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8 证券简称:珠江钢琴 公告编号:2025-0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减少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或“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集团公司及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6.26亿元(人民币,下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集团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投资额度及委托方
集团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6.2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最长有效期不超过一年。在前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投资额度。
(三)投资品种
在不影响集团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前提下,集团公司及子公司利用自有资金通过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低风险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低风险承诺且流动性好的各种理财产品。
(四)投资期限
投资期限自集团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集团公司及子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和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六)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集团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实施方式
本次现金管理事项经集团公司股东大会审批之后,集团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财务负责人、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现金管理相关法律文件、合同协议等,同时授权集团公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及子公司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安全性高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针对投资风险,上述投资应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相关规定执行,有效防范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公司拟采取的以下措施:
1、集团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加强对相关理财产品的分析和研究,选择低风险、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严控投资风险;
2、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资金使用及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产品资金的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集团公司及子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及子公司日常所需资金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78 证券简称:珠江钢琴 公告编号:2025-016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
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修订情况概述
(一)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及部分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及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488,0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注册资本将发生变动。公司股份总数由135,980.8323万股变更为135,832.0323万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35,980.8323万元变更为135,832.0323万元,因此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总股本作相应修订。
(二)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需要,公司拟在《公司章程》中增加“日用木制品销售;家具制造;家具销售;家具安装和维修服务;家具零配件生产;家具零配件销售;音响设备销售;家用视听设备销售;营业性演出;演出经纪;演出场所经营;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园区管理服务;游览景区管理;名胜风景区管理;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酒店管理;票务代理服务;旅客票务代理;旅游业务;餐饮管理;物业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住房租赁;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文具用品零售;日用品销售;办公用品销售;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鞋帽零售;化妆品零售;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休闲观光活动;广告发布;数字广告发布。”的经营范围。
二、《公司章程》修订对比表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其他事项说明
(一)为保证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的相关人员办理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修订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登记为准。
(二)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78 证券简称:珠江钢琴 公告编号:2025-017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25年4月17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在全景网举行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李建宁先生、独立董事张新先生、董事会秘书杨小强先生、财务负责人林建青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14日(星期一)12:00前访问https://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公司将在信息披露法规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78 证券简称:珠江钢琴 公告编号:2025-010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进行相应调整。执行该项会计政策对公司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万元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全票通过,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需要,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经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三)第四届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78 证券简称:珠江钢琴 公告编号:2025-011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止到2024年12月31日的各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充分的减值测试和评估,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69,855,618.10元,明细如下表: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经测试,2024年度计提应收账款减值损失3,276,605.06元,转回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227,009.47元。