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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证券代码:003816                证券简称:中国广核              公告编号:2025-017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按固定总额的方式,以本公司现有总股本50,498,611,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9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 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3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和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股东回报、公司经营发展等因素,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和公司《未来五年(2021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方案。

  2.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未来五年(2021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符合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有利于保持经营稳健,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同意本方案。

  3.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监管规则和指引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程序、现金分红的有关规定和公司《未来五年(2021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 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本次利润分配基准为2024年度经营利润,公司未发生弥补亏损情况,报告期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2.56亿元,未提取任意盈余公积,期末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02.42亿元,总股本为50,498,611,100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兼顾公司发展、长远利益、未来投资计划以及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按固定总额的方式,以本公司现有总股本50,498,611,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95元(含税),预计现金分红总额约为47.97亿元,占本年度净利润比例约为44.36%。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不会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 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2. 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随着国家“双碳”战略以及能源革命的深入推进,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新型能源体系加快建设,核能行业迎来重要战略机遇期,发展空间和市场前景广阔。2024年8月,公司下属的招远1、2号机组,陆丰1、2号机组以及控股股东委托管理的苍南3、4号机组获得国务院核准,三代核电项目进入批量化建设阶段,公司未来资本性开支将持续增长。根据《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结合公司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未来五年(2021年-2025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对于分红比例适度增长的承诺,综合考虑本年度经营业绩,兼顾未来长期发展,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每股分红、分红总额和分红比例实现稳步提升。

  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本年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且报告期内实现盈利,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及其他流动资产情况如下表,占总资产比例均远低于50%。

  

  四、备查文件

  1. 2024年度审计报告

  2.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决议

  4.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3816                证券简称:中国广核              公告编号:2025-024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任的议案》,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本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拟聘任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由总所统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以及每年购买职业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所有分所。毕马威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近三年毕马威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 诚信记录

  毕马威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毕马威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 审计收费

  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半年报审阅费用为人民币870.7万元。2025年度存量业务的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半年报审阅费用按照870.7万元确定,因业务范围变化而新增的审计费用授权公司财务总监审批。

  二、拟聘任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1.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毕马威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持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继续聘任毕马威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2.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任的议案》。

  3. 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毕马威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毕马威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3816                证券简称:中国广核              公告编号:2025-025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5年度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底,天健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人民币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 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30万元。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1.52万元。

  二、拟聘任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1.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同意聘任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不超过人民币130万元。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天健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有机构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对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项目成员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和胜任能力。公司本次聘任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2.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任的议案》。

  3. 生效日期

  关于拟聘任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天健的基本情况说明(包括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等)。

  特此公告。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3816                证券简称:中国广核              公告编号:2025-020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签署

  《2026年至2028年工程服务框架协议》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1. 2025年3月26日,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与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核”)在广东省深圳市订立了《2026年至2028年工程服务框架协议》(以下简称“《续签协议》”),协议有效期自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向中广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核集团”,如无特别说明,不包含本公司及本公司的子公司)提供工程前期工作服务、勘察设计及技术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工程总承包服务、招标管理服务、物项销售服务及其他工程服务。

  2. 中广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中广核集团为本公司的关联人,订立《续签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3. 本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续签工程服务框架协议及相关年度建议年度交易金额上限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杨长利先生、高立刚先生、李历女士及庞松涛先生已按规定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其余5名非关联董事全票表决通过。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议案进行了审议,全票通过上述议案。本次交易尚须获得本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4.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住所、主要办公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2002号中广核大厦南楼33楼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长利

  注册资本:1,487,337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10001694XX

  主营业务:面向国内外市场,提供核能发电、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水力发电等清洁和可再生能源电力产品;面向国内外市场,围绕清洁能源开发、建设、生产、供应与利用,提供以掌握核心技术和掌控产业链关键资源为目的的相关工业产品;面向国内外市场,提供与清洁能源开发、建设、生产与供应相关的专业化服务,提供与能源利用和消费相关的能效服务,提供与清洁能源业务相关的金融、公共事业等综合服务。

  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持股比例81%,为其实际控制人)、广东恒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0%)、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股比例9%)。

