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1061 公司简称:中信金属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公司拟采用现金分红方式,以2024年12月31日的股本总数4,9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68元(含税)。除前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23,2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现金分红金额/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6.78%。如在实施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该预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宏观形势
2024年,在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下,我国经济依然展现出韧性和活力。从国际看,全球经济复苏步伐依然缓慢,主要经济体之间的贸易摩擦、地区冲突、地缘政治紧张局势和经济政策的不确定性或将对经济复苏产生负面影响。从国内看,虽然部分行业如房地产和地方基础设施建设的需求仍然偏弱,对相关产业链的复苏构成一定挑战,但整体而言中国经济继续保持稳健复苏的态势,展现出较强的经济韧性。
大宗商品市场方面,全球经济复苏步伐缓慢、地缘政策及经济不确定性导致供应链紧张,大宗商品价格持续波动;尤其受到国内房地产和基建需求疲软的影响,钢材等黑色金属价格承压下行。同时,新能源和电动汽车行业需求增长,以铜为代表的有色金属价格冲高回落后高位震荡。
2024年上半年受到美联储降息预期延后等因素影响,美元缓慢走强。进入下半年,国内刺激经济的政策相继出台叠加美元降息预期兑现,市场情绪回暖,人民币有所升值。临近年末,受美国大选以及国际贸易摩擦可能升温等因素,美元兑人民币汇率进入宽幅波动格局。
数据来源:wind
(二)有色金属
1.铜
2024年年初至5月底,宏观预期向好,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双双发力,推动铜价持续上升,库存量攀升。进入下半年,全球库存去库的节奏加快,美国宽松政策落地,为铜价提供了较强的下行支撑,下半年铜价持续震荡。
数据来源:wind
2.铝
2024年铝价整体走势偏强,全年呈宽幅震荡态势。受到海外铝价带动,铝土矿供应紧张,氧化铝价格上涨支撑,以及国家政策频繁刺激,铝金属价格上涨。然而,由于美联储降息,铝产品出口税上升,以及全球经济复苏放缓及需求增长不确定性使得市场对铝的需求预期较为谨慎,导致价格持续波动。
数据来源:wind
(三)黑色金属
1.铁矿石
2024年铁矿石价格整体呈单边下行趋势,普氏铁矿石指数(62%Fe,CFR)从年初到143.2美元/吨下跌至100美元/吨,下跌幅度达到30.2%。国内房地产及制造业的持续疲软降低了对铁矿石和钢铁的需求,流动性减弱导致库存持续上涨;同时衍生品交易量增长迅速,铁矿石金融属性不断强化。
数据来源:wind
2.钢材
2024年钢铁价格呈现下降趋势,由于我国钢铁产能庞大,叠加房地产大幅回落,供需周期错配,市场主体预期弱,钢铁价格前三季度持续下降。随着9月底我国一系列经济刺激措施的有序推出,10月钢铁产业价格反弹后震荡。
数据来源:wind
中信金属是中信集团先进材料板块的重要子公司,是国内领先的金属及矿产品贸易商和矿业投资公司,注册资本49亿元。公司经营的贸易品种主要包括铌、铜、铝、镍等有色金属产品以及铁矿石、钢材、铬矿、锰矿等黑色金属产品。公司拥有巴西矿冶公司(CBMM,铌矿)、秘鲁邦巴斯铜矿(Las Bambas,铜矿)、艾芬豪矿业(Ivanhoe Mines,铜矿、锌矿、铂族多金属矿)等多个全球一流金属矿业资产的股权,以及西部超导和中博世金等境内优质资产股权。
公司积极构建全球化的供应链服务网络,大力发展金属矿产类大宗商品贸易,依托上游资源优势,充分发挥铜矿、铌矿投资对大宗商品贸易的促进作用。
公司积极对标世界一流企业,经过多年的经营实践积累,围绕主营业务形成了有自身特点并验证有效的经营理念和业务战略。
● 经营理念-“贸易+资源(投资)”双轮驱动的发展战略
公司坚守中信集团“践行国家战略、助力民族复兴”的发展使命,确立了以“贸易+资源(投资)”双轮驱动的发展战略,致力成为有影响力的世界一流大宗商品贸易商和矿业投资公司。
一方面,公司通过多年贸易实践积累,深刻理解行业特点和规律,以贸易发展巩固资源供应;通过投资上游矿山获得分销权,夯实贸易资源保有量,以资源投资促进贸易发展。另一方面,公司加大与国际矿山的贸易合作和投资,强化资源获取能力,注重上下游资源整合,在全产业链为客户提供营销、物流、渠道等增值服务,实现大宗商品贸易的多元化品类经营,形成了多层次贸易发展格局。
● 贸易战略-科学选择符合公司战略的优质品种,重视渠道建设和信息掌控
公司深耕贸易领域多年,坚持遵循贸易发展的本质和规律,积极践行“贸易强国”战略,形成了有特色的理念,即:树立扎实的态度和决心,专注潜心研究市场。用发展思维,不断健全和完善贸易体系;用系统思维,科学选择符合公司战略的优质品种,重视渠道建设和信息掌控;用底线思维防风险;用创新思维,聚焦金属矿产领域产业链、供应链打造业务模式,切实服务实体经济。
在契合国家战略要求的前提下,贸易品种选择标准为:①市场容量大,成长性高,能带来稳定的业绩贡献;②流动性强,易变现;③市场规范程度高,合规、信用风险可控,交易成本低;④有较好的衍生品保值工具,降低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时所带来的大幅损益波动。
目前,公司贸易品种多元、结构均衡,具有较强的对冲周期能力和增长潜力。渠道建设方面,秉持“贸易+X”理念,上游供应端重视资源获取,比如铜业务通过参股矿山、包销等方式,确保上游资源的稳定供应;下游营销端以客户为中心,重视网络布局,为客户提供“贸易+”等多种增值服务,保持良好的客户粘性。信息掌控方面,依托对北京、香港、上海、宁波、新加坡等贸易平台的扁平化管理,在全球范围内搭建研究分析体系,对市场行情、价格走势、上下游情况进行系统深入研判,重视细分品种研究,及时掌握关键信息,把控购销节奏,为业务经营决策提供有力保障。业务模式方面,以为客户提供综合配套服务为出发点,以全面风险管控为前提,通过深耕渠道和整合信息,确定各业务品种的盈利模式,并根据业态变化不断优化业务模式。
● 投资发展战略-聚焦与贸易业务形成良好协同的全球优质稀缺资产
公司积极践行国家“走出去”战略,聚焦国家稀缺资源,在全球范围内遴选优质资产,秉承投资与贸易相互促进的发展理念,形成了独特的投资发展战略,包括:品种选择标准、项目选择标准以及行业研究体系等。
投资品种选择标准为:①供需基本面优良,全球范围稀缺、进口依存度高、供给约束较强;②经济规模较大,当市场波动时仍有稳定需求,上下游产业链相对成熟;③考虑行业周期性和未来发展潜力;④与贸易业务形成协同促进效应。目前,公司投资品种以铜、铌为代表,兼顾其他品种的发展。
投资项目选择标准为:①资源禀赋高、资源量大,品位优良;②产能或潜在产能大,可降低均摊管理成本,并在市场形势好的情境下可快速产生现金流,市场影响力强;③生产成本低,可有效抵御价格波动的风险。
同时,公司建立了全面立体的行业研究体系,包括:品种研究、国别研究、公司研究、资本市场研究等。通过上述体系,公司对投资项目优中选优、精益求精;坚持底线思维,采取以我为主的审慎决策模式,有效提高了投资成功率。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 报告期内,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01.90亿元,同比增长4.1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38亿元,同比增长8.79%。贸易业务方面,有色金属业务实现营业收入956.31亿元,黑色金属业务339.67亿元,有色金属业务收入同比增长29.84%。投资业务方面,公司加强精细化投后管理,保障海外重点矿山项目生产建设顺利和资源稳定供给,公司投资收益再创新高。
3、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061 证券简称:中信金属 公告编号:2025-013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5年3月25日以现场会议与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屹东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办公室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编制完成了《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四)审议通过《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阅《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本议案因涉及监事薪酬,全体监事作为利益相关方均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七)审议通过《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编制完成了《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八)审议通过《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九)审议通过《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1061 证券简称:中信金属 公告编号:2025-014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51,502,759.52元。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2025年度预算资金需求,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8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90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23,2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现金红利/公司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6.78%。
