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海尔智家 股票代码:600690 编号:临2025-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资金衍生品业务的议案》。该等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议案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海外收入占比较大,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较大,为降低资产及负债业务的汇率及利率风险影响,2025年公司拟操作余额不超过65亿美元的外汇资金衍生品业务,以规避和降低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 外汇资金衍生品交易概述及必要性说明
1、外汇资金衍生品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其交易原理为与银行签订远期购汇、结汇、掉期协议,约定未来购汇、结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期限及汇率,到期时按照该等协议约定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的购汇、结汇业务,锁定当期购汇、结汇成本。
2、公司开展本次外汇资金衍生品业务的目的是规避和防范公司因国际贸易业务所面临的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办理外汇衍生品交易提前将换汇交易成本固定在一定水平,可以有效避免汇率大幅波动导致的不可预期的风险。
3、公司开展外汇资金衍生品业务的规模与公司实际进出口业务量、海外资产/负债规模等相适应,不存在投机性操作。在公司海外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的背景下,为保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加速公司与新增境外子公司经营管理及业务实现融合及协同效应,公司认为有必要通过外汇资金衍生品业务来规避汇率风险。
二、 拟开展外汇资金衍生品交易概述
1、远期结汇/购汇业务
针对公司进、出口业务,与银行(或其他依法可从事相关业务的金融机构)签订远期结/购汇合约,锁定未来外汇兑本币的结/购汇汇率,消除汇率波动的影响。
2、外汇掉期业务
针对公司的近远端现金流的不同需求,与银行(或其他依法可从事相关业务的金融机构)签订掉期合约,规避汇率波动的影响。
3、NDF(即无本金交割远期外汇交易)和期权业务
公司面临的风险币种日趋多样化及汇率波动幅度越来越大,如印度卢比、印尼盾、泰铢等,部分币种在当地没有可正常交割的普通远期或对冲成本太高。为增加对冲的措施和有效规避汇率风险,公司将尝试通过其他NDF、货币期货和期权组合等产品作为补充及备用对冲手段。
4、货币、利率互换等业务
随着公司的国际化运营,海外业务规模、资产及负债日益增加。为有效对冲海外资产及负债所面临的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公司拟通过货币及/或利率互换业务规避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
根据公司的进出口情况及经营预算,以上第1-3项业务为规避进出口业务汇率波动风险等,2025年拟操作余额不超过50亿美元;第4项业务为规避资产及负债业务的汇率及利率风险,2025年拟操作余额不超过15亿美元。公司会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在总计余额65亿美元范围内调整上述1-4项业务的具体操作金额。
三、 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交易的主要条款
1、合约期限:公司所开展的日常运营活动所涉及的外汇资金业务期限基本在一年以内。 涉及的资产及负债项下的货币/利率掉期业务在1-5年内。
2、交易对手:银行(或其他依法可从事相关业务的金融机构),但在本议案涉及的外汇衍生产品业务范围内,公司及子公司的交易对手不包括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或海尔集团公司下属其他依法可从事相关业务主体。
3、流动性安排: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对应正常合理的进出口业务背景,与收付款时间相匹配,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造成影响。
四、 外汇资金业务相关管理制度
就外汇资金业务的操作规范,公司内部按照《外汇风险管理政策》的相关规定,以及《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等,严格执行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五、 外汇衍生产品交易的风险分析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进行外汇衍生产品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资金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进行外汇资金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
远期结汇业务:公司将根据产品成本(构成基本为人民币)和市场风险确定是否签订远期合约,签订合约后相当于锁定了换汇价格,通过远期结汇业务将有效抵御市场波动风险,保证公司合理及稳健的利润水平。
远期购汇业务:根据与客户签订的进口合约和汇率风险,通过此业务锁定未来换汇成本。虽然存在一定的机会损失风险,但通过远期购汇业务将有效降低市场波动风险,锁定采购成本。
其他NDF、期权等衍生品工具主要在无法签订普通远期结/购汇业务或成本过高时进行操作,仅作为以上业务的补充。
货币互换业务主要是通过调整资产或负债的币种,使资产和负债币种得以匹配,规避汇率波动风险;利率互换业务是将浮动利率业务转换为固定利率业务,规避利率波动风险,或是在利率下行的情况下,通过将固定利率转为浮动利率以降低成本。以上业务均存在真实业务背景,不存在投机行为。
2、汇率波动风险
在公司按外汇管理策略锁定远期汇率后,外汇汇率实际走势与公司锁定汇率波动方向发生大幅偏离的情况下,公司锁定汇率后支出的成本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而形成公司损失;在外汇汇率变动较大时,公司锁定外汇套保合约与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不一致时,将形成汇兑损失影响;若汇率在未来未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保合约偏差较大也将形成汇兑损失。
3、内部控制风险
外汇衍生产品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4、交易违约风险
在外汇衍生产品交易对手方出现违约的情况下,公司将无法按照约定获取套期保值盈利以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从而造成公司损失。
5、客户违约风险
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客户调整订单等情况将使货款实际回款情况与预期回款情况不一致,可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已操作的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从而导致公司损失。
六、 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以规避汇率风险为目的,且仅限用于进行公司进出口业务、海外资产/负债管理相关的外汇操作,公司不得从事该范围之外的外汇衍生产品交易。
2、严格按照《外汇风险管理政策》《外汇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执行审批流程,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授权总裁/总裁办公会负责本次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运作和管理,并由资金部作为经办部门,财务部等为日常审核部门。
3、公司与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产品业务,财务部门及时跟踪交易变动状态,严格控制交割违约风险的发生。
4、公司进行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必须基于公司的外币收(付)款的谨慎预测和实际业务敞口情况,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交割日期需与公司预测的外币收款、存款时间或外币付款时间相匹配,或者与对应的外币银行借款的兑付期限相匹配。
七、 公允价值分析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七章“公允价值确定”进行确认计量,公允价值基本按照银行等定价服务机构等提供或获得的价格厘定,企业每月均进行公允价值计量与确认。
八、 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开展的外汇资金交易,其会计核算原则依据为《企业会计准则》。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外汇资金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九、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实际业务需要开展外汇资金业务,其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防范利率及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利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开展外汇资金业务。
十、 备查文件
