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5-028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预计为760,002,247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5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R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以矿山工程服务、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与销售、防务装备为主要业务领域,为客户提供民用爆破器材产品(含现场混装)、矿山基建剥离、矿井建设、整体爆破方案设计、爆破开采、矿物分装与运输等垂直化系列服务,同时研发并销售导弹武器系统、精确制导弹药等防务装备产品。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一、矿服业务
(一)主要业务与经营模式
公司矿山工程服务主要采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服务模式为客户提供采矿服务,部分施工领域采用专业分包模式。公司矿服业务涵盖地质勘探、方案设计与优化、矿山建设、采矿、选矿、环境治理及矿山整体运营管理等服务,同时提供包括混装炸药、新能源装备、矿业开发咨询、投融资方案设计与优化等增值服务。2024年持续深耕露采、地采、混装“三大业务”,持续完善产业链,稳扎国内市场并积极开拓国外市场。
图一 肇庆大排智能矿山项目
图二 南宁马脚山矿无人驾驶项目
图三 新疆三塘湖煤矿项目
图四 塞尔维亚瑞基塔铜金矿项目
(二)行业地位与竞争优、劣势
公司矿服板块经过多年稳定发展,目前矿服规模位列行业前茅。2024年度,公司矿服板块实现营收108.11亿元,突破百亿。
公司在矿服领域深耕多年,持续打造差异化竞争能力。在特大型露天矿开采、深井施工、混装一体化等业务方向上,公司积极发展现场混装业务,利用矿服民爆一体化优势,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公司秉承“大客户、大项目”战略,重点区域业务规模稳步提升,截至报告期末,在手订单逾300亿元,新签订单稳中有增;公司坚持技术创新,率先打造全产业链智能矿山建设。此外,公司积极延伸产业链,并购矿山设计院,提升选矿业务能力,为客户提供更具竞争力的矿山一体化服务解决方案。在海外市场方面,公司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加快海外市场布局,积极发展海外矿服业务。随着公司海外业务提升和国际化发展需要,公司国际化人才培养与储备、国际化合规体系建设方面也将面临一系列挑战。
(三)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公司矿服业务多年坚持以技术为核心,为客户提供安全、优质服务;以市场占有率、营收规模、利润、现金流等为核心考核指标,多年来业绩持续稳步增长。增长主要驱动因素有:一是紧跟产业政策,积极发展现场混装业务,致力推行矿服民爆一体化服务模式,为客户提供更安全、高效的服务,为客户创造更多的价值。二是深耕“露采、地采、混装”三大核心业务领域,秉承“大项目、大客户”战略,聚焦新疆、内蒙、西藏等富矿带重点区域,增强客户黏性,实现营收和资产质量双提升。三是紧跟国家政策,参与“一带一路”建设,加快海外市场布局,积极拓展海外业务。四是坚持技术导向,加大核心技术研发投入。非煤矿山智能爆破项目于2024年3月入选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矿山领域机器人典型应用场景名单”,同时获批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重点实验室。五是延伸产业链,创新业务模式,实现地下混装、选矿、设计业务的突破。六是构建集团项目管控体系,既追求量的增长,也重视质的提升,持续跟踪优化项目生产经营成本结构,探索降本增效举措,注意经营风险管控,有效保障公司稳健经营发展。
二、民爆业务
(一)主要业务与经营模式
民爆器材生产与销售是公司传统业务之一,是公司矿服业务的上游环节,现金流好,毛利率较高。民爆器材品种包括炸药和起爆器材两大类,其中炸药主要为固定线炸药和混装炸药,起爆器材主要为电子雷管。民爆产品广泛应用于矿山开采、水利水电、交通建设、城市改造、地质勘探、爆炸加工及国防建设等领域。
公司民爆业务覆盖民爆产品生产、销售、流通及使用环节,推动实现一体化服务模式。公司积极调配产能,通过混装业务积极切入终端市场,增加终端客户黏性,发挥矿服民爆一体化优势,与矿服业务板块协同。
图五 乳化炸药生产线
图六 电子雷管生产线
图七 装车机器人
(二)行业地位与竞争优、劣势
公司一直致力于通过产业链整合提升核心竞争力,报告期内,公司收购了宜兴市阳生化工有限公司及青岛盛世普天科技有限公司两家企业控股权,新增炸药产能8.2万吨,并于2025年2月完成对雪峰科技控股权的收购,公司拥有炸药产能提升至69.75万吨,位列前列。公司并购雪峰科技后,将成为新疆地区爆破服务规模和产能规模最大的主体,将在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有利于双方进一步发挥产业协同效应,提升在新疆的市场地位,更好地把握新疆地区矿产资源大开发的机遇。
民爆物品中的工业炸药属于危险化学品,因此国家对民用爆炸物品的生产、销售、运输、存储、使用等均采取了严格的管制措施。另一方面,由于民爆物品的安全管理与运输成本较高,其大范围、远距离经营能力受到了较大限制。因此,民爆行业的竞争一般限制在各自所在省份,市场区域化色彩浓厚,且不同市场区域呈现不均衡发展格局。公司产能遍布于内蒙、新疆、甘肃、西藏、广东等全国重点区域。近年,在西北地区民爆市场持续攀升的情况下,公司将部分炸药包装型产能置换为混装产能,通过跨区域调配产能以满足不同区域需求,持续优化产能布局,提升市场竞争力,保障大型矿山项目顺利落地。随着近年公司对民爆产业开展整合并购,公司在产能满足不同地区需求调配,以及产能规模等方面极具优势。
另一方面,公司民爆国际化进程已加速,但与国际民爆头部企业对比,在销售渠道及技术方面仍存在差距。对此,公司积极布局中亚、非洲区域民爆物品销售渠道,并加大吸引民爆优秀技术人才和国际化人才加入。
(三)主要的业绩驱动因素
民爆产品因其特性,安全要求高,具有牌照性和区域性特点,行业壁垒较高;且其为同质化产品,目前全国总体产能整体过剩,但局部市场如西部地区存在结构性产能不足。民爆业务的提升需持续进行技术创新,提升产品质量和加强成本管控,同时通过产业整合并购,提升产能规模。同时,积极开发海外市场业务,创造新的业绩增长点。在此行业背景下,公司国内市场民爆业务实施双轮驱动战略:一是构建精益化成本管控体系,建立成本控制模型,以及推进“车间化2.0”改革,持续优化“7S”管理体系,以提升产品质量和加强成本管控。二是产业并购及优化产能布局。民爆市场呈现不均衡发展格局,沿海地区产能释放有限,西部等富矿带省份产能不足,公司积极寻求优质民爆企业并购标的,并持续优化产能布局。
报告期内,公司收购了宜兴市阳生化工有限公司60%股权、青岛盛世普天科技有限公司51%股权,合计新增炸药产能8.2万吨,将其富余产能转移至新富矿带地区,进一步推动公司矿服业务发展,提升业务规模。2025年2月份完成了雪峰科技21%股份收购,加速实现公司民爆战略。
此外,2025年1月,公司收购秘鲁EXSUR公司51%股权。秘鲁矿产资源储量丰富,矿业开采是秘鲁的重要支柱产业,公司本次收购标志着公司正式进军秘鲁民爆市场,公司亦在当地承接矿服业务,有利于促进公司在当地矿服民爆业务协同,加速民爆业务国际化布局。
三、防务装备业务
防务装备业务是公司的战略转型重点板块,公司以子公司宏大防务科技为平台,布局了国内及国际军贸两大市场,产品包含传统弹药和智能武器装备。公司持续加大科研投入,自主研发了国内首条、国际领先的某型产品全自动化生产线,均实现了关节机器人流水化生产,开创了传统弹药类武器装备无人化高效生产的先例。公司持续加大对智能武器装备的研发投入,提升市场开拓能力,按照产品序列化发展目标拓展产品系列,实现产品多样化。
报告期内,公司完善了现代化经营管理体系,通过推动建设科研与质量管理体系、供应链管理体系、市场与服务体系、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系统治理和运营体系等五大体系,优化业务流程,完善管理模式,提升管理效能。同时,公司防务产品生产能力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相关的生产设施建设已陆续完成竣工验收;产品装备市场拓展稳中有进,进一步拓宽传统产品多元化研制路径;安全保密、产品质量形势向好;积极参加产品展,增强产品国际影响力。
报告期内,公司防务装备板块不断加大产品体系重点配套产业投资力度,坚持围绕产业实体,充分发挥投资平台功能,聚焦产业配套、高端装备等领域发展。一是实现对江苏红光全资控股,全面进军炸药领域,多点发力为公司产品体系配套能力建设赋能,有利于提升宏大防务科技未来财务和持续经营能力。二是收购了广东省军工集团有限公司15%股权,对军工集团持股比例提升至55%,军工集团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2025年3月,公司再收购了军工集团10%股权,对军工集团持股比例提升至65%。军工集团作为广东省国资发展军工产业的主要平台,结合广东省优势产业和集团优势资源,有利于壮大公司防务装备板块。三是设立参股子公司北京宏大天力科技有限公司,主要是为了围绕公司弹药产业链开展相关配套系统研制业务,提升防务板块核心竞争力。
公司通过在国内、军贸在研和预研的新产品的实施落地,培育多个新的利润增长点,积极促进科研开发的积极性与公司发展的可持续性。同时,坚持采用并购上下游企业的方式扩大公司的产品种类及市场,为公司军品的发展拓展空间,实现公司高质量发展。未来,这一板块将继续通过内部研发及积极推动相关业务并购等方式增强防务装备板块的产值和盈利能力。
图八 智能武器装备产品
图九 黑索今产品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R是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R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公司于2024年2月6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持股5%以上股东郑炳旭先生《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于2024年2月22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普通股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1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5.80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6,386,73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4%,购买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20.4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8.1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22,932,490.75元(不含交易费用)。2、2024年5月30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公司暂缓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以2024年5月30日为暂缓授予日,向1名激励对象授予349,537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因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调整为14.83元/股。 公司已于2024年7月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工作,上述股份已于2024年7月15日上市。公司总股本由759,652,710股增加至760,002,247股。3、公司分别于2024年7月2日、2024年12月11日、2025年1月27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九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以支付现金的方式向新疆农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其所持有的雪峰科技21%股权事项。本次交易完成后,雪峰科技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已于2025年2月25日完成标的资产过户。
