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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海尔白电研发中心不动产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690           股票简称:海尔智家          编号:临2025-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智家”或“公司”)的控股子公司青岛海尔空调器有限总公司(以下简称“空调器公司”)为满足办公需要,拟向海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海尔集团”)购买白电研发中心不动产(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关联交易”)。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规定,海尔集团构成公司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一、 关联交易概述

  为满足空调器公司研发、实验及办公的需要,空调器公司拟向海尔集团购买位于崂山区海尔路1号的海尔白电研发中心不动产。

  2025年3月27日,海尔集团与空调器公司签署《资产转让协议》,空调器公司向海尔集团购买位于崂山区海尔路1号的海尔白电研发中心不动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共用土地建筑面积为26,723.80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为61,327.48平方米,购买价格为26,724万元(不含税,下同)。空调器公司购买该房屋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海尔集团直接持有公司11.43%的股份,并通过一致行动人持有公司23.04%的股份,合计持有公司34.47%的股份(A股+D股+H股,下同),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海尔白电研发中心不动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相同交易类别下标的相关的关联交易未达到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联人介绍

  (一)基本情况

  海尔集团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海尔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方,其基本情况如下:

  

  (二)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海尔集团主要经营投资控股业务,最近三年经营正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三)与公司之间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的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海尔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海尔智家323,403.44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4.47%。

  海尔智家与海尔集团存在经股东大会批准的日常关联交易。海尔智家现任副董事长邵新智于海尔集团担任财务总监,海尔智家现任监事会主席刘大林于海尔集团担任员工关爱委员会执行主任。

  除上述内容及其他已披露的信息外,海尔集团与海尔智家之间不存在其他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

  三、 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1、交易的名称和类别

  本次交易标的为位于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号的海尔白电研发中心不动产,本次交易类别为购买资产。

  2、权属状况说明

  标的资产不动产权证为《鲁(2022)青岛市崂山区不动产权第0057045号》和《鲁(2022)青岛市崂山区不动产权第0057042号》,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也不涉及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标的资产产权转移需要取得崂山区有关政府部门的同意。

  3、相关资产运营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标的资产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交易标的的评估、定价情况

  以2024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公司委托北京国友大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进行评估,出具了《青岛海尔空调器有限总公司拟收购资产所涉及的海尔集团公司持有的青岛市一宗土地使用权及地上一栋房屋建筑物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大正评报字(2025)第069A号)。

  本次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为海尔集团公司持有的位于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号的一宗面积为26,723.8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市场价值及地上一栋建筑面积61,327.48平方米的房屋建筑物的市场价值。土地使用权采用市场法进行评估,房屋建筑物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资产的评估值为26,724.00万元(不含税)。以该评估报告评估值为参考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为26,724.00万元。

  四、 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履约安排

  (一)合同价款及付款期限

  1、买卖标的物:崂山区海尔路1号的海尔白电研发中心不动产,房屋建筑面积为61,327.48平方米,共用土地使用权26,723.8平方米,总价款为26,724万元。

  2、公司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分两期支付。其中,首期支付购买总价款的50%,即13,362万元,于购买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支付。第二期支付剩下的50%购买总价款,即13,362万元,在公司取得买卖标的物的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10日内付清。

  (二)登记手续

  1、转让方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第一笔转让价格后15日内与受让方持办理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所需资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标的资产权属变更至受让方的登记手续。如标的资产的权利人于2025年6月30日仍未能变更至受让方名下的,受让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要求恢复原状,转让方此时应向受让方返还所有已支付的款项。

  2、双方应各自承担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在本次资产转让过程中所产生的各项税收和费用。

  五、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后,公司可以基于未来研发需求,更灵活地安排研发及实验布局,提升研发人员的工作效率。相比长期租赁,购买标的资产可以在长期使用中节省租金支出,同时避免因租赁合同到期或租金上涨带来的不确定性。

  六、 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海尔白电研发中心不动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华刚、邵新智、宫伟回避表决,其余6名参会的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并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4。

  (二)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关联交易议案已于2025年3月27日经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将本次关联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意见为:

  空调器公司购买海尔白电研发中心不动产,公司可以基于未来研发需求,更灵活地安排研发及实验布局,提升研发人员的工作效率。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3月26日审议通过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海尔白电研发中心不动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七、 需要特别说明的历史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除外)情况

  本公告披露之日前12个月内,除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与海尔集团及其下属公司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如下:

