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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中绿电           公告编号:2025-009

  债券代码:148562           债券简称:23绿电G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3月12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3月25日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在北京礼士智选假日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九名。会议由董事长粘建军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结合自身发展战略、经营情况以及财务状况,制定的“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制定的《市值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3.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组织机构进行调整,增设电力营销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其他公告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中绿电           公告编号:2025-011

  债券代码:148562           债券简称:23绿电G1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机构的议案》。根据主营业务发展需要,拟对公司组织机构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原组织机构设置情况

  本次调整前,公司组织机构13个,具体包括:综合管理部、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党委党建部(党委宣传部)、党委巡察办(廉政办)、纪委、规划发展部(国际业务部)、财务资产部、物资部、生态与安质部、生产经营部(运营监测中心)、证券事务部(董事会办公室)、审计部(法律合规部)、天津联络处。

  二、组织机构调整情况

  随着新能源市场化交易比例的不断提升以及电力市场运行机制的加速改革,公司面临着从传统能源供应向市场化营销转型、从追求发电量最优向追求营销收益最大化的转变。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电力市场中的议价能力和竞争优势,推动公司“做强做优做大”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拟对公司现有组织机构进行调整。在现有基础上,增设电力营销部,对各区域电力市场政策进行深入研究,精准把握市场动态,制定灵活高效的营销策略,助推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本次组织机构调整后,公司共有部门14个,具体包括:综合管理部、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党委党建部(党委宣传部)、党委巡察办(廉政办)、纪委、规划发展部(国际业务部)、财务资产部、物资部、生态与安质部、生产经营部(运营监测中心)、电力营销部、证券事务部(董事会办公室)、审计部(法律合规部)、天津联络处。

  三、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0537           证券简称:中绿电              公告编号:2025-010

  债券代码:148562           债券简称:23绿电G1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有关决策部署,围绕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市值管理的有关要求,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不断提升公司发展质量,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结合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制定公司“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如下:

  一、聚焦主责主业,提升公司发展质量

  (一)狠抓提质增效,不断提升经营质效

  公司始终坚持提质量、增效益,持续深入推进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切实提升经营质效。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9.24亿元,同比增长3.3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16亿元,同比增长13.31%;截至2024年三季度末,公司资产总额877.1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95.09亿元。2024年度,公司累计完成发电量108.7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9.93%;累计完成上网电量105.6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0.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同比增长4.17%-15.13%。

  下一步,公司将继续聚焦提质增效,坚定不移地致力于提升企业经营效益。一是积极聚焦主业发展。加大风电、光伏项目开发建设力度,以增量促进企业增收,促进发电量在百亿大关的基础上不断突破,力争2025年发电量实现翻倍式增长。二是全面加强电力营销。着力构建产销协同一体工作机制,实行“电量电价双考核”,提高整体发电上网水平;系统组建电力营销专业机构、加强“公司-区域公司-场站”三级营销管理、优化电力交易策略,切实保障电价收益。三是大力推进降本增效。建立科学规范的成本控制制度与管理机制,打造涵盖前期成本、采购成本、工程建设成本、运维成本、财务成本等在内的全方位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规模效应和集采优势,强化招标控制价管理,拓宽低成本融资渠道,探索智能化经营管理,切实压降成本,有效提升效益。

  (二)加快开发建设,不断推动主业发展

  公司始终坚守新能源发电主责主业,聚焦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等业务,在投资、开发及运营等方面持续发力,做优投资质量、做大投资增量。截至2024年底,公司在运装机规模1845.15万千瓦,在运、在建、待建装机容量已超4000万千瓦,为“十四五”总体目标完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公司坚持筑造精品工程、标杆工程,累计实现新疆1200万千瓦新能源大基地项目的并网,连创国内单体容量最大光伏项目并网纪录,建设进度全球领先,得到了新疆自治区党委政府、同类型企业高度肯定,在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国务院国资委官网等多家媒体平台实现了全方位宣传。

  下一步,公司将持续增强开发建设能力,推动主业发展。一是资源获取方面,通过自主投资、合作开发、收并购等多措并举,计划2025年获取资源不低于1000万千瓦。进一步优化资本投向和布局,推动实现由西北向中东部地区、由光伏向风电“两个转移”。全力抓好中东部地区资源拓展工作,加强与产业链上下游战略合作,在申报、竞配等常规方式的基础上,创新资源获取模式,多措并举获取电价高、消纳好的优质项目。统筹谋划西北地区大基地项目,优选资源好、开发成本低、接入消纳有保障的地块,积极争取大型沙戈荒基地、多能互补基地、外送通道配套新能源基地项目。合理调整风电、光伏开发占比,加强风电项目拓展,扎实做好风资源评估与选址工作,加快推进开发结构调整。二是项目建设方面,确保完成2025年底建设运营装机超3000万千瓦的“十四五”规划目标。强化工程全过程管控,以安全系统化、进度合理化、质量精益化、造价精细化为抓手,打造一批具有时代特征、行业领先的绿色能源标志性工程。全力推进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工艺创新,从“人机料法环”五大要素出发,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推进项目建设。不断完善工程预演机制,强化工程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紧密结合项目实际,合理排定里程碑节点计划,形成关键问题预控与应对方案,推动项目早投产、早收益。三是项目收购方面,紧抓行业改革窗口期,把握优质资源项目,重点收购收益率水平较高的风电项目,严控项目风险,合理把控收购进度,争取尽早实现投资收益。

