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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25-01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了七届三次董事会和七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及批准。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4年度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1,140,328.90万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人民币941,026.49万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24年度提取法定公积金为人民币94,102.65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5,985,001.13万元,母公司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4,549,394.85万元。

  综合考虑公司运营发展需要及股东利益,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目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8,715,671,29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47元(含税),共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24,337,939.71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公司2024年中期利润已分配股利人民币3,242,932,802.11元;如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6,267,270,741.82元;2024年度公司未实施完成股份回购注销事宜。因此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人民币6,267,270,741.82元,占2024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5%。

  2024年度分红派息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公司则以A股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原则对分红总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该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规划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毕马威华振审字第2507334号《审计报告》;

  2.公司七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3.公司七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25-020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下称“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应收款项的预期信用损失,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和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等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根据测试结果,公司2024年计提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157,531.14万元,其中计提信用损失准备人民币50,745.22万元,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92,222.09万元,商誉减值准备人民币8,357.10万元,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5,541.53万元,使用权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665.20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公司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金额人民币74,584.57万元,减少公司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金额人民币74,584.57万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行为。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25-017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2.投资金额: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重型汽车有限公司(下称“陕重汽”)、陕西法士特齿轮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法士特”,含合并范围内权属公司)、陕西汉德车桥有限公司(下称“汉德车桥”)、潍柴雷沃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潍柴雷沃”,含合并范围内权属公司)(以上合称“各公司”)拟申请使用自有闲置资金开展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65亿元的保本型委托理财业务,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拟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风险水平低且基本可控。若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在短期内发生重大颠覆性变化将影响浮动收益,但概率极小;各公司均以闲置资金开展该业务,流动性影响风险可控。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了七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陕重汽、法士特、汉德车桥、潍柴雷沃开展委托理财业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委托理财业务在公司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委托理财概述

  1.投资目的:在充分保障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发展的情况下,通过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提升闲置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财务收益。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65亿元,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使用。

  3.投资方式:为控制风险,各公司拟办理的委托理财业务均为本金100%保护且可获取较高收益的存款产品,每笔委托理财均有存单作为到期支取凭证。

  4.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5.资金来源: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进行上述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自有闲置资金。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拟开展的委托理财业务风险水平低且基本可控。若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在短期内发生重大颠覆性变化将影响浮动收益,但概率极小;各公司均以闲置资金开展该业务,流动性影响风险可控。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及各公司将采取严格的风险控制措施,确保风险在合理可控范围内,具体如下:

  1.严控操作流程,产品条款均需经严格的论证分析与审批,确保产品为100%本金保证,并可获得一定收益,且额度不得超过经公司董事会批准的授权额度上限。

  2.加强资金计划动态管理,确保在满足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滚动利用闲置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

  三、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25-018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为防范并降低汇率、利率波动对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出口合同预期收汇及持有的外币资金产生的不利影响,公司控股子公司陕西重型汽车进出口有限公司(下称“陕重汽进出口”)、潍柴雷沃智慧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潍柴雷沃”,含合并范围内权属公司)拟与银行类金融机构开展不超过等值3亿美元的外汇远期、外汇期权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于2024年7月5日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审计及批准关于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WEICHAI SINGAPORE PTE. LTD.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WEICHAI SINGAPORE PTE. LTD.(下称“潍柴新加坡,含合并范围内权属公司”)(以上合称“各公司”)开展不超过等值6,000万美元的衍生品交易业务。现潍柴新加坡拟扩大与银行类金融机构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规模,开展不超过等值7,600万美元、人民币7亿元的外汇远期、外汇期权衍生品交易业务。

  2.已履行的审议程序:该事项已经公司七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3.风险提示: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收益受汇率及利率波动影响,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七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各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衍生品投资内部控制及信息披露制度》等相关规定,上述衍生品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衍生品交易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为防范并降低汇率、利率波动对公司出口合同预期收汇及持有的外币资金产生的不利影响,公司将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前提下,严格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开展不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均与经营密切相关,有利于公司运用恰当的外汇衍生工具管理汇率波动风险,保障公司财务安全性。

  2.交易金额:不超过等值3.76亿美元、人民币7亿元,该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上述额度。