  

  八、 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空调器公司与海尔集团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简称:海尔智家           证券代码:600690        编号:临2025-016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新建年产300万台洗衣机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项目名称:青岛胶州市上合经济示范区300万台洗衣机新建项目

  ● 投资金额:项目预计总投资人民币17.84亿元,预计投资静态回收期6.73年。

  ● 相关风险提示:(1)宏观政治经济环境和行业政策的变化,及市场竞争激烈和价格波动可能导致订单量产生缺口、原材料价格上涨等风险,可能导致本投资项目达不到预期收益。对此,公司将通过持续进行产品创新升级、智能制造提效降本、积极拓展销售渠道等措施降低经营风险、规避行业风险,实现可持续发展;(2)本次项目尚需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立项备案、环境影响评价、规划建设等前期审批程序,如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项目审批与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3)新建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在实施过程中亦可能存在因自然灾害、施工进度等因素导致项目无法按期完成的风险。

  一、本次投资概述

  (一)本次投资的基本情况

  在全球气候变暖以及能源转型的背景下,消费者对于绿色环保、低碳节能的洗衣机产品和解决方案的需求增加,具备高能效、智能化、多功能、大容量的洗衣机产品仍有较大的增长空间。

  从全球市场来看,干衣机在我国的发展相对滞后,渗透率仅为22.6%,与韩国44%、欧美地区>70%的渗透率相比,还有极大的发展空间。

  海尔洗衣机秉承“用户首选的物联网时代全球洗衣机行业引领者和规则制定者”的发展战略,致力于为消费者提供衣物全生命周期的最佳生态解决方案。为进一步促进海尔洗衣机业务的高质量的增长,优化海尔洗衣机产业在全球供应链布局,进一步增强在国内及海外的市场竞争力,把握洗衣机行业发展趋势,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子公司青岛海尔智慧洗衣机有限公司在青岛胶州九龙工业区投资建设年产300万台洗衣机项目(以下简称“本投资项目”),预计总投资人民币约17.84亿元,预计投资静态回收期6.73年(以下简称“本次投资”)。

  (二)本次投资的审批情况

  本议案已经过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新建年产300万台洗衣机项目的议案》,同意本投资项目。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新建年产300万台洗衣机项目的议案》,同意本投资项目,并授权董事长及相关人士签署文件、办理审批手续等与本次投资相关的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投资额度在公司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批。

  本次投资的立项备案、环境影响评价、规划建设等事项尚需办理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行政审批手续。

  (三)本次投资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本投资项目的相关情况

  (一)本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系公司子公司青岛海尔智慧洗衣机有限公司。

  (二)本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1. 项目名称:青岛胶州市上合经济示范区300万台洗衣机新建项目

  2. 项目投资的主要内容:本投资项目主要生产滚筒洗衣机、干衣机等,项目拟投资人民币17.84亿元,预计于2026年12月投产,规划年产能300万台。本投资项目将主要面向中国市场,并辐射海外市场。

  3. 投资进度: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后实施投资。

  4. 项目建设期:规划2025年3月开工建设,2026年12月投产。

  5. 市场定位:主要面向国内华东、华中市场,并辐射海外欧洲、澳洲市场。

  6. 必要性分析

  (1)满足未来订单增长以及市场拓展的需求

  根据公司目前订单现状及对未来市场的增长预测,公司的洗衣机、干衣机销量未来几年内仍将保持稳健增长,新建上合洗衣机工厂将会满足未来市场订单增长及市场拓展的需求。

  (2)充分利用胶州区位优势和政策优势,优化洗衣机产业全球产能布局

  基于港口运输成本、规模效应和政策因素,本投资项目选址青岛胶州上合示范区,距公司黄岛工业园、中德生态园位置较近,项目建成后可与公司黄岛/中德园区资源共享,在供货成本、运输成本、市场响应速度上突显规模优势,有利于优化公司洗衣机产业的供应链布局,提升供应链纵深能力。

  (3)提升智能制造能力

  本投资项目通过大规模定制、物制融合、前工序100%自动化等先进的制造技术、质量技术、产品技术、绿色节能技术,提升工厂在成本、质量、节能和效率等方面的综合竞争力。

  (4)丰富产品结构,满足洗衣机、干衣机产品升级需要、把握行业发展趋势

  本投资项目将促使公司洗衣机、干衣机产品向低碳环保、节能、智能升级,进一步满足市场需求。

  7. 投资估算及收益预测

  本次投资计划总投资人民币17.84亿元,其中土地基建投资12.12亿元、设备投资5.72亿元。所需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预计投资静态回收期6.73年,项目回收期在可行范围内,预计项目经济效益良好。

