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5-0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结果,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904,580,295.3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5,412,924,969.84元,减去利润分配2,215,017,382.95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利润为15,293,327,291.52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22,654,013.0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8,042,481,208.34元,减去利润分配2,215,017,382.95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可供分配利润为16,650,117,838.46元,资本公积余额为18,304,149,654.19元。
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值。为支持公司发展,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公司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024年末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全部结转到下一年度。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三、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鉴于2024年度公司业绩出现亏损,为支持公司发展,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024年末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全部结转到下一年度。此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3-2025年度)股东回报规划》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4年度实际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等,以促进公司高效可持续发展,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5-012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2025年度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暨提供相关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中有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公司提供担保。敬请投资者关注担保风险。
一、概述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和《关于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由于现有银行金融机构授信额度即将到期,为保障公司现金流量充足,满足公司发展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天齐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天齐”)、天齐鑫隆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齐鑫隆”)、天齐锂业(射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射洪天齐”)、天齐锂业(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天齐”)、遂宁天齐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遂宁天齐”)、重庆天齐锂电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锂电”)、天齐锂业新能源材料(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天齐”)、Tianqi Lithium Australian Investments1 Pty Ltd (以下简称“TLAI1”)、Tianqi Grand Vision Energy Limited (以下简称“TGVE”)、Tianqi Lithium HK Co., Limited(以下简称“TLHK”)、控股子公司四川天齐盛合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合锂业”)、Tianqi Lithium Energy Australia Pty Ltd. (以下简称“TLEA”)、Windfield Holdings Pty Ltd(以下简称“文菲尔德”)等公司拟分别向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2025年度各类金融机构授信217.15亿元人民币、15.67亿美元、9.91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港币、澳元)(美元按照2025年3月26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约为1,835,783.04万元人民币),合计约人民币4,007,283.04万元。其中,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子公司成都天齐、天齐鑫隆、江苏天齐、射洪天齐、遂宁天齐、苏州天齐、TGVE、TLHK及其他子公司申请不超过200.15亿元人民币、6.17亿美元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合计约人民币2,444,222.18万元;控股子公司文菲尔德拟为其下属子公司申请不超过15.50亿美元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美元按照2025年3月26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约为1,112,187.00万元人民币)。此等担保额度合计约3,556,409.18万元,有效期限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关于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申请金融机构授信,并由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或由控股子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将其自有银行承兑汇票或保证金质押,或控股子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2025年度预计授信情况
注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额度总计约4,007,283.04万元人民币,具体授信金融机构、融资主体、授信品种、金额、币种及担保方式将根据公司的实际资金需求和金融机构最终审批情况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确定。
注2: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自行提供担保类授信主要业务品种为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
注3:美元按照2025年3月26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
三、金融机构授信对公司的影响
1、背景及用途
保持合理、充足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是公司资金管理的必要手段,是公司实现正常运营和战略发展的重要保障。2025年度,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各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上述授信额度,并根据最终金融机构审批情况和公司实际需求,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流程经审批后提用授信,以积极满足公司日常周转资金需求,优化公司现金流状况和负债期限、成本结构,保障公司流动性安全,支撑各项业务及发展规划的正常、有序实施。
2、必要性
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是公司保持合理杠杆水平及流动性的必要工具,在合理杠杆水平上增强财务弹性及财务安全性。
3、期限
具体业务期限根据金融机构最终审批情况并以双方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4、还款计划