  (二)历史沿革及主要财务数据

  历史沿革:中广核,原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总部位于广东省深圳市,是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控股、由核心企业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及40多家主要成员公司组成的特大型企业集团。1994年9月,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正式注册成立。2013年4月,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业务及财务状况:过去三年,中广核整体经营业绩持续创优,国资委考核连续为A。截至2024年12月31日,包括核电在内的清洁能源在运总装机容量超过1亿千瓦,安全运营业绩行业领先。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广核的总资产为10,008.54亿元,净资产为3,074.68亿元;2023年实现营业总收入1,498.49亿元、利润总额284.11亿元、净利润220.58亿元(已经审计)。截至2024年9月30日,中广核的总资产为10,535.66亿元,净资产为3,184.09亿元(未经审计)。

  (三)关联关系

  中广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中广核集团为本公司的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其他情况

  中广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条例以及其《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截至本公告日期,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中广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为本集团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标的为工程前期工作服务、勘察设计及技术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工程总承包服务。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及定价政策

  (一)交易各方

  甲方: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服务范围

  基于本次交易,本集团将向中广核集团提供工程前期工作服务、勘察设计及技术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工程总承包服务、招标管理服务、物项销售服务及其他工程服务。

  (三)交易限额

  《续签协议》下2026年、2027年及2028年期间的最高年度款项应不超过下表所载的上限:

  

  注:表格中若出现总数与表格所列数值总和不符,均为采用四舍五入所致;中广核集团与本集团开展关联交易业务的公司众多,本公司难以披露全部关联人信息,单独列式预计发生交易金额在300万以上且达到本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0.5%的单一关联人,其他关联人以中广核集团为口径进行合并列式。

  (四)2024年实际发生情况

  

  注1:受项目核准或建设进展影响,2024年实际交易金额与2022年预计的2024年交易金额存在偏差。

  注2:中广核惠州第二核电有限公司拥有惠州3、4号机组。于2022年3月17日批准2024年上限时,中广核惠州第二核电有限公司尚未成立,预测的惠州3、4号机组工程建设有关金额已包含在与中广核惠州核电有限公司的金额中。

  (五)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下列定价政策按如下顺序适用于本次交易项下拟进行的服务的定价:

  1. 政府定价及政府指导价:倘于任何时候,政府定价适用于任何特定产品、技术或服务,则该等产品、技术或服务将按适用的政府定价提供。倘政府有指导价格标准的,则在政府指导价的基础上协商定价。

  此类定价原则主要适用于工程前期工作服务、勘察设计及技术服务、工程总承包服务、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及招标管理服务。其中,工程前期工作服务、工程总承包服务及工程项目管理服务的相关政府规定价格及政府指导价格目前主要参考国家能源局在其网站发布的《核电厂建设项目费用性质及项目划分导则》、《核电厂建设项目建设预算编制方法》、《核电厂建设项目工程其他费用编制规定》、《核电厂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深度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其网站发布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勘察设计及技术服务的相关政府规定价格及政府指导价格目前主要参考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现为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其网站发布的《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招标管理服务的相关政府规定价格及政府指导价格目前主要参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等。

  2. 市场价格:独立第三方按正常商业条款在日常业务过程中提供相同或类似产品、技术或服务的价格。

  此类定价原则主要适用于工程前期工作服务、勘察设计及技术服务和工程总承包服务。主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要求,以公开招标方式在市场上获得的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及服务等的价格或独立第三方市场价格。其中,本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向所有非特定对象发出招标公告的方式开展,投标对象的数量受招标标的性质的影响,对于上述有关服务,参与投标对象通常多于三家;此外,公司也会面向特定对象邀请多家公司以竞标方式面,根据公司采购程序完成采购,邀请竞标公司数量需在三家或三家以上。

  3. 协议价格:在合理成本的基础上加上一定的合理利润而确定的价格。

  此类定价原则的应用较少,少量应用于勘察设计及技术服务和工程项目管理服务中。这些服务的成本主要包含:(1)在市场上采购的服务成本或适用于中广核集团及本集团内部定价标准中所列的服务成本;(2)本集团在有关服务的管理过程中产生的人工成本及差旅费用(按照本集团人工成本及差旅标准厘定)。这些服务的利润主要来源于本集团在上述成本的基础上加成的管理费。管理费率是基于历史上中广核集团及本集团各家子公司,在相关服务项目中各自产生的成本和效益厘定。管理费率主要受:(1)类似服务在市场上的占有率;(2)通胀及成本变动的影响,最终根据交易各方按照一般商业条款谈判确定。根据历史交易情况,这些服务的管理费率一般不低于10%。

