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5-02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该预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
2、根据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137,538,060.30元,按2024年度母公司税后利润10%提取盈余公积金113,753,806.03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49,438,932.22元,扣除2024年已分配利润573,534,287.64元,因此母公司2024年度实际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199,688,898.85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预计为760,002,247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数(6,386,736股)后,即753,615,511股为基数。
3、本次利润分配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5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不超过339,126,979.95元。
4、公司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489,850,082.15元(含2024年半年度现金分红150,723,102.20元和本次拟实施的现金分红339,126,979.95元);公司本年度股份回购金额为122,932,490.75元(不含交易费用)。故,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612,782,572.9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8.26%。
(二)公司权益分派具体实施前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回购账户股份不参与分配。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注:本年度现金分红总金额489,850,082.15元含2024年半年度现金分红150,723,102.20元和本次拟实施的现金分红339,126,979.95元。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2022、2023、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达1,137,230,192.19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现金流、资本开支计划、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等因素,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公司2024年度及2023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6.22亿元、人民币4.19亿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8.25%、2.58%。
四、备查文件
1、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5-031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5年拟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发生金额不超过93,054.86万元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上年度的实际发生额合计为70,115.60万元。
本次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事项已于2025年3月27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中,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子公司的关联交易中,关联董事潘源舟先生、李爱军先生、庄若杉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环保集团”)派出董事,回避表决;与福建宏大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中,关联董事郑祥妙回避表决。
本事项需提交至股东会审议。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东环保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需回避表决;公司与参股子公司宏大时代之间的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郑明钗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厦门鑫祥景贸易发展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因公司总经理张耿城先生为公司参股企业北京宏大天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大天力科技”)的董事长,轮值总经理梁发先生为公司参股企业广东联合民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合民爆”)的董事,公司与其他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张耿城先生、梁发先生需回避表决。
(二)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下述关联交易计划,因年度市场环境及生产量的变化,关联交易总额会在15%幅度内变化。
单位:万元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环保集团)
1、基本情况: 广东环保集团是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是广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出资者的代表,成立于2000年8月23日,注册资本为154,620.48万元,住所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1号32楼,法定代表人为黄敦新,经营范围:资产经营与管理;组织资产重组、优化配置;项目投资、经营及管理;资产受托管理;教育培训(不含学历教育及职业培训);房屋租赁服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广东环保集团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广东省伊佩克环保产业有限公司合并持有公司股份207,304,8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28%。
3、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注:上述数据为广东环保单体数据。
(二)广东广业云硫矿业有限公司(广业云硫)
1、基本情况: 广业云硫成立于2011年2月25日,注册资本为120,000万元,住所为云浮市云城区高峰街星岩四路51号四楼(硫铁矿集团办公楼内)。法定代表人为曾琼文。主营业务为:露天开采、加工、销售:硫铁矿;危险货物运输、普通货运、搬运装卸;生产、销售:过磷酸钙;加工、销售:铁精矿;货物进出口。乙级工程测量、乙级地籍测绘、乙级房产测绘;计量检定服务;尾矿库运营;硫铁矿废石和尾砂综合利用;销售:石料、碎石、石渣、矿渣粉等。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3、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三) 广东广业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广业投资)
1、基本情况:广业投资成立于2004年9月29日,注册资本600万元,住所为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50号广联大厦13楼1302房,法定代表人为陈小燕,主营业务为: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等。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3、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四)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咨国际)
1、基本情况:广咨国际成立于1988年8月17日,注册资本为3100万元,住所为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中路316号金鹰大厦13楼,法定代表人为蒋主浮。主营业务为工程咨询,工程造价专业咨询服务;招标代理及政府采购代理;工程监理,项目管理;投融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经济信息咨询;风险评估;工程建设、产业结构及行业发展的研究咨询服务;房屋租赁;室内装饰及其设计,建筑技术服务;销售建筑材料及普通机械。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3、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五)广东省广业培训学院有限公司(广业培训)
1、基本情况:广业培训成立于2014年9月15日,注册资本为500万人民币,住所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金穗路1号401房,法定代表人为陈湘涛。主营业务为教育、培训及咨询服务;职业技能培训;企业管理培训与咨询;人才交流与推荐;学术交流与信息咨询;产、学、研课题研究;教育产品开发、销售;教育投资。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3、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六)云浮市云硫劳动服务有限公司(云硫劳务)
1、基本情况:云硫劳务成立于1983年2月28日,注册资本为276万人民币,住所为云浮市云城区高峰街曲尺楼,法定代表人为鄢定坤。主营业务为一般项目: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物业管理;停车场服务;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燃气经营;餐饮服务;住宿服务;烟草制品零售;酒类经营;食品销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3、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七)广东冶建施工图审查中心有限公司(广东冶建)
1、基本情况:广东冶建成立于2006年7月7日,注册资本为300万人民币,住所为广州市白云区黄边北路150号之一1504a室,法定代表人为上官兵。主营业务为工程管理服务。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间接控制的下属企业。
3、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八)福建宏大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宏大时代)