公司将基于年度资金预算及实际资金情况设定合理还款计划,避免流动性风险,保障财务安全,降低融资成本。
四、被担保人及拟提供担保的情况
(一)基本注册信息
(二)公司与被担保人股权关系
注:上图为截至2025年3月26日的股权结构图
(三)被担保人财务数据
1、2024年12月31日(或2024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2、2023年12月31日(或2023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文菲尔德为合并报表口径,其余公司均为单体报表口径。
公司2024年度的合并财务数据均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本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编制并包含在本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并由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由于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并未对上述子公司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单独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故此表引用的上述子公司数据为未经审计数据。
2023年度的财务数据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注2:相关数据合计若存在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被担保人信用等级情况
被担保人为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经查询,被担保人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拟用于抵质押的主要资产
1、公司持有的Sociedad Química y Minera de Chile S.A.(以下简称“SQM”)的A类股
截至目前,SQM累计发行在外股份情况如下表所示:
1、截至目前,公司持有SQM已发行在外的A类股股份数量为62,556,568股,其中已质押给渣打银行和法国巴黎银行牵头的境外银团股数为200万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部分资产账面价值为8.12亿元人民币。
2、文菲尔德及其子公司在澳大利亚境内的所有资产用于提供汇丰银行牵头的银团循环贷款抵押。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等资产的账面价值为198.01亿元。
3、公司项目融资可能涉及需将对应项目资产、利息储备账户等进行抵质押。
五、担保方式及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拟为子公司成都天齐、天齐鑫隆、江苏天齐、射洪天齐、遂宁天齐、苏州天齐、TGVE、TLHK及其他子公司申请不超过200.15亿元人民币、6.17亿美元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合计约人民币2,444,222.18 万元;控股子公司文菲尔德拟为其下属子公司申请不超过15.50亿美元金融机构授信提供担保(美元按照2025年3月26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约为1,112,187.00 万元人民币)。以上担保计划是各公司及子公司与交易对方初步协商后制定的预案,实际授信银行、担保主体、担保金额和担保方式仍需公司及各子公司与交易对方进一步协商后确定,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上述担保均系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不作反担保安排。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具有实际控制权,其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良好,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可控,因此本次担保上述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未按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亦未提供反担保具有合理性,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
六、业务授权及办理
提请董事会授权管理层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与授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及修订等各项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为确保公司担保计划的顺利实施及协商过程中有关事项及时得到解决,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被担保的债务总额度不超过3,556,409.18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额度的前提下,根据与各合作金融机构的协商情况适时调整实际担保金额和担保方式,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件,授权期限至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七、专项意见
1、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授信,并由相关方提供担保,目的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提高现金流水平,保障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本次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授信,并由相关方提供担保,同时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不超过3,556,409.18 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额度的前提下,适时调整实际担保金额和担保方式,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法律文件。
本次担保为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或由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不作反担保安排,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申请金融机构授信,并由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或由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提高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流动性水平,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运营对现金的需求,优化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现金流状况,保证各项业务的正常有序开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申请金融机构授信并由相关方提供担保。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目前,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主体提供担保;公司不存在逾期、涉及诉讼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金额的情况;不存在为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2、本次拟提请董事会审议的公司对子公司以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折合人民币为不超过3,556,409.18万元,占公司2024年度末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84.89%。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26.45亿元,占公司2024年度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0.18%,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0,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外币按照2025年3月26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人民币汇率中间价进行折算)。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交易概述表。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5-013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发公司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发公司H股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为满足本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决定单独或同时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20%的本公司H股,或可转换成H股的证券,或可认购H股或前述可转换证券的期权、权证或类似权利(以下简称“一般性授权”)。具体授权如下:
