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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35        证券简称:英力特        公告编号:2025-01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1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董事和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以通讯形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田少平先生主持,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在公司控股股东方任职的关联董事李铁柱先生、徐萌萌先生、段春宁先生审议本议案时回避了表决,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国能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公司《关于补充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刊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

  2.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在公司控股股东方任职的关联董事李铁柱先生、徐萌萌先生、段春宁先生审议本议案时回避了表决,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国能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刊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

  3.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在公司控股股东方任职的关联董事李铁柱先生、徐萌萌先生、段春宁先生审议本议案时回避了表决,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国能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刊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

  4.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议案》。

  在公司控股股东方任职的关联董事李铁柱先生、徐萌萌先生、段春宁先生审议本议案时回避了表决,本议案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国能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公告》刊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

  5.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公司《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刊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

  6.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35          证券简称:英力特        公告编号:2025-016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21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

  2.本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以通讯形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余光瑞女士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补充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所需,有利于促进公司稳定经营,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交易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有利于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更好的促进公司稳定经营,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交易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有利于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更好的促进公司稳定经营,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交易公平合理,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符合公司日常业务发展需要,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结算依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交易公平合理,定价公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主要用于公司经营发展,有利于保证公司经营持续稳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35          证券简称:英力特        公告编号:2025-017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补充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因日常生产经营需要,2025年拟补充预计与实际控制人国家能源集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所属单位发生交易金额14,000万元。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李铁柱先生、徐萌萌先生、段春宁先生回避了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要求,本次预计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国能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类别和金额

  补充预计2025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交易14,0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方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中国神华煤制油化工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

  负责人姓名:王向东

  法定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九原金创总部经济园金创大厦19-20楼

  成立日期:2008年11月04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成品油批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成品油批发(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塑料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21.88亿元,营业收入190.62亿元,净利润7.36亿元。

  2.国能卓越(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爱国

  法定住所:北京市昌平区未来科学城国家能源集团五号院东院202单元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1年3月14日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大器询项目投资公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一类易化学品)、建筑机械设备、电子产品、通讯设备:生产化下产品。建料、机械设备(仅限分支机构经营);节能的技术推广服务;太阳能发电: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电力供应。(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电力供应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024年度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1.15亿元,净资产0.82亿元,营业收入0.89亿元。

  3.国能卓越(山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孟维明

  法定住所: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小雪街道工业园区崇文大道北

  注册资本:3500万元

  成立日期:2024年10月21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电气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制造;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金属制品修理;矿山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特种陶瓷制品制造;特种陶瓷制品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橡胶制品制造;橡胶制品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国能卓越(山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目前的经营状态为在营(开业)企业。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述单位与公司均同受国家能源集团实际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人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以上公司经营良好,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单位之间的交易遵循独立主体、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结算依据。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与上述关联单位均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在财务、人员、资产等方面均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核查意见

  2025年3月25日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补充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的原则,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的单位发生交易为日常经营所需,有利于促进公司稳定经营,本次关联交易根据自愿、协商、公平的市场化原则进行,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向公司输送利益或者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决议。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35          证券简称:英力特        公告编号:2025-018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开展保理业务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概述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拓宽融资渠道,根据实际经营需要,拟与国能(北京)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保理)开展保理业务,保理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具体保理业务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国能保理与公司同受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国能保理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李铁柱先生、徐萌萌先生、段春宁先生回避了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要求,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国能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方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能(北京)商业保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国有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楼5层7单元602

  法定代表人:罗健宇

  注册资本:70亿元

  成立日期:2021年1月21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MA0201677Y

  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国家能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持股100%。

  经营范围:保理融资;销售分户(分类)账管理;与受让应收账款相关的催收业务;非商业性坏账担保;客户资信调查与评估;与商业保理相关的咨询服务;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和认可的其他业务。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国能保理总资产536.58亿元,净资产73.55亿元。2024年1-12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8.98亿元,实现税后净利润2.25亿元。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国能保理与公司同受国家能源集团为公司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人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国能保理经营良好,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国能保理之间的交易遵循独立主体、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结算依据。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与国能保理开展保理业务能够拓宽融资渠道,有利于补充流动资金,保障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国能保理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核查意见

  2025年3月25日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预计2025年开展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的原则,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本次公司与国能保理开展保理业务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有利于促进公司稳定经营,本次关联交易根据自愿、协商、公平的市场化原则进行,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向公司输送利益或者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决议。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35          证券简称:英力特        公告编号:2025-019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概述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的议案》,为拓宽融资渠道,根据实际经营需要,拟与国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融资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具体业务期限以单项融资租赁合同约定期限为准。国能融资租赁与公司同受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国能融资租赁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李铁柱先生、徐萌萌先生、段春宁先生回避了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要求,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国能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方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国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地: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 6975

  号金融贸易中心南区 1-1-1508

  法定代表人:焦晓佑

  注册资本:70亿元

  成立日期:2014年03月2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0116088604115J

  主要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国家能源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51%,雄亚(维尔京)有限公司49%。

