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5-0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中,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不超过9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30万元,审计过程发生的差旅费由本公司承担。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成立(工商登记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5)首席合伙人:李惠琦,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
(6)截至2024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7)致同所2023年业务收入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
(8)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55亿元;2023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3家,审计收费3,529.17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和纪律处分0次。5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樊文景,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自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王龙琴,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执业;自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丰收,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年开始在致同执业,2017年成为致同技术合伙人;自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 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 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95万元(不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30万元。上述审计费用较上两期的年度审计收费无变化,系沿用2023年经公开招标程序确定的收费标准:该审计费用则是依据公司业务规模、分布情况、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经公开招标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合计审计费用不超过95万元人民币,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5-011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满足下属两家并表子公司珠海华金智汇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智汇湾”)、珠海华冠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冠电容器”)在经营过程中的融资需要,2025年度拟对其延续或新增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其中,华金智汇湾不超过4亿元、华冠电容器不超过1亿元),实际担保额以最终签订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
2025年3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除此之外,不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上述额度内提供的担保,在实际办理过程中授权公司董事会并转授经营层办理并签署担保相关的法律文本;授权期限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珠海华金智汇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6年2月4日
注册地址: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前湾二路2号综合楼第四层D1至D3a单元
法定代表人:睢静
注册资本:26,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空间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园区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100%;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华发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85.69%股权;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93.51%股权。
经查询,该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单位:万元)
2、珠海华冠电容器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11月26日
注册地址: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鼎业路81号11栋、12栋
法定代表人:潘登
注册资本:8,000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80%,珠海力合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0%。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控股股东珠海华发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85.69%股权;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93.51%股权。
经查询,该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单位:万元)
四、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2020年4月24日,华金智汇湾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签署了贷款合同,获得银行60,000万元贷款额度,贷款期限为2020年4月24日至2039年12月31日。2020年4月27日,公司与该行签订了保证合同,为前述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不超过20年。上述贷款于2025年度内预计使用不超过40,000万元,故本年度公司为华金智汇湾提供不超过40,000万元的担保。
2025年华冠电容器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公司拟为其提供不超过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与授信期限一致;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及具体担保条款将以相关主体融资时与相关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计划事项是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华金智汇湾及华冠电容器2025年度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相关子公司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从而保障公司经营目标的实现。本次被担保人为公司下属并表子公司,其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未发生过贷款逾期未还事项。公司董事会结合这两家子公司的经营情况、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综合评判,认为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此外,本次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的被担保人未提供反担保,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董事会同意本年度担保计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担保余额为14,875.07万元(均为华金智汇湾),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01%;2025年的担保额度不超过5亿元,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33.66%。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对子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亦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5-012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拟签署智汇湾创新中心
委托运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子公司珠海华金智汇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汇湾公司”或“甲方”)因智汇湾创新中心园区(以下简称“标的资产”)的委托运营,分别在2021年和2022年与关联方珠海华发科创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原名为“珠海华发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业园公司”或“乙方”)签署了《委托运营合同》,具体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10月披露的《关于签订智汇湾创新中心项目委托运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69)、于2022年3月披露的《关于智汇湾创新中心项目续签委托运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8)。鉴于上述合约已于2024年12月31日到期,根据项目运营需要,经协商,双方拟再次签署《委托运营管理合同》,合同期限三年,总金额不超过32,175,610.54元。
