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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5-012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5年3月26日在公司总部大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结合方式召开。公司根据相关工作的安排,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董事会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5日前通知全体董事。但是,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做出说明。”本次会议于2025年3月24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到董事11人,实到11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传卫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为人民币205,836.00万元。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张传卫、王金发、张瑞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表决结果: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洁源新能投资有限公司将出售其全资子公司洮南百强新能源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给广州越秀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交易股转对价为人民币9,683.01万元。公司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在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增加20亿元的委托理财额度,即增加后拟以单日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授权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除此以外,前期其他授权事项不变。公司董事会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表决结果:同意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5-013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3月26日在公司总部大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根据相关工作的安排,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根据《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监事会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3日前通知全体监事。但是,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可以随时通过口头或者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本次会议于2025年3月24日以书面、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与会的各位监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王利民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有利于公司业务稳定发展,没有对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监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5-014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2025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为人民币205,836.00万元,上述预计额度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了相关议案的表决。该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交易额占比小,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3月26日,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等关联方预计发生的交易属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范畴,有利于保障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相关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本次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张传卫先生、王金发先生和张瑞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以上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上表出现的合计数与各分项之和尾数的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注2:与三峡凤凰、德华芯片、接受关联人提供的租赁服务的交易金额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已根据《公司章程》经公司总经理签批。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情况,公司预计2025年将与关联方发生日常交易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注1:以上金额均为不含税金额,上表出现的合计数与各分项之和尾数的差异,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注2:上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下属企业”包括明阳电气(陕西)有限公司、华阳长青投资有限公司、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山市明阳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山电器”)、珠海横琴明阳供应链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揭阳明阳龙源电力电子有限公司(见注3)、久华基业(北京)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内蒙古明阳风电设备有限公司、新疆瑞祥智慧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关联方。

  注3:2024年1月12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广东明阳龙源电力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

  司以自有资金向中山电器收购其持有的广东明阳龙源电力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明阳龙源”)100%股权;广东明阳龙源存在两处租赁,(1)租赁公司全资子公司揭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厂房,该租赁因本次收购后已从关联交易转为内部交易;(2)租赁中山电器的办公楼,该租赁因本次收购后已从内部交易转为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张传卫

  注册资本:31,220万人民币

  主要股东:中山市明阳电器有限公司(持股41.82%)

  主营业务:研发、制造、销售、维修:各类变压器及成套设备、电力自动化设备;技术及货物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生产、销售:高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及元件、输配变电设备、电工器材、五金制品、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及零配件;维修:仪器仪表;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制造、销售和进口计量器具;从事输配电相关技术咨询。

  住所:中山市南朗镇横门兴业西路1号。

  关联关系概述: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公司董事兼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担任明阳电气的董事

  履约能力分析:明阳电气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目前经营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4年9月30日,明阳电气总资产851,985.51万元,净资产444,475.07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409,033.03万元,净利润43,567.08万元。以上数据来源于《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中山市泰阳科慧实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张超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主要股东: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1%)

  主营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电气安装服务。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风力发电技术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住所:中山市南朗镇横门兴业西路8号。

  关联关系概述: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泰阳科慧的经理。

  履约能力分析:泰阳科慧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目前经营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泰阳科慧总资产31,629.30万元,净资产17,059.81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25,167.74万元,净利润4,476.99万元。以上数据均为未审数。

  (三)北京博阳慧源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文艺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主要股东:中山市明阳电器有限公司(持股70%)

  主营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电子专用设备制造;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仪器仪表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58号院东侧C楼一层1001

  关联关系概述: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北京博阳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目前经营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北京博阳总资产15,946.24万元,净资产10,919.17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16,286.14万元,净利润3,429.06万元。以上数据均为未审数。

  (四)广东博瑞天成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肖正

  注册资本:5,010万人民币

  主要股东:广东明阳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主营业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管理服务;电气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变压器、整流器和电感器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集装箱制造;集装箱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气设备修理;海上风电相关系统研发;海洋工程装备研发;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专业作业;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电气安装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筑劳务分包。

  住所:中山市南朗街道横门兴业西路8号一楼101室

  关联关系概述: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履约能力分析:博瑞天成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目前经营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4年9月30日,博瑞天成总资产14,508.11万元,净资产4,582.69万元,2024年1-9月营业收入5,650.79万元,净利润-137.53万元。以上数据均为未审数。

  (五)北京明阳氢能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

  法定代表人:张传卫

  注册资本:2,231.25万人民币

  主要股东:明阳新能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9.30%)

  主营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在线能源计量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智能控制系统集成;大数据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能量回收系统研发;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机械设备研发;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阀门和旋塞销售;阀门和旋塞研发;密封件制造;密封件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气体压缩机械销售;气体压缩机械制造;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技术进出口;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科技中介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特种设备设计。

