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36证券简称:郑州银行公告编号:2025-015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行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符合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025年3月27日,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报告(“本报告”)正文及摘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8名,赵飞先生因公务会议安排委托李红女士代为出席和表决。本行全部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报告所载财务资料除特别注明外,为本行及所属子公司河南九鼎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扶沟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密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浚县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山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郑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合并报表数据。
本行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分别根据中国和香港审计准则审计,并分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独立核数师报告。
本行法定代表人、董事长赵飞先生,行长李红女士,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厚林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付强先生声明并保证本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本行董事会建议向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2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份,不送红股。该利润分配预案将提请本行股东大会批准。
本报告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本行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报告期内,本行未发现存在对本行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风险。本报告详细描述了本行在经营管理中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本行采取的应对措施,具体请查阅本报告“管理层讨论和分析”章节中“风险管理”和“未来展望”相关内容。
二、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注:本行董事会于2024年4月29日审议通过聘任韩慧丽女士为本行董事会秘书,自2024年6月7日其任职资格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核准后正式履职。
2 报告期主要业务简介
郑州银行1996年11月成立,2015年12月在香港联交所上市,2018年9月在深交所上市,是全国首家“A+H”股上市城商行。2022年4月郑州银行被河南省委省政府确定为河南省政策性科创金融运营主体银行。作为一家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郑州银行始终坚持“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中小企业、服务城乡居民”的市场定位,根植郑州,深耕河南。秉持“努力成为政策性科创金融业务特色鲜明的一流商业银行”的战略愿景,纵深推进业务转型升级,持续塑造特色化、差异化、专业化竞争优势,不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发展效能。
本行主营业务主要包括公司银行业务、零售银行业务和资金业务等。本行为公司银行客户提供多元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包括公司贷款(包括贸易融资)、国际业务及服务、公司存款和手续费及佣金类业务产品及服务。本行向零售银行客户提供多样化的产品和服务,包括贷款、存款、银行卡及手续费及佣金类业务产品及服务。本行的资金业务在满足本行流动性需求的同时,寻求非贷款业务用途资金的回报最大化。本行的资金业务主要包括货币市场交易、证券及其他金融资产投资、债券承分销、票据转贴现及再贴现及代客资金业务。
3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本报告所载财务数据及指标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除特别注明外,为本集团数据,以人民币列示。
注:
1. 营业收入包括利息净收入、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资产处置收益、汇兑损益、其他业务收入及其他收益等。
2.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计算。
2024年11月,本行派发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利息,因此在计算本期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本期派发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利息,“加权平均净资产”扣除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3. 为期末扣除其他权益工具后的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权益除以期末普通股股数。
4. 包含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
5. 2024年起,本行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计算资本充足率;此前,本行根据原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规定计算资本充足率。