对存货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进行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长期资产等,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值的,按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原则计提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经测试,2024年计提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共计66,806,022.51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69,855,618.10 元,相应减少公司2024年度利润总额 69,855,618.10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已在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中反映。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规进行,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该计提依据充分,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78 证券简称:珠江钢琴 公告编号:2025-012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35,622,547.97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基数为1,359,808,323股,公司合并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905,929,817.37元,母公司报表的未分配利润为654,691,049.79元。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数,因此公司2024年度不提取法定公积金及任意公积金。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三)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在公司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数且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计划等事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除外),公司应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由于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未达到《公司章程》中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经综合考虑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4年度不实施年度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相关指标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不少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78 证券简称:珠江钢琴 公告编号:2025-013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
未成就暨回购注销剩余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剩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的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剩余部分限制性股票共计1,488,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359,808,323股的0.1094%。其中:1、因8名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1名主动辞职、3名退休、4名因其他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公司需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3,500股;2、根据立信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业绩指标未达到《激励计划(草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设定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147名激励对象(不含8名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所对应的限制性股票1,414,500股。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实施情况
(一)2022年1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1月28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文件。
(二)2022年7月27日,公司收到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珠江钢琴集团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穗国资批〔2022〕64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原则同意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三)2022年7月28日至2022年8月6日期间,公司于内部公告栏公示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任何员工对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10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
(四)2022年8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五)公司对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披露前6个月内(即2021年7月27日至2022年1月27日)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18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六)2022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向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27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文件。
(七)2022年8月29日至2022年9月7日,公司于内部公告栏公示了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名单》。截至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任何员工对公司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9月9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
(八)2022年11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和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向首次和预留授予对象160人合计授予限制性股票509万股,授予价格为3.397元/股。本激励计划首次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22年11月8日。
(九)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3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文件。
(十)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就前述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4月2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文件。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公司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的请求。
(十一)2023年6月1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董事会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已完成本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所对应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公司股本总数由1,363,410,323股减少为1,361,374,323股。