  住所:北京市昌平区能源东路1号院1号楼3层304-99

  关联关系概述:与公司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时任高级管理人员担任明阳氢能的董事。

  履约能力分析:明阳氢能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目前经营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明阳氢能总资产20,695.78万元,净资产15,789.50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60.53万元,净利润-1120.55万元。以上数据均为未审数。

  (六)中山德华芯片技术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超

  注册资本:9,432万人民币

  主要股东:广东明阳瑞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0.89%)

  主营业务:从事半导体外延片、芯片、组件、系统及相关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测试、加工、销售、咨询及技术服务等业务(不含线路板);半导体材料制备及芯片工艺等相关设备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咨询及技术服务等业务;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

  住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22号之二第3-4层

  关联关系概述: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所控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德华芯片的董事。

  履约能力分析:德华芯片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目前经营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德华芯片总资产34,928.71万元,净资产22,111.33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10,593.39万元,净利润1,294.08万元。以上数据均为未审数。

  (七)中山瑞信智能控制系统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温建仁

  注册资本:1,030万人民币

  主要股东:中山市南辰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中山市建辰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股51.22%)

  主营业务:研发、生产、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智能设备、自动化设备;软件开发;投资办实业;货物或技术进出口。

  住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火炬路22号龙源楼一楼车间厂房101室

  关联关系概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瑞信智能的董事。

  履约能力分析:瑞信智能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目前经营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瑞信智能总资产418.15万元,净资产-814.82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273.32万元,净利润-344.32万元。以上数据均为未审数。

  (八)南方海上风电联合开发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中权

  注册资本:80,000万元

  主要股东:南方电网综合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0%)

  主营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供电业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储能技术服务;工程管理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气设备修理;海水淡化处理;休闲观光活动;企业管理咨询。

  住所:珠海市桂山镇长梯巷8号203房

  关联关系概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南方联合的董事。

  履约能力分析:南方联合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目前经营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南方联合总资产362,680.24万元,净资产109,216.76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37,749.67万元,净利润8,159.74万元。以上数据均为未审数。

  (九)三峡新能源(凤凰)发电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栋

  注册资本:24,000万人民币

  主要股东:三峡(湘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1%)

  主营业务:水力发电;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检验检测服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储能技术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环保咨询服务。

  住所: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县凤凰产业开发区三期标准化厂房1栋综合楼一楼111室

  关联关系概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担任三峡凤凰的董事。

  履约能力分析:三峡凤凰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目前经营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三峡凤凰尚在建设期,总资产26,955.18万元,净资产8,390.00万元,2024年1-12月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0万元。以上数据均为未审数。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销售产品和动力、提供劳务和服务、租赁服务;以及接受关联人提供的服务和租赁服务等关联交易。

  2、关联交易定价政策:

  关联交易的定价主要以遵循市场的公允价格为原则,交易双方将根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具体情况确定定价方法,并在具体的关联交易合同中予以明确。

  公司将根据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决定与各关联方就日常关联交易签署相关协议的具体条款,以确保日常经营的正常进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相关交易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方的财务状况总体良好,履约能力稳定,风险可控,不存在潜在影响履约能力的情形。2025年度关联交易规模占公司同类业务比例较低,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5-015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明阳智能”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北京洁源新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洁源”或“转让方”)将出售其全资子公司洮南百强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或“洮南百强”)100%的股权给广州越秀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秀新能源”或“受让方”),交易股转对价为人民币9,683.01万元。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洮南百强于本次交易前申请的融资租赁款,后续将由越秀新能源承接;公司此前为洮南百强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已解除。本次交易事项尚需获得债权人的同意。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 本次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事宜,是基于公司推进风电场滚动开发的整体战略,对成熟电站项目择机出让,有利于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本次交易完成后,洮南百强将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范围。

  一、交易概述

  明阳智能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的议案》,基于公司推进风电场滚动开发的整体战略,为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公司将出售控股子公司洮南百强100%的股权给越秀新能源,交易对价为人民币9,683.01万元。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价格参照洮南百强100%股权对应的2024年12月31日账面净资产,综合考虑项目公司的资产负债和经营情况,经各方友好协商,确定本次交易股转对价为人民币9,683.01万元。

  自基准日(指2024年12月31日)起至本次交易交割完成日的期间为过渡期,过渡期内目标公司的损益归属受让方所有。

  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将使公司2025年利润总额和现金流有所增加,具体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本次交易完成后,洮南百强将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洮南百强于本次交易前向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天成”或“债权人”)申请的融资租赁款,后续将由越秀新能源承接;公司此前为洮南百强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已解除。本次交易事项尚需获得债权人的同意。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已对交易对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并确认交易对方当事人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受让方:广州越秀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2年6月16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南翔二路1号A栋406房

  法定代表人:周建余

  注册资本:人民币515,000万元

  经营范围: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节能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安全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控股股东:广州越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越秀新能源自成立以来依法存续,目前经营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越秀新能源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亿元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洮南百强新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9年2月18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吉林省白城市洮南市永茂乡永茂机械林场(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郑重

