91亿元,年复合增长率11.32%,高于农药行业增长率。据海外研究机构预计,2017至2023年全球植物生长调节剂销售规模有望实现年均7%的增幅,远高于农药行业未来整体2.5%的年平均增速,届时将达到全球农药市场份额的5%以上。考虑到欧美发达国家对植物生长调节剂的运用已相对成熟,未来增长的重点势必在以中国为代表的亚太地区。尤其在我国农业现代化、无人化发展需求下,提升种植的效率和品质是必然需求,我国市场规模增速也将高于全球平均水平。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我国现有农作物种植面积(主要包括粮食、棉花、油料、糖料、麻类、烟叶、蔬菜和瓜类、药材和其他农作物九大类,不包括果园和茶园面积)达25亿亩,果园、茶园以及城市园林绿地面积达2.5亿亩。按大田单亩投入植物生长调节剂成本10元/年,非农作物及园林等高附加值领域单亩投入成本150元/年粗略测算,如果实现100%的渗透率,植物生长调节剂在前述两大领域的市场容量分别达250亿和380亿元人民币,即植物生长调节剂总市场容量可达630亿元。随着土地流转加速以及乡村振兴政策的不断推进,种植大户将大量涌现,土地规模化、专业化经营将成为趋势,具有“用量低、效果显著、投入产出比高”等优势的植物生长调节剂将进入快速发展期,可见植物生长调节剂未来发展空间巨大。

  (4)植物生长调节剂主要应用举例

  

  2.水溶性肥料行业

  水溶肥作为新型环保肥料,对农作物增产有着重大作用,是现代农业生产的必需品,是“粮食的粮食”。水溶肥结合喷滴灌设施使用,在提高肥料利用率、节约农业用水、减少生态环境污染、改善作物品质以及减少劳动力等方面有明显优势。水溶肥相比传统肥料有以下优点:水溶性好、无残渣、养分全面,能被作物的根系直接吸收利用,采用水肥同施,以水带肥,实现了水肥一体化;肥效快,可解决高产作物快速生长期的营养需求;配合喷滴灌系统需水量仅为普通化肥的30%,而且施肥作业几乎可以不用人工,大大节约了人力成本。

  在我国因水溶性肥料的价格高于普通复混肥料的价格,销售渠道需要大量的推广服务支持,所以目前仍是普通复合肥市场的重要补充。水溶肥作为替代普通化肥,是实现化肥减量提效及实施水肥一体化的主要产品。目前农业发达国家中,以色列等比较缺水的国家水溶肥使用量占化肥总量高达95%,欧洲国家水溶肥使用量占化肥总量达58%,美国水溶肥使用量占化肥总量为38%。有关数据显示,近年来我国化肥施用量约5,000万吨,若要达到美国水溶肥使用量水平,我国水溶肥使用量应达到2,000万吨。根据2024年5月光大证券发布的基础化工行业的研究报告显示2021年我国水溶肥市场规模为697.5亿元。为推进国内水肥一体化技术发展,国家近年来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政策,因此在国家倡导节水农业、配方施肥的大背景之下,水溶性肥料必将得以快速发展。

  公司主要生产含氨基酸水溶性肥料和大量元素水溶性肥料,同时具备生产微量元素水溶性肥料和含腐植酸水溶性肥料的生产能力。产品主要应用于经济作物、花卉苗木种植和园林养护等中高端市场。

  公司从事水溶肥生产销售的时间较早,在水溶肥行业积累了丰富的技术和应用经验,水溶性肥料产品丰富,尤其是含氨基酸水溶肥料在细分行业内竞争优势较强;此外,公司水溶肥产品与公司优势产品植物生长调节剂打造“水肥调一体化”解决方案,提升了水溶肥竞争力。总体上看,公司在水溶性肥料行业处于领先地位。

  (三)行业前景

  农药肥料等农资是农业生产中不可或缺的生产资料,农药主要用于防治农作物病虫草害、调节植物生长,化肥则是为农作物提供必需的营养元素,二者的作用是保障和促进农作物的生长和发育,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和品质。农药行业具有技术性强、产品多样、市场需求稳定等特点。农药以用途来划分,可分为除草剂、杀虫剂、杀菌剂、植物生长调节剂和其他等,广泛用于农业、林业、卫生等领域控制有害生物,为保障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发挥重要作用。在农业生产中,通过使用农药防治农作物病虫害、提高作物产量和品质、减少人工、提高效率。在非农业生产中,农药也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城市绿化、森林保护、园林花卉领域的病虫害防治、植物养护都离不开农药。

  国家对农药行业实施行业准入许可制度、产品登记制度、农药生产许可制度等制度,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国家政策致力于促使农药工业朝着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特色化的方向转变,引导农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中小企业进入的难度增大,优质企业有更好的发展空间。

  1.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药是农业的重要基础,是粮食安全的重要保障

  我国是农业大国,但人均耕地却远远低于世界平均水平。农业生产水平的提高、农业生态环境的保护、农业种植者收入的增长,与农药行业的发展密切相关,农药行业在促进农业发展、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中承担着艰巨的任务、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2.粮食安全作为国家战略,国家高度重视农业发展

  粮食安全是国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国计民生、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国家高度重视农业发展,将其作为保障粮食安全的核心任务。近几年,全国粮食播种面积一直保持着稳定增长的趋势。2023 年,中央实施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多举措提高种粮积极性。国家统计局公告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粮食播种面积17.90亿亩,比2023年增加约500万亩。

  随着土地流转加速,以市场化、规模化、集约化和专业化为特征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越来越多,他们注重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力,因此对于优质高效农资产品、对于提升粮食单产的高技术方案如作物全程解决方案等各项新技术需求旺、接受度高。