(十二)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2024年3月30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文件。
(十三)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时,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就前述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4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文件。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公司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的请求。
(十四)2024年7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司董事会按照《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已完成本激励计划155名激励对象所持有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所对应的限制性股票1,488,000股及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5名激励对象所持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8,000股的回购注销工作,公司总股本由1,361,374,323股减少至1,359,808,323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一)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1、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
鉴于本激励计划8名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1名主动辞职、3名退休、4名因其他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 公司及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相关规定,公司需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3,500股。
2、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之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之(五)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2022-2024年的3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解除限售,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条件。若限制性股票某个解除限售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则所有激励对象当期限制性股票不可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公司层面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所示:
注:(1)上述解除限售业绩考核目标中净资产收益率为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在本计划有效期内,若公司当年因融资实施发行股票或发行股份收购资产的行为,则新增加的净资产不列入业绩考核计算范围。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 677,173,599.36元,较 2020年营业收入下降61.35%,2024 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6.57%,未达到本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设定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147名激励对象(不含8名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所对应的限制性股票1,414,500股。
综上,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1,488,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359,808,323股的0.1094%。
(二)回购价格及回购资金总额
鉴于公司2024年5月9日实施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02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规定,本次回购价格将作如下调整:P=P0-V=3.369元/股-0.002元/股=3.367元/股(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由于公司2024年度拟不实施利润分配,因此回购价格无需再调整。综上,本次回购价格为3.367元/股。由于本次触发回购注销条件的情形不同,根据《激励计划(草案)》规定,回购注销数量及回购价格具体如下:
1、激励对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常退休的或因其他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尚未达到解除限售时间和业绩考核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进行回购注销。即7名激励对象(3名退休、4名因其他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尚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66,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367元/股加上银行同期定期存款利息之和。
2、激励对象主动辞职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与股票市价的较低者回购注销。即1名主动辞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的但尚未解除限售条件的7,5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3.367元/股。
3、公司未满足本激励计划设定的业绩考核目标,激励对象对应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以授予价格与股票市价的较低者回购并注销。即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147名激励对象(不含8名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所对应的限制性股票1,414,500股回购价格为3.367元/股。
综上,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预计为5,010,096元人民币(未计算利息,最终结果以实际情况为准)。
(三)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将由1,359,808,323股减少为1,358,320,323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注:以上股本结构实际变动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管理团队及业务骨干将继续勤勉尽责,凝心聚力,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
五、监事会核查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及涉及回购注销的激励对象名单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剩余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经核查,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剩余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履行现阶段必要的相关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法律意见书
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一)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回购注销方案相关的回购注销原因、回购注销的股份种类及数量、回购价格、回购资金来源等内容均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试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
(三)本次回购注销公司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减资手续和股份注销登记手续。
八、本次回购注销计划的后续工作安排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备查文件