  三、本次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的实施将提升公司滚筒洗衣机、干衣机产品的生产能力,巩固和优化公司洗衣机的全球供应链布局,将有助于提升公司洗衣机产品的市场份额,扩大品牌影响力。本项目预计将为公司带来良好的项目经济效益,也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本次投资项目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投资的风险分析

  1. 宏观政治经济环境和行业政策的变化及市场竞争激烈和价格波动可能导致订单量产生缺口、原材料价格上涨等风险,可能导致本投资项目达不到预期收益。对此,公司将通过产品创新升级、智能制造提效降本、积极拓展销售渠道等措施降低经营风险、规避行业风险,实现可持续发展。

  2. 本次项目尚需通过政府相关部门的立项备案、环境影响评价、规划建设等前期审批程序,如因国家或地方政策调整,项目审批与实施条件发生变化,项目可能存在顺延、变更、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 由于新建项目需要一定的建设期,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因自然灾害、施工进度等因素导致项目无法按期完成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股票简称:海尔智家            股票代码:600690       编号:临2025-018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解释而进行的相应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于2024年12月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通知【财会〔2024〕24号】):为深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同时,保持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趋同,特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简称“解释18号”),要求各相关主体遵照执行。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解释18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施行日期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的规定,将公司计提的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同期合并利润表的影响如下: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股票简称:海尔智家         股票代码:600690        编号:临2025-019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A股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的种类:本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

  ● 拟回购金额:不超过20亿元且不低于10亿元;

  ● 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元/股;

  ● 回购数量:按照回购金额上限20亿元和回购价格上限40元/股的条件下测算,预计回购数量不超过5,000万股,具体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数量为准;

  ● 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计划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 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经问询,公司董事除俞汉度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除青岛海创智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以外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内无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续有相关计划,将按规定履行披露程序。公司董事俞汉度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青岛海创智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回复“本人/本企业目前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但不排除在回购期间、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增减持海尔智家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本企业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方案已经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参与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按照计划授出的风险,从而存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有效期届满未能将已回购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的风险。

  4、如遇有关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则存在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部分A股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相关公告于2025年3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进行了披露。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因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在董事会的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回购方案的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 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含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等)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A股社会公众股股份,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以此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构建管理团队持股的长期激励与约束机制,确保公司长期经营目标的实现,推动全体股东的利益一致与收益共享,提升公司整体价值。

  (二) 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A股股份。

  (三) 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的规定,有关回购价格不超过董事会回购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因此确定本次回购价格拟不超过人民币40元/股,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自董事会决议日至回购完成前,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 拟回购股份的用途

  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2、 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回购股份的种类为本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及回购价格上限测算,拟回购股份数量的上限为5,0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约0.53%,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自董事会决议日至回购完成前,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五) 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本次拟回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且不低于10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含商业银行专项贷款资金等)。

  (六) 回购股份的种类

  回购股份的种类为本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

  (七) 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如果在回购期限内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即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1)如果在上述期限内回购股份金额达到20亿元的上限金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金额达到10亿元下限金额的情况下,如根据市场情况及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需要,公司管理层根据董事会授权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

  (3)公司董事会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票:①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②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作出回购决策并依法予以实施。

  (八) 预计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动情况

  按照回购股份金额上限20亿元和下限10亿元,以及回购价格上限40元/股测算,对应的回购数量上限和下限分别为5,000万股及2,500万股。根据公司2025年3月27日最新的股权结构,假设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则预计回购且股份转让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按照回购股份数量上限5,000万股测算:

  

  按照回购股份数量下限2,500万股测算:

  

  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成后,社会公众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仍为10%以上,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九) 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未来发展及维持上市地位等可能产生的影响的分析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2,901.13亿元,货币资金为人民币555.84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人民币1,113.66亿元,公司资产负债率59.19%。假设此次回购金额按照上限人民币20亿元,根据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0.7%、约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8%。

  根据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本次回购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财务、研发盈利能力、债务履行能力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化,回购后公司的股权分布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的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十)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是否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是否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行为的说明,以及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作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存在与本次回购方案存在利益冲突或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部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系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持有人,在回购期间内,可能会因员工持股计划归属而导致部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数增加。上述情形与本次回购不存在利益冲突。