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说明
注:公司于2023年4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未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上述数据仅填报上市后数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
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
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此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1061 证券简称:中信金属 公告编号:2025-017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提名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毛景文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毛景文先生根据中国工程院院士兼职管理的相关规定,向公司董事会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由于毛景文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后生效,在此之前毛景文先生仍将按规定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的职责。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毛景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毛景文先生确认与公司和公司董事会之间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其他因辞职而需知会公司股东的事宜。
毛景文先生在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毛景文先生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提名独立董事情况2025年3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信金属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叶会寿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同时,经公司股东大会同意选举叶会寿先生为独立董事后,董事会同意其担任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独立董事任期一致。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叶会寿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叶会寿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具备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专业背景及工作经验,同意叶会寿先生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叶会寿先生与公司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具备独立性,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及独立董事的情形,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非失信被执行人。
叶会寿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附件:叶会寿先生简历
叶会寿先生,1964年出生,博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长期从事金属矿产勘查评价和地质科研工作。1990年至1992年,任西北有色地质研究所助理工程师;1992年至2003年,任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一地质矿产调查队高级工程师、副总工程师;2006年至2024年,任中国地质科学院矿产资源研究所研究员,自然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专家。
证券代码:601061 证券简称:中信金属 公告编号:2025-012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5年3月25日以现场会议和视频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献文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管列席。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编制完成了《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四) 审议通过《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3票
本议案涉及独立董事独立性,独立董事毛景文、孙广亮、陈运森已回避表决。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 审议通过《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六) 审议通过《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 审议通过《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阅《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9票。
本议案因涉及董事薪酬,全体董事作为利益相关方均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核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本议案涉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王猛、郭爱民、姜山、李士媛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核通过。
(十) 审议通过《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编制完成了《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十一) 审议通过《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吴献文、马满福、王猛、郭爱民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十二) 审议通过《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中信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4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方中信财务有限公司,关联董事吴献文、马满福、王猛、郭爱民已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对中信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十三) 审议通过《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十四) 审议通过《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五) 审议通过《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 审议通过《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 审议通过《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叶会寿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叶会寿先生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担任独立董事后,同时担任公司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独立董事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提名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会议还听取了《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本公告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将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向股东述职。