  (六)协议有效期

  《续签协议》的有效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七)风险防控

  本公司已制订一系列内部控制措施,包括制订《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流程》及建立关联交易管理体系,以规范及订明定价政策及机制、责任划分及决策机构,确保日常关联交易根据其各自框架协议进行并严格遵守有关定价政策。我们将至少每季度对日常关联交易的管理进行一次评估。

  具体而言,适用的指导原则及相关内部控制措施如下:

  (1)就政府价格原则而言,本集团审阅相关政府规定价格或政府指导价格以确保与中广核集团的关联交易价格遵守相关政府规定价格或政府指导价格;

  (2)就市场价格原则而言,(a)就采购中广核集团的产品或服务而言,本集团审阅与独立第三方的条款,并确保中广核集团提供的主要条款对本集团的有利程度不逊于独立第三方提供的条款;(b)就提供产品或服务予中广核集团而言,本集团审阅与独立第三方的条款,并确保提供予中广核集团的主要条款对本集团的有利程度不逊于提供予独立第三方的条款;

  (3)就协议价格原则而言,如政府价格原则及市场价格原则不适用,与中广核集团的价格将会通过在合理成本的基础上加上一定的合理利润而厘定,而本集团将会确保相关利润不逊于本集团获独立第三方所提供的;

  (4)本集团每年聘请审计师对本集团与中广核集团之间的关联交易进行审阅,确保根据上述协议拟进行的交易将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并符合有关披露规定。

  就上述交易而言,如有关交易的价格需通过协议价格原则制定的,本集团将实时跟踪有关政府标准的变化,定期跟踪市场上就本集团所需采购的服务的价格水平,确保有关交易按一般商业条件或更佳条件进行,亦会严格执行本集团的人工成本及差旅政策,保持相关利润属合理水平。公司每半年开展关联交易的内部审计,确保内控措施有效。

  若本次交易的建议年度上限超额、或续签、或出现重大变动,本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则要求重新遵守审批及披露规定。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已于2014年11月21日与中广核订立《工程服务框架协议》,至今已完成三次修订及续签,协议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提供工程服务是本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是本公司在日常业务中进行的属于收益性质的交易。鉴于:(1)由于核电工程建设的复杂性以及对安全、质量和过往经验严格要求,在核电站工程建设领域,本公司的子公司中广核工程有限公司是目前国内少数几家具有核电工程管理和建设能力的核电建设公司之一,根据核电行业的惯例,通常各涉及核电厂建设或运营的集团,其下属的核电业主公司一般委托该集团所属的工程建设公司开展相关服务;(2)本集团拥有丰富的核电项目建设及管理经验,通过多年的合作,能够持续提供令中广核集团满意且具备所需标准及质量的核电工程服务,且有利于本集团持续监督中广核的核电项目建设情况,有利于本公司考虑行使收购选择权的时机,避免潜在的竞争;(3)本集团对核电项目的建设及管理经验也可应用于风电、光伏等新能源项目的工程建设中,参与中广核集团新能源项目的工程建设,既能够满足业务拓展需要,也有助于持续保持并提升本集团的工程建设管理核心能力。综合以上原因及禆益,我们将继续向中广核集团提供工程服务。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26日,本集团与中广核集团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不含金融服务)总金额为33.46亿元,发生的金融服务金额如下:

  

  七、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本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上述事项进行了审议,会议认为:公司与中广核签订的《2026年至2028年工程服务框架协议》内容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交易对象的经营管理及履约能力情况良好,相关年度交易金额上限合理,交易定价原则公允,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产生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在公司董事会表决时,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九次会议决议;

  3.2026年至2028年工程服务框架协议;

  4. 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003816                证券简称:中国广核              公告编号:2025-021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总裁、财务总监和副总裁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裁高立刚先生、财务总监尹恩刚先生以及副总裁秦余新先生、周建平先生、刘海军先生的任期于2024年12月31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总裁人选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财务总监、副总裁经公司总裁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财务总监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和《关于聘任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高立刚先生为公司总裁,继续聘任尹恩刚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继续聘任秦余新先生、周建平先生、刘海军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以上任职均自2025年1月1日起生效,高立刚先生任期至退休之日止,尹恩刚先生、秦余新先生、周建平先生、刘海军先生的任期均至2027年12月31日止。高立刚先生、尹恩刚先生、秦余新先生、周建平先生、刘海军先生的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附件:简历