  (三)坚持科技引领,着力培育新质生产力

  公司始终坚持新质生产力驱动发展,聚焦科技创新,瞄准能源科技自立自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挥控股股东技术研发优势,加快推进新技术、新产品在公司新能源项目上的落地应用,持续锻造新的核心竞争力。在甘肃干河口风电场圆满完成自同步电压源友好并网技术全场黑启动、孤网带负荷、人工短路等测试,并获技术鉴定专家“国际领先”的技术认定。全面推进青海液态空气储能项目建设与沙戈荒基地大型光伏中压直流发电系统构建,入选第四批国家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项目)。2024年全年,公司申请专利41项,取得授权28项,截至2024年底,公司有效专利超100项。

  下一步,公司将继续将科技创新重心集中在新能源生产技术的革新上,为公司高质量发展赋能。一是加快推动控股股东自同步电压源友好并网技术的试点应用。持续做好行业标准、国家标准的编制申报,进一步做好产业化推广工作,在甘肃取得成功的基础上,完成新疆尼勒克光伏项目现场测试、在青海等地项目的试点应用,为破解新能源高比例接入电网这一公认难题提供高标准、低成本、全面领先的系统性解决方案。二是推动新型储能产业化。以《基于深低温梯级蓄冷技术的60MW液态空气储能系统及关键装备》列入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为契机,加快推进青海液态空气储能示范项目建设,力争2025年内全面建成投产;高质量做好锂离子电容器储能、熔盐光热储能等新技术在新疆、青海、甘肃等地区示范项目建设,力争在新型储能产业链关键环节实现重要突破。三是拓展科技创新新赛道。深入推进数智化转型,积极开展新能源生产经营人工智能模型研发,系统开展AI+电力营销、AI+投资决策等管理提升工程,统筹开展智慧运营三级管理平台建设,依托总部级运营监测系统,实现对在运场站生产实时数据的分析,助力公司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

  二、重视股东回报,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始终坚持发展成果与全体投资者共享的理念,实施持续、稳定的权益分派政策,制定了《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致力于和股东共享长期发展红利。公司已连续八年实施现金分红,累积分红22.84亿元。根据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未来三年实现的年平均可分配利润的30%的规划。公司认真执行现金分红政策,并高度重视与投资者分享发展成果,2022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29.44%,2023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为40.45%。

  下一步,公司将在充分考虑公司长期发展、现金流情况和保护股东权益的基础上,研究制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保持分红政策持续性、稳定性。同时,为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提高投资者回报预期,公司将及时编制《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公司也将积极研究中期分红等年内多次分红的可行性,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三、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增强公司透明度

  公司始终坚定不移地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将提升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增强公司透明度作为重要工作目标。公司严格遵循法律法规以及各类规范性文件的明确要求,始终不渝地秉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合法合规”的基本原则,持续且稳健地做好强制性信息披露工作,并对披露内容进行精细化优化,在确保依法合规的基础上,积极主动地拓展自愿性信息披露的范围与深度,包括资源获取、项目投资、工程建设进展、发电量完成情况、业绩预告(或快报)发布、新技术及新产品的研发应用等。着力增强信息披露在内容和时效上的针对性与有效性。连续三年披露ESG报告,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2024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优秀实践案例”、“乡村振兴优秀实践案例”,证券时报“2024中国上市公司ESG百强”,中国证券报“ESG金牛奖碳中和二十强”。

  下一步,公司将继续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为己任,为投资者作出合理客观的投资决策提供充分的依据和参考。不断强化信息披露工作的质量与效果,争取实现深交所信息披露工作最高考核评级。一是持续健全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的信息披露机制。构建投资者信息需求收集机制,将投资者关心关切事项,在定期报告、临时公告中体现,使披露信息紧密贴合投资者决策需求。二是强化自愿性信息披露管理。建立健全自愿信披制度体系,持续优化自愿信披内容,保证自愿信披的及时性、准确性、连续性与完整性。三是着力创新信息披露形式。结合行业信息披露指引与公司业务实际,优化信息披露内容,让内容更加简明清晰、更加有针对性地反映公司情况,语言更加通俗易懂,增强信息披露的有效性。丰富信息披露形式,综合运用图文、视频等形式开展信息披露工作,增强定期报告的可读性。