1、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股票简称:海尔智家 股票代码:600690 编号:临2025-012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开展大宗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铜、铝、钢材、塑料等大宗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的合约价值不超过54.6亿元人民币(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不涉及募集资金。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 公司的大宗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生产经营中使用的原材料价格风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营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 本次大宗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大宗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铜、铝、钢材、塑料等大宗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的合约价值不超过54.6亿元人民币(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总裁及大宗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领导小组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上述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相关协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套期保值的目的和必要性
铜、铝、钢材、塑料等为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由于国内外经济形势复杂多变,铜、铝、钢材、塑料等市场价格波动较大,为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公司正常经营的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大宗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
二、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交易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品种只限于与生产经营相关的铜、铝、钢材、塑料等商品品种。交易方式不限于期货及远期、掉期、期权等衍生品形式。
2、投资金额、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合约价值不超过54.6亿元人民币(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3、业务期间
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4、会计处理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及披露。
三、套期保值可行性分析
由于公司生产所需的主要原材料为铜、铝、钢材、塑料等,这些原材料与期货品种具有高度相关性,市场波动比较大,在原料采购到产品销售期间,铜、铝、钢材、塑料等价格大幅波动时将对公司盈利能力带来较大的压力。公司认为通过开展大宗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规避价格波动风险是切实可行的,对生产经营是有利的。实际操作时,结合原材料点价、产品交货情况及市场行情,实施具体套期保值交易计划。
四、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
期货及衍生品市场自身存在着一定的系统性风险,同时套期保值需要对价格走势作出一定的预判,一旦价格预测发生方向性错误有可能会给公司造成损失。
2、政策风险
期货及衍生品市场的法律法规等政策如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市场波动或无法交易,从而带来风险。
3、资金风险
由于期货市场采取严格的保证金制度和逐日盯市制度,可能会带来相应的资金浮亏风险。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控制资金规模,在制定交易预案的同时做好资金测算,以确保资金充裕。在业务操作过程中将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合理调度资金以规避风险。
4、操作风险
可能出现供应商违反约定,取消或者延迟发货,导致与实际套期保值的数量、周期等不匹配,造成公司损失。
5、内部控制风险
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或人为的操作失误所造成的风险。公司制定了《大宗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对套期保值交易的授权范围、审批程序、风险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加强内控管理和提高专业素养,落实风险防范措施,提高套期保值业务的管理水平。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市场波动风险。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公司将合理调度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3、公司制定了《大宗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办法》对组织机构及其职责、业务流程、风险管理、档案管理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 按制定的管理办法执行。
4、加强相关人员培训,提高相关人员专业素养及综合素质;强化期货及衍生品市场研究,把握市场变化,设计好交易业务具体操作方案。
5、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将定期及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六、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大宗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合约价值不超过54.6亿元人民币(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七、备查文件
1、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股票简称:海尔智家 股票代码:600690 编号:临2025-014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受托管理青岛海尔光电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为履行海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海尔集团”)关于继续解决同业竞争问题的承诺,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海尔集团于2025年3月27日签署了《海尔集团公司与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海尔光电有限公司之托管协议的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约定海尔集团将其持有的青岛海尔光电有限公司相关资产(以下简称“托管资产”)继续委托公司进行经营和管理(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关联交易”)。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海尔集团构成公司关联方。因此,公司与海尔集团的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及概述
根据海尔集团2011年关于解决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基于海尔集团承接彩电业务的主体青岛海尔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光电”)及其下属子公司尚处于转型整合期且其财务表现尚未达到公司预期,海尔集团无法在前述承诺期之前完成转让,故海尔集团委托公司经营及管理托管资产。
2015年12月,由于托管资产尚处于整合期且其财务表现尚未达到公司的预期,海尔集团继续委托公司经营及管理托管资产,并于2015年12月22日签署了《海尔集团公司与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海尔光电有限公司之托管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委托期限为5年;并于2020年4月28日签署了《海尔集团公司与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海尔光电有限公司之托管协议的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委托管理期限在《原协议》的基础上延长5年。
截至目前,由于托管资产的财务表现仍未达到公司的预期,海尔集团拟继续委托公司经营及管理托管资产,委托期限为在《原协议》及《补充协议》的基础上再延长5年。
(二)本次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
2025年3月27日,公司与海尔集团签署《海尔集团公司与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海尔光电有限公司之托管协议的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二)》”)。