一、于遵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有关要求的前提下,一般及无条件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决定单独或同时配发、发行及处理本公司H股(包括出售或转让库存股份(具有上市规则项下涵义),下同),或可转换成H股的证券,或可认购H股或前述可转换证券的期权、权证或类似权利(以下简称“类似权利”),及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新股(包括出售或转让库存股份,下同)或类似权利的条款及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款:
1、拟发行的新股的类别及数目;
2、新股的定价方式及/或发行价格(包括价格区间);
3、开始及结束发行的日期;
4、向现有股东发行的新股的类别及数目;及/或
5、作出或授予可能需要行使该等权利的售股建议、协议、购股选择权、转股权或其他相关权利。
二、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前述第一段所述一般性授权决定单独或同时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论是否根据购股选择权或以其他方式)的H股股份的数量(不包括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方式发行的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于本议案获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时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0%。
三、如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已于本公告第五项所述授权有效期内决定配发、发行及处理H股或类似权利,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的相关批准、许可或登记(如适用),则公司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可在该等批准、许可或登记确认之有效期内完成相关配发、发行及处理等工作。
四、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根据适用法律(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取得所有相关政府部门及/或监管机构的批准(如适用),行使一般性授权。
五、一般性授权的有效期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下列三者中最早的日期止:
1、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后12个月届满之日;
2、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或
3、公司股东于股东大会上撤销或修订本议案所授予董事会的一般性授权之日。
六、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聘请与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批准、签订及作出或促使签订及作出其认为与根据上文所述行使一般性授权而配发、发行及处理任何新股股份有关的所有文件、契约及事宜、办理必要手续、采取其他必要的行动。
七、授权董事会或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在新股配发时及发行完成后,根据公司新股配发及发行的方式、种类、数目和新股配发及发行完成时公司股权结构的实际情况,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对《公司章程》做出适当及必要的修订。
此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5-014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投资种类: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及智利比索。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为在场内市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的包括远期结/购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业务。为有效对冲大额外币采购付款,大额外币分红款等所面临的汇率波动风险,公司拟通过外汇掉期、远期结/购汇等业务规避汇率波动风险。
2、 投资金额: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3.5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按照2025年3月26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约合人民币25.11亿元),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0.175亿美元。
3、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 交易目的:作为一家国际化经营公司,公司存在进口采购、出口销售及境外分红、跨境投资等与外币收支相关的业务,鉴于上述业务对应的外币收支金额及收支时间无法完全匹配,产生一定金额外汇风险敞口,使公司面临外汇风险。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和战略布局的需要,适时合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及现金流的影响。
5、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本次投资业务在投资过程中存在市场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法律风险及履约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3.5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期限为自本业务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截至2025年3月26日,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余额为8,740.22万美元。
鉴于前次授权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的有效期限即将届满,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不良影响,拟提请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模不超过3.5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按照2025年3月26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约合人民币25.11亿元),期限为自本业务获得公司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不开展以投机为目的的交易。2025年3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原因及目的与交易额度
作为一家国际化经营公司,公司存在进口采购、出口销售及境外分红、跨境投资等与外币收支相关的业务,鉴于上述业务对应的外币收支金额及收支时间无法完全匹配,产生一定金额外汇风险敞口,使得公司面临外汇风险。结合公司业务发展和战略布局的需要,适时合理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及现金流的影响。公司及公司子公司2025年度拟申请套期保值业务额度汇总如下表所示:
