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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D152版)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上接D152版)

  

  (二)关联方主要财务指标

  

  注1: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财务指标请参考安徽省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债券代码:143207)公开披露的信息。

  注2: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宁宣杭高速公路投资有限公司、宣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宣城市广祠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安徽安庆长江公路大桥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指标请参考安徽皖通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012)公开披露的信息。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向关联人提供劳务、销售商品

  公司向关联方提供工程勘察设计类、工程管理类、总承包等业务服务,该类交易主要采取招投标或市场定价方式确定相应价格,未来该类交易仍将持续。

  (二)采购关联人的劳务、材料、设备

  公司向关联方采购设备、货物、物业劳务、施工服务等业务服务,该类交易采取市场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交控集团及其下属单位为安徽省高速公路主要建设、维护方,承接了安徽省境内绝大多数高速公路建设投资和维护项目,公司作为安徽省交通领域取得资质最为齐全的工程咨询企业,在安徽省境内的高速公路领域承接业务,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不可避免的,对公司发展具有积极意义,不会损害上市公司或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业务独立,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也不存在单纯依赖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且关联交易多通过公开竞价方式确定,交易价格具有合理性、公允性,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特此公告。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57         证券简称:设计总院           公告编号:2025-008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原因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设计总院”或“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关于设计总院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7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05,896股,回购价格为3.8083元/股,回购总金额为827,178.03元(含利息),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披露的《设计总院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回购完毕后,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从560,783,805元变更为560,577,909元,总股本数从560,783,805变更为560,577,909,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并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1. 申报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

  2. 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彩虹路1008号A403董事会办公室;

  3. 联系电话:0551-65371668;

  4. 传真:0551-65371668;

  5. 邮箱:acdi@acdi.ah.cn。

  特此公告。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57           证券简称:设计总院            公告编号:2025-010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为客观、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公司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2024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1,480.76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 元

  

  二、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一)信用减值准备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应收款项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损失准备。

  2024年度,公司对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2,666.32万元。

  (二)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合同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等非流动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资产减值损失。

  2024年度,公司对合同资产以及其他非流动资产计提减值准备8,814.44万元。

  三、 计提减值准备对本公司的财务影响

  公司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1,480.76万元,将减少公司2024年利润总额11,480.76万元。

  四、 计提减值准备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了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体现了谨慎性原则,可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情况。审计委员会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并同意将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3月27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更公允客观地反映本公司的资产状况及盈利情况,具有合理性。

  五、 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会计处理,不构成公司在法律上承担相关责任或放弃相关权利。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继续通过多种途径全力实现相关资产的价值或者挽回损失,尽最大努力维护公司及股东的权益,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57         证券简称:设计总院          公告编号:2025-011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和

  实施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和实施公司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安排

  (一)2025年中期分红的条件

  1.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中期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不超过60%;

  2.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中期合并报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高于上年同期金额,且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要求。

  (二)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金额范围

  预计公司2025年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0%,且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三)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事项的具体授权

  为保证2025年中期分红事项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办理2025年中期分红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1. 在满足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中期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根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5年中期分红金额范围,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2.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中期分红方案后的两个月内择期完成分红事项;3. 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2025年中期分红所必须的事项。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 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和实施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57           证券简称:设计总院         公告编号:2025-003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2024年工作情况,组织编写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回顾了2024年监事会的工作情况,对公司的依法运作、财务情况、公司治理、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关联交易等方面发表了核查意见,并提出了监事会2025年的工作计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 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相关文件。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定期报告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运营状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相关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 审议通过《关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相关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相关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 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相关文件。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相关文件。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和实施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相关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57         证券简称:设计总院          公告编号:2025-006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上市公司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183,503,749.69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8元(含税)。截至2024年年度报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560,783,805.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7,019,465.40元(含税)。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205,896股,回购价格3.8083元/股。本次股权激励回购股份205,896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本年度净利润为正、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未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近三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 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监事会审议通过本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现金分红预案符合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公司严格履行现金分红相应决策程序,并进行了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本次分配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57                       证券简称:设计总院                    公告编号:2025-007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205,896股

  ● 限制性股票拟回购价格:3.8083元/股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设计总院”或“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设计总院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共有2人主动离职,2人已办理退休,2人调动至其他单位,1人因病过世,已不符合被激励条件,公司拟对上述7人持有的股权激励计划尚未解锁的相关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年1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计总院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设计总院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2年4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安徽省国资委批复的公告》,公司收到了安徽省国资委《关于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皖国资考分[2022]53号)文件,安徽省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三)2022年4月10日,公司披露了《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由独立董事李健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四)2022年4月19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披露了《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票激励计划对象名单》。2022年1月28日至2022年2月7日,公司将包括激励对象姓名、人员类别、所在部门、岗位职务等信息的名单在公司内部网站向公司全体员工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公司个别员工向公司或监事会询问了激励对象确定规则、流程等情况,以及个别员工表达了希望成为激励对象的诉求。公司和监事会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就相关问题进行解释说明。截至2022年2月7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其他异议。

  (五)2022年4月26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设计总院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设计总院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设计总院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同时披露了《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六)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设计总院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同时披露了《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七)2022年5月1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结果公告》。在本激励计划授予日确定后的实际认购过程中,鉴于授予对象名单中有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明确自愿放弃认购公司向其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明确自愿放弃认购公司向其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涉及股数共290,890股。因此实际有277名激励对象认购了数量为13,033,680股A股限制性股票。

  (8)2023年3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回购后,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由13,033,680股减少至12,936,840股。

  (9)2023年5月25日, 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467,479,538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3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2股。公司于2023年6月完成上述权益分派,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由12,936,840股增加至15,524,208股。

  (10)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回购后,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由15,524,208股减少至15,332,568股。

  (11)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解除限售后,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由15,332,568股减少至10,194,529股。

  (12)2025年3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并注销部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回购后,激励计划涉及的限制性股票由10,194,529股减少至9,988,633股。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设计总院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三章规定:“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辞职、被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到期未重新签订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授予价格与市场价格孰低值进行回购(市场价格为董事会审议回购事项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鉴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共有2人主动离职,2人已办理退休,2人调动至其他单位,1人因病过世,已不符合被激励条件,公司拟对上述7人持有的股权激励计划尚未解锁的相关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张 颖、王育刚、刘存桂、王红英、叶玮、卢军、王金磊等7人,合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205,896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9,988,633股。

  (三)回购价格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467,576,378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46元(含税)。公司于2022年6月完成上述权益分派。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467,479,538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3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2股,转增93,495,907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560,975,445股。公司于2023年6月完成上述权益分派。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560,783,805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5元(含税)。公司于2024年7月完成上述权益分派。

  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设计总院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十五章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发生派息的,调整方法为:

  (1)派息P=P0-V   (2)公积金转增股本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因此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5.98元/股调整为3.8083元/股(四舍五入)。

  (四)回购资金总额

  公司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拟支付款项合计人民币827,178.03元(含利息),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注销之前,公司如发生2024年度权益分派等情形的,则回购资金总额按照《设计总院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注:上表中本次变动前数据为截至2025年3月27日的股本数据,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说明及承诺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和《设计总院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及价格的确定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就本次回购注销激励股份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特此公告。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57            证券简称:设计总院       公告编号:2025-009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拟回购2022年股权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注册资本从560,783,805元变更为560,577,909元,总股本数从560,783,805变更为560,577,909。现对《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予以修改,具体如下:

  公司章程修正案

  

  注:以上修订后的条款以工商登记结果为准。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安徽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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