特此公告。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1061 证券简称:中信金属 公告编号:2025-015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编制《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该报告已经2025年3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23年3月16日出具《关于同意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0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1,153,847股,发行价格为6.5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29,759.23万元(人民币,下同),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10,341.4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9,417.7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4月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3)验字第61298865_A0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132,863,744.06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1,629,249,777.63元,本年度使用503,613,966.43元,均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本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期初余额为1,596,683,528.53元(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为1,108,369,520.28元(包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管理制度》。公司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定的要求进行募集资金管理。
根据公司《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对筹集的募集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并于2023年4月3日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该协议的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均严格按照《四方监管协议》及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管理情况按照监管协议及公司制度正常履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公告承诺一致。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四方监管协议》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未发生违法违规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信息披露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本对照表数据若出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证券代码:601061 证券简称:中信金属 公告编号:2025-016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概述: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收益水平,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计划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并可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公司尚未确定现金管理的交易对象,预计本次现金管理的交易对象可能包括公司关联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及其子公司、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银国际”)及其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及其子公司。如公司本次现金管理后续通过上述关联方进行,则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将在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范围内使用自有资金及募集资金与前述关联方进行现金管理。
● 现金管理金额: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
● 现金管理方式:公司现金管理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类结构性存款及保本类收益凭证等。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保荐人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以及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的累计次数及其金额: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交易均在公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内,除此之外未与其发生过其他交易,也未与不同关联人开展现金管理业务。
● 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类现金管理产品,投资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一、本次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及概述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尚未确定现金管理的交易对象,预计本次现金管理的交易对象可能包括公司关联方中信银行及其子公司、信银国际及其子公司、中信证券及其子公司。如公司本次现金管理后续通过上述关联方进行,则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的《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预计2025年度向中信银行及其子公司、信银国际及其子公司、中信证券及其子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6.5亿元。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通过中信银行及其子公司、信银国际及其子公司、中信证券及其子公司进行的现金管理将在前述关联交易预计额度范围内开展。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
(二)现金管理金额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并可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及相关情况
1.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全部来源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中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3月16日出具《关于同意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80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1,153,847股,发行价格为6.5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29,759.23万元(人民币,下同),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0,341.49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19,417.74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年4月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安永华明(2023)验字第61298865_A01号)。
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和资金投入计划,现阶段募集资金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四)现金管理方式
公司现金管理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保本型现金管理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型收益凭证等。
公司将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后续使用及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计划。
(五)现金管理期限
本次现金管理授权的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及授权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六)现金管理对象