(三)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海尔集团直接持有公司11.43%的股份,并通过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23.04%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34.47%的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海尔集团控股海尔光电。因此,公司与海尔集团签署《补充协议(二)》构成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关联交易”)。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海尔集团公司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且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关联交易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 关联方介绍
(一) 海尔集团基本信息
海尔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海尔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方,其基本情况如下:
(二)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海尔集团主要经营投资控股业务,最近三年经营正常。
(三)与公司之间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的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海尔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海尔智家(A股+D股+H股,下同)323,403.44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4.47%。
海尔智家与海尔集团存在经股东大会批准的日常关联交易。海尔智家现任副董事长邵新智于海尔集团担任财务总监,海尔智家现任监事会主席刘大林于海尔集团担任员工关爱委员会执行主任。
除上述内容及其他已披露的信息外,海尔集团与海尔智家之间不存在其他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是海尔光电。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海尔光电的基本情况如下:
四、 关联交易的履约安排
(一)委托管理权限、费用、成立与生效、终止
与《原协议》一致。具体请见公司于2015年12月22日披露的《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受托管理青岛海尔光电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5-064。
(二)委托管理期限
双方同意,委托管理期限在《原协议》及《补充协议》的基础上延长五年,即公司对托管资产的委托管理期限延长至《补充协议(二)》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五(5)年。
五、 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系出于履行海尔集团关于解决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问题承诺的需要。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
六、 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受托管理青岛海尔光电有限公司的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4。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已于2025年3月27日经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就本次关联交易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关联交易系出于履行海尔集团关于解决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承诺的需要。公司继续受托经营及管理青岛海尔光电有限公司旗下彩电业务,发挥彩电与其他白电业务于智慧家庭解决方案方面的协同价值,有利于公司提升整体运作效率,增强公司竞争力;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认为:公司继续受托经营及管理托管资产,有利于公司提升整体运作效率,提升盈利能力,进一步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待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届时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七、 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本公告披露之日前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与海尔集团及其下属公司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
八、 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公司与海尔集团签署的《补充协议(二)》。
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简称:海尔智家 证券代码:600690 公告编号:临2025-017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5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拟出席本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以及将于同日召开的2025年第一次D股类别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D股、H股股东参会事项,参见本公司于公司境外信息披露平台(德国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dgap.de/、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s://www.hkexnews.hk)、德国联邦公报以及公司网站http://smart-home.haier.com/en/ggyxw/,向D股股东、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等的通函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D股类别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四个会议顺次召开)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5月28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青岛市崂山区海尔科创生态园人单合一研究中心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5月28日
至2025年5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此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做《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述职报告》。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披露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5-004)、《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5-005)及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1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11、16-19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9、18、1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海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海尔集团”)、海尔卡奥斯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尔创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青岛海创智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Haier International Co., Limited及 HCH (HK) INVESTMENT MANAGEMENT CO., LIMITED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二)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股东类型
注:(1)为避免A股股东不必要的重复投票,本公司在计算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参加网络投票A股股东的表决结果时,将直接采纳该股东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参加现场会议的A股股东将分别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2)上述议案同时需要2025年第一次D股类别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等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披露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25-004)及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同时持有本公司A股、D股、H股的股东,应当分别投票。