  3.植物生长调节剂是农药需求发展到新阶段的结果

  植物生长调节剂的出现和应用是农药需求发展到新阶段的结果,反映了农业生产从单纯防治病虫害向综合调控植物生长发育的转变,它的使用已成为现代化农业的重要措施之一。

  从农业生产的角度来看,传统农药主要用于防治病虫害,起到保产的作用。而植物生长调节剂则通过调控植物内部激素水平,促进或抑制植物生长发育,具有较好的增产、提质作用,这是其他农药所不具备的。随着农村劳动人口持续减少,土地规模化、机械化、集约化运营需求增加,植物生长调节剂将会成为农药的重要品类。

  4.国家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有利于非农业用药市场发展

  园林绿化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人与自然协调发展和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载体,具有显著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在政策支持、市场需求和技术创新的推动下,园林绿化行业有着重要的发展机遇。

  非农业用药是园林绿化行业防治病虫害、提高植物存活率和生长质量、提高植物观赏价值不可或缺的要素。随着国内经济的发展,人们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生态修复、森林有害生物防治、家庭园艺、家庭绿植、花卉的需求快速增加,对非农业用药的需求也不断增加,有利于非农业用药市场发展。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5号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3月26日上午9:30在龙泉办公区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7名(其中:独立董事毕超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独立董事花荣军先生委托独立董事刘云平先生出席)。会议由董事长何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花荣军先生、刘云平先生、毕超女士均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www.cni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现状,以及公司经营能力和业务发展情况,2025年度计划实现营业收入24.5亿元、计划实现净利润4.29亿元。

  公司编制的财务预算、经营目标并不代表本公司对2025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2024年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本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的原则。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于2025年中期(半年度或第三季度)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情况进行分红,中期分红方案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为:以当时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十)关于2024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公司董事长何颉先生2024年度薪酬94.98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长何颉先生回避表决。

  2.公司董事何鹏先生2024年度薪酬89.01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何鹏先生回避表决。

  3.公司董事邹涛先生2024年度薪酬75.82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邹涛先生回避表决。

  4.公司董事陈曦先生2024年度薪酬47.06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陈曦先生回避表决。

  5.公司独立董事花荣军先生2024年度薪酬8.00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花荣军先生回避表决。

  6.公司独立董事林晓安先生2024年度薪酬2.67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公司独立董事何云先生2024年度薪酬8.00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 公司独立董事毕超女士2024年度薪酬0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毕超女士回避表决。

  9.公司独立董事刘云平先生2024年度薪酬0.00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独立董事刘云平先生回避表决。

  10.公司副总裁吴攀道先生2024年度薪酬63.15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公司董事会秘书颜铭先生2024年度薪酬52.81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财务总监杨磊先生2024年度薪酬57.64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经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中的董事薪酬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关于修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由于董事何颉先生、何鹏先生、邹涛先生、陈曦先生等四人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因此本议案由出席会议的三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5.74元/股调整为4.89元/股,详见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十四)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由于董事何颉先生、何鹏先生、邹涛先生、陈曦先生等四人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因此本议案由出席会议的三名非关联董事表决通过。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总计2,392,650股,详见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五)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何颉先生作为关联关系人,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经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六)关于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

  (十七)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

  (十八)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九)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

  四、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就公司本次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3.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4.国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5.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号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4月17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上午9:15-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11日

  (七)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关联股东需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议案回避表决,且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关联股东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3月27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北京路899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上述议案中,议案13、14为特别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持本人证券账户卡、有效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当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持加盖单位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还应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以传真方式登记的,参加现场会时,应提供与传真件一致的原件。

  (二)登记时间

  1.现场登记时间:2025年4月15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2.以信函或传真件登记的,须于2025年4月15日下午16:30前送达本公司。

  (三)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北京路899号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送达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北京路899号,信函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北京路899号(邮政编码:610100)

  联系人:李超、向莹壑

  电子邮件:dsh@scggic.com

  联系电话:028-66848862

  传真号码:028-66848862

  (五)其他事项: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3.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749,投票简称为国光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4月1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1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2025年4月1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5年4月17日下午14:30召开的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表

  

  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对应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如同一议案在同意和反对都打“√”,视为废票。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委托人为非自然人股东的,应加盖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至本次会议结束

  附件三: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说明: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5年4月15日16:30前与本通知要求的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文件及证明材料以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公司。

  3、本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749   证券简称:国光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号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基本情况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3月26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刚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综合考虑宏观经济环境、行业现状,以及公司经营能力和业务发展情况,2025年度计划实现营业收入24.5亿元、计划实现净利润4.29亿元。

  上述财务预算、经营目标并不代表本公司对2025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实际,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董事会出具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的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关于制定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于2025年中期(半年度或第三季度)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情况进行分红,中期分红方案的分红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为:以当时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将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十一)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1.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表决结果均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刚先生2024年度薪酬28.59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会主席刘刚先生回避表决。

  3.公司监事卢浩先生2024年度薪酬28.93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卢浩先生回避表决。

  4.公司监事秦春花女士2024年度薪酬8.59万元(含税)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监事秦春花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中的董事、监事薪酬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关于修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5.74元/股调整为4.89元/股,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十五)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对拟注销的股份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认为:公司本次对344名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392,650股进行回购注销,系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对激励对象2024考核年度(即第一个限售期)公司层面及个人层面考核结果做出的决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拟注销的股份的数量计算准确,涉及回购注销股份的激励对象名单准确无误。

  《关于回购注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十六)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

  (十七)关于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对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

  (十八)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相关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国光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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