2、智汇湾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为珠海华发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科技”),华发科技为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发集团”)的控股子公司;产业园公司为华发科技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董事长郭瑾女士兼任华发科技董事长,本公司副董事长、总裁谢浩先生兼任华发科技董事,本公司董事陈宏良先生兼任华发科技副董事长,本公司董事裴书华女士兼任华发集团董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郭瑾、谢浩、陈宏良、裴书华回避表决。
3、2025年3月25日,本公司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对《关于子公司拟签署智汇湾创新中心委托运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审议通过。
4、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珠海华发科创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440400MA53NM987G
注册资本:1000万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金融产业发展基地9号楼二层2-12
法定代表人:夏焱
成立日期:2019年08月29日
主要业务:产业园区资产运营、产业服务、孵化器运营管理、品牌策划推广、产业园区配套商业招商运营、产业园区物业管理服务等
股东信息及持股比例:珠海华发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100%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总资产为18,244.13万元、净资产为1,058.52万元;2023年1-12月实现营业收入7,872.04万元,净利润为227.07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未经审计),总资产为19,049.04万元、净资产为828.17万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673.20万元,净利润为-230.35万元。
经查询,产业园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交易的委托服务价格采用市场化定价原则,经商务谈判程序,并参考了过往年度的预算与结算情况,在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确定的价格。本交易属正常的商业行为,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因关联交易所导致利益转移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 委托管理职责及内容
乙方在委托范围内对标的资产进行运营管理,主要包括:(1)日常运营维护(公共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出租物业日常管养、空置房管理等)、孵化器资质申报及维护、产业增值服务、品牌运营、费用收缴等工作;(2)确保标的资产的安全运营并实现标的资产的保值增值,并确保费用收缴率达到90%以上;(3)协助甲方履行与政府签订的项目投资协议、项目监管协议内的各项责任与义务,最大限度地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2. 委托期限:三年(2025年—2027年)。
3. 甲方的权利义务:有权对乙方实施的经营管理行为提出意见、建议;有权要求乙方定期或不定期报告标的资产经营管理情况;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委托运营费用;全力支持乙方的运营工作,协助开展园区配套完善、孵化器资质申报和资质维护、政策扶持、公共服务平台引进、产业活动举办等工作;为乙方经营管理标的资产提供必要的协助;对影响客户使用、服务满意度的工程设备改造、合同签订、环境提升、解约申请等事项积极有效响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招商运营有关的规划设计方案、施工图纸、装修方案、测绘报告、产权证等各种资料,向乙方提供有关本项目物业运营管理过程中所必须具备的法律文件及政府批文等相关文件。
4. 乙方的权利义务:配备专业的园区运营团队,做好园区运营管理服务,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如运营团队出现人员变动,应提前通知);按约定收取运营费用;对标的资产仅享有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的经营管理权,而无任何处置权;无条件配合向甲方定期提供标的资产相关的资料、数据;于每次向甲方申请运营费用时,向甲方提供后续资金使用计划,内容应包括运营相关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税金支付等用款事项及额度支付安排等;积极配合甲方现场监管工作;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并按甲方的要求改正相关损害甲方权益的行为,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遇标的资产在经营管理过程中遇到重大潜在风险,已经或可能对甲方合法权益产生影响时,应及时向甲方报告,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不利影响的扩大;不实施任何损坏标的资产的行为;做好客户关系维护,避免产生重大投诉事件;合同终止后,应当将其在委托期限内取得的与标的资产相关的全部文件资料移交给甲方;负责编制每年度工作方案,以此作为履行本合同、取得运营费用等事项的基础;负责项目的资产管理及日常维护;负责标的资产的安全生产、消防管理等工作;根据获得的授权范围和已经审批的权限,自主、高效、有序地开展项目运营管理工作等。
5. 审批权限的约定:以下事项须经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项目年度财务预算、年度运营计划、园区物业收费标准的制定及调整、超过50万元/项的园区公共设施设备维修改造升级、园区工程改造、预算外任何金额采购或项目费用申请或固定资产采购、涉诉事件或重大事件或危机公关处理、在年度运营成本总额不变的前提下根据实际运营需要调整各细项支出及费用。除上述外,其余均根据本合同甲乙双方的约定由乙方决策并实施。
6. 经营管理收益及其支付
(1)委托期限内项目园区产生的所有收益均归甲方所有。
(2)为确保委托运营合法合规,提高运营服务效率,保障客户体验满意度,委托期限内,与资产相关的租赁、销售行为产生的收入,由客户遵照本合同甲乙双方的约定支付到甲方账户。
7. 费用约定和支付方式
(1)乙方向甲方收取的服务费用为运营管理费(含税)。运营管理费依据年度预算,包含乙方在开展下述相关专业服务工作中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运营成本(如人力成本、差旅费、接待费、品牌运营费、孵化器基础保障费、第三方中介机构费等)、需补贴的物业费、需补贴的公摊能耗费及运营服务费(酬金)等费用。
(2)本合同运营管理费总金额不超过32,175,610.54元,其中,2025年度不超过10,970,659.51元,2026年度不超过10,725,203.51元,2027年度不超过10,479,747.51元,具体金额以年度结算为准。
(3)运营管理费中的不同费用类别,按以下方式进行支付:①运营服务费于当年6月底和12月底按“1.5元/㎡/月*项目建筑面积*12”计算的总额各支付50%;②运营成本于当年6月底支付年度预算的30%,剩余部分待乙方提交年度决算报告并经甲方确认后的15个工作日内据实支付;需补贴的物业费和需补贴的公摊能耗费,由乙方提交物业费收入及成本支出明细、公摊能耗收支明细申请相关费用补贴,并经甲方同意确认后据实支付。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系基于项目运营的实际需要,合同的签订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与运营方之间的委托合作关系,在综合考量历史运营情况并基于公平性原则和市场化运营机制等因素的基础上,经双方商务谈判确定,有助于提升智汇湾产业园的市场化运营水平,进一步推进项目稳健运营,在产融结合的大背景下吸引更多有实力的产业落地,聚集创新能力,孵化有潜力的企业,打造优质产业园品牌,助力公司夯实“股权投资管理+实体产业经营+产业创新平台服务”的发展格局。本交易对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关联交易定价公平、公正、公允,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
为便于本合同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可及时跟随市场变化做出调整,最大限度维护业主方与运营方的合作互利基础,特提请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本公司总裁或智汇湾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运营管理合同》,并在合同三年总预算范围内,有权根据市场影响因素的变化、调整三年预算金额分配。
六、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2025年1月1日至今,除本次交易外,本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产业园公司及其关联方已审批通过的关联交易金额为465.2万元。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签署智汇湾创新中心委托运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此议案,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我们认真审阅了关于子公司珠海华金智汇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拟就智汇湾创新中心运营事宜与关联方签署《委托运营管理合同》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资料,并与公司有关人员进行了沟通。基于我们的独立判断,认为智汇湾公司与关联方珠海华发科创产业园运营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委托运营管理合同》是基于公司产业园区运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其定价符合市场化水平,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产业园公司是一家专业的实体产业发展载体运营平台,其依托独有的智慧园区管理平台、物联网平台,可提供园区智慧化管理运营服务,为园区入驻企业提供完善的基础配套服务,并着力通过提升产业孵化培育能力,助力将受托园区打造为覆盖初创科技企业成长全周期的综合服务品牌产业园。本交易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推进智汇湾创新中心项目的稳健运营,并在产融结合的大背景下吸引更多有实力的产业落地,聚集创新能力,孵化有潜力的企业,助力公司夯实“股权投资管理+实体产业经营+产业创新平台服务”的发展格局。本交易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应按相关规定履行董事会审批程序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我们同意将本事项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届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回避表决。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委托运营管理合同。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5-014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9日(星期三)15:30—16:30