  高立刚先生,1965年出生,2014年3月起任本公司执行董事兼总裁。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高立刚先生在核电行业拥有逾30年经验,于2007年12月至2013年10月相继担任阳江核电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07年12月至2011年10月担任广东台山核电有限公司(现称台山核电合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山核电”)总经理,2007年12月至2019年2月担任台山核电董事长,2011年4月至2014年3月担任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核”)副总经理,2016年6月至2021年9月担任通用核能系统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7月至今担任中广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尹恩刚先生,1968年出生,2017年10月起任本公司财务总监,于2020年8月起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联席公司秘书。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尹恩刚先生在财务及审计方面拥有逾20年经验,于2008年7月至2014年3月,担任中广核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4年3月至2017年10月,担任中广核财务部总经理;2014年6月至2016年6月,担任中广核矿业有限公司(一家于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1164)董事;2015年3月至2018年1月担任中国广核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一家于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1811)董事;2020年10月至2022年8月担任广东核电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秦余新先生,1972年出生,2021年4月起任本公司副总裁。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秦余新先生在核电行业拥有逾25年经验,于2014年11月至2016年5月担任本公司核电运营事业部总经理助理、中广核核电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广核运营公司”)总经理助理,于2016年5月至2016年6月担任中广核运营公司总经理助理,于2016年6月至2018年5月担任中广核运营公司副总经理,于2018年5月至2020年12月担任中广核运营公司总经理,于2020年12月至2024年5月担任中广核运营公司董事长。

  周建平先生,1972年出生,2023年1月起任本公司副总裁。学士学位,高级工程师(研究员级)。周建平先生在核电行业拥有逾25年经验,于2014年6月至2018年7月先后担任广西防城港核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防城港核电”)总经理助理及副总经理;于2018年7月至2019年3月担任本公司安全质保部总经理;于2019年3月至2020年12月担任防城港核电党委书记及总经理;于2020年12月至2022年2月担任防城港核电党委书记及董事长;于2022年2月至2022年4月担任防城港核电党委书记及董事长,兼任本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总经理;于2022年4月至2023年9月担任本公司安全质量环保部总经理。

  刘海军先生,1973年出生,2023年1月起任本公司副总裁。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刘海军先生在核电行业拥有逾25年经验,于2009年5月至2015年12月担任台山核电总经理助理,于2011年6月至2012年12月兼任台山核电总法律顾问;于2015年12月至2020年12月担任台山核电副总经理;于2019年11月至2021年9月担任Hinkey Point C Generation Company Limited董事;于2020年12月至2021年12月担任台山核电党委书记、董事及总经理;于2021年12月至2022年5月担任台山核电党委书记、董事长及总经理;于2021年7月至2022年5月担任台山核电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及总经理,中广核台山第二核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总经理;于2022年5月至2023年8月担任台山核电党委书记及董事长,兼任台山核电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23年2月至今兼任本公司核能管理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高立刚先生、尹恩刚先生、秦余新先生、周建平先生、刘海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除上述披露信息外,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3816                证券简称:中国广核              公告编号:2025-022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

  和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联席公司秘书的议案》和《关于聘任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继续聘任尹恩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同意继续聘任单菁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

  尹恩刚先生及单菁先生分别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其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并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书(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特此公告。

  中国广核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6日

  附件1:董事会秘书简历

  尹恩刚先生,1968年出生,2017年10月起任本公司财务总监,于2020年8月起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联席公司秘书。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尹恩刚先生在财务及审计方面拥有逾20年经验,于2008年7月至2014年3月,担任中广核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4年3月至2017年10月,担任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总经理;2014年6月至2016年6月,担任中广核矿业有限公司(一家于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1164)的董事;2015年3月至2018年1月担任中国广核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一家于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1811)的董事;2020年10月至2022年8月担任广东核电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尹恩刚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除上述简历披露的任职关系外,尹恩刚先生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附件2: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单菁先生,1979年出生,于2023年1月起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22年7月至今担任本公司财务资产部副总经理。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经济师、会计师,持有特许金融分析师(CFA)、特许公认会计师(ACCA)、金融风险管理师(FRM)及国家法律职业资格。单菁先生于2015年7月至2018年6月担任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资金管理处处长,2018年6月至2022年2月担任中广核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财务总监,2022年2月至2022年6月担任中广核资本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单菁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未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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