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及智利比索。公司进行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为在场内市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的包括远期结/购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品等业务。为有效对冲大额外币采购付款,大额外币分红款等所面临的汇率波动风险,公司拟通过外汇掉期、远期结/购汇等业务规避汇率波动风险。
2、资金来源及规模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使用银行信用额度。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币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为不超过3.5亿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3.5亿美元(或等值人民币,按照2025年3月26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受权公布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约合人民币25.11亿元),约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5.99%;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0.175亿美元,约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59%。业务到期后,将根据各金融机构提供的外汇套期保值产品,采用本金交割或差额交割的方式。同时,财务成本会根据业务品种不同而有所差异。
3、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拟提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审批相关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签署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行使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职责。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
4、交易对手:银行等具有金融衍生品业务经营资质的大型金融机构,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5、流动性安排:原则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经营业务背景,与业务收支时间相匹配,预期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重大影响。
三、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及公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的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合理降低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在汇率行情走势与公司预期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造成潜在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应收客户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5、套期保值交易违约风险: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保盈利从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及各子公司只能以自有资金从事该等业务,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所有金融衍生品交易行为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主要以套期保值,降低汇率风险为目的。公司建立了严格有效的风险管理制度,利用事前、事中及事后的风险控制措施,预防、发现和降低各种风险。该等制度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切实有效。
2、公司总裁(总经理)办公会、财务部、监察审计部、董事会办公室等部门及各子公司作为相关责任部门或单位均有清晰的管理定位和职责,通过分级管理,形成监督机制,从根本上杜绝了单人或单独部门操作的风险,在有效地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也提高了对风险的应对速度。
3、公司仅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密切关注国内外相关政策法规,保证公司及各子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工作开展的合法性,并对金融衍生品交易事项与合同文本进行合法性审查,以规避法律风险。
4、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必须基于公司出口项下的外币收款预测及进口项下的外币付款预测,或者外币银行存借款、投融资等实际业务。交易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外币收款或外币付款预测金额,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交割期间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时间或外币付款时间相匹配,或者与对应的外币银行存借款的期限安排相匹配。
5、公司监察审计部负责对公司及各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决策、管理、执行等工作的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
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及对公司的影响
当前国际地缘政治复杂多变,受逆全球化、中美贸易摩擦、投资者避险情绪、各国财政及货币政策严重分化等影响,汇率波动成为新常态。公司作为全球化经营企业,参与国际化竞争持续深化,存在一定规模的外币收付量,汇率的波动将直接影响公司经营业绩及资金管理效果。为减小汇率风险影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战略布局,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有利于稳定减小外汇风险对公司主营业务影响。公司基于外币资产、负债状况以及外汇收支业务情况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日常经营、投融资需求紧密相关,能够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的规避或降低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公司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会对公司资金使用安排产生重大影响。
七、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七章“公允价值确定”进行确认计量,企业每月均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与确认。
八、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和披露。
九、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5-015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开展碳酸锂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交易目的:为减少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营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带来的潜在风险,公司拟开展最高保证金和权利金额度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2、 交易品种: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境内外期货交易所或其他合法经营机构挂牌交易的期货期权品种。
3、 交易金额:根据生产经营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该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4、 交易工具及场所:公司拟开展的交易方式主要为期货交易,主要用于对现货的套期保值和期现基差套期保值业务。公司拟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锂盐期货和品种,交易场所仅限于境内外合法运营的期货交易所。