4、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产能提升至58万吨,位列前列。主要变动如下:(1)2024年2月,工信部批复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宏大民爆关于粤东两厂撤点并线申请并给予4,000吨/年现场混装产能支持。(2)2024年4月,公司下属子公司宏大民爆收购了宜兴市阳生化工有限公司60%的股权,新增炸药产能3.5万吨。(3)公司合并宜兴市阳生化工有限公司两条炸药生产线获得工信部奖励2,000吨炸药产能奖励。(4)2024年9月,公司下属子公司宏大工程收购了青岛盛世普天科技有限公司51%的股权,新增炸药产能4.5万吨。公司于2025年2月完成对雪峰科技的收购工作,产能提升至69.75万吨。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5-030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92号),核准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宏大”或“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212,116,912股新股,发生转增股本等情形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可相应调整本次发行数量。
公司于2020年10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3,037,08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41.07元/股),截至2020年10月9日止,公司收到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等17名特定投资者缴纳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款共计人民币 1,767,532,875.6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增值税)人民币24,072,205.86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43,460,669.74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43,037,080.00元,新增资本公积人民币1,700,423,589.74元,各投资者全部以货币资金投资。
截至2020年10月9日,本次非公开募集货币资金已全部到达公司并计入账户,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0)050025号”《验资报告》。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1、2020年11月6日,公司分别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东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技园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在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东路支行所开设的两个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已按照计划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已于2021年10月19日办理了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东路支行两个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同时公司与保荐机构、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风东路支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2020年12月19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赤岗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开设的专户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2020年12月9日,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观音山支行、福建省新华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4、2020年12月9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铁银支行、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5、2020年12月9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铁银支行、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6、2021年12月3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7、2021年12月3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流花支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新华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严格履行《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及《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均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款金额为521,545,027.11元,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三)募集资金余额账户形成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账户形成情况如下: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根据《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第一次修订),公司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于矿山工程机械设备购置项目,主要由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新华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涟邵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三个子公司实施。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三个子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工程机械设备款共计107,924.95万元,其中2020年度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工程机械设备款共计9,363.12万元、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工程机械设备款共计19,558.97万元、2022年度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工程机械设备款共计20,010.01万元、2023年度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工程机械设备款共计15,500.13万元、2024年度使用募集资金购买工程机械设备款共计43,492.72万元。
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本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投资项目,截至2020年10月23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9,363.12万元。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2020年11月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93,631,200.00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截止2020年10月23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关于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0)050190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上述募集资金置换行为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2020年11月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0年第九次会议、2020年11月24日召开了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2020年12月28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合作协议,使用募集资金11.83亿元进行现金理财,现该笔理财产品已到期。
