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310 公司简称:广西能源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XYZH/2025NNAA1B0043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49,872,883.1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65,710,72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3,971,321.66元(含税),占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9.81%,剩余405,901,561.50元结转下一年度。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4年,电力行业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能源安全与绿色低碳发展”的战略部署,系统推进电力保供、能源转型与新型电力系统建设三大核心任务。在成功抵御年初极寒与夏季持续高温考验下,行业通过跨省区资源优化与市场化机制创新,实现电力供需安全稳定运行,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能源保障。根据国家能源局及中电联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呈现“总量趋稳、结构优化、效率提升”三大特征。
电力消费需求方面,在数字经济与制造业高端化双轮驱动下,用电结构呈现显著优化的趋势。2024年全社会用电量达98,521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8%。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4,94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6%。
电力生产供应方面,通过构建“多元互补、应发尽发”的电源体系,2024年电力生产实现结构性优化。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深入推进,煤电兜底保障作用充分发挥,风电光伏开发利用有力推进,较好满足生产生活用电需要。截至2024年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约33.5亿千瓦,同比增长14.6%,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在2023年首次超过火电装机规模后,呈现高位增长趋势,占总装机容量比重56.86%,电力延续绿色低碳转型发展趋势。2024年,规模以上工业火力发电量6.3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规模以上工业水电、核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发电量3.1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6%。
电力市场建设方面,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框架初步形成,全国各电力交易中心累计组织完成市场交易电量61,795.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其中,全国电力市场中长期电力直接交易电量合计为46,535.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1%。
作为广西地方能源企业,公司依托“厂网一体”的经营模式,形成了覆盖发电、供电、输配、售电全链条的供应系统。
在发电业务方面,多元布局筑牢能源根基。公司构建了水火风光协同发展的综合发电体系,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控制(全资及控股)的电源总装机容量228.76万千瓦,较上年新增70.9万千瓦,新能源装机容量占比由上年期末的1.27%增长至本报告期末的31.87%。公司发电业务布局如下:
水电板块:控股6座主力水电站(桥巩/合面狮/巴江口/昭平/下福/京南),年均发电量约39亿千瓦时。
火电板块:桂旭能源公司贺州电厂作为区域调峰主力,总装机容量70万千瓦,年均发电量约24亿千瓦时。
新能源板块:实现历史性突破,控股的防城港海上风电A场址项目(70万千瓦)全容量并网,年发电量6.7亿千瓦时,可节约标准煤约20.6万吨;集中式光伏和分布式光伏项目合计装机容量2.9万千瓦,其中陕西常兴为集中式光伏项目,年发电量约0.2亿千瓦时。
在供电方面,全域覆盖可靠电网。公司以贺州为核心,供电范围辐射贺州市三县两区及梧州市部分地区,拥有较稳定的市场区域和客户群体,并通过220kV网架互联工程延伸至周边7个县市,形成三省(广西、广东、湖南)电力互济格局。公司供电区域及周边地区存在广西电网和部分小型电力生产企业,与公司共同参与市场竞争。
在售电方面,公司售电电量来源主要包括自发电和外购电两部分:公司所属水电合面狮电厂、巴江口电厂、昭平电厂、下福电厂四大水电厂接入公司电网;桥巩水电站、梧州京南水电厂接入广西电网。由于目前接入公司电网的自发水电无法完全满足供电区域的电力需求,公司需要从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购入部分电量,以确保供电区域内电力供应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5.2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5.3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深入实施“主业聚焦”战略转型,通过电力资产结构优化与市场化运营效能提升,实现了经营质效的显著跃升。公司全年完成发电量63.8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50%;完成售电量85.8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45%;受油品业务退出影响,营业收入同比下降76.48%,电力主业收入占比提升至98.28%。盈利水平进一步提升,全年合并实现净利润2.05亿元,同比增长635.38%;归母净利润6,298.80万元,同比增长3704.04%;每股收益0.043元/股,同比增长3809.90%;ROE同比提升2.06个百分点。
报告期内,公司各板块归母净利润变动情况如下:
1.电网销售方面:报告期内网内用户用电需求呈现稳步增长态势,电网累计完成售电量40.2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29%,内购网内电量增加,外购电成本降低,电网销售业务实现扣非归母净利润41,463.99万元,较上年同期同比增加4,835.71万元。
2.水电生产方面:报告期内公司水电厂流域来水较好,发电量增加,水力发电量为39.78亿千瓦时,同比增加8.49亿千瓦时,实现扣非归母净利润22,794.1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2,560.52万元。
3.火电生产方面:报告期内公司火电业务面临较大经营压力,受煤炭价格仍高于设计盈利煤价及电力市场调节影响,火电利用小时数下降,边际贡献空间进一步收窄,且因递延所得税转回进一步影响火电扣非归母净利润减少。火电板块扣非归母净利润-28,625.66万元,同比增亏15,199.78万元。
4.风电生产方面:报告期末,广投海上风电机组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实现扣非归母净利润3,090.72万元,上年同期无。
5.其他方面:(1)报告期内公司无油品业务收入,上年同期油品业务扣非归母净利润-5,084.34万元,利润同比增加。(2)公司本报告期计提商誉减值增加,扣非归母净利润同比减少2,183.76万元。(3)公司本部本报告期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增加,扣非归母净利润减少1,319.09万元。(4)公司本报告期计提参股公司投资收益减少,扣非归母净利润同比减少983.54万元。
6.非经常性损益方面:(1)公司持有的按公允价值计量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损益变动,本报告期增加归母净利润17,021.41万元,上年同期为4,068.40万元,同比增加12,953.01万元。(2)本报告期世纪之光诉讼案一审判决公司缴付资本金及资金占用利息,公司计提预计负债,归母净利润同比减少8,664.19万元。(3)本报告期收到的电煤采购补贴、多发满发奖补等政府补助减少,归母净利润同比减少3,239.93万元。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广西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5-005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3月14日以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25年3月26日在广西南宁市GIG国际金融中心3505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副董事长黄维俭先生主持,应参会董事8名,实际参会董事6名。董事谭雨龙因工作原因不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董事黄维俭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独立董事覃访因工作原因不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宋绍剑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摘要刊登于2025年3月28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总裁业务报告》;
四、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将听取相关述职报告。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李长嘉、宋绍剑以及覃访委托宋绍剑分别在会议上作2024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表》,董事会对此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专项意见》。述职报告及专项意见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五、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公司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XYZH/2025NNAA1B0043号《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49,872,883.1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1,465,710,72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3,971,321.66元(含税),占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9.81%,剩余405,901,561.50元结转下一年度。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公告《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事会工作指引》等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需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自我评价,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XYZH/2025NNAA1B0049号),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九、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十、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投资计划》:
为加强公司投资及预算管理,根据公司《投资全过程管理办法》等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本年度项目投资需求,公司组织编制了2025年度投资计划,2025年度计划投资总额为251,750万元,开展项目合计74项,主要投资建设广西防城港海上风电示范项目、八步上程风电场项目、八步仁义风电场项目等。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公告《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投资计划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合规工作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控合规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全资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2025年度拟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的经营计划,为支持桂旭能源公司的发展,根据桂旭能源公司申请,2025年度公司拟为桂旭能源公司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公告《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借款提供保证担保,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同时,桂旭能源公司在资金和业务经营运作、风险控制等方面受公司监督,不会损害公司和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此担保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规定,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相关资产和涉诉事项进行了分析和评估。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针对或有事项中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的未决诉讼事项,合理估计可能发生的经济利益流出并确认预计负债,以便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负债状况及经营情况。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公告《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以4票赞成(关联董事黄维俭、黄五四、谭雨龙、李勇猛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公司可以按类别对当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进行合理预计。公司2025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煤炭等产品、接受劳务、采购后勤劳务服务、销售电量等,预计日常关联交易发生金额为83,348.00万元。
本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意见: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能有效地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是合理、必要的;关联交易协议内容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关联董事按要求回避表决,其程序合法;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内幕交易,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审计委员会在事前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慎查验,同意将其提交董事会讨论,并发表意见:公司2025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能有效地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开展,是合理、必要的;关联交易协议内容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内幕交易,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25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公告《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63亿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2025年,由于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等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将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使用不超过163亿元人民币授信额度,作为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资金周转和项目建设等,并授权公司财务部门向有关金融机构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分批次向金融机构借款。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5亿元融资租赁额度的议案》:
为盘活公司现有资产,拓宽融资渠道,满足公司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度拟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采取售后回租等形式向非关联融资租赁(含金融租赁)公司或银行申请融资,融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每笔融资期限不超过10年(含10年)。融资租赁额度授权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公告《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5亿元融资租赁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风险评估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和加强风险管理,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承受度和风险应对策略,公司结合实际,制定了《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风险评估管理办法》,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控合规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八、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规范总裁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的行为,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公司对《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会议事规则》相关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十九、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桥巩能源公司拟投资建设来宾市兴宾区迁江镇古欧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
为抓住国家实现双碳目标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机遇,聚焦主业,积极开拓和发展新能源业务,发展壮大公司电力主业,培育新的电源点和利润增长点,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广投桥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拟投资31,160.31万元(动态总投资)建设来宾市兴宾区迁江镇古欧光伏发电项目。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办理本次投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订相关协议、组织工程招标等事项。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公告《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桥巩能源公司拟投资建设来宾市兴宾区迁江镇古欧光伏发电项目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的议案》:
为拓宽融资渠道,确保资金需求,公司拟以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供电分公司的存量资产设备作为转让标的及租赁物,与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融资总金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为保证公司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授权公司总裁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有关的一切事宜,授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公告《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的公告》。