公司尚未确定现金管理交易对象,预计本次现金管理交易对象可能包括公司关联方中信银行及其子公司、信银国际及其子公司和中信证券及其子公司。如最终现金管理交易对象为上述公司,则构成关联交易。本次现金管理涉及的关联交易已经纳入公司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范围,已经公司2024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1690725E;成立时间:1987年4月20日;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0号院1号楼6-30层、32-42层;法定代表人:方合英;注册资本:4,893,479.66万元;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等;经营范围: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提供保管箱服务;结汇、售汇业务;代理开放式基金业务;办理黄金业务;黄金进出口;开展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受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905,248,400.00万元;净资产:73,467,500.00万元;资产负债率:91.88%;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20,589,600.00万元;净利润:6,806,200.00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925,924,700.00万元;净资产:82,995,200.00万元;资产负债率:91.04%;2024年1-9月,营业收入:16,221,000.00万元;净利润:5,253,100.00万元(2024年数据未经审计)。履约能力: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的法人主体,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54年12月10日;注册地:61-65, DES VOEUX ROAD CENTRAL, HONG KONG;法定代表人:毕明强;注册资本:1,840,401.30万港币;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包括财富管理、个人银行、企业银行服务以至环球市场及财资方案等;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受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同一控制下的关联方;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47,038,693.1万港币;净资产:5,351,601.1万港币;资产负债率:88.62%;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999,994.9万港币;净利润:258,689.7万港币。截至2024年6月30日,总资产:45,971,939.1万港币;净资产:5,446,292万港币;资产负债率:88.15%;2024年1-6月,营业收入:520,673.8万港币;净利润:105,829.1万港币(2024年数据未经审计)。履约能力:中信银行(国际)有限公司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的法人主体,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017814402;成立时间:1995年10月25日;注册地: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法定代表人:张佑君;注册资本:1,482,054.68万元;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中国中信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广州越秀资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等;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许可经营项目是:证券经纪(限山东省、河南省、浙江省天台县、浙江省苍南县以外区域);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境内委托投资管理、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证券投资管理、企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和职业年金基金投资管理);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代销金融产品;股票期权做市。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实际控制人对其有重大影响,且关联自然人兼任其董事构成关联方;截至2023年12月31日,总资产:145,335,912.60万元;净资产:27,419,920.81万元;资产负债率:81.13%;2023年1-12月,营业收入:6,006,799.28万元;净利润:2,053,934.52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总资产:173,171,615.53万元;净资产:29,196,253.01万元;资产负债率:83.14%;2024年1-9月,营业收入:4,614,163.27万元;净利润:1,745,091.22万元(2024年数据未经审计)。履约能力: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的法人主体,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公司拟与中信银行及其子公司、信银国际及其子公司和中信证券及其子公司开展的现金管理业务将按照市场公允合理价格进行,收益不低于同一类业务其他客户的收益,收取的手续费、代理费等不高于为其他同等客户提供的服务收取标准。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与金融机构(含中信银行及其子公司、信银国际及其子公司和中信证券及其子公司)确定具体每项理财产品及资金运用额度并依据市场原则签署相关协议。
五、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购买标的为保本类理财产品,主要期限以6个月以内为主,最长期限不超过12个月,风险可控。
(二)风控措施
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产品购买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理财产品购买事宜,确保理财资金安全。采取的措施如下:
1.公司董事会授权境内公司由法定代表人、境外公司由董事会成员在上述投资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履行决策审批。
2.公司财务部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理财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财务部须建立台账对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5.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如需开立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6.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整体收益,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
购买的理财产品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其他流动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利润表“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公司为管理闲置募集资金与中信银行及其子公司、信银国际及其子公司、中信证券及其子公司等金融机构开展现金管理业务主要是基于其资产质量、服务水平等综合因素考虑,所开展的现金管理业务将以市场化原则为定价依据,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其中所涉及的关联交易对公司的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不会对中信银行及其子公司、信银国际及其子公司、中信证券及其子公司形成依赖。公司将严密监控相关业务的开展,加强内部控制管理,防范各种风险。
七、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25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召开前,全体独立董事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会议形成以下意见:经认真审核,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和资金投入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八、中介机构的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公司通过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涉及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中信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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