6. 不良贷款率按不良贷款本金总额(不含应计利息)除以发放贷款及垫款本金总额(不含应计利息)计算;拨备覆盖率按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余额除以不良贷款本金总额(不含应计利息)计算;贷款拨备率按发放贷款及垫款减值准备余额除以发放贷款及垫款本金总额(不含应计利息)计算。
7. 指报告期内净利润占期初及期末的资产总额平均余额的百分比。
8. 按照业务及管理费与其他业务成本合计数除以营业收入计算。
9. 按照生息资产总额的平均收益率与付息负债总额的平均成本率的差额计算,基于每日平均生息资产及付息负债计算。
10. 按照利息净收入除以平均生息资产计算,基于每日平均生息资产计算。
11. 单一最大客户贷款比例、最大十家单一客户贷款比例为按照监管口径根据经审计的数据重新计算,存贷款比例为根据审计后的贷款本金总额除以存款本金总额重新计算,其余指标均为上报监管部门数据。贷款迁徙率为本行母公司口径。
3.2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本行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算的报告期末净资产与报告期净利润无差异。
3.3 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注: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与本行已于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披露的相关财务指标不存在重大差异。
4 股本及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于报告期末,本行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11,710户,其中A股股东111,660户,H股股东50户。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为108,286户,其中A股股东108,236户,H股股东50户。
于报告期末,本行前10名普通股股东直接持股情况如下:
于报告期末,本行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直接持股情况如下:
注:
1. 以上数据来源于本行2024年12月31日的股东名册。
2.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所持股份是该公司以代理人身份持有,代表截至报告期末在该公司开户登记的所有机构和个人投资者持有的H股股份合计数。
报告期内,本行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不存在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不存在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行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4.2 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不存在实际控制人。
5 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本行不存在公开发行并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债券。
三、重要事项
1 经营总体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资产总额人民币6,763.6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7.24%;吸收存款本金总额人民币4,045.38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2.07%;发放贷款及垫款本金总额人民币3,876.9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7.51%;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28.77亿元,较上年同比下降5.78%;净利润人民币18.63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0.21%;净利息收益率1.72%,成本收入比28.95%,资本充足率12.06%,不良贷款率1.79%,拨备覆盖率182.99%,主要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
作为地方法人银行,郑州银行始终坚持以高质量党建引领业务高质量发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推动高质量党建与高质量发展相融合,始终做到与地方经济相融共生。在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南实践的大潮中,锚定“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及高质量发展战略”“郑州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大力支持河南省、郑州市“三个一批”项目和“7+28+N”产业链群建设,全力落实好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和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不遗余力为保稳定、惠民生贡献金融力量。
2 利润表分析
报告期内,面对复杂多变的宏观经济形势,本行回归金融本源、服务实体经济,积极推动业务发展,经营业绩保持稳健。报告期内,本行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28.77亿元,较上年同比下降5.78%;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8.63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0.21%;实现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18.76亿元,较上年同比增长1.39%。本行利润表主要项目及变动情况如下表所示:
3 资产负债表分析
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资产总额人民币6,763.65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456.56亿元,增幅7.24%。资产总额的增长主要是由于本行发放贷款及垫款、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投资、拆出资金增加。本行资产总额中组成部分的余额(拨备后)及其占比情况如下:
负债
