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478 证券简称:晶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7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4日向全体监事发出并送达,并于2025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宁主持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人;不同意0人;弃权0人。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特此公告。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478 证券简称:晶升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8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部生产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监事会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3月1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47号),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59.152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2.5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124,916,360.48元;扣除发行费用共计108,612,441.09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016,303,919.39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4月17日全部到位,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4月17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3]210Z0014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本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一)本项目募集资金具体使用及节余情况
本次结项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总部生产及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本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满足结项条件。截至2025年3月14日,本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公司初步测算结果,最终数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为准;
2、预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含本项目尚未支付的尾款、质保金等款项,该部分款项后续将通过自有资金支付;
3、预计节余募集资金金额未包含尚未收到的银行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手续费),最终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的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二)本项目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
1、在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节约、合理、高效的原则,审慎使用募集资金,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加强了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对各项资源进行合理调度和优化配置,合理降低项目成本和费用;
2、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实施、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现金管理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3、节余募集资金包含本项目尚未支付的尾款、质保金等款项。由于上述款项在项目建设完成时尚未满足支付条件或期限,因此未支付完毕。
(三)剩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7,625.21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完毕后,公司将办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说明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和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南京晶升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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