  公司董事除俞汉度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及除青岛海创智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以外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回购期间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续有相关计划,将按规定履行披露程序。公司董事俞汉度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青岛海创智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回复“本人/本企业目前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但不排除在回购期间、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进行增减持海尔智家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本企业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十一) 上市公司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等是否存在减持计划的具体情况

  公司已分别向董监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发出问询,问询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公司收到的回复如下:公司董监高除俞汉度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除青岛海创智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以外的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无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若后续有相关计划,将按规定履行披露程序。公司董事俞汉度及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青岛海创智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回复“本人/本企业目前无明确的增减持计划,但不排除在回购期间、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根据证券市场整体状况进行增减持海尔智家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本企业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其他相关义务。”

  (十二) 回购股份后依法注销或者转让的相关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实施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公司届时将根据具体实施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三) 防范侵害债权人利益的相关安排

  如果本次回购股份在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未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则就该等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届时亦将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债权人通知等程序。

  (十四) 办理回购股份相关事宜的授权

  为确保本次回购股份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法律法规规定范围内,按照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的原则,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公司管理层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处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其他相关事宜;

  (2)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使用自筹资金的规模及使用期限,授权管理层签署与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相关的协议;

  (3)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有关规定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回购的具体时间、回购价格、回购数量等;

  (4)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不低于最低限额的前提下,根据市场情况及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需要等综合因素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

  (5)授权公司管理层制作、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回购公司股份过程中发生的协议、合同和文件,并进行相关申报;

  (6)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规定调整实施具体方案,办理与回购股份相关的其他事宜;

  (7)依据有关规定(即适用的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本次股份回购所必需的事宜。

  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 回购方案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回购方案可能面临如下不确定性风险:

  1、本次回购方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存在因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本次回购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参与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票无法按照计划授出转让的风险,从而存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有效期届满未能将已回购股票过户至员工持股计划的风险。

  4、如遇有关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则存在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股票简称:海尔智家                    股票代码:600690               编号:临2025-005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上午在海尔科创生态园生态品牌中心大楼中118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占公司监事总数的100%,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5日以邮件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大林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1、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4次会议,并列席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听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运作等方面的情况,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并严格按照监管机构的规定对公司定期报告及年度内有关情况进行了审核。

  2、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1)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及公司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的决策审批程序等进行了监督,通过列席历次董事会会议和出席股东大会,履行了监督职责,认为公司的决策程序合法,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从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和广大股东合法权益的立场出发,认真审核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国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HLB Hodgson Impey Cheng Limited)出具的财务报告审计意见,认为其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是客观公正的。

  (3)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股东的关联交易均按市场定价原则执行,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在进行有关关联交易表决时履行了诚信义务。关联交易的进行方式是公平、合理的,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审阅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其真实、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实施情况及效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聘请审计机构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国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HLB Hodgson Impey Cheng Limited)分别出具了中国会计准则审计报告、国际会计准则审计报告。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A股年报)、刊登于香港联合交易所网站上的2024年度业绩公告,以及公司将于2025年4月30日前披露的H股年报。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对<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审核意见的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中国香港、德国有关法规的有关要求,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后,我们认为:

  1、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规定。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实际情况。

  3、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国卫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HLB Hodgson Impey Cheng Limited)审计的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截至提出本意见时,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编制、审计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9.65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89.97亿元,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的48%。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建设、对外投资、研发投入和日常运营,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更好地回报投资者。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6。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关于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以及《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与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控制制度》等的要求,公司通过查验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尔财务公司”)资质证照证件资料,取得并审阅其2024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报表,公司对海尔财务公司与财务报表相关的资金、信贷、投资、稽核、信息管理等风险管理体系的制定及实施情况进行了评估,同时由审计机构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专项说明,认为海尔财务公司建立了较为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严格遵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资产负债比例符合该办法的规定要求,报告期内,风险控制体系不存在重大缺陷。报告期内,公司与海尔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不存在风险问题。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关于海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八、《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预计担保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预计担保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九、《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资金衍生品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资金衍生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1。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资金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基于业务需求,拟开展外汇资金衍生品业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公司对于该业务开展进行了可行性分析。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外汇资金衍生品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十一、《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大宗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大宗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2。

