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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88772         证券简称:珠海冠宇       公告编号:2025-017

  转债代码:118024         转债简称:冠宇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大股东持有的基本情况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安义浙银汇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浙银汇嘉”)持有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89,636,900股,占公司总股本(如无特别说明,本公告中总股本指当前总股本1,127,568,192股)的7.95%;安义汇嘉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嘉股权”)持有公司股份2,584,8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3%。

  前述浙银汇嘉与汇嘉股权为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合计持有公司92,221,7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18%。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

  2024年12月5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了《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股东浙银汇嘉、汇嘉股权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2,545,725股,即不超过该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1,127,286,261股)的2.00%。

  2025年2月8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的提示性公告》,公司于2025年2月7日收到浙银汇嘉、汇嘉股权的《关于权益变动触及1%的告知函》,2025年1月10日至2025年2月6日期间,上述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584,881股;2023年4月28日至2024年6月6日期间,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冠宇转债”转股以及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公司的总股本由1,121,855,747股增加至1,127,286,261股,导致浙银汇嘉及其一致行动人汇嘉股权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前述因素综合导致浙银汇嘉及其一致行动人汇嘉股权合计持股比例由8.22%变动至7.95%,变动幅度达到0.27个百分点,触及1%的整数倍。

  2025年3月26日,公司收到浙银汇嘉、汇嘉股权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3月26日期间,浙银汇嘉未减持公司股份,汇嘉股权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数量2,584,88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3%,本次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届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

  一、 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上述减持主体存在一致行动人:

  

  二、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 大股东及董监高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届满

  

  

  注:1、以上表格中比例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

  2、减持比例根据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127,568,192股的比例计算;

  3、原计划减持比例根据披露本次减持计划公告时的公司总股本1,127,286,261股计算。

  (二) 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承诺是否一致        √是     □否

  (三) 减持时间区间届满,是否未实施减持        □未实施     √已实施

  (四) 实际减持是否未达到减持计划最低减持数量(比例)     □未达到     √已达到

  (五) 是否提前终止减持计划        □是     √否

  特此公告。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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