  四、创新投资者关系管理,积极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高度重视并始终坚持以互信为基石的沟通理念,通过多元化、全方位的渠道,积极有序地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致力于为投资者营造一种能够深度参与、清晰理解公司运营状况与发展战略的良好环境。公司建立了以业绩说明会为核心的“1+N”投关体系,投关工作实现由被动向主动、由单一向多元、由重形式向求实效的转变。开展沪深北三地路演,参加券商策略会、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接待投资者线上线下调研,通过深交所互动易、投资者电话热线等诸多渠道与投资者保持密切沟通,高质量传递公司投资价值,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与信任,从而提振投资者对公司实现长期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2021年以来,公司组织召开年度、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共9次,其中2020年度、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业绩说明会“优秀实践案例”,2022年度、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业绩说明会“最佳实践案例”。

  下一步,公司将继续坚持以投资者为本,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积极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一是常态化召开业绩说明会。每年至少召开三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积极邀请控股股东代表、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独立董事等人员参会,为投资者解析报告期数据,答复投资者关心关注的问题。二是进一步丰富沟通渠道与形式。在热线电话、互动易、企业邮箱、官网、微信公众号等沟通渠道基础上,开设企业视频号,更加全方位的展示公司。打造“走进上市公司”特色活动,邀请投资者(分析师、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亲临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调研,增强投资者对公司认可。三是深化分析师沟通协作工作。常态化开展分析师沟通工作,就公司资源获取、工程建设、限电率、补贴获取等情况与行业分析师进行充分沟通,鼓励分析师与公司管理层现场讨论,促进双方思想碰撞,增强其对公司价值的深度洞察,为公司战略制定与市场预期管理提供有益参考。四是进一步提升调研实效。高质量开展线上线下投资者交流会与路演反路演,积极接受机构投资者及分析师专项调研,提前征求交流调研问题,组织相关专业部门提前准备,使交流调研活动更加深入。

  五、夯实公司治理,持续提升治理效能

  公司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国资、证券双重监管要求,精心构建起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协调运作的公司治理架构,确保各机构既能独立运行、各司其职,又能实现协调运转、相互制衡,形成科学高效的治理合力。公司高度重视董事会建设及独立董事功能作用发挥,2024年通过选聘专职外部董事,调整职工董事,实现董事会结构的持续优化,有效形成3+3+3的董事会配置(3名独立董事、3名股东委派董事、3名管理层董事)。及时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专业作用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持续强化董监高履职保障,系统开展履职保障工作,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积极主动向全体董事、监事报送待审议案及重大经营成果,耐心解答董事、监事提问质询,提升董事、监事履职决策效率。编制《董监高履职参考手册》,连续3年购买董监高责任险,按月支付独董津贴,组织董监高参加监管专题培训及新能源项目现场调研,为董事、监事履职行权创造便利条件。进一步强化董办队伍建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连续2年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最佳实践案例”。此外,公司紧密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实际,科学设置高效精干的组织职能机构,并配套建立市场化考核评价机制,充分激发企业员工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为公司稳健发展注入源源不断的活力。公司治理成效获市场的高度认可,2023年、2024年连续两年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董事会优秀实践案例”,获2024年“上证·金质量”公司治理奖。

  下一步,公司将持续夯实治理基础,严格遵循《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持之以恒开展《公司章程》及相关基础管理制度立改废释工作,确保公司治理体系与时俱进、日臻完善。进一步加强对独立董事履职的全方位支撑,有序开展董事常规调研与专项调研,着力提升独立董事参与公司治理的广度深度,切实保持独立董事与投资者、公司管理层之间沟通渠道的畅通无阻,不断提升公司科学决策水平。同时,结合行业电价市场化改革面临的新形势,进一步充实电力营销队伍、科技创新队伍、工程造价队伍,着力提升公司电力营销、科技创新、成本管控水平。最后,持续强化风险管理和内控体系建设,进一步筑牢全体员工的合规意识,坚守风险底线,为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

  公司将严格落实“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持续聚焦主责主业,坚定不移执行“做强科技、做优质量,进而做大规模,打造特色显著、战略支撑坚强的绿色能源产业集团”的发展战略,持续开展保电增发、降本增效、科技创新、电力营销等系列工作,有效筑牢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根基;持续开展信息披露、投关管理、公司治理等专项提升工作,有效提升公司透明度与吸引力;持续开展ESG建设与股东回报等社会责任工作,有效彰显公司央企责任及良好资本市场形象。

  本方案所涉及的公司规划等系非既成事实的前瞻性陈述,未来可能会受到政策调整及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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