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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111                                                  公司简称:中国国航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4、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行业发展现状

  中国航空运输业概况

  2024年,民航全行业全年共完成运输总周转量1,485.2亿吨公里、旅客运输量7.3亿人次、货邮运输量898.2万吨,同比分别增长25%、17.9%、22.1%,较2019年分别增长14.8%、10.6%、19.3%。国际客运航班增至6,400班/周,恢复至疫情前84%,国际货邮运输量同比增长29.3%。新增“一带一路”共建国家航点19个,我国至中亚、西亚、欧洲方向旅客运输量超2019年水平,分别增长152.4%、49.5%、25.7%。

  根据民航局预判,预计2025年全行业将完成运输总周转量1,610亿吨公里、旅客运输量7.8亿人次、货邮运输量950万吨;加快国际航班恢复,力争国际航班数量恢复至疫情前90%以上。

  (二)公司市场地位

  作为中国唯一的载旗航空公司,公司肩负着打造国家航企名片、助力谱写交通强国建设民航新篇章的历史使命。公司拥有庞大的机队规模,均衡丰富的国内外航线网络,最有价值的客户群体和最强大的品牌影响力,位列世界航空运输企业第一阵营。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安全运行

  本集团严格贯彻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两个绝对安全”政治要求,全力完成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隐患攻坚年”各项工作任务。扎实开展重大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坚持立行立改,坚持隐患动态清零;不断深化安全管理、飞行训练、机务维修、运行管理、风险识别和隐患排查五大体系建设。构建“大安全”布局,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进全员自愿报告和各业务系统数字化转型。扎实做好航班生产过程管控,做好航班换季准备、旺季航班生产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等工作,高质量完成C919飞机引进和运行保障,确保航班运行与保障能力动态匹配。认真落实危险品航空运输管理工作,完成危险品运输许可验证。持续做好空防安保工作,组织年度国际航线安保评估,开展整治“机闹”专项行动,顺利通过民航局航空安保审计。

  国航实现连续安全飞行超过2,000万小时,被民航局授予“飞行安全钻石二星奖”,圆满完成春运、两会、巴黎奥运会、中非合作论坛、黎巴嫩撤侨等多项重要运输保障任务。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安全飞行295万小时,安全运输旅客1.55亿人次,持续保持整体平稳安全态势。

  效益攻坚

  2024年,全球经济整体保持增长,中国经济总体回暖向好,民航市场恢复进程有所加快。公司抓住市场机遇,在确保安全运行前提下全力推进效益攻坚,精细生产组织提升机队效率,加强量价把控稳定收益品质,严格成本管控推动降本节支,经营质效持续改善,同比实现大幅减亏。

  聚焦全年生产经营任务,坚持增投保价争量,积极提升飞机利用率,紧盯市场抢抓机遇,效益攻坚取得积极成效。挖掘联程潜力市场,紧盯重点市场份额,细化底价、精准投放。不断优化产品设计、精细化营销把控,完善向上销售及外籍旅客入境游等产品体系,实现精准销售,多措并举促进航班增收。抓牢辅营产品收入,推动选座服务等拳头产品精细化管理。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导向,持续推进高价值客户挖掘,上线协议客户一站式服务平台“商旅专区”,实现权益便捷投放。加大营销创新力度,建立季度产品发布机制,举办“凤凰知音”成立三十周年等系列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国航品牌影响力。深化客货联动,推动客、货运输收入同比增长。

  本集团按照“集约化、协同化、精细化”要求严控成本。加强机型航线市场匹配控制运行成本,提升资源利用效率精管保障成本,强化资金统筹、优化债务结构节支财务费用,提升全员劳动生产率合理把控人工成本,有效拓展效益空间。

  服务提升

  本集团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旅客需求,不断提升服务标准质量,打造创新服务产品,改善全流程旅客服务体验,优化服务供给能力,全力推动服务品质升级。

  提升服务标准质量,系统完善各级服务标准,为提供高品质服务奠定基础。聚焦“首次乘机旅客”群体乘机需求,行业内首创“初乘机”定制化产品,实现出行有指南、地面有指引、机上有指导的全覆盖服务。专注服务细节,推出“爱心随行”等系列产品;对机上局域网、互联网两个平台的娱乐内容布局及栏目进行全新改版,满足旅客多样化需求。积极迎合旅客需求和地域餐饮文化,推出“云飨轻食”“万尺鲟鲜”和多款地域特色餐食;在C919机型推出具有国航专属和首发创新点的机上座椅和客舱内饰设计,提供专属的客舱广播词、机上娱乐节目和机上供应品。优化升级国航快线至8条航线,加强国航系联动,集中优势资源提升快线体验。

  优化不正常场景下旅客赔补偿标准,提升不正常航班服务体验;不断优化客票自愿变更规则,升级安心购票保障,持续推动客票服务改善提升;新开12个海外站点的全流程追踪服务,支持国航系跨公司行李查询;拓展移动端国航系五项特殊服务预订权限以及会员服务、便民服务等便捷功能,提升旅客移动端使用体验;上线全流程服务信息旅客告知系统,让旅客接收的信息更加全面、精准;上线旅客机上餐饮预订管理系统,实现旅客个性化选择餐饮服务;组建服务专家团队,选聘157 名服务专家为后续标准提升、质量改进等各项服务提升工作提供核心支持。