  十二、《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大宗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基于业务需求,拟开展大宗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要求,公司对于该业务开展进行了可行性分析。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大宗原材料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十三、《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十四、《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尔集团公司变更其部分资产注入承诺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尔集团公司变更其部分资产注入承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3。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股票简称:海尔智家            股票代码:600690       编号:临2025-006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9.6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 本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741,120,122.93元;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0,171,484,335.04元,截至2024年度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687,279,183.3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除回购账户上已回购股份外,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9.65元(含税)。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9,382,913,334股,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量59,919,870股,以此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的总股本为9,322,993,464股,分红金额8,996,688,692.76元(含税),对应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48.01%(2024年度,公司回购并注销A股股份54,051,559股,对应金额为人民币14.97亿元;回购并注销H股股份1,150,000股,对应金额为人民币0.25亿元。若将此计入现金分红,则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0.63%)。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项目建设、对外投资、研发投入和日常运营,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更好地回报投资者。

  注:支付给D股、H股等外资股股东的股票分红以外币支付的,涉及汇率按《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后附规定兑现:

  ……用外币支付的股票分红、现金分红或其他款项的,适用的兑换率为宣布股利和决定支付其他应付款项前一星期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有关外汇的买卖中间价。

  本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本年度公司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权益分派将构成差异化分红。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本利润分配方案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经审议一致通过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会议详情请参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临2025-004)。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公司监事会经审议一致通过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认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战略规划,有利于建立稳定的投资回报机制,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股票简称:海尔智家          股票代码:600690           编号:临2025-013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尔集团公司变更其部分资产

  注入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就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海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海尔集团”)拟变更其部分资产注入承诺(以下简称“本次承诺变更”)事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等相关规定,本公司特作如下说明:

  一、 承诺安排

  海尔集团于2011年做出了《关于进一步支持青岛海尔发展解决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的函》,根据该函,海尔集团“考虑自2011年起,用五年时间将白色家电业务外的其它家电相关资产和业务——比如彩电业务等注入青岛海尔,促进青岛海尔成为最具全球竞争力和持续创新力的家电龙头企业”。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彩电产业生态发生深刻变化,海尔集团承接彩电业务的主体青岛海尔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尔光电”)及其下属子公司尚处于转型整合期且其财务表现尚未达到公司预期,因此,公司于2016年1月7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青岛海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意海尔集团公司变更其部分资产注入承诺的议案》,同意:(1)海尔集团延缓向公司注入海尔光电相关资产;(2)海尔集团承诺于2020年6月之前向公司注入或通过其他符合境内监管要求的方式处置海尔光电相关资产。公司于2020年6月3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尔集团公司变更其部分资产注入承诺的议案》,同意:(1)海尔集团延缓向公司注入海尔光电相关资产;(2)海尔集团承诺于2025年6月之前向公司注入或通过其他符合境内监管要求的方式处置海尔光电相关资产。

  二、 本次承诺变更的情况

  随着彩电行业竞争的进一步加剧,海尔光电的财务表现仍未达到公司预期,公司拟同意:(1)海尔集团继续延缓向公司注入海尔光电相关资产;(2)海尔集团承诺于2030年6月30日之前向公司注入或通过其他符合境内监管要求的方式处置海尔光电相关资产。

  为确保承诺的履行,海尔集团拟委托公司继续管理海尔光电相关资产。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尔集团公司变更其部分资产注入承诺的议案》,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公司将对海尔光电相关资产继续进行实际管理和运营。

  三、 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尔集团公司变更其部分资产注入承诺的议案》。会议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4。

  (二)监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尔集团公司变更其部分资产注入承诺的议案》,全体监事认为“本次承诺变更的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会议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5。

  (三)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发表如下意见:

  1.本次承诺变更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承诺变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及其相关方承诺》规定及相关文件要求,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3.同意将《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尔集团公司变更其部分资产注入承诺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且经董事会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事项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 变更后承诺的可实现性

  考虑到(1)海尔集团具有履行承诺的能力和意愿;(2)海尔光电相关资产具有未来实现业绩增长的潜力和空间;(3)公司财务状况良好、业务稳步增长,具有实施收购的能力,海尔集团认为其履行变更后承诺具有现实可行性。

  五、 履行变更后承诺所涉及的外部审批

  公司将根据海尔集团未来履行变更后承诺时的相关规定办理必要的审批、登记、备案手续,如届时未能取得相关的审批、登记、备案,公司与海尔集团将以符合证券监管规定的方式处置海尔光电相关资产。

  特此公告。

  海尔智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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