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1018                                                  公司简称:宁波港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4、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97,513千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894,139千元。根据《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为389,414千元,2024年度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504,725千元。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拟将2024年度可分配利润3,504,725千元的60%,按照持股比例向全体股东进行分配。即以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9,454,388,399股计算,每10股拟派发现金红利1.08元(含税)。实施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共需支付股利2,101,074千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该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主要业务及经营模式

  公司坚持以码头运营为核心,以港口物流和资本经营发展为重点的经营模式,主营业务主要包括集装箱、铁矿石、原油、煤炭、液化油品、粮食、矿建材料及其他货种的港口装卸及相关业务,同时从事综合物流、贸易销售等其他业务。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2)行业情况说明

  2024年,面对外部压力加大、内部困难增多的复杂严峻形势,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国民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有进,高质量发展取得新进展,特别是及时部署出台一揽子增量政策,推动社会信心有效提振、经济明显回升。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24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134.9万亿元,按不变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5.0%。

  2024年,中国外贸经受住多重挑战,规模再创历史新高,根据海关总署发布的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43.85万亿元,同比增长5%。

  2024年,我国经济运行稳中有进,外贸进出口金额实现较快增长,港口行业货物和集装箱吞吐量整体规模保持增长态势。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港口完成货物吞吐量176亿吨,同比增长3.7%,其中外贸货物吞吐量完成54亿吨,同比增长6.9%;完成集装箱吞吐量3.32亿标准箱,同比增长7.0%。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5.2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5.3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7.02亿元,同比增长10.4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98亿元,同比增长4.91%;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9.15亿元,同比增长4.9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7.63亿元,同比减少8.04%;报告期末公司资产总额1128.99亿元,比上年末增长0.49%;资产负债率为24.22%,比上年末减少3.94个百分点。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陶成波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5年3月26日

  

  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编号:临2025-014

  债券代码:175812    债券简称:21宁港01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7月28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0]1593号文《关于核准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634,569,561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6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68,870,288.87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7,638,891.6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651,231,397.22元(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上述资金于2020年8月19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0753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87,836,907.58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8,521,588,699.12元,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397,462,137.65元;该金额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为人民币732,180,560.45元,为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870,000,000.00元并减去收到的扣除手续费后的银行利息人民币137,819,439.55元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本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A股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该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2020年8月26日,本公司、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已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206020119200820065。

  鉴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由本公司各分、子公司开展,本公司、保荐机构、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以及各分、子公司于2020年9月17日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后续根据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展及业务发展情况需要,结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规划及各子公司业务定位,公司对集装箱桥吊等设备购置项目中的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全资子公司之间进行实施主体变更。基于前述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变更的情况,公司于2020年12月23日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签订的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中规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目前《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901140229100035001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2年7月注销该账户;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2170000100000221188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1年9月注销该账户;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403978507114和377978511346的募集资金已分别使用完毕,并已于2022年9月注销该等账户;公司之分、子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50678512022和367578516705的募集资金已分别使用完毕,并已于2021年12月注销该等账户;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403978515954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2年10月注销该账户;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55878824491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2年5月注销该账户;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3150110874100000068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3年8月注销该账户;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66278868224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3年8月注销该账户;公司之分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93578502607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3年12月注销该账户;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61078533186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4年4月注销该账户;公司之子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定海支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74078515060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4年6月注销该账户;公司与公司之分公司存放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61078503446和397478512906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4年6月注销该等账户;公司存放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3150110874100000067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4年7月注销该账户;公司存放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3901140229100034994的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并已于2024年7月注销该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本年度发生了变更,详见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审核报告》(德师报(函)字(25)第Q00106号)结论性意见如下:

  宁波舟山港股份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宁波舟山港股份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结论性意见如下: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本事项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发表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九、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报告;

  (二)德勤华永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及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续):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续) :

  注1: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北仑港区通用泊位改造工程项目已完工,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整年实际效益为4,154.72万元,未达到承诺效益5,596.00万元。主要系公司正在打造内贸集装箱中转枢纽港,外贸业务下降,内贸集装箱吞吐量大幅上升,而内贸业务的平均单价低于外贸业务,因而未达到预期效益。

