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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C1版)浙江信凯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发行公告(下转C3版)

  

  (上接C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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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据来源:Wind资讯,数据截至2025年3月25日(T-4日)。

  注1:市盈率计算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

  注2:2023年扣非前/后EPS=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归母净利润/T-4日总股本。

  注3:因七彩化学、双乐股份、联合化学2023年扣非前后静态市盈率为极端值,因此在计算可比公司2023年扣非前后的静态市盈率的平均值时将上述数据剔除。

  本次发行价格12.80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3年扣除非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薄后市盈率为14.38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43.76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20.61倍,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本次发行的定价合理性说明如下:

  与行业内其他公司相比,信凯科技在以下方面存在一定优势:

  ① 产品开发优势公司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形成了有机颜料表面处理技术、有机颜料检测技术、有机颜料负面物质控制技术等核心技术,取得49项授权专利,其中10项为发明专利。公司参与29项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包括国家标准1项、行业标准17项、团体标准11项,其中7项为第一作者。公司建立了颜料合成实验室和应用实验室,其中应用实验室包括涂料应用实验室、塑料应用实验室、油墨应用实验室,模拟各个应用方向有针对性地对颜料基本颜色性质及各项耐性进行应用检测,可以更好的验证产品在下游应用的效果。

  ②产业链整合优势

  公司提供的有机颜料色谱相对齐全,拥有450多个规格的颜料产品。公司可以基本覆盖下游客户的多样化产品需求,提供专业的产品解决方案。有机颜料主要应用在油墨、涂料、塑料领域,下游客户产品的应用场景的多样性,导致对有机颜料性能需求的多样性。单个有机颜料生产企业的产品品类有限,无法覆盖下游客户的多样化需求,公司能够整合上游供应链资源,凭借相对领先的有机颜料产品开发、品质管理及检测能力把控供应链产品的质量,提供相对齐全且专业的有机颜料产品及服务。

  ③产品品质优势

  公司的检测技术主要包括应用性能检测技术和以合规为目标的物化性能检测技术。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积累了各类检测方法共计200多项,并配备了各类研磨分散设备,可以模拟客户实际生产过程,验证应用效果;同时,公司制定了严格的质检体系,供应商按公司品质要求组织生产,所有产品发货前均进行品质检测,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向客户提供高品质产品。

  ④EHS管理体系优势

  公司成立EHS小组已超过15年,建立了较为完善EHS管理体系。以MSDS(化学品安全说明书)为例,公司可以出具英、法、德、西班牙、葡萄牙、韩、日等近30种语言的MSDS;对公司销售的每一种产品,分期分批做法律法规符合性查验;公司可以自主完成相关注册,如REACH等。公司具备EHS管理体系优势,自主完成了89个有机颜料及相关化学物质的欧盟 REACH 注册,是国内有机颜料行业REACH数量相对领先的企业,从而使公司可以在全球70多个国家和地区合规地销售公司产品。

  ⑤全球化布局和营销网络优势

  公司在主要国际市场建立了本地化销售团队,招募了具备本行业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的当地人员,实现了与客户精准沟通。业务部协同海外销售团队,负责市场信息收集、营销策略制定、营销渠道拓展、商务合同谈判及合同签订、售后服务等。

  公司在业务集中的国家和地区设立了仓储基地。公司在上海设立了物流中心,主要承担向全球客户以及海外仓库发货的功能,在北美洲(美国、加拿大)、欧洲(荷兰、土耳其、英国)以及澳洲(澳大利亚)设立了公司仓储基地。基于全球本地化仓储网络,公司能够为众多海内外客户提供快速响应,以及更加便捷的送货服务,并满足下游客户对于安全库存的业务需求。

  ⑥品牌优势

  公司成立于1996年,从事颜料行业近30年,根据Research and Markets等多家机构研究报告中表述,是国际有机颜料主要供应商之一,公司自有品牌在国际市场具有一定影响力。根据中国染料工业协会有机颜料专业委员会评定,公司在2015年至2023年连续多年位居全国有机颜料出口行业第一名。

