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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 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 归属结果公告

  证券代码:688289            证券简称:圣湘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归属股票数量:456,392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369,229股,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87,163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已完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决策程序及相关信息披露

  (一)2021年10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21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2021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1年10月2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曹亚女士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三)2021年10月22日至2021年10月31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11月3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1年11月1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1年11月1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1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次临时会议、第一届监事会2021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2年11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2022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的议案》,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七)2022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和《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八)2022年12月22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及《过户登记确认书》。

  (九)2024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和《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十)2024年3月25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过户登记确认书》。

  (十一)2025年3月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和《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归属的股票数量

  1、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具体情况:

  

  注:上述名单中已剔除因离职、自愿放弃或2023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而不符合归属条件的15名激励对象。

  2、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具体情况:

  

  注:上述名单中已剔除因离职而不符合归属条件的2名激励对象。

  (二)本次归属股票来源情况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三)归属人数

  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33人(首次授予部分109人,预留授予部分29人,其中,5名激励对象同时参与了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本激励计划的限售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具体内容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本次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归属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故公司的股本总数不会发生变化,不涉及证券类别变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本次归属前后持有或控制的公司股份数不变,本次归属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三、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3月10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25)1100005号《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公司已收到133名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购款人民币6,302,199.13元。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手续已于2025年3月26日完成,2025年3月27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289           证券简称:圣湘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2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3月27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闵行区华西路680号(圣湘生物上海产业园)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戴立忠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3人,公司在任董事戴立忠、赵汇、刘佳出席会议,其余董事因出差请假;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1人,公司在任监事林玲出席会议,其余监事因出差请假;

  3、 董事会秘书黄强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让深圳市真迈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增资暨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1属于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出席会议的股东中,关联股东戴立忠、湖南圣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湖南圣维华宁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湖南圣维鼎立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对议案1回避表决,其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42,236,264股不计入该议案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彭星星律师、刘映晴律师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圣湘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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