  注5:穿山港区1号集装箱码头工程项目已完工,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整年实际效益为2,732.08万元,未达到承诺效益4,196.00万元。主要系受本期公司经营航线结构整体向外贸航线调整,相关航线和港口资源尚在整合中,导致单箱收入减少,另外由于公司新购置装卸设备,导致资产折旧费用上升,因而未达到预期效益。

  注6: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20年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金额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编号:临2025-015

  债券代码:175812    债券简称:21宁港01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结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126,746.13万元(截至2025年2月28日余额,已包含暂时补流金额87,000.00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通过。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93号)核准,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向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合计2,634,569,561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668,870,288.87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17,638,891.65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651,231,397.22元。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募集资金实收情况进行了验证,并于2020年8月20日出具了《验资报告》(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0753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公司调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资金的相关决定,以及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三、本次变更募投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结项的计划及原因

  (一)梅山港区6号至10号集装箱码头工程项目

  1、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梅山港区6号至10号集装箱码头工程项目包括2个20万吨级泊位和3个15万吨级泊位,为宁波舟山港第二个“千万箱级”集装箱泊位群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增强公司对大型集装箱船舶和国际中转集装箱的吸引力,满足公司集装箱业务快速发展的需求,促使宁波成为中国乃至全球唯一拥有双“千万箱级”吞吐能力的单体集装箱码头城市。项目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为409,314.51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92,418.38万元。

  2、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结项的原因

  项目已于2023年12月完成竣工验收,目前已完成一、二阶段结算工作,三阶段施工方结算资料已提供。鉴于三阶段单体较多、项目较复杂,且需要对6号至10号泊位进行整体审查,因此预计结算时间较长。梅山港区1号至5号集装箱码头工程项目结算耗时超过3年,考虑到6号至10号的工程总投资及建设智慧化程度高于1号至5号,因此预计结算时间更长。

  鉴于上述款项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避免资金长期闲置,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122,757.56万元(截至2025年2月28日余额,已包含暂时补流金额87,000.00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在相关款项满足付款条件时,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通过自有资金支付。剩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

  (二)穿山港区中宅矿石码头二期项目

  1、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穿山港区中宅矿石码头二期项目包括1个30万吨级泊位、1个5万吨级泊位和1个3.5万吨级泊位,项目主要为了适应长三角及长江沿线地区钢铁产业发展、铁矿石运输船舶大型化趋势,以缓解宁波舟山港铁矿石运输紧张的压力,从而进一步提高宁波舟山港深水岸线利用效率,助力宁波舟山港铁矿石分拨中心建设。项目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为74,121.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73,880.21万元。

  2、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结项的原因

  项目已于2022年6月完成竣工验收,目前尚需支付项目质保金、尾款等款项以及尚有部分资金节余。鉴于上述款项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避免资金长期闲置,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2,686.60万元(截至2025年2月28日余额,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在相关款项满足付款条件时,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通过自有资金支付。剩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

  (三)拖轮购置项目

  1、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实际投资情况

  拖轮购置项目的实施主要考虑到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进出港船舶数量增加,集装箱吞吐量增加,对应的拖轮服务需求亦增长。另外,随着船舶技术的进步,航运公司为了进一步节约船舶运营成本,船舶大型化成为航运行业发展趋势,单艘大型船舶的运营需要更多高配置的拖轮协助完成,从而加大公司配置动力强劲的拖轮的需求。同时,公司部分拖轮船龄已超过30年,导致其工作效率低、安全隐患大、维修成本高,影响相关业务可持续发展,公司需要通过增加拖轮数量、提升拖轮质量来满足公司的业务扩张。项目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为80,706.03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81,556.99万元。

  2、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结项的原因

  项目已实施完毕。目前尚需支付项目质保金等款项以及尚有部分资金节余。鉴于上述款项支付时间周期较长,为避免资金长期闲置,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剩余募集资金1,299.98万元(截至2025年2月28日余额,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在相关款项满足付款条件时,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通过自有资金支付。剩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

  (四)募集资金总户

  募集资金总户(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1206020119200820065)用于承接2020年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后续由该账户将募集资金分别划转至各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5年2月28日,该账户余额为1.99万元。

  鉴于该账户中存放的募集资金均已划转至各募投项目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当前余额为利息收入,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将上述账户余额1.99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结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结项是公司根据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状况和未来发展规划作出的审慎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要求。