(六) 为避免A股股东不必要的重复投票,本公司在计算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参加网络投票A股股东的表决结果时,将直接采纳该股东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参加现场会议的A股股东将分别在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上进行表决。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内资股股东(A股股东)
1、 登记方式: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持授权人股票账户卡、授权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持法人单位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2024年5月22日16:00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
2、 登记时间:2025年5月21日-2025年5月22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6:00。
3、 登记地点:青岛市海尔路1号海尔科创生态园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二)外资股股东(D股股东、H股股东)
参见本公司于公司境外信息披露平台(德国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dgap.de/、香港联交所网站https://www.hkexnews.hk)、德国联邦公报以及公司网站http://smart-home.haier.com/en/ggyxw/,向D股股东、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D股类别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等的通函。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二)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三)联系地址:青岛市海尔路1号海尔科创生态园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266101
联系人:刘晓梅 刘涛
联系电话:0532-8893 1670
传真:0532-8893 1689
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2025年3月28日
附件1.1: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1.2: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5月2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A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简称:海尔智家 股票代码:600690 编号:临2025-007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会计准则审计机构)、国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国际会计准则审计机构)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不适用
●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宜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中国会计准则审计机构的议案》《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国际会计准则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国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HLB Hodgson Impey Cheng Limited,以下简称“国卫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相关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为确保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并考虑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国卫会计师事务所分别具备中国会计准则审计、国际会计准则审计所需的专业资格,服务团队分别具备多年为境内外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公司拟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中国会计准则财务报告与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拟续聘国卫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国际会计准则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二、拟聘任中国会计准则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为45位,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54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39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1,82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77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683万元。
(8)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51家,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审计收费共计7,145万元。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客户为 36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涉及人员13名,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王伦刚先生,199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5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从业期间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9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祥智先生,201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现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巍坚先生,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3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从业期间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共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王伦刚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祥智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巍坚先生近三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王伦刚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祥智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巍坚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依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综合考量后确定,公司2025年度审计费用878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655万元,内控审计费223万元),较上期费用相同。
三、拟聘任国际会计准则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1)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国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 成立日期:1983年成立;
(3) 注册地址:香港特别行政区中环毕打街11号置地广场告罗士打大厦31字楼;
(4) 执业资质:香港执业会计师;
(5) 是否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
(6) 公司主席: 郑中正;
(7) 国卫会计师事务所截至2024年末,拥有董事17名;
(8) 国卫会计师事务所为大约85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公司审计收入保持稳定增长,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房地产和建筑、证券投资、家电和家居、矿产、汽车、医药、化工原料、食品生产等。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国卫会计师事务所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的执业要求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 诚信记录