  ⑦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连续多年位居全国有机颜料出口行业第一名,主要客户为DIC株式会社、富林特集团、盛威科集团、宣伟集团、艾仕得集团等国际知名企业。公司注重通过持续的应用型开发和产品迭代深化与客户的合作,经过长期的业务合作,公司与国内外重点客户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

  (2)根据本次发行确定的发行价格,本次网下发行提交了有效报价的投资者数量为526家,管理的配售对象为6,646个,占剔除无效报价后配售对象总数的98.61%;对应的有效拟申购总量为4,619,180.00万股,占剔除无效报价后申购总量的98.65%,对应的有效申购倍数为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规模的3,284.89倍。

  (3)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发行价格与网下投资者报价之间存在的差异,网下投资者报价情况详见本公告“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

  (4)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募集资金需求金额为26,462.52万元,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12.80元/股对应募集资金总额为29,996.66万元,高于前述募集资金需求金额。

  (5)本次发行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在初步询价阶段由网下投资者基于真实认购意愿报价,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情况并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申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任何投资者如参与申购,均视为其已接收该发行价格,如对发行定价方法和发行价格有任何异议,建议不参与本次发行。

  (6)投资者应当充分关注定价市场化蕴含的风险因素,知晓股票上市后可能跌破发行价,切实提高风险意识,强化价值投资理念,避免盲目炒作,监管机构、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均无法保证股票上市后不会跌破发行价格。

  新股投资具有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需要充分了解新股投资及主板市场的风险,仔细研读发行人招股意向书中披露的风险,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审慎参与本次新股发行。

  2、按本次发行价格12.80元/股计算,发行人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为29,996.66万元,扣除发行费用5,611.22万元(不含增值税)后,预计募集资金净额约为24,385.44万元,低于募投项目所需金额,请投资者注意所筹资金不能满足使用需求的风险。如存在尾数差异,为四舍五入造成。本次发行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3、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如果运用不当或短期内业务不能同步增长,将对发行人的盈利水平造成不利影响或存在发行人净资产收益率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的风险,由此造成发行人估值水平下调、股价下跌,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投资损失的风险。

  重要提示

  1、信凯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5〕86号)。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国投证券。发行人股票简称为“信凯科技”,股票代码为“001335”,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网上申购及网下申购。根据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2023 年),发行人所属行业为“F51批发业”。

  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新股数量为2,343.4890万股,发行股份占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为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9,373.9560万股。

  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406.189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937.3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40.00%。网上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网上网下回拨情况确定。

  3、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初步询价及网下发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2025年3月25日(T-4日)完成。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在剔除最高报价部分后,综合考虑剩余报价及拟申购数量、有效认购倍数、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况、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12.80元/股,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此价格对应的市盈率为:

  (1)10.79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数计算);

  (2)10.22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数计算);

  (3)14.38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数计算);

  (4)13.63倍(每股收益按照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数计算)。

  4、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5年3月31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00,任一配售对象只能选择网下或者网上一种方式进行申购。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参与网上申购。

  (1)网下申购

  本次发行网下申购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T日)9:30-15:00。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方可且必须参与网下申购。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名单见“附表:投资者报价信息统计表”中被标注为“有效报价”部分。未提交有效报价的配售对象不得参与本次网下申购。

  参与网下发行的有效报价投资者应当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录入申购单信息,包括申购价格、申购数量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在发行公告中规定的其他信息。申购记录中申购价格为本次发行价格12.80元/股,申购数量应等于初步询价中其提供的有效报价所对应的“拟申购数量”。

  在参与网下申购时,投资者无需缴付申购资金,获配后在2025年4月2日(T+2日)缴纳认购款。凡参与初步询价报价的配售对象,无论是否为“有效报价”,均不得再参与本次发行的网上申购,若同时参与网下和网上申购,网上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网下投资者管理的配售对象相关信息(包括配售对象全称、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和银行收付款账户等)以在中国证券业协会注册的信息为准,因配售对象信息填报与注册信息不一致所致后果由网下投资者自负。

  (下转C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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