  五、公司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结项的事项已于2025年3月26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结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A股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结项,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结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目前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结项是根据募投项目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整体经营发展规划等情况审慎作出的,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结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结项的核查意见

  (四)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结项的说明

  

  证券代码:601018    证券简称:宁波港      编号:临2025-016

  债券代码:175812    债券简称:21宁港01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一、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2025年3月26日,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在审议时,关联董事陶成波、王峥、姚祖洪、李文波、胡绍德、刘士霞按规定回避了表决。

  2、在本议案审议前,公司将本次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事前向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报告,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书面意见,认为:关于2024年度实施和2025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适应公司实际需要,内容客观,符合商业惯例,交易定价遵循市场规律且符合价格公允原则,操作程序及环节规范,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3、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需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事项回避表决。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单位:人民币  千元

  

  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额控制在2024年预计总额内,且同一交易类别下的日常关联交易累计超出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公司与同一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超出金额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0.5%。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  千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1、浙江省海港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海港集团”)

  省海港集团注册资本为50,000,000千元,注册地为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定沈路619号舟山港航国际大厦A座34层3407室(自贸试验区内),主要办公地点在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269号环球航运广场。经营范围:海洋资源开发与利用,海洋产业投资,涉海涉港资源管理及资本运作,港口的投资、建设与运营,航运服务,大宗商品的储备、交易和加工(不含危险化学品),海洋工程建设,港口工程设计与监理。

  省海港集团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

  2、宁波舟山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舟山港集团”)

  宁波舟山港集团注册资本为8,500,000千元,注册地为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269号环球航运广场50层。经营范围:港口经营管理,引水领航,拖驳船,码头租赁,装卸搬运,船舶代理,仓储,船舶电讯服务,港口铁路施工,港口机械、集装箱维修,港口工程设计与监理,船舶垃圾清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宁波舟山港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

  3、宁波求实检测有限公司、宁波环球置业有限公司、宁波港蓝盾保安有限责任公司、宁波兴港海铁物流有限公司、宁波宏通铁路物流有限公司、宁波仑港工程服务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东方工贸有限公司、宁波市镇海港茂物流有限公司、宁波大港引航有限公司、宁波港技工学校、浙江海港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舟山市兴港置业有限公司、舟山港综合保税区码头有限公司、宁波海港贸易有限公司、宁波大榭开发区朝阳石化有限公司、浙江海港海洋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浙江海港中奥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宁波舟山港铁矿石储运有限公司、浙江海港德清港务有限公司、浙江海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浙江海港嘉兴内河港务有限公司、浙江海港内河港口发展有限公司、浙江新世纪期货有限公司、海港大宗供应链服务(宁波)有限公司、宁波航运交易所有限公司、宁波中交水运设计研究有限公司为控股股东宁波舟山港集团和间接控股股东省海港集团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

  (二)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1、河南豫海新通道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注册资本为100,000千元,注册地为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经开)航海东路1511号118室。经营范围包含:许可项目:港口经营;海关监管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港口理货;船舶港口服务;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内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国际船舶代理;国内船舶代理;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无船承运业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由于公司董事姚祖洪在该公司担任董事,该公司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

  2、招商局国际科技有限公司

  该公司成立时间为2001年11月26日,注册资本为87,848千元,注册地为深圳市南山区南海大道1057号科技大厦二期A栋401房间。一般经营项目: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数据处理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大数据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网络设备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外包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工程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对外承包工程;无船承运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建设工程施工;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道路货物运输(网络货运);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经营类电子商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由于公司董事刘士霞在该公司担任董事,该公司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的规定。

  (三)关联方的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 千元

  

  (四)关联方的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均具备完全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生产经营带来风险,公司的独立经营不会受到不利影响。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定价基本原则为:(1)有政府规定价格的,依据该价格确定;(2)无政府定价的,按照当时、当地的市场价格标准确定;(3)若无适用的市场价格标准,则通过成本加税费的核算基础上由交易双方协商一致确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按各项业务发生情况签署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有利于资源的优化配置及生产效率的提高。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定价原则,不会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书;

  (四)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意见书。

  特此公告。

  宁波舟山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