公司于2021年12月3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继续使用不超过1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2021年12月9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流花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6亿元进行定期存单管理,产品期限为2021年12月9日至2022年6月9日;2021年12月10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4亿元进行协定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1年12月10日至2022年6月10日;2021年12月29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1.5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1年12月30日至2022年4月6日;2022年4月8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1.2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2年4月11日至2022年7月12日;2022年6月9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6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2年6月10日至2022年12月2日;2022年6月10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4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2年6月13日至2022年12月2日。上述理财产品均已到期。
公司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继续使用不超过10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2023年1月19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赤岗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9亿元进行人民币综合服务业务,产品期限为2023年1月19日至2023年7月19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3年1月19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1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3年1月20日至2023年4月24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3年12月8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在该银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的账户余额办理区域差异化产品存款业务,产期期限为2023年12月10日至2024年4月10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
公司于2024 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拟继续使用不超过8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2024年5月11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3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31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4年5月11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3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4年5月13日至2024年6月17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4年5月31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3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28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4年6月17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3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4年6月18日至2024年7月26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4年6月26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技园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1亿元进行定期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7月26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4年6月28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3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4年7月26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技园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进行定期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26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4年8月2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1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9月9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4年8月2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3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11月5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4年8月2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1.5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11月5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4年9月6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技园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4年9月7日至2024年9月19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4年9月12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1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10月9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4年10月12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科技园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5,000万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4年10月12日至2024年10月24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4年11月8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3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4年11月11日至2025年3月17日,该理财产品尚未到期;2024年11月12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1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2月12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2024年12月13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业务协议,使用募集资金1亿元进行结构性存款管理,产品期限为2024年12月16日至2024年12月30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
报告期内,公司取得现金管理收益23,193,304.16元。报告期期末,公司的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剩余募集资金521,545,027.11元,其中221,545,027.11元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活期)、其中300,000,000.00元用于购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重大违规情形。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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