二十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单位的提名、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和独立董事考评,拟提名梁晓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公告《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5年4月18日(星期五)下午15:00在广西南宁市良庆区飞云路6号GIG国际金融中心公司18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见公司同日公告《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会议还听取了《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的报告》《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特此公告。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广西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5-013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
桥巩能源公司拟投资建设来宾市兴宾区
迁江镇古欧光伏发电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项目名称:来宾市兴宾区迁江镇古欧光伏发电项目
● 投资金额:公司拟投资31,160.31万元(动态总投资)
●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一、本次投资概述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抓住国家实现双碳目标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机遇,聚焦主业,积极开拓和发展新能源业务,发展壮大公司电力主业,培育新的电源点和利润增长点,公司控股子公司广西广投桥巩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桥巩能源公司”)拟投资31,160.31万元(动态总投资)建设来宾市兴宾区迁江镇古欧光伏发电项目。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办理本次投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订相关协议、组织工程招标等事项。
本次拟投资建设的来宾市兴宾区迁江镇古欧光伏发电项目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已经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能源局批准列入自治区2021年保障性并网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方案,于2021年3月25日获得备案证明;后因水利部政策影响,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23年5月发文同意将包括该项目在内的15个光伏项目建设场址调整到地面后继续建设;现该项目经选址调整并获得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后,已具备建设条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9月8日、2023年5月17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2025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桥巩能源公司拟投资建设来宾市兴宾区迁江镇古欧光伏发电项目的议案》,并授权经理层办理本次投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订相关协议、组织工程招标等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三)本次投资事宜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项目概况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桥巩能源公司拟投资建设来宾市兴宾区迁江镇古欧光伏发电项目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兴宾区范围内,场区总占地面积约1,348亩,拟建设直流侧规划装机总容量为94.07034MWp及配套建设古欧110千伏升压站及送出输电线路工程。
该项目施工总工期为10个月,建成后预计首年上网电量10,037.99万千瓦时,25年运行期内年平均上网电量9,524.69万千瓦时。
(二)投资估算及效益分析
项目动态总投资31,160.31万元(含送出工程,不含储能工程),动态单位千瓦投资3,312.45元;静态总投资30,852.55万元,单位千瓦静态投资3,279.73元。项目年上网电量为9,524.69万千瓦时,平均含税上网电价为0.35元/千瓦时,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为7.43%(税前),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为12.18%(税后),税后投资回收期为12.55年。
(三)资金来源
项目工程静态投资的20%和流动资金的30%为资本金,由企业自筹,其余通过银行贷款解决。
三、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桥巩能源公司拟投资建设来宾市兴宾区迁江镇古欧光伏发电项目符合国家双碳政策及公司发展战略,是公司抓住机遇聚焦主业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发展壮大电力主业,培育新的电源点和利润增长点,提升整体盈利能力的重要举措。项目建设周期短、见效快,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将对公司做大做强电力主业起到积极促进作用。
四、投资项目风险分析
(一)本项目的预计投资金额、建设周期与投资收益系公司根据当前的市场环境及相关数据进行的测算,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项目实施受到行业政策、市场竞争、价格波动、市场需求等因素影响,具体情况以后续实施为准。
(二)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及自筹资金,自筹资金的取得受经营情况、信贷政策利率水平、融资渠道等因素影响,相关资金筹措情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公司将统筹资金安排,合理确定资金来源、支付方式、支付安排等,确保该项目顺利实施。
(三)公司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前置审批工作,项目能否实施、建设进度及实施进度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将积极关注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应对。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广西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5-007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3元人民币(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公司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XYZH/2025NNAA1B0043号《审计报告》),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49,872,883.1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 1,465,710,72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3,971,321.66元(含税),占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9.81%,剩余405,901,561.50元结转下一年度。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经营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广西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5-014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供电分公司的存量资产设备作为转让标的及租赁物,与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融资总金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本次融资租赁概述
为拓宽融资渠道,确保资金需求,公司拟以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供电分公司的存量资产设备作为转让标的及租赁物,与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融资总金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的议案》。本次融资租赁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555019872H
法定代表人:曲亮
注册资本:59亿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三阳路8号天悦星晨A栋写字楼第10层02-04单元
成立日期:2010年5月19日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转让和受让融资租赁资产;固定收益类证券投资业务;接受承租人的租赁保证金等。
三、融资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名称: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供电分公司的存量资产设备
标的类型:固定资产
权属状态:标的资产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四、融资租赁业务的主要内容
(一)融资租赁标的: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供电分公司的存量资产设备
(二)融资金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
(三)融资租赁业务的主要内容:公司以筹措资金、回租使用为目的,将合法拥有所有权的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供电分公司的存量资产设备作为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的转让标的及租赁物与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购买价款取得上述标的所有权并同时将该标的作为租赁物出租给公司使用。
(四)资金用途:用于偿还有息债务。
(五)拟进行的融资租赁事项的租赁期限、利率、租金及支付方式、保证金、留购价款等融资租赁的具体内容以实际进行交易时签订的协议为准。
五、授权事宜
为保证公司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顺利进行,董事会拟授权公司总裁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