  3.交易方式:各公司拟与银行类金融机构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各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为外汇远期、外汇期权。

  外汇远期是指,买卖双方按约定的外汇币种、数额、汇率和交割时间,在约定的时间按照合同规定条件完成交割的外汇交易。

  外汇期权是指,向银行类金融机构支付一定期权费后,获得在未来约定日期,按照约定价格购置一定数量外汇的选择权的外汇交易。

  4.交易期限:每笔外汇远期和外汇期权在1年内结清。

  5.资金来源:衍生品交易均以正常的出口业务为背景,其投资金额和投资期限与收款预期相匹配,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开展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

  为防止汇率、利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率、利率波动的不确定性对公司经营造成的影响,通过外汇远期和外汇期权管理汇率风险。

  三、开展衍生品交易的准备情况

  1.公司制定了《衍生品投资内部控制及信息披露制度》,对业务操作原则、审批权限、内部操作流程及要求、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在操作时须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办理。

  2.各公司成立了专门的衍生品投资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衍生品投资事务。衍生品投资工作小组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从事衍生品投资业务,拟定衍生品投资计划并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予以执行。

  3.衍生品投资工作小组成员已充分理解衍生品投资的特点和潜在风险,严格执行衍生品投资的业务操作和风险管理制度。

  四、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交易风险分析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收益受汇率及利率波动影响,存在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风控措施

  1.各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以锁定外币价值为目的,禁止任何投机套利行为;衍生品交易是对各公司部分风险敞口进行保值,投资额度不得超过经董事会批准的授权额度上限;各公司不得进行带有杠杆的衍生品交易。

  2.选择信用级别高的国内外大型银行作为交易对手,这类银行经营稳健、资信良好,基本无履约风险。

  3.制定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配备专职人员,明确岗位责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从事衍生品交易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提高相关人员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五、交易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衍生品投资公允价值予以确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对衍生品予以列示和披露。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各公司衍生品交易业务可行性分析报告;

  3.公司衍生品投资内部控制及信息披露制度。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0338        证券简称:潍柴动力        公告编号:2025-015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续聘的审计服务机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毕马威华振”);拟续聘的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和信”)。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本公司”)审计服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未发生变更。

  2.续聘毕马威华振、和信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下称“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了七届三次董事会和七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毕马威华振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于1992年8月18日在北京成立,于2012年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7月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2012年8月1日正式运营。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座办公楼8层。毕马威华振首席合伙人为邹俊先生,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毕马威华振合伙人人数为241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30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300人。毕马威华振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毕马威华振是原经财政部和证监会批准的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已根据相关规定在财政部和证监会完成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毕马威华振多年来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毕马威华振2023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39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9亿元,其他证券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1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19亿元)。毕马威华振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98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5.38亿元。毕马威华振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牧、渔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住宿和餐饮业。毕马威华振2023年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5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事项为:2023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27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涉及四名从业人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付强先生,2005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付强先生2003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并于同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付强先生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0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姜慧女士,2018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姜慧女士2007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并于同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姜慧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楠女士,2001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张楠女士2003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张楠女士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6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项目合伙人曾受到一次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具体如下: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行政监管措施并非行政处罚,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90万元(含税)。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如公司审计范围、内容发生变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审计范围和内容确定最终审计费用。

  和信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和信于1987年12月成立,于2013年4月23日转制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和信首席合伙人为王晖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信合伙人人数为45人,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5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39人。和信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人民币31,82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22,77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2,683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51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建筑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综合业等,审计收费共计人民币7,145.12万元。和信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3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和信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涉及人员13名,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秦艳平女士,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于同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飞女士,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于同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晖先生,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并于同年开始在和信执业,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和信及以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按审计工作量定价,审计费用人民币108.12万元(含税)。如公司内部控制审计范围、内容发生变更,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审计范围和内容确定最终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对毕马威华振与和信的资质进行了审查,认为毕马威华振与和信均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开展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已于2025年3月20日就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服务机构及续聘和信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形成书面审核意见,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在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七届三次董事会和七届三次监事会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的议案》两项议案,并得到全体董事、监事一致表决通过。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及批准,聘期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至2025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作出有效决议之日止。

  三、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三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七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3.公司七届二次审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4.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人员的证照等资料。

  特此公告。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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