报告期内,本行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从负债来源的稳定性、负债结构的多样性、负债与资产匹配的合理性、负债获取的主动性、负债成本的适当性、负债项目的真实性等方面持续加强负债业务管理,提高服务实体经济的效率和水平。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负债总额人民币6,200.70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436.76亿元,增幅7.58%。主要是由于吸收存款、向中央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等负债的增加。
注:其他负债主要包括待结算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及预计负债等。
股东权益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股东权益合计人民币562.95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19.80亿元,增幅3.65%;归属于本行股东权益合计人民币544.4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人民币19.92亿元,增幅3.80%。主要是本行持续盈利。
4 业务运作
4.1 公司银行业务
报告期内,本行坚定不移地服务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积极贯彻落实省、市重大战略部署,全力支持省、市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各类金融服务需求,为推动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4.1.1 公司贷款
报告期内,本行坚定不移走好中国特色金融发展之路,聚焦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全力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为小微企业、乡村振兴和重点产业链发展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撑,围绕“7+28+N”产业链和“三个一批”项目,持续强化行业研究,提升金融服务能力,积极推动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落地见效,落实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及时摸排企业融资需求,精准对接,快速实现企业需求的落地转化,持续优化科技创新企业金融供给,前瞻性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以金融创新更好助力新质生产力发展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公司贷款本金总额(含垫款、福费廷及票据贴现)人民币2,967.34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202.72亿元,增幅7.33%。
4.1.2 公司存款
本行持续推动客户精细化管理,梳理完善客户分类分层标准,结合客户差异化需求匹配存款产品服务,在积极满足客户需求的同时逐步推动对公负债结构优化及成本降低,持续优化财资管理、场景结算等服务功能,提升客户体验及满意度。不断完善政务金融产品体系,持续扩大重点机构客群覆盖度,建立“六位一体”推动模式,以协助解决客户痛点和难点问题为核心,赋能支撑经营一线,提升客户服务质量。
4.1.3 投资银行
报告期内,本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承销业务规模快速增长,全年累计发行各类债务融资工具39只,发行金额人民币260.29亿元,承销份额位居省内第7名,发行只数位居省内第3名。本行积极响应河南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河南企业利用债券市场融资的意见》的指示,全年新增信用债投资人民币123.70亿元,为河南省实体经济发展、“信用河南”、“信用郑州”建设贡献郑银力量。本行通过搭建省内外银团同业圈,全年实现新签约银团业务13笔,投放28笔,累计投放人民币18.47亿元,全力聚焦优质客源的拓展与维护。此外,本行积极助力省内企业拓宽融资渠道,通过撮合业务盘活各类金融机构资源,全年撮合业务落地55笔,金额人民币167.69亿元,维护核心客户关系,增强核心客户粘性。
4.1.4 交易银行
报告期内,本行交易银行业务聚焦供应链金融,依托保理、信用证、商票等产品服务全产业链客户;围绕省市重点产业链,深挖客户需求,为产业链中小微企业提供各类融资服务,助力稳链强链;持续优化迭代云商、郑好付、商业承兑汇票等产品,提升客户体验和风险监测能力;跨境金融实现“出口订单融资”产品上线及落地,搭建外汇清算服务平台,优化跨境产品体系客户旅程体验;开展对公外汇汇款集中作业管理,推动外汇厅堂转型。报告期内,为1,600余户产业链客户投放贷款人民币233.10亿元。
4.1.5 科创金融
报告期内,本行充分践行河南省地方政策性科创金融运营主体使命担当,通过完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构建科创能力综合评价体系、推进科创产品业务流程线上化改造、丰富全生命周期科技金融产品体系等一系列措施,持续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精准支持力度。增设科技特色支行,助力河南省科学院及重点实验室科研成果转化,打通从技术研发到市场应用的“最后一公里”;构建科创能力综合评价体系,制定《科创企业科技创新能力综合评价管理办法》,为科创企业识别和评价提供“衡量尺”;推进科创产品业务流程线上化改造,形成“线上签约+线上自主提款”展业路径,打通科创产品移动展业进件渠道;丰富全生命周期科技金融产品体系,聚焦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的培育链条,面向各个阶段科技型企业推出“人才e贷”“认股权贷”“科技贷”“知识产权质押贷”“研发贷”“专精特新贷”等各类产品。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政策性科创金融贷款余额人民币482.6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人民币148.66亿元,增幅44.50%,被河南省科技厅、工信厅评为“科技贷”“专精特新贷”业务优秀合作银行,获得河南省科技厅“支持小微企业标兵奖”。
4.2 零售银行业务
报告期内,本行坚决贯彻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秉承“以客户为中心”的理念,着力打造“市民管家”“融资管家”“财富管家”“乡村管家”四大管家服务,稳步推进零售业务发展。截至报告期末,本行个人存款总额人民币2,181.7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29.37%;个人贷款总额人民币909.5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8.09%;财富类金融资产规模人民币522.8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5.65%;累计发行借记卡826.07万张,较上年末增加46.99万张;累计发行商鼎信用卡82.58万张,较上年末增加10.11万张;累计发行乡村振兴卡25.85万张,较上年末增加8.66万张。