  数字化转型

  全面推动数字化转型。优化数字化转型组织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围绕安全运行、营销服务、管理协同三大业务领域重点发力,持续提升安全运行水平、精准营销能力、旅客出行全流程体验和管理协同效率,促进“技术、业务、管理”三方融合,发挥数据价值,提升效益、提高品质。

  安全运行领域,通过全球地面航班保障平台加速推广与深化应用,实现航班监控保障可视化、排班调度智能化、一线作业移动化,大幅提升航班地面保障能力;加快推进运行监控平台建设,优化全链条运行监控与特情处置流程。营销服务领域,以客户为中心,数字化赋能营销模式创新、商业模式创新、服务品质提升。商业模式创新二期全面升级网站销售和服务的友好度、便捷度、流畅度,打造一站式数字化航空出行平台,提升精准营销与产品多元化管理能力;投产旅客机上餐饮预订管理系统提供新服务,2024年9月起在北京-三亚、北京-重庆等六条航线试运行,为旅客提供点餐、选餐、弃餐的个性化服务;推进智能客服建设,提升旅客服务效率。管理协同领域,大力推进人力、财务、内控等管理领域的数字化建设工作,提升内部管理效能。

  风险防控

  持续深化“重法治、强内控、防风险、促合规”一体化协作机制,风险防控体系不断健全,积极稳妥应对各类风险,多措并举管控重点风险,各方面风险可控在控。

  稳固风险研判机制,提高风险预测的前瞻性和预见性,深入研判年度重大经营风险并综合施策;提高风险量化精细程度,积极构建重大经营风险监测预警指标体系,对重要风险事项分级分类滚动监测并进行闭环管理。夯实重大事项决策风险应评尽评机制,持续提升评估质量,主动防范化解风险;推动风险评估工作深入融入改革发展、中心任务和重大项目管理。健全风险防控协同机制,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听取风险、内控、合规情况汇报,管理层督导重点风险管控,稳妥应对各类风险。持续建立健全风控合规管理三道防线,夯实风险防控责任机制,严格风险分级分层管理,压实风险消减责任到岗到人,增强风险管理全过程的驾驭能力。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5.2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5.3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1111               股票简称:中国国航             公告编号:2025-016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连续8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经采购程序并根据评审结果,拟聘用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国内审计师和内部控制审计师,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国际审计师。公司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 公司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于2024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241人,注册会计师1,30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00人。

  毕马威华振2023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

  毕马威华振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98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5.38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住宿和餐饮业。毕马威华振2023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2.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

  (1)基本信息

  毕马威香港为一所根据中国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毕马威香港自1945年起在中国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中国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毕马威香港自成立起即是与毕马威国际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性组织中的成员。

  自2019年起,毕马威香港根据中国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毕马威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US PCAOB(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和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gency(日本金融厅)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毕马威香港注册地址为中国香港中环遮打道10号太子大厦8楼。于2023年12月,毕马威香港的从业人员总数超过2,000人。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3)诚信记录

  中国香港相关监管机构每年对毕马威香港进行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本项目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玉红,1994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1992年起在毕马威华振执业,1994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拟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份。

  本项目的签字注册会计师颜丽,2006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4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拟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本项目的国际准则签字注册会计师余慧心,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和中国注册会计师。余慧心1997年开始在毕马威香港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拟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多份。

  本项目的质量控制复核人温梓佑,为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和美国公认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温梓佑1996年开始在毕马威香港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拟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多份。

  2.诚信记录

  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毕马威香港、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服务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5年度审计收费预计为人民币1,114.9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审阅费用为人民币1,014.9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0万元,与上一年度审计费用人民币1,124.2万元基本持平。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以下简称德勤),截至2024年度已连续8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德勤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报表及内控情况,切实履行财务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从专业角度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2024年度,德勤对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德勤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德勤连续8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经采购程序并根据评审结果,拟聘用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国内审计师和内部控制审计师,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国际审计师。公司不存在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工作安排、收费、意见等方面存在分歧的情形。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4年8月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启动2025-2026年度国际和国内审计师及内控审计师选聘工作的议案》,确定启动本项目。

  2024年8月2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2026年度国际和国内审计师及内控审计师采购项目选聘文件及评价标准的议案》,审议本项目的选聘文件及评价标准,从商务、技术以及报价三个方面确定了选聘的评价要素和具体评分标准。

  2025年3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更换2025年度国际和国内审计师及内控审计师的议案》,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已对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人员信息、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充分、恰当。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监督委员会)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国内审计师和内部控制审计师,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国际审计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更换2025年度国际和国内审计师及内控审计师的议案》,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国内审计师和内部控制审计师,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国际审计师,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114.9万元。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更换2025年度国际和国内审计师及内控审计师的议案》,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国内审计师和内部控制审计师,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国际审计师,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114.9万元。议案表决情况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生效日期