5、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规避和防范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套利操作,但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公司是一家以锂为核心的新能源材料企业。公司主营业务为锂矿开采、锂精矿与锂化工产品及衍生物的生产、加工和销售。近年来,公司主营产品的市场价格波动较大,给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较大的风险。随着碳酸锂期货上市,给公司提供了价格发现和风险规避的重要途经。因此,公司拟开展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并将期货和现货有效结合,旨在规避价格波动对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保障公司健康持续运行。
2、交易金额
根据生产经营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8亿元(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该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交易方式及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交易方式主要为套期保值业务,是根据公司的《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所指的通过境内外期货交易所或其他合法经营机构挂牌交易的期货合约、互换合约、远期合约、场内或场外期权等金融衍生品工具,对相关品种进行商品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以锁定公司生产采购成本、实现预销售或规避存货跌价风险。根据《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公司拟开展的期货交易是指以期货合约或者标准化期权合约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衍生品交易是指期货交易以外的,以互换合约、远期合约和非标准化期权合约及其组合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
4、授权期限
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本次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属于董事会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降低锂盐产品市场价格剧烈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
理论上,各交易品种在临近交割期时期货市场价格和现货市场价格将趋于一致,但在极个别的非理性市场情况下,如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相背离等,会对公司的套期保值操作方案带来影响,甚至造成损失。
2、政策风险
如果金融衍生品市场以及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
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按照经公司审批的方案下单操作时,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甚至面临因未能及时补足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的损失。
4、内部控制风险
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风险。
5、技术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权限、操作流程及风险控制等方面做出明确的规定,建立有效的监督检查、风险控制和交易止损机制,降低内部控制风险;
2、合理设置公司期货业务组织机构,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严格在董事会批准的权限内办理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升相关人员的专业知识;
3、公司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关性高的期货品种,业务规模将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并严格控制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使用规模;
4、公司在制订交易方案的同时做好资金测算,以确保可用资金充裕,严格按照《商品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进行业务操作,合理规划和使用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做到合理止损,有效规避风险;
5、公司设立符合要求的期货期权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保证交易系统的正常运行,确保套期保值业务正常开展;
6、公司法务风控及合规部、监察审计部应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五、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将以正常的生产经营为基础,与公司实际业务相匹配。
公司在锂行业深耕多年,有成熟且稳定的团队,可以对锂行业动态保持时刻关注,敏锐地感知锂行业走势。
公司组建了套期保值领导小组,对商品期货期权的操作规范、审批权限、组织机构设置及职责、业务流程、风险管理、财务处理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并在各岗位配备了专业人员,设置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制度,就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品种、具体实施等做出了明确的规定,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是可行的,且具有与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保证金相匹配的自营资金。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制度的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操作。
通过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可以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增强公司财务的稳健性,符合公司稳健经营的要求,因此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
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计划投入的保证金和权利金规模与自有资金、经营情况和实际需求相匹配,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会对公司资金使用安排产生重大影响。
六、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并在财务报告中正确列报。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5-016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充分履职,保障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均回避表决,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监高责任险方案
1、投保人: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累计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7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每期(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股票代码:002466 股票简称:天齐锂业 公告编号:2025-018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3月2日披露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基于对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结合公司发展战略、生产经营情况等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具体举措包括:继续秉持“夯实上游、做强中游、渗透下游”的发展战略;加快科技转型步伐,打造招才引智平台;坚守匠心精神,持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持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高效传递公司价值;以投资者为本,重视投资者回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日刊载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为贯彻落实上述行动方案,公司现将公司2024年度主要开展的工作公告如下:
一、研发与创新
公司紧密围绕发展战略,构建了以市场为导向、以研发项目为核心的研发管理体系,形成了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新型提锂技术、下一代高性能锂电用新型锂材料、电池回收与资源回收四大研究方向。四大研究方向学术带头人及研究团队基本就位,团队硕士/中级职称以上人员占比达到80.35%。2024年,公司新增国家级科技项目2项、省级科技/人才项目1项。锂资源综合利用和固态电池关键核心材料领域的3项科技成果经权威机构认定达到国际水平。
同时,公司加强创新项目孵化,通过寻找公司战略、研发、对外合作的良好协同模式,遴选出符合公司战略发展的应用技术项目,进行有序整合,为实现公司发展战略和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2024年,公司与四川大学、东南大学、兰州大学、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等多家高校及科研机构新增12项合作项目,建立起科学研究及人才培养的合作模式,围绕 “锂资源开发—基础锂电材料—下一代关键电池材料—电池回收—固废资源高值化综合回收利用”全生命周期,为锂资源全产业链技术创新突破提供动力源泉。
2024年,公司进行锂渣高值化综合利用制备硅铝微粉成果转化,完成锂渣中回收钽铌中试的试验(60吨/批次)并掌握关键技术,完成锂渣制备矿物岩棉、无水石膏/半水石膏、高模量玻纤、玄武岩纤维样品制备技术布局。通过合作研发,建立直接提锂技术(DLE)储备和能力。
针对金属锂材料在新一代先进锂电池技术中的应用,公司进行高能金属锂的绿色提炼新技术研发,积极推动金属锂智能电解装备及其工艺流程的开发。截至目前,已完成新型实验电解槽的仿真设计,并进入功能性验证试验阶段。同时,公司还着重攻克电解原料的循环回收及高值化应用技术难题,现已完成 1 项原料除杂关键技术探索研究,为金属锂制备工艺实现节能降耗与零废弃物排放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针对金属锂材料在新一代电池领域的运用,公司研发了一整套创新的技术解决方案,涵盖材料创新与智能装备的工程化应用。该方案已成功制备出厚度在10微米以下的超薄锂膜样品,并通过卷对卷(R2R)工艺实现了稳定产出。
公司已顺利完成下一代固态电池核心原材料硫化锂的产业化筹备工作,持续开展产品质量提升和降本技术优化。公司成功研发出电池级硫化锂微粉级新品,相较于原高纯硫化锂产品,其均一性与活性显著提升;同时,循环提纯技术的开发大幅削减了硫化锂的生产成本。
公司持续优化并创新电池回收工艺,自主研发的第四代湿法回收技术,实现了磷酸铁锂电池中锂、铁、磷等关键元素的高效、精准提取与回收,回收率均位居行业前列。通过该技术再生回收得到的碳酸锂与磷酸铁等产品均达到电池级标准,且利用这些再生材料制备的正极材料,在电性能测试中表现出与商用材料相当的性能。
在研发管理方面,公司全面梳理了现行研发制度和流程,将研发项目管理流程嵌入正在搭建的“研发项目信息化管理系统”,依靠网络化、平台化方式集中管控研发项目,向“互联网+管理”模式转型,最大程度地提升业务透明度、团队协作度和监管有效度,促进管理标准快速落地和复制。同时,将仪器设备预约、试剂耗材管理等部分实验室管理内容纳入“信息化管理系统”,以提升实验室运营效率。
天齐锂业创新实验研究院已于2024年竣工,该研究院着眼于未来锂离子电池技术关键材料的前沿科研和实验探索,致力于构建一个集实用性、安全性、经济性、扩展性和环保性于一体的国内先进综合实验室,预计2025年初投入使用,这标志着天齐锂业将在科技创新领域迈入新的里程碑。
二、工艺技术
公司自建电池级碳酸锂工厂安居工厂在2024年上半年顺利完成产能爬坡,下半年基本保持满产状态,全年产能达到公司预期规划。在产品质量水平方面,全年一次合格率在95%以上,达到新工厂的首年预期目标。
公司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持续开展客户交流活动,积极响应客户要求,紧跟锂行业的发展趋势和需求,不断完善质量管理机制。2024年基于锂电行业对材料金属异物的关注和要求趋势,多次主动走进客户对相关信息进行交流,并自上而下、从公司到车间建立了金属异物管控体系,从点到面逐项识别了各项管控措施并逐步落实中;预计2025年实现全面管控和监控。
公司持续践行管理创新,引入六西格玛管理工具和理念,推动管理与思维革新。为进一步提升产品关键指标的质量水平,2024年推进的六西格玛管理改善项目顺利完成,基本达到项目设计目标,促进了产品的质量提升和质量成本的优化。
基地质量监管方面,2024年通过自评、审核、抽查、交流等多种形式,对标质量管理成熟度模型,发现质量管理改进机会。从供应商质量管理标准化、产品质量管理标准化、技术资料管理标准化等方面进行系统规范管理,输出管理系列文件6项及多项协议规范等。通过一系列系统化的管控和预防机制,各基地的质量客户投诉数量稳中向好逐年下降;2024年质量异常数量明显下降。
在国家及行业数字化管理转型的倡导下,公司引进的LIMS与质量管理系统2024年在江苏张家港、四川射洪、四川安居工厂上线使用,实现了和其他业务职能数字化系统的链接,有效提升了管理效率和准确度。
公司持续在国际标准、国内标准的建设方面积极主动承担领导及参与任务,引领行业高质量发展。2024年公司新增1项行业标准修订主导项目;提报国际、国家、行业标准项目6项;2项参与标准分别荣获二、三等奖;其余主导及参与的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共27项均按计划进行中。
三、以投资者为本的市值管理工作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2024年5月28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3.50元(含税),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派送红股。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7日、2024年7月22日完成公司A股和H股的权益分派,其中A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1,993,452,412.95元 (含税),H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221,564,970元(含税)。
此外,公司高度重视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并持续从股东沟通、股东关系维护、股东服务、保障股东利益等多方面做好相关工作。公司了解和倾听中小股东的各项诉求、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相关意见和建议转达至相关方。除接听投资者热线电话、回复互动易和IR邮箱中的投资者提问外,公司积极参加卖方组织的策略会,并组织和参与了多场投资者/分析师/股评家交流会议。
2024年4月,公司在四个平台以视频直播的方式举行了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公司董事长等主要领导及独立董事代表出席了本次业绩说明会,并就投资者关注的问题进行解答,充分有效地展示了公司的业绩和经营情况。公司于业绩说明会当晚及时发布了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交流记录和公众号推文,进一步拓宽信息传播渠道,让更多的投资者能够充分了解公司最新的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披露《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2024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后,考虑到本期业绩情况与去年同期相比出现较大幅度变化,于次日早间开盘前紧急组织主要面向机构投资者、行业分析师的2024年一季度业绩预告和2024年前三季度业绩预告线上交流会,就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并于交流会当日晚间上传投资者交流记录,主动向广大投资者说明公司业绩变动原因。
四、聚焦增产扩能,稳步有序推进项目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聚焦增产扩能,积极稳步推进项目建设相关工作。
目前在国内有分别位于四川射洪、四川安居、江苏张家港和重庆铜梁的四个锂产品生产基地,并正在建设江苏张家港年产3万吨氢氧化锂项目(可柔性调剂生产碳酸锂产品)和重庆1,000吨金属锂金及配套原料项目。
目前,公司所有锂精矿原料来源于控股子公司拥有的澳洲格林布什锂辉石矿,格林布什锂辉石矿正在积极推进化学级三号工厂建设项目,预计该项目将于2025年10月生产出第一批锂精矿产品。建成后,格林布什锂精矿总产能将达到214万吨/年。同时,公司正在积极推进国内措拉锂辉石矿采选厂建设相关工作。
此外,2025年1月,公司终止了预估不具有经济性的奎纳纳“第二期年产2.4万吨电池级单水氢氧化锂项目”。
未来,公司将延续既有的“垂直一体化整合”的商业模式,在优质资源基地扎实的资源保障下,结合市场情况稳步落实、有序推进基础锂盐产能扩张计划,进一步发挥产业链协同效应。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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