  注册资本:500万元

  经营范围: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

  洮南百强原为公司拟投资的风电项目公司,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北京洁源与其原股东吉林省百强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强集团”)签署了《合作协议》和《股权质押协议》,约定项目并网发电后,北京洁源将受让百强集团持有的洮南百强全部股权;同时,公司为洮南百强申请的融资租赁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3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1)。在上述连带责任担保解除后,北京洁源于2024年12月收购洮南百强全部股权,洮南百强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该收购交易未达到董事会审议和披露标准。

  洮南百强目前为北京洁源100%全资控股的子公司,持有洮南百强永茂保安100MW风电平价上网项目(一期50MW)。该项目已建成投运。

  洮南百强于本次交易前申请的融资租赁款,后续将由越秀新能源承接;公司此前为洮南百强提供的连带责任担保已解除。除此之外,洮南百强不存在其他股权抵押、质押及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未决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以及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洮南百强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注:2023年财务数据来自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洮南百强新能源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度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4)第110C024581号)。

  四、交易标的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价格参照洮南百强100%股权对应的2024年12月31日账面净资产人民币6,814.46万元,综合考虑项目公司的资产负债和经营情况,经各方友好协商,确定本次交易股转对价为人民币9,683.01万元。

  本次交易定价基于正常商业交易行为,通过友好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1、合同主体

  甲方(受让方):广州越秀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转让方):北京洁源新能投资有限公司

  丙方(目标公司):洮南百强新能源有限公司

  2、转让标的及价格

  本次转让标的为北京洁源持有的目标公司100%的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9,683.01万元。

  3、支付方式

  (1)第一笔股权转让款:越秀新能源完成集团备案、签订股转协议和运维及电力交易委托协议、全部资产资料移交、债权人同意本次股转的确认函后支付51%;

  (2)第二笔股权转让款:完成国资产权登记、风机权利义务转移协议、风机质保保函、工商变更后支付44%;

  (3)第三笔股权转让款:在消缺保证期届满前,未有影响项目运营事项并完成消缺事项后支付5%。

  4、协议生效条件

  履行完各自内部审批程序后,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5、违约责任

  (1)如双方未充分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或者在本协议下所作的陈述、保证与承诺是不真实的或者有重大遗漏或误导,应被视为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而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和实际花费,包括但不限于因索赔而发生的仲裁费、诉讼费、法院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等所有费用。

  (2)若一方未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另一方支付任何款项或履行义务的,按照协议约定的计算标准向未违约方支付违约金或未违约方有权选择解除协议。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为控制经营规模快速增长过程中资产负债率过高可能带来的财务风险,公司对电站运营业务采取“滚动开发”的整体战略,即新增电站资产不断投建过程中,持续对成熟电站项目择机出让,总体控制存量资产规模。公司本次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事宜,属于滚动开发战略的实施,属于正常经营行为。本次交易与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和长远发展目标相契合,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2、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将使公司2025年利润总额和现金流有所增加,具体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3、本次转让不涉及员工的解聘及安置工作、土地租赁、关联交易等情况。

  4、公司与洮南百强之间不存在委托理财。

  5、洮南百强于本次交易前申请的融资租赁款,后续将由越秀新能源承接;本次交易事项尚需获得债权人的同意。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本次项目出售有利于控制公司经营规模快速增长过程中资产负债率过高可能带来的财务风险。

  6、截至基准日,洮南百强的融资租赁合同期限至2025年10月25日,租赁利率4.4%。根据本次股权转让协议,2025年1月至2025年4月25日还款利息共计446万元,其中300万元由越秀新能源承担,146万元利息由公司北京洁源承担,该笔费用在第三笔股权对价转让款中扣减。

  7、截至目前,洮南百强应付北京洁源11,100万元,该部分将在工商变更登记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由越秀新能源资金支持项目公司向北京洁源进行一次性全额支付。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5-016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债券投资、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委托理财(含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

  ● 投资金额及期限:增加额度后,公司拟以单日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计划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属于中低风险的投资品种,但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及其他风险。受各种风险影响,收益率将产生波动,理财收益具有不确定性。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以单日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授权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5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4)。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增加20亿元的委托理财额度,即增加后拟以单日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授权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除此以外,前期其他授权事项不变。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调整后的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务费用,为公司及全体股东创造更多的价值。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以单日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期限自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均为公司闲置的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债券投资、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委托理财(含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产管理计划)等,交易对手为商业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决议的有效期内,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专业金融机构、明确理财产品金额、期间、选择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委托理财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的措施

  1、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在购买理财产品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投资产品,明确投资产品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3、公司财务部门将进行事前审核与风险评估,并建立台账,及时跟踪和分析产品净值变动情况,如发现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独立董事有权对投资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所需,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购买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内部财务制度相关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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