(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三)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剩余部分限制性股票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四)广东君信经纶君厚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剩余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78 证券简称:珠江钢琴 公告编号:2025-014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剩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对公司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剩余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剩余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剩余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678 证券简称:珠江钢琴 公告编号:2025-008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经营业绩方面
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市场环境,国内需求延续弱势,乐器行业整体发展放缓的情况,公司积极采取开源节流、提质增效、拓宽销售渠道等措施,打好效益提升“组合牌”。在2024中国品牌价值评价中,公司企业品牌强度为931,品牌价值为57.30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77亿元,同比下降39.9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6亿元,同比下降4,108.2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35亿元,同比下降409.55%。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39.86亿元,同比下降12.52%。
(二)钢琴业务
1、直面挑战机遇,拓展渠道资源
(1)围绕“渠道”发力,夯实企业龙头地位。通过“商家+经销商+分销商”模式下沉市场,在广州、杭州等四地召开经销商交流会,针对性解决区域痛点,2024年新增恺撒堡音乐工作室12间、专卖店42家;强化校企合作,扶持钢琴专业生创业;拓展亚欧美新客户,同步通过亚马逊上线首个海外官方站点,扩大全球布局;利用海外官方网站、美国乐器展、艺术家品牌巡演活动等渠道打造高端品牌形象,不断扩大品牌国际影响力。
(2)线上线下齐发力。2024年结合珠江·恺撒堡全国乐龄钢琴大赛,在全国各地及海外地区陆续组织举办大赛启动仪式及大师音乐会等活动,持续开展奖学金项目活动近50场次,助力中国音乐文化艺术教育事业发展。联合抖音、小红书34名垂类达人推广,总曝光量超1亿次;开展“抖音矩阵营销实战训练营”,赋能经销商产出1,530条内容,播放量达2,730万次。品牌活动覆盖300余场,签约121所院校,联合广州地铁、白云机场等地标打造“共享钢琴”公益平台,辐射近50万人次,品牌渗透力显著提升。
(3)“瘦身健体”盘活资源。根据当前行业市场发展需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主动调整企业人员结构,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整合企业产能,盘活厂房资源,推进富余厂房出租;压降库存,提高产销协调效率,促进公司生产资源有效利用。
2、创新驱动提质,筑牢发展根基
技术创新再提质。公司开展新材料、新工艺改进试验超200项,不断加大对声学钢琴进口材料的自主研发力度,与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分别合作研究钢琴音板项目;开发推出QU2珠江智能系统、钢琴静音系统,优化产品体验;提高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能力,2024年“高档钢琴新型弦槌关键技术的研发及应用”荣获中国轻工业联合会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并经中国轻工联合会组织鉴定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实现进口替代;加速钢琴延伸新产品开发,优化产品结构。2024年完成开发钢琴、数码乐器、管弦乐器等新产品116款,积极拓展西乐器周边产品线。
(三)数码乐器业务
2024年,集团控股子公司艾茉森公司紧跟市场消费趋势,持续优化营销策略,强化技术创新,致力于构建完整的数码乐器生态链。
1、多元化营销策略推动品牌增长
艾茉森公司通过加强营销创新与品牌建设,积极拓展老年大学、直播带货等新兴销售渠道,并大力开发个人工作室市场。截至2024年,艾茉森公司营销终端已覆盖全国12个省市的25家老年大学,进一步深耕乐龄乐器市场。同时,艾茉森公司通过“达人”带货策略,以个性化、趣味性内容提升品牌影响力,推动线上销售增长。全年发布达人短视频超过460个,累计话题播放量达3,170.9万次,互动量突破50万次,取得了显著的线上推广成效。线下方面,艾茉森公司通过粤港澳大湾区女子半程马拉松、广州电视台迎春晚会等超50场文化活动,显著提升了品牌曝光度,品牌形象与知名度均得到有效强化。
2、核心技术研发助力产品创新
2024年艾茉森公司持续聚焦数码钢琴核心技术及关键零部件的研发,重点推进键盘、主板、中盘、音源和蓝牙模块等自主技术研究,构建了具有竞争力的数码乐器技术体系。艾茉森公司自主研发的键盘导入率已达60%,主板导入率超过45%,核心技术自主化水平显著提升。此外,艾茉森公司加大了对DSP软硬件的开发力度,并启动了UI真彩人机操作界面的研发工作,进一步优化了产品音色效果,为市场提供了更具竞争力的产品。
(四)文化服务业务
1、文化产业业务:文化服务双轮驱动,赋能产业生态升级
珠江钢琴创梦园以音乐、美术、非遗为主题,数字文化为特色,精细化运营服务为支撑,打造新兴产业集群的文化和科技融合创新创业孵化平台。园区先后被授予“广州最具吸引力文创园区”、“广州最具成长潜力文化产业园区”“广州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等多个称号。截至2024年底,珠江钢琴创梦园入驻率达81.4%,进驻企业近120家,带动就业三千余人,园区集聚效应及市场活力逐步显现。依托文化产业园区独有文化平台资源优势,园区开园以来举办近千场高水准、多样化的文化艺术活动,打造多功能演播厅、音乐厅、艺术展厅和珠江文创生活馆等产业配套,完善园区文化生态圈;引进国内顶尖音乐艺术名家工作室落户园区,构建音乐文化发展生态;引进广东广播电视台城市之声、广州市文联等重要文艺单位合作资源;“珠江钢琴文化科技产业大楼”项目顺利封顶,打造传统与现代结合的都市工业新地标,引进文化和科技产业上下游企业,推进珠江钢琴集团从传统制造业向文化服务业转型升级的步伐,提升珠江钢琴的品牌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
2、艺术教育业务:优化艺术教育布局,打造多元化课程体系
集团全资子公司文教公司负责开展艺术教育业务,2024年在优化珠江钢琴艺术中心的战略布局方面,创新推出以旗舰店为核心,辐射周边社区的“1+N”区域发展模式,加快社区门店布局,进一步扩大文化教育业务规模。其中,新开设的文德路旗舰专卖店及旗舰校区,成为展示珠江钢琴品牌形象的重要窗口,显著提升了品牌影响力。在课程体系建设方面,文教公司完成了幼儿声乐教材与课程的研发,并持续完善课程体系、教材体系及校区管理系统,有效提升了培训业务的核心竞争力。同时,公司积极拓展多元化课程,新增成人钢琴、乐龄钢琴、乐龄声乐、电吹管等课程,丰富了课程内容,培育了新的业务增长点,为艺术教育业务的可持续发展注入了新动力。
3、文化活动开展:践行文化强企使命,赋能音乐文化惠民
2024年公司积极响应广州市建设文化强市的重要举措部署,积极承担音乐文化事业责任,举办“花城音乐节”系列活动、珠江·恺撒堡”全国乐龄钢琴大赛、湾区百琴颂中华等系列音乐文化活动超百场次,其中湾区百琴颂中华活动登上央视《新闻联播》。依托珠江钢琴增城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基地优势,开展音乐艺术教育论坛、开办公益科普教育,坚持立足“音乐文化”和“音乐教育”发展方向。2024年共举办各类文化科普活动445场,辐射人员超2万人次。
(五)新赛道业务
面对乐器行业发展整体放缓的情况,公司以转型升级多元发展为破局之策。成立新赛道工作专班,全面推动新赛道开拓,积极物色国内外乐器产业上下游、文化教育、声光电等产业优质标的,积极探索文创、家居、音响、文旅等项目,拓展珠江钢琴产品矩阵。2024年,公司自主研发音箱80款,推出童梦乐园、东方美学、斑马系列等中高档实木家具86款。持续培育企业利润新增长点。
2024年5月,公司与广州市锐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合作成立广州珠江锐丰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开辟文化演艺新版图,优化公司产业布局结构;2025年2月,公司与乐海乐器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产品生产制造、品牌建设与市场营销、演艺与娱乐方面展开合作,共同打造民族乐器行业标杆企业,推动中国民族乐器产业向高端化、智能化、国际化迈进,实现产业升级与企业高质量发展,后续公司与乐海企业管理咨询(沧州)有限公司共同设立了合资公司乐海民族乐器发展(河北)有限公司。
(六)关联业务
1、文化创意业务:2024年,公司持续深挖文化资源,打造“珠江文创”品牌,运用公司木材加工优势,加强生产余料的资源利用,开发文创精品9款,文创产品品类进一步丰富;积极拓宽合作版图,定制开发中山纪念堂系列文创周边15款及灯光节系列文创周边产品10余款,珠江文创品牌的市场认知度和品牌影响力显著提升;整合跨界资源,推动文旅深度融合,结合鼓浪屿音乐节、江西抚州艺术节和广州国际灯光节等大型文化活动,先后开设了多家特色鲜明的快闪店,实现文旅产业链的深度融合。
2、钢琴后服务业务:集团控股子公司琴趣公司负责开展钢琴后服务市场业务。2024年,琴趣公司进一步聚焦主业,通过强化平台调律师培训,积极提升钢琴售后调律业务质量与水平。积极开拓新业务,抓住国家“以旧换新”政策机遇,灵活调整价格策略,拓展“以旧换新”“钢琴租赁”等业务,丰富收费调律平台功能。
