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5-027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4日以微信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小利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形成以下决议: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公司监事属于利益相关方,均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5-030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 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584,082,917.22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74,764,991.16元。
为持续、稳定地回报股东,让股东分享公司发展成果,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经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65,083,794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2,201,008股,故本次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为1,062,882,786股。
2.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含税)。故以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1,062,882,786股为基数,拟派发现金红利584,585,532.3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4,635,066元,拟现金分红总额(包括以现金为对价,2024年度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25,166,461.78元)609,751,994.08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97.62%。
3.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综合考虑了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公司制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三、 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5-031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天味食品”)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35)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0,000万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发行28,596,491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29,999,987.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309,996.69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621,689,990.31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11月13日到位,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XYZH/2020CDA40010号》验资报告。
(二)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金额503,192,359.86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资金余额为15,432,136.40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将继续用于项目投资。另外,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为1,240,000,000元,到期赎回后将根据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继续用于项目投资。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制定《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20年11月13日,公司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流分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在该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17219294206)。该专户“仅用于甲方食品/调味品产业化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天味食品调味品产业化项目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022年1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变更及延期的议案》,“天味食品调味品产业化项目”已终止并使用部分变更募集资金向“食品、调味品产业化生产基地扩建项目”增资,新增“营销服务网络及数字化升级建设项目”、“双流生产基地综合技改建设项目”及“家园生产基地综合技改建设项目”。
2023年1月12日,公司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四川天味家园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味家园”)、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西区支行、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约定天味家园在该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22857501040009137)“仅用于甲方二家园生产基地综合技改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上表中投资净收益金额按照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理财产品收益-手续费支出后余额列示。
三、 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 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无
(三)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无
(四)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3年3月22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50,000万元(含15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在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2、公司于2024年3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并于2024年3月25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50,000万元(含15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可在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2024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累计购买理财产品3,380,600,000元,累计到期赎回理财产品3,440,600,000元,年末尚未到期赎回理财产品1,240,000,000元,累计理财收益为30,484,367.71元。
(五)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无
(六)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无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无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无
三、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不适用。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 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天味食品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 上网公告文件
1、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2、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5-033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属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遵循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不会形成对关联方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 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3月27日,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与执行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以上金额均为不含税数,下同。
(三)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 河南浩天味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浩天味美”)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河南浩天味美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时间:2021年11月02日
注册地点: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普惠路78号23层240号
注册资本:133.333333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餐饮管理;酒店管理;外卖递送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食品添加剂销售;日用百货销售;商业、饮食、服务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餐饮服务;小餐饮;食品销售;酒类经营;食品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瑞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生投资”)持有浩天味美股权比例为12.22%,同时,瑞生投资向浩天味美委派一名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三条的规定,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浩天味美属于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二) 四川墨比品牌优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墨比优创”)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四川墨比品牌优创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19年1月24日
注册地点: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268号1栋6层17号
注册资本:105.2632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供应链管理服务;餐饮管理;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市场营销策划;新鲜水果批发;国内贸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售;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企业管理咨询;文化用品设备出租;装卸搬运;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生物化工产品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销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全资子企业海南博怀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南博怀”)和瑞生投资合计持有墨比优创9.95%股权。同时,公司向墨比优创委派一名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三条的规定,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墨比优创属于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 四川张兵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兵兵生物”)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四川张兵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成立时间:2014年11月18日
注册地点:四川省德阳市广汉市长春路西三段13号
注册资本:8231.5817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海南博怀原持有张兵兵生物17.7007%的股份,并向张兵兵生物委派一名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三条的规定,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张兵兵生物属于公司关联方。2025年2月,海南博怀与张兵兵生物及其他受让方签订关于张兵兵生物的股权转让协议,将于2026年2月28日前完成张兵兵生物全部股份的出让。截至本公告日,海南博怀仍持有张兵兵生物8.8504%的股份。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四) 抚顺独凤轩骨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凤轩”)
1、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抚顺独凤轩骨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成立时间:2001年10月11日
注册地点:辽宁省沈抚示范区沈东二路61号
注册资本:13806.1866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调味品生产;食品生产;食品互联网销售;食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食品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销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货物进出口;软件开发;旅游开发项目策划咨询;健康咨询服务(不含诊疗服务);餐饮管理;社会经济咨询服务;电热食品加工设备销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海南博怀、四川腾飞一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管理层跟投平台)分别持有独凤轩的股权比例为5.65%、0.42%,海南博怀向独凤轩委派一名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三条的规定,独凤轩属于公司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状况良好的企业,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五) 成都海科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海科”)
1、 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成都海科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时间:2006年06月13日
注册地点:成都市温江区永盛场镇社区13组
注册资本:3920.45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食品、酒、饮料及茶生产专用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通用零部件制造;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包装专用设备制造;包装专用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农、林、牧、副、渔业专业机械的销售;特种设备销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智能控制系统集成;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智能机器人的研发;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海南博怀持有成都海科3.828%股权,同时,海南博怀向成都海科委派一名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第三条的规定,成都海科属于公司关联方。
3、 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好的履约能力。
三、 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原料采购、设备采购和销售商品等关联交易,均遵循公开、公平及公正的市场原则,关联交易经各方确认,交易价格按下列顺序确定并执行,据实结算:
(一) 执行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
(二) 若无国家物价管理部门规定的价格,则为按照公平、诚信原则,根据市场价格并以与无关联的第三方的交易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
四、 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交易价格比照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交易双方可随时根据自身需要及市场情况决定是否进行交易,因此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为上述关联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5-035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2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4月22日 13点30分
召开地点: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腾飞一路333号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22日
至2025年4月2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3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1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9、10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董事、监事薪酬方案涉及的股东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出席条件的股东如欲出席现场会议,需按照以下方式进行登记:
(一)法人股东:持加盖公章的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二)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委托他人代为出席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三)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将书面回执(详见附件1)及前述文件以邮寄或电子邮件送达公司进行登记;但参会时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等原件;如以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登记,请务必在其上注明“天味食品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留有有效联系方式;
(四)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和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五)登记时间:2025年4月21日(9:00-16:00)。上述时间段以后将不再办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登记;
(六)登记地点: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七)登记方式:以上文件应以专人送达、信函、电子邮件方式报送。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预计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表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三)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腾飞一路333号
联系人:何昌军、李燕桥
联系电话:028-82808166
电子邮件:dsh@teway.cn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2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5-026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4日以微信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邓文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为持续、稳定地回报股东,让股东分享公司发展成果,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资金需求,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1,062,882,786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5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584,585,532.30元(含税);以及公司2024年度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支付25,166,461.78元。因此,2024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合计609,751,994.08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高管薪酬方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9票回避。
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属于利益相关方,均回避了本议案表决。
公司董事属于利益相关方,均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35)。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会议听取公司独立董事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刊登的《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5-029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十四号——食品制造》的相关规定,现将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1、 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渠道分布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2、 主要产品收入变动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3、 主营业务收入分地区构成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4、 经销商变动情况:
单位:个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17 证券简称:天味食品 公告编号:2025-034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 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谢芳女士,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9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7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关毅先生,201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3家。
拟担任质量复核合伙人:苗策先生,2001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2、 诚信记录
拟担任签字项目合伙人谢芳女士、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关毅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苗策先生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信永中和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根据业务的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等因素,由双方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92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收费为77万元,内控审计收费为15万元。按照上述定价原则,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与信永中和协商确定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
二、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选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过程中,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查,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予以认可,认为其具备继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条件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 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 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四川天味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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