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凯科技”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86号)。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
经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2,343.489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主板上市。
本次发行适用于中国证监会颁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等法规;深交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2018年修订)》(深证上〔2018〕279号)、《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深证上〔2023〕110号);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4〕237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4〕27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请投资者关注相关规定的变化。
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进行;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采用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方式进行。
2、 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中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的网下投资者报价后,将拟申购价格高于15.33元/股(不含15.33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15.33元/股,且申购数量小于700万股(不含70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拟申购价格为15.33元/股,且申购数量等于700万股,且申购时间同为2025年3月25日14:25:07:590的配售对象中,按照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配售对象顺序从后到前剔除21个配售对象。以上过程共剔除71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47,050.00万股,占本次初步询价剔除无效报价后拟申购总量4,682,330.00万股的1.0048%。
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上申购。
3、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2.80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5年3月31日(T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5年3月31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
4、 本次发行价格为12.80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
5、 本次发行价格为12.80元/股,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0.79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数计算);
(2)10.2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数计算);
(3)14.38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数计算);
(4)13.6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数计算)。
6、 本次发行价格为12.80元/股,请投资者根据以下情况判断本次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1)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 年),信凯科技所属行业为“F51批发业”。截至2025年3月25日(T-4日),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为20.61倍,请投资者决策时参考。
截至2025年3月25日(T-4日),可比A股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如下:
证券代码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2025年3月25日(T-4日)。
注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2023年扣非前/后EPS=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日总股本。
注3:因七彩化学、双乐股份、联合化学2023年扣非前后静态市盈率为极端值,因此在计算可比公司2023年扣非前后的静态市盈率的平均值时将上述数据剔除。
与行业内其他公司相比,信凯科技在以下方面存在一定优势:
① 产品开发优势公司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形成了有机颜料表面处理技术、有机颜料检测技术、有机颜料负面物质控制技术等核心技术,取得49项授权专利,其中10项为发明专利。公司参与29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包括国家标准1项、行业标准17项、团体标准11项,其中7项为第一作者。公司建立了颜料合成实验室和应用实验室,其中应用实验室包括涂料应用实验室、塑料应用实验室、油墨应用实验室,模拟各个应用方向有针对性地对颜料基本颜色性质及各项耐性进行应用检测,可以更好的验证产品在下游应用的效果。
② 产业链整合优势
公司提供的有机颜料色谱相对齐全,拥有450多个规格的颜料产品。公司可以基本覆盖下游客户的多样化产品需求,提供专业的产品解决方案。有机颜料主要应用在油墨、涂料、塑料领域,下游客户产品的应用场景的多样性,导致对有机颜料性能需求的多样性。单个有机颜料生产企业的产品品类有限,无法覆盖下游客户的多样化需求,公司能够整合上游供应链资源,凭借相对领先的有机颜料产品开发、品质管理及检测能力把控供应链产品的质量,提供相对齐全且专业的有机颜料产品及服务。
③产品品质优势
公司的检测技术主要包括应用性能检测技术和以合规为目标的物化性能检测技术。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积累了各类检测方法共计200多项,并配备了各类研磨分散设备,可以模拟客户实际生产过程,验证应用效果;同时,公司制定了严格的质检体系,供应商按公司品质要求组织生产,所有产品发货前均进行品质检测,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向客户提供高品质产品。
④EHS管理体系优势
公司成立EHS小组已超过15年,建立了较为完善EHS管理体系。以MSDS(化学品安全说明书)为例,公司可以出具英、法、德、西班牙、葡萄牙、韩、日等近30种语言的MSDS;对公司销售的每一种产品,分期分批做法律法规符合性查验;公司可以自主完成相关注册,如REACH等。公司具备EHS管理体系优势,自主完成了89个有机颜料及相关化学物质的欧盟 REACH 注册,是国内有机颜料行业REACH数量相对领先的企业,从而使公司可以在全球70多个国家和地区合规地销售公司产品。
⑤全球化布局和营销网络优势
公司在主要国际市场建立了本地化销售团队,招募了具备本行业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的当地人员,实现了与客户精准沟通。业务部协同海外销售团队,负责市场信息收集、营销策略制定、营销渠道拓展、商务合同谈判及合同签订、售后服务等。
公司在业务集中的国家和地区设立了仓储基地。公司在上海设立了物流中心,主要承担向全球客户以及海外仓库发货的功能,在北美洲(美国、加拿大)、欧洲(荷兰、土耳其、英国)以及澳洲(澳大利亚)设立了公司仓储基地。基于全球本地化仓储网络,公司能够为众多海内外客户提供快速响应,以及更加便捷的送货服务,并满足下游客户对于安全库存的业务需求。
⑥品牌优势
公司成立于1996年,从事颜料行业近30年,根据Research and Markets等多家机构研究报告中表述,是国际有机颜料主要供应商之一,公司自有品牌在国际市场具有一定影响力。根据中国染料工业协会有机颜料专业委员会评定,公司在2015年至2023年连续多年位居全国有机颜料出口行业第一名。
⑦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连续多年位居全国有机颜料出口行业第一名,主要客户为DIC株式会社、富林特集团、盛威科集团、宣伟集团、艾仕得集团等国际知名企业。公司注重通过持续的应用型开发和产品迭代深化与客户的合作,经过长期的业务合作,公司与国内外重点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下转C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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