4.2.1 市民管家
报告期内,本行坚守“服务城乡居民”的市场定位,聚焦市民日常生活中的需求和期望,优化服务渠道,完善产品功能,提升服务水平和客户体验,更好塑造“市民管家”角色。
提升客户服务水平。本行从客户角度出发,深入了解客户需求、期望、痛点和偏好,系统性优化产品及服务流程。报告期内,通过成立客户体验提升领导小组、推进厅堂服务转型、构建用户体验检测体系、开展客户线上旅程梳理改造等系列措施,着力提升本行客户体验和服务水平,践行零售金融为民初心,让金融服务更有“温度”。
提升市民消费体验。报告期内,本行深入贯彻落实提振消费、以旧换新的相关政策,开展消费信贷产品利率优惠活动,通过让利于民,支持居民消费需求。聚焦高频消费需求,下沉社区场景,持续打造“郑好每一周”“欢乐五六日”“郑银十二时辰”三大信用卡消费品牌,提升客户信用卡用卡体验;优化信用卡小额分期产品,促进消费体验提升。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零售信贷核心产品郑e贷(消费)全年新增人民币39.4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56.68%;累计发行商鼎信用卡82.58万张,较上年末增加10.11万张;累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12.55亿元。在2024年金融数字化发展金榜奖评选中,本行荣获“年度消费金融创新奖”。
4.2.2 融资管家
报告期内,本行扎根区域经济,通过丰富普惠产品体系,优化线上服务流程,做深做透特色客群,金融助力创新创业,以高质量金融服务助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擦亮“融资管家”特色名片。
丰富普惠产品体系。上线“郑e贷(经营)”和“郑e贷(消费)”产品,通过产品数字化、流程线上化、社区网格化服务,扩展服务覆盖范围,全面提升产品竞争力,为小微客户和消费群体提供融资服务。截至报告期末,郑e贷产品(含消费和经营)净增人民币45.78亿元。
优化线上服务流程。房e融产品积极对接各地不动产,实现南阳、许昌、濮阳等区域线上办理。截至报告期末,房e融产品全年发放人民币180.28亿元,新增人民币38.07亿元。
做深做透特色客群。在全省范围内备案专业市场33家,涵盖地方农副产品、服装、果蔬、食品、纺织、建材、小商品等行业,结合地域特色产业,相继落地辣椒贷、大蒜贷等专项特色信贷产品。
金融助力创新创业。本行面向郑州市各类创业个人、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等创业组织开展“创业担保贷”业务。截至报告期末,“创业担保贷”贷款余额人民币3.4亿元,支持各类创业主体6,227户,已建成23家普惠金融服务港湾。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普惠小微贷款余额人民币536.8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7.46%,高于全行一般贷款增速0.61个百分点;有贷款余额的普惠小微客户数69,996户,较上年末增加1,852户,完成“两增”监管指标;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当年发放利率3.67%,较上年末下降76个bp,有效降低普惠型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持续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
4.2.3 财富管家
报告期内,本行坚持在财富管理领域精耕细作,以客户为中心,不断提升产品管理能力和客户服务能力,着力升级打造“郑好财富”服务品牌,努力做好河南百姓信任的“财富管家”。
丰富财富产品矩阵。报告期内,本行不断补充中短期理财产品,发行县域客户专属理财、中老年客户专属理财,持续滚动发行工会卡、社保卡、新市民、“郑银马拉松”等专属产品;与头部代销机构加强合作,代销合作机构40余家,新引入近300只零售代销产品,不断完善产品体系。2024年,本行金梧桐行远系列新客尊享月月盈净值型理财产品荣获外部权威评价机构普益标准颁发的“优秀固收类银行理财产品”奖项、金梧桐鼎利系列FOF混合202301期理财产品荣获“优秀混合类银行理财产品”奖项;金梧桐行稳系列、鼎信系列、行远系列累计7次获得金牛资管研究中心评选的“金牛奖”5星理财产品。
打造财富服务体系。报告期内,本行重视客户服务体验,不断优化客户增值服务体系,升级“郑好财富”服务品牌,一是围绕“郑好财智荟”“郑好出行”“郑好健康”“郑好礼遇”四大权益板块,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全方位、个性化、一站式财富管理解决方案。二是打造“1+N”客户服务体系,即“1名财富顾问”+“N名专家组成的投研服务团队”,统筹协调内部资源,为客户提供综合性个性化的金融服务方案。2024年本行荣获普益标准颁发的“卓越转型发展银行”、“卓越财富服务能力银行”、2024年度零售银行介甫奖“卓越零售银行创新奖”等荣誉。截至报告期末,本行财富类金融资产规模人民币522.8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5.65%;AUM月日均人民币5万以上客户达64.56万户,较上年末增长30.37%。
4.2.4 乡村管家
报告期内,本行积极落实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聚焦我省乡村振兴重点领域,通过优化乡村金融服务渠道、提升乡村金融服务体验、开展金融知识进乡村宣传、实施县域引领发展战略,打造和完善“乡村管家”服务,全面助力乡村振兴。
优化乡村金融服务渠道。在线上渠道,通过推广手机银行乡村振兴版,着力解决农村客户金融服务获取难及智能设备运用难等难题,运用智能语音助手、智能搜索等工具,转变自助服务为线上智能化服务;充分分析农村客户群体使用习惯,对UI界面进行专属设计,选取高频交易置于首页,加载天气、日历、位置等生活信息。在线下渠道方面,优先填补农村金融服务空白村,并持续开展农村普惠金融支付服务点效能优化。
提升乡村金融服务体验。开展“惠农站点+”场景建设,依托服务点建设区域,围绕农村居民衣食住行、医疗娱乐等非金融场景,下沉发展乡村收单商户,丰富农村居民用卡环境。截至报告期末,持续开展义诊下乡、送戏下乡、惠农商户满减、社保缴费优惠等各类惠农便农活动共计524余场次,发展收单商户5,179户,累计发行乡村振兴卡25.85万张,较上年末增加8.66万张。
开展金融知识进乡村宣传。关注农村客群薄弱知识群体,在手机银行突出电信诈骗防范提示;深入乡村,为广大村民重点普及反假货币、拒绝非法集资、防范电信诈骗等金融知识,指导群众下载国家反诈APP。通过普及宣教,引导农村居民更加精准地识别虚假、诈骗信息,远离非法金融活动,维护农村金融秩序稳定。报告期内,本行开展金融知识普及、防范电信诈骗、拒绝非法集资等宣传活动及针对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群体慰问活动共计180余场。