●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https://www.ir-online.cn/)
● 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9日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mI4PwWvREk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已于2025年3月27日在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了《2024年年度报告》和《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公司定于 2025年4月9日举办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具体安排如下: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9日(星期三)15:3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郭瑾女士,副董事长、总裁谢浩先生,副总裁、董事会秘书高小军先生,财务总监睢静女士,以及独立董事黄燕飞女士、窦欢女士、肖遂宁先生、王利民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9日(星期三)15:30-16:3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mI4PwWvREk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9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刘平
电 话:0756-3612810
邮 箱:liuping@huajinct.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5-007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相关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6,536,688.4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5,867,928.53元,提取盈余公积2,586,792.85元,期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75,551,318.87元。
根据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2024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计划,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拟以2024年12月31日股本总数344,708,3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60元(含税),合计分配20,682,500.40元,未分配利润余额554,868,818.47元转入下一年度,不进行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相关指标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63,771,042.90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公司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际派发现金分红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3.2%,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占最近三年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1.2%。该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本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同时兼顾考虑了公司当年利润构成以及未来可持续发展需要等方面因素,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其他说明
(一)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30%的原因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系经审慎研究拟定,统筹考量了经营业绩、净现金流水平、战略发展需要与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2024年度利润主要来源于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非现金性收益;未来公司投资与管理业务将持续聚焦核心赛道进行价值投资,电子器件制造业务计划适时抓住国家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改造及补贴的有利时机,进一步推进产能迭代与扩充;污水处理业务计划积极探索增量项目。
(二)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以及收益情况
2024年度公司实现的合并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6,536,688.43元,2024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575,551,318.87元,扣除拟分配的现金分红数额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结合公司投资与管理业务的潜在资金需求、电子器件制造业务技术设备改造升级的需要等,留存的未分配利润预计将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偿还贷款或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财务费用为18,621,703.32元,2024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1.04%。
(三)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情况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公司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决策提供便利。
(四)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积极研究并充分把握全国上下推进产业科技创新、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时代机遇,深挖潜能、提升效益,继续锚定核心赛道、深耕股权投资业务,做优做强实体产业,优化提升“股权投资+实体产业+创新平台”三足并进的发展格局,推动公司业务实现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公司始终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理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审慎制定利润分配预案,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五)公司2023年末、2024年末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5.37亿、6.10亿,其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3.16%、25.76%。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2024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5-009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和《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不会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3年8月,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23〕11号),要求各企业应自2024年1月1日起采用未来适用法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就“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进行规定,要求企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由于上述会计处理规定及相关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要求执行。除上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执行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5-008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344,708,34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包括投资与管理、电子器件制造、污水处理、科技园区等。
① 投资与管理
以子公司铧盈投资、华金投资等为平台。通过下属子公司担任普通合伙人和管理人,与符合条件的有限合伙人共同成立合伙企业,以合伙企业的组织形式开展业务。主要优选成长后期、成熟期投资机会,重点布局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领域,投资阶段以PE为主,并覆盖VC等其他阶段。其收入和利润主要为收取管理费、咨询顾问费和投资收益等。
② 电子器件制造
以子公司华冠电容器为主要平台。华冠电容器主要从事铝电解电容器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为汽车电子、光伏和新能源、工业电气、3C及消费电子产品提供电子元器件配套。
③ 污水处理
以子公司力合环保为主要平台。力合环保主要以BOT、TOT方式从事污水处理业务。报告期,力合环保在珠海运营三个污水处理厂,在东营运营东营市西城城北污水处理项目。
④ 科技园区
以子公司珠海华金智汇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主要平台,主要从事智汇湾创新中心的建设、运营、管理服务。其收入和利润主要为自有物业的租售,以及向入园企业提供增值服务。