3、检测、培训及鉴定业务:公司全资子公司恒声检测公司全面开展检测、培训及鉴定三项主营业务,同时开展申请实验室检测资质复审和扩项工作。2024年,恒声检测公司完成了实验室CNAS资质年审、变更和扩项工作,加配5立方环境试验舱检测设备,增强检测能力,为开拓新检测业务打下坚实基础。积极开拓检测业务,与贵州正安县委签定《正安吉他文化产业质量提升项目战略合作协议》,检测市场进一步打开。与协会及高校合作开展异地鉴定,根据市场变化灵活开设培训班次,与广州开放大学合作开设钢琴调律专业,为行业输送更多技能人才。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因公司2023年度业绩指标未达到激励计划公司层面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设定的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条件及部分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155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所对应的限制性股票1,488,000股及5名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78,0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30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文件。
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时,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就前述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4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文件。自该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公司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担保的请求。
2024年7月,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361,374,323股减少至1,359,808,323股。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7月10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3)。
(二)2024年5月 15 日,公司与广州市锐丰音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文化产业领域开展深入合作,共同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壮大。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5月17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的《关于与广州市锐丰音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为进一步落实协议内容,根据公司战略发展方向和未来业务布局,公司拟与广州市锐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广州市未来演艺工程有限公司签署《合资协议》,共同设立合资公司广州珠江锐丰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其中公司拟出资4,8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8%;广州市锐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拟出资4,8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8%;广州市未来演艺工程有限公司出资4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4%。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5月22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2024年5月27日,广州珠江锐丰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5月31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的《关于合资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三)公司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海珠区敦和地块收储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补偿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位于海珠区敦和路100号地块由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征用土地中心(广州市海珠区土地开发中心)收储并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补偿协议》。
2024年4月公司收到广州市海珠区财政局支付的第三笔土地收储补偿款1,819.80万元,根据海珠区土地开发中心《关于广一电商园地块(珠江钢琴集团地块)土壤调查、污染评估等费用的函》(海征地〔2024〕4号)及收储补偿协议约定,敦和地块的土壤调查、污染评估及整改等工作的费用由公司支付,海珠区土地开发中心从第三笔补偿款中预扣前述工作的待付款300万元,待前述工作完成后,海珠区土地开发中心将按实际工作费用进行结算,多退少补。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4月2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的《关于收到土地收储补偿款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
(四)2024年3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清算注销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受影视行业监管政策以及发行监管变化影响,珠广传媒部分项目投资情况不及预期,出现多年经营亏损的情况,虽实施一系列业务转型和扭亏增效措施,但整体进展缓慢。为有效控制运营风险,及时止损,降低运营成本,公司拟对珠广传媒进行清算注销。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3月30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的《关于注销清算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目前该事项正有序进行中。
(五)为盘活公司存量资产,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公司于2024年5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资产处置的议案》。公司拟对外转让全资子公司香港音乐贸易有限公司权属下的物业,该物业位于香港铜锣湾加宁街13-15号美亚美大厦2FD 室房地产。公司拟通过广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等中介机构以不低于评估价值12,428,640.00 港元(折合人民币11,302,480.93 元)的公开挂牌价格对外转让该物业。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5月8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的《关于资产处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目前该事项正有序进行中。
(六)公司参与投资设立的广州国资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已于2024年6月8日到期,根据广州国资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整体运行情况,广州国资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广州越秀产业投资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向合伙人提请延长广州国资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存续期限至2029年6月8日,并就前述事项对合伙协议中存续期限等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20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的《关于延长广州国资产业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存续期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7)。目前上述事项已完成。
广州珠江钢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建宁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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