  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111           股票简称:中国国航          公告编号:2025-014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3月21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以书面议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于2024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批准公司2024年度报告(含财务报告)。监事会认为,财务报告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成果;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上市监管机构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中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分别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按照公司已确立的利润分配政策,未达到分红条件,2024年度公司拟不提取盈余公积,不进行利润分配。该分配方案不违反相关法规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超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关于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暨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暨ESG报告。

  (七)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批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能够如实反映公司内部控制建立和实施的实际情况。

  (八)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九)关于2024年度中国航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2024年度中国航空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十)关于更换2025年度国际和国内审计师及内控审计师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国内审计师和内部控制审计师,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国际审计师,2025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114.90万元(含增值税)。

  本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111                              股票简称:中国国航                               公告编号:2025-017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依据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对有关资产进行预期信用损失评估,同时对可能出现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2024年度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1.98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二、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一)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1. 固定资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公司对若干架即将退役的飞机进行了减值测试,针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1.43亿元。

  2.存货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公司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对于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0.13亿元。

  (二)信用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流动资产及存放同业款项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0.42亿元。

  三、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1.98亿元,考虑本年转回等因素的综合影响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税前亏损增加人民币1.46亿元。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111         股票简称:中国国航         公告编号:2025-018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结果,公司在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下母公司的净亏损分别为人民币2.40亿元和人民币2.36亿元,可供分配利润均为负值。按照公司已确立的利润分配政策,未达到分红条件,2024年度公司拟不提取盈余公积,不进行利润分配。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结果,公司在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会计准则下母公司的净亏损分别为人民币2.40亿元和人民币2.36亿元,可供分配利润均为负值。按照公司已确立的利润分配政策,未达到分红条件,2024年度公司拟不提取盈余公积,不进行利润分配。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和风险管理委员会(监督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而制定,除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外,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对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地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计划和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601111          股票简称:中国国航            公告编号:2025-019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制度》(2022年修订)(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编制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向特定对象发行H股股票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现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050号)核准,本公司于2023年1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每股人民币8.95元的发行价格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1,675,977,653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99,999,994.35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949,999.99元(含增值税)后,本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14,999,049,994.36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含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6,983,407.03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993,016,587.32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1月3日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德师报(验)字(23)第00005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完毕,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4,993,016,587.32元。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为人民币120,559,610.35元,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存放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已完成销户。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

  本公司获香港联合交易所批准向特定对象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以每股5.09港元的发行价格向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发行H股普通股392,927,308股,截止2024年2月7日,募集资金总额港币1,999,999,997.72元已汇入H股募集资金账户,以实际资金划至H股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日港币兑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人民币1,816,859,997.93元。此等募集资金总额扣减发行费用港币1,230,193.93元(不含增值税,折合人民币1,117,545.07元)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港币1,998,769,803.79元(折合人民币1,815,742,452.86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完成向中国证监会备案,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德师报(验)字(24)第00030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上述募集资金按照规定用途使用,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港币1,998,769,803.79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计港币2,944,858.02元,为应付未付发行费用和银行利息收入。

  (三)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审核意见的通知》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562号)同意,本公司以人民币7.02元/股的发行价格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854,700,854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中国航空集团有限公司以现金方式认购本公司本次发行的全部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995.08元,扣除承销保荐费计人民币1,000,000.00元(含增值税)后,本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5,998,999,995.08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含承销保荐费用)人民币4,158,363.63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95,841,631.45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全部到账,并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24)第00225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用途累计使用人民币2,599,601,175.29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计人民币3,399,692,960.69元,包含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3,396,240,456.16元、应付未付的发行费用以及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投向变更和管理监督等方面均作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一)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本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本次为非公开发行A股募集资金开设了专项存储账户,开户银行分别为中国银行北京天柱路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北京空港支行、招商银行北京自贸试验区商务中心区支行和中信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2023年1月18日,本公司与开户行及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及时通知保荐人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重大使用状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存放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已完成销户。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H股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本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本次为向特定对象发行 H 股股票募集资金开设了专项存储账户,开户银行为中国银行北京天柱路支行。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用途使用,H股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港币2,944,858.02元,具体情况如下:

  

  (三)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本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本次为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开设了专项存储账户,开户银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都机场支行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2024年11月21日,本公司与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首都机场支行及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4年11月22日,本公司与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望京支行及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及时通知保荐人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重大使用状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根据本公司所披露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用途,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引进22架飞机项目及用于补充本公司流动资金。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使用募集资金,截至 2024 年 12月 31 日已全部使用完毕(具体情况请见附表 1: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H股股票

  根据本公司所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H 股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向特定对象发行 H 股股票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本公司流动资金。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使用募集资金,截至 2024 年 12月 31 日,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已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具体情况请见附表 2:向特定对象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根据本公司所披露的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引进17架飞机项目及用于补充本公司流动资金。本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599,601,175.29元,余额为人民币3,396,240,456.16元。(具体情况请见附表3: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2024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 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资料审阅、沟通等多种方式,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了核查。

  经核查,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中国国航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和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2024年度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1: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表2:向特定对象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港币万元

  

  附表3: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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