国卫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没有受到香港会计师公会自律监管措施、无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等。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1)项目董事邱伟业先生, 2007年加入国卫会计师事务所并在同年开始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邱伟业先生在2017年成为香港会计师并在2022年注册成为执业会计师。邱伟业先生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方家耀先生, 2023年2月升任为国卫董事, 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方家耀先生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 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成员不存在违反法规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项目成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况,未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也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项目董事邱伟业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方家耀先生不存在违反《香港会计师公会所颁布的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经合理考量工作范围及行业标准,确定2025年度国际会计准则审计报告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89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374万元,审阅持续关联交易审计费15万元),较上期费用相同。
四、拟聘任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中国会计准则审计机构的议案》《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国际会计准则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和国卫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能力进行了评估,认为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服务团队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的工作要求;国卫会计师事务所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
综上,为确保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及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和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中国会计准则财务报告与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国卫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国际会计准则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中国会计准则审计机构的议案》《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国际会计准则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国卫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及支付相应的审计费用。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报备文件
(一)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等
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股票简称:海尔智家 股票代码:600690 编号:临2025-010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预计担保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公司子公司,详见“二、预计担保情况”。
● 2025年度预计担保额度:3,850,000万元。
● 对子公司担保累计数额: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280,383万元,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形。
● 本次年度担保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 担保情况概述
为适应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等事项时,公司拟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以及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上限为3,850,000万元。
前述担保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在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向供应商等申请应付账款结算、为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增资方式向子公司提供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等时,为其实际发生金额提供担保等,但不包括公司及子公司以其财产或权利等为其自身从事上述活动所提供抵押、质押等类型担保。担保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预计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事项时为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预计担保额的议案》,同意前述年度担保预计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2025年度预计担保情况
根据子公司2025年度发展预期和资金需求预算,公司拟在担保期限内向下列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3,85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相关子公司(被担保人)信息及预计担保额度如下(表一):
在股东大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董事会授权总裁办公会等决定公司前述每一笔担保的具体事宜,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具体调整公司对各级子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额度以及代表董事会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前述对子公司担保额度调整等事项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若实际发生金额及履行情况等有所更新,公司将按规定披露进展情况。
三、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表二)
单位:元/人民币
四、 年度预计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及子公司目前尚未与银行等相关方签订担保合同或协议的,实际担保金额将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担保主体、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另行约定。
公司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制度文件,就公司及子公司担保事项及相关担保合同履行内部审批程序,控制公司财务风险。
五、 2024年度的担保发生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280,383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5%,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4.4%。除此之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情形。
综上,公司前述担保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且在实际发生时均履行了严格的内部审议程序,有效控制和防范担保风险。公司目前仍处于担保期间内的对子公司担保事项及相关金额均为经前期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的执行内容,公司无需就该等担保事项另行履行内部审议程序等,其效力以子公司已与相对方签署的协议约定为准。
六、 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5年度对子公司担保额度相关事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担保风险总体可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及长远发展,同意公司及子公司等相互之间为2025年度银行及其他各类融资项目等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850,000万元的担保。
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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