  主营业务:融资租赁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投资《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中禁止外商投资的领域)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国能融资租赁总资产525.54亿元,净资产73.37亿元。2023年1-12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11亿元,实现税后净利润0.2亿元。

  (二)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国能融资租赁与公司同受国家能源集团为公司控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人情形,为公司关联法人。

  (三)履约能力分析

  国国能融资租赁经营良好,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上述关联交易系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国能融资租赁之间的交易遵循独立主体、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结算依据。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国能融资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能够拓宽融资渠道,有利于补充流动资金,保障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与国能融资租赁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核查意见

  2025年3月25日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预计2025年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的原则,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与国能融资租赁发生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有利于促进公司稳定经营,本次关联交易根据自愿、协商、公平的市场化原则进行,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向公司输送利益或者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决议。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35          证券简称:英力特        公告编号:2025-020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预计2025年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议案》,拟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开展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2023年9月,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约定由财务公司给公司提供综合授信、存款、结算、贷款、融资租赁、委托贷款、办理票据承兑及贴现、咨询与培训等金融服务。《金融服务协议》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规定,公司与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构成关联交易,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李铁柱先生、徐萌萌先生、段春宁先生回避了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要求,本次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国能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2024年度公司与财务公司发生最高存款余额1.72亿元,存款利息收入11.21万元,发生最高贷款余额3.82亿元,贷款利息支出447.08万元。2025年预计公司在财务公司发生最高存款余额不超过16亿元,存款利息收入预计产生20万元,最高贷款余额不超过30亿元,贷款利息不超过90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方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财务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110000710927476R,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为L0022H211000001,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18号楼2层7单元201、202,3层7单元301、302。截至2023年12月31日,注册资本为1,750,000万元,其中国家能源集团占比60.00%;中国神华占比32.57%;国能朔黄铁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占比2.86%;神华准格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占比2.86%;国能包神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占比1.71%。

  财务公司提供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获准经营的业务范围为:吸收成员单位存款;办理成员单位贷款;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办理成员单位资金结算与收付;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从事同业拆借;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办理成员单位产品买方信贷和消费信贷;从事固定收益类有价证券投资。

  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同受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控制。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财务公司总资产2,910.35亿元,净资产373.54亿元。2024年1-12月累计实现营业收入 49.64亿元,实现利润总额44.85亿元,实现税后净利润 35.00亿元。

  (二)履约能力分析

  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以及《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 财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完善,执行有效。在资金、信贷、投资等各类业务管理方面,财务公司都建立了相应的业务风险控制程序,较好地控制了各类风险,使整体风险控制在合理的水平,具备履约能力。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财务公司的交易以市场化原则为定价依据,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原则上不低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指国有四大银行)向公司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财务公司对公司的贷款利率遵守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利率管理的规定,原则上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向公司提供同种类贷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不高于国内主要商业银行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与日常生产经营相关,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双方交易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结算,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公司与上述关联企业均为独立法人,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在财务、人员、资产等方面均独立,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核查意见

  2025年3月25日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以通讯形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关于预计2025年与国家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的原则,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监管机构的严格监管;

  2.未发现财务公司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未发现公司与财务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存在风险问题;

  3.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利率等同于商业银行同期存款基准利率,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决议。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35          证券简称:英力特        公告编号:2025-021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抵押申请贷款情况概述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公司拟以不动产设定抵押方式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嘴山惠农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贷款,具体贷款金额、期限等以最终与银行签订的协议为准。该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本次抵押资产的基本情况

  

  除本次抵押外,上述资产不存在其他抵押权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扣押、冻结等司法强制措施。

  三、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主要用于补充流动性,促进公司稳定经营,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目前公司经营状况正常,以资产抵押方式向银行申请贷款的风险可控。公司将深入经营发展管理,不断提升盈利能力,进一步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有效防范偿债履约风险。

  四、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35          证券简称:英力特          公告编号:2025-022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4月15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15日交易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25年4月15日9:15)至投票结束时间(2025年4月15日15:00)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9日(星期三)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钢电路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内容

  

  2.各提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25年3月28日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有关公告。

  3.特别决议事项提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无

  4.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单独计票的提案:以上全部提案。

  5.关联交易事项提案:1.00、2.00、3.00、4.00。控股股东国能英力特能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议该议案时需回避表决。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如委托出席者,需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委托人持股证明及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邮件或传真办理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4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三)登记地点: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法律事务部

  信函邮寄地址:宁夏石嘴山市惠农区河滨工业园钢电路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法律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出席股东大会”字样)

  邮政编码:753202

  (四)其他事项

  联 系 人:郭宗鹏 卜晓龙

  联系电话:0952-3689323    传真:0952-3689589

  电子邮箱:12013540@ceic.com

  本次会议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具体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35

  2.投票简称:英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提案均为非累计投票提案。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如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4月1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1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4月1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宁夏英力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意见如下:

  

  注:1.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两项以上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2.委托人为个人的,需要股东本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名称: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持有股份数量:

  股份性质: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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