(二)根据实际情况决定融资资金在上述融资资金用途内的具体安排及资金使用安排;
(三)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董事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四)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定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五)办理与本次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相关的其他事宜;
(六)上述授权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内。
六、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开展融资租赁售后回租业务有利于盘活公司现有资产,拓宽融资渠道,实现公司筹资结构的优化。本次交易不影响公司对相关资产的使用,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广西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5-015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单位的提名、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和独立董事考评,同意提名梁晓斌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特此公告。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附件: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梁晓斌,男,1976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高级工程师。曾任广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广西柳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党支部书记、执行董事、总经理,广西广投天然气管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广西柳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广西广投北部湾海上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广西广投海上风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广西页岩气勘探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广西广投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截至目前,梁晓斌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广西广投正润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广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600310 证券简称:广西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5-017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
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广西广投桂旭能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桂旭能源公司”)为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被担保人不属于公司关联方。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1.4741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桂旭能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3.13亿元(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其资产负债率超过70%,且公司对其提供的担保金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州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贺州分行”)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借款金额为1.4741亿元,借款期限为12个月。公司与建设银行贺州分行签订《保证合同》,为前述《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为桂旭能源公司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2)。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桂旭能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3.13亿元(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的担保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广西广投桂旭能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11003307237035
成立日期:2015年1月29日
法定代表人:彭林厚
注册资本:128,628万元
住所: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八步区仁义镇万兴村
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热力生产和供应;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等。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比例100%。
(二)被担保人桂旭能源公司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4年12月31日,桂旭能源公司总资产445,068.18万元,净资产32,704.14万元,负债总额412,364.03万元,资产负债率92.65%,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79,472.15万元,净利润-28,825.61万元。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桂旭能源公司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
(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桂旭能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事项说明
(一)担保性质:保证担保
(二)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四、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保证人(甲方):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乙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贺州分行
(一)保证金额:人民币壹亿肆仟柒佰肆拾壹万元整
(二)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三)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甲方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若乙方根据主合同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乙方宣布的债务提前到期日后三年止。如果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四)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五、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其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桂旭能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但其作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履约能力,财务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主要因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需要。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桂旭能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为桂旭能源公司向有关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12亿元人民币的连带责任担保,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本次担保金额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的担保额度范围及有效期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七、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进行的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29.11亿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7.20%,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23.64亿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78.92%。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8.9亿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96.51%,其中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23.43亿元,占公司经审计的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78.23%。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广西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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