实施县域引领高质量发展战略。本行积极响应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聚焦县域经济发展,报告期内,提出县域引领高质量发展战略,将河南广大县域作为本行服务区域经济的“实验田”“增长极”“孵化器”,为县域经济和乡村振兴提供重要金融支撑。同时,积极与县域政府、企业构建紧密合作关系,结合各县域发展战略,依据产业特色、发展规划和资源禀赋,量身定制金融服务方案,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多领域、多层次、多元化的金融服务支持。
4.3 金融市场业务
4.3.1 货币市场交易
2024年,央行坚持稳健的货币政策立场,加大货币政策调控强度,提高货币政策精准性,引导货币市场利率围绕政策利率中枢平稳运行,资金面整体平衡稳定。本行多措并举优化负债结构,加强市场研判能力,提升对货币市场变化的敏感度,合理控制并降低融资成本,同步丰富客户储备,拓宽融资渠道,确保本行流动性平稳。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存拆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以及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余额人民币217.83亿元,占本行资产总额的3.22%。本行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拆入款项以及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人民币578.06亿元,占本行负债总额的9.32%。
4.3.2 证券及其他金融资产投资
2024年,全球经济温和复苏,通胀回落,主要经济体开启降息潮,我国宽货币政策空间有所增加,国内宽信用政策不断出台,债券市场收益率全面下行。本行债券业务通过加强宏观市场预判与分析,把握市场机会,提高投资收益水平;通过“南向通”渠道投资离岸人民币资产,多渠道增加业务收入;同业投资业务持续优化布局,增厚投资收入。截至报告期末,本行投资债券、信托计划项下投资产品、证券公司管理的投资产品以及其他证券类金融资产总额人民币2,022.54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144.11亿元,增幅7.67%;其中,本行债券投资总额人民币1,430.24亿元,同比增长21.02%;信托计划项下投资产品、证券公司管理的投资产品以及其他证券类金融资产总额人民币592.29亿元,同比下降14.97%。
5 未来展望
2025年,本行将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守正创新,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全力推进业务转型重塑和高质量发展,加快向“政策性科创金融业务特色鲜明的一流商业银行”迈进步伐,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大金融力量。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凝聚发展合力。本行将持续推动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和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坚持“目标融合、责任融合、考核融合”,更加紧密地把党建工作贯穿于企业改革发展全过程各环节。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带动全面从严治行,培育和弘扬廉洁从业文化,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二是深化改革创新,提升治理能力。本行将加快推进组织架构、管理机制和制度流程重塑,深化推进扁平化管理,进一步提升内部运营管理水平。通过实施“人才自荐”“竞聘上岗”等举措,持续建强干部队伍,充分释放发展活力;通过不断完善激励约束机制,激发干部员工干事创业活力,提升企业内生动力。
三是坚守金融本质,提升服务效能。本行将始终牢记金融工作的政治性、人民性,自觉将企业发展融入到河南省、郑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水平。以科创金融为发力点,全力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以有效落实增量政策为抓手,切实提升金融服务质效。
四是坚持合规经营,强化风险防控。本行将以全面风险管理为统领,稳步推进风险管理架构、流程、机制改革,加快数字化风控体系建设,持续加强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的动态管控,不断加大风险处置力度,切实提升风险管理的专业化、精细化水平。
证券代码:002936证券简称:郑州银行公告编号:2025-016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本行于2025年3月13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在郑州市商务外环路22号郑州银行大厦现场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其中,赵飞先生因公务会议安排委托李红女士代为出席和表决。经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李红女士主持。本行全部监事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和《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本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报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经营管理工作总结暨2025年度工作计划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第三支柱信息披露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行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报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报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九)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该报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十)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分别为本行2025年度的境内、境外审计机构,为本行提供2025年度审计、中期审阅及内部控制审计等专业服务,拟定审计费用430万元。本行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一般由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发表审计意见;本行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一般由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发表审计意见。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会议审议通过了《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审工作情况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