(2)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① 投资与管理
公司旗下有铧盈投资和华金领创两家子公司取得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人牌照,管理多支基金,私募基金管理人品牌影响力逐步提升。
2017年、2018年、2021年、2022、2023年均进入清科“中国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年度50强”榜单;2019年、2020年、2021年、2022年连续四年进入清科“中国国资投资机构50强”;2020年进入清科“中国半导体领域投资机构10强”,2021年、2022年进入清科“中国先进制造领域投资机构30强”,2023年进入清科“中国医疗健康领域投资机构30强”“中国新能源/新材料领域投资机构30强”“中国半导体领域投资机构30强”。
2024年,公司进入清科“中国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年度100强”并位列第22位;此外还荣膺清科“中国‘专精特新’投资机构50强”“中国新材料领域投资机构20强”“中国医疗健康领域投资机构30强”。
② 电子器件制造
子公司华冠电容器是国内较早批量生产片式铝电解电容器的高新技术企业,是广东省专精特新企业、省级铝电解电容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其液态片式铝电解电容器和固液混合铝电解电容器均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
③ 污水处理
截至报告期末,子公司力合环保拥有日污水处理能力13.8万吨。凭借成熟、精细化的运营管理和精干的管理人员队伍,该公司运营城市污水处理项目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
④ 科技园区
子公司珠海华金智汇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的智汇湾创新中心项目占地面积共3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1.9万平方米。2023年,智汇湾创新中心获珠海市高新区双创中心颁授“珠海高新区孵化器培育单位”“珠海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站”,获珠海市工信局颁授“珠海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资质,获珠海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颁授“高新区企业家服务站”,获珠海市人社局颁授“珠海市级创业孵化基地”资质。2024年,获珠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授“珠海市商业秘密保护园区”,获珠海市人社局颁授“珠海市人才服务驿站”,获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颁授“高新区企业家服务站金融角”,获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授“黄金内湾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站”。2025年3月,经珠海市科技创新局认定,华金智汇湾创新中心获得珠海市科技创业孵化载体资质。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2024年5月30日,公司披露了《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并于2024年6月7日公司完成分红派息工作。
2、 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该议案系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新规,并结合公司的实际需要,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完善;详情请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截至本报告期末,该章程修订案已完成工商备案。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5日
证券代码:000532 证券简称:华金资本 公告编号:2025-005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3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位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华金街58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33A层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11名,实际到会董事11名,其中董事裴书华女士、黄燕飞女士、罗宏健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董事长郭瑾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中的“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公司治理”及“重要事项”等部分。
公司董事会四位现任独立董事及两位于报告期内届满离任的独立董事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述职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中的“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等部分。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中第十节财务报告。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3票同意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08)。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3票同意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3票同意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8、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评估专项意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4年度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独立董事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3票同意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0、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3票同意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不超过95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6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30万元,审计过程发生的差旅费由本公司承担。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本项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3票同意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3、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资产报废的议案》
公司拟对已超过使用年限以及已无使用价值的多项资产进行报废处理,将减少2024年度利润总额6.58万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6.35万元。经审核,本次公司遵循财务会计要求的谨慎性原则对部分资产报废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真实、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可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经营需要,拓宽融资渠道,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向银行等境内外融资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7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用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内保外债、跨境直贷、商票保贴、国内信用、非融资性保函及商票贴现等业务(授信方案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并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根据实际经营需求审批单笔融资,签署相关事项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手续。本事项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6、审议通过了《关于<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珠海华发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4票同意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郭瑾、裴书华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拟签署智汇湾创新中心委托运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拟签署智汇湾创新中心委托运营合同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4票同意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郭瑾、谢浩、陈宏良、裴书华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14:30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位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华金街58号横琴国际金融中心33A层的大会议室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3)。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华金资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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