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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国金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提供内保外贷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109        证券名称:国金证券        公告编号:临2025-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国金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金控”)

  ●本次担保金额为港币7,000万元整。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国金金控经营发展需要,增强国金金控的竞争实力,稳步发展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港业务,增加经营收益,国金金控拟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申请银行贷款,公司拟通过内保外贷为上述融资提供担保。

  2024年10月24日,平安银行与国金金控签署了离岸综合授信额度合同,该笔合同项下综合授信额度金额为7,000万港币,授信品种为离岸流动资金贷款、离岸循环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单笔期限不超过1年,离岸循环贷款单笔期限不超过3个月,循环后总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2025年3月,公司与平安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以下简称“担保合同”),约定公司以信用方式向平安银行申请内保外贷业务,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国金金控向平安银行申请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二)上述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11日与2024年7月29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国金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融资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信用方式为子公司国金金控向平安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壹亿元港币离岸账户银行借款提供内保外贷担保,额度内可循环滚动操作,担保授权期限不超过两年。

  同时,为有效完成本次担保相关事宜,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框架与原则下,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就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共同或分别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协议。授权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取得监管部门核准/无异议(如需)之日起24个月内有效。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1日披露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及2024年7月30日披露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三)上述担保事项履行的报备程序

  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报送《关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国金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融资担保的备案报告》。

  2025年3月17日,公司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四川省分局(以下简称“四川外管局”)报送本次内保外贷签约登记备案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并于2025年3月24日收到四川外管局的《内保外贷登记表》及《业务登记凭证》。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及其财务数据概述

  被担保人名称:国金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股权关系:公司100%全资控股子公司

  注册资本:6.09亿元港币

  公司负责人:张 静

  注册地址:香港上环皇后大道中183号中远大厦35楼3501-08室

  经营范围:国金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为金融控股公司,下设全资子公司国金证券(香港)有限公司、国金财务(香港)有限公司、国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国金国际企业融资有限公司,其中国金证券(香港)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证券交易、期货合约交易、就证券提供意见、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提供资产管理。目前,国金证券(香港)有限公司的主要业务包括销售及交易业务(为股票和期货产品提供交易服务);投资银行业务(股票承销和财务顾问)和资产管理业务。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港币

  

  三、 担保事项主要内容

  按照公司与平安银行签署的担保合同条款约定,公司以信用方式向平安银行申请内保外贷业务,约定公司为下属全资子公司国金金控向平安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港币7,000万元的离岸账户银行借款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具体担保期限以合同约定为主。

  四、 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国金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提供内保外贷融资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信用方式为子公司国金金控向平安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壹亿元港币离岸账户银行借款提供内保外贷担保,额度内可循环滚动操作,担保授权期限不超过两年。公司董事会认为国金金控为公司全资子公司,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公司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为其提供内保外贷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时,独立董事已就董事会审议的本次内保外贷事项出具独立意见,同意公司为国金金控公司提供内保外贷担保。

  五、 累计对外或对子公司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的内保外贷融资担保及净资本担保承诺总额为人民币76,460.02万元(按2025年3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外汇交易中心公布的汇率中间价1港元对人民币0.92286计),占公司2024年9月30日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比例约2.32%;实际发生的对子公司融资担保余额为港币7,000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或对子公司担保/反担保的情形。

  特此公告。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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