1、授信类关联交易
(1)与郑州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非执行董事张继红女士、刘炳恒先生回避表决。
(2)与郑州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非执行董事张继红女士回避表决。
(3)与郑州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非执行董事张继红女士回避表决。
(4)与郑州市中融创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非执行董事张继红女士、刘炳恒先生回避表决。
(5)与河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非执行董事卫志刚先生回避表决。
(6)与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非执行董事卫志刚先生回避表决。
(7)与河南国原贸易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与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非执行董事卫志刚先生回避表决。
(9)与中原信托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非执行董事卫志刚先生回避表决。
(10)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1)与中牟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2)与鄢陵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3)与关联自然人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非授信类关联交易
(1)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与中原信托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非执行董事卫志刚先生回避表决。
(3)与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非执行董事卫志刚先生回避表决。
(4)与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8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非执行董事卫志刚先生回避表决。
(5)与全部关联方关联交易的预计额度
本项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本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本议案需提交本行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高瑞女士为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长助理的议案》。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本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同意聘任高瑞女士为本行行长助理,待其任职资格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河南监管局核准后正式履职。高瑞女士的简历详见附件。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十五)会议审议通过了《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提升计划》。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行估值提升计划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十六)会议审议通过了《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本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专项意见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供投资者查阅。
三、备查文件
1. 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 本行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 本行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 本行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郑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附件
高瑞女士简历
高瑞女士,1981年8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
高女士自2006年8月至2025年3月于兴业银行郑州分行任职,曾任支行零售业务处副处长、机构业务处处长,支行行长助理,企业金融业务总部总裁,企业金融业务部总监,支行行长。
截至本公告日,高女士未持有本行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本行《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不得聘任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与本行持股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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