1、基本情况:宏大时代成立于2020年12月6日,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住所为厦门市湖里区岐山北路223号803室之二,法定代表人为周敏。主营业务为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一般项目: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机械设备研发;矿山机械制造;建筑工程用机械制造;矿山机械销售;建筑工程用机械销售;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电池销售;蓄电池租赁;轮胎销售;润滑油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租赁服务(不含出版物出租);机动车充电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电容器及其配套设备销售。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宏大爆破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宏大工程”)的参股子公司,宏大工程持有宏大时代34%股权,因公司5%以上股东郑明钗先生在宏大时代担任董事长,因此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
3、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九)广东联合民爆有限公司(联合民爆)
1、基本情况:联合民爆成立于2007年7月30日,注册资本为2500万人民币,住所为广州市增城区增江街联益村光大路28号,法定代表人为梁发。主营业务为销售代理;软件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国内贸易代理;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安全咨询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民用爆炸物品销售;道路货物运输(含危险货物)。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联合民爆为公司参股企业,因公司轮值总经理梁发先生作为公司产权代表,委派至联合民爆任董事职务,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
3、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十)北京宏大天力科技有限公司(宏大天力科技)
1、基本情况:宏大天力科技成立于2024年4月2日,注册资本为3000万人民币,住所为北京市大兴区盛坊路5号院4号楼3层302,法定代表人为王君祺。主营业务为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宏大天力科技为公司参股企业,因公司总经理张耿城先生任其董事长职务,构成本公司的关联方。
3、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系统,上述关联方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且与公司及子公司长期合作,履约能力强,向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支付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很小。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2025年度关联采购、销售计划依据本公司的经营及生产计划编制;租赁计划依据已签订的租赁协议编制。
定价政策和依据均遵循市场价原则,通过协议确定。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须发生的。
2、上述关联交易严格按照市场定价原则,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且并未占用公司资金和损害公司利益。交易双方均以平等互利、相互协商为合作基础。
3、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独立董事3人,实际参加独立董事3人,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计2025年度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交易定价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及规范运作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也不会对相关关联方形成依赖。我们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第三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六、备查文件
1.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5-032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授权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国债、央行票据等固定收益类产品,大型金融机构发行的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2、投资金额: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50亿元(含本数),即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购买,但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
3、特别风险提示:投资风险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概况
2025年3月27日,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次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之日。按照《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保证资金使用连续性,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拟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自有闲置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50亿元(含本数),即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购买,但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
(三)投资品种
国债、央行票据等固定收益类产品,大型金融机构发行的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国债逆回购等安全性高的保本型产品。
上述投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风险投资的有关规定,风险较低,收益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
(四)投资期限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次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之日,在此期限内本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五)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全部为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纪检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监督、检查及评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坚持规范运作、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不超过50亿元的资金进行理财,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公司将优先选择流动性较强、收益固定的产品进行理财,有效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5-033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3月2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8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取得现金管理收益合计23,193,304.16元,到期本金及理财收益已全部返还募集资金账户。年末公司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521,545,027.11元,其中未到期现金管理产品余额为3亿元。
为了充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收益,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现公司拟继续使用不超过闲置募集资金5亿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董事会审议之日。
本次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70%,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92号)核准,公司于2020年10月30日非公开发行43,037,08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767,532,875.60元,扣除承销费用人民币23,450,918.91元后,本公司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1,744,081,956.69元,扣除由本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948,697.45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43,460,669.74元。公司已于2020年10月9日收到上述募集资金,并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相关验资报告。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项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于矿山工程机械设备购置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30)。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以及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合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了充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资金收益,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现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5亿元(含本数),即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购买,但任一时点持有未到期的理财产品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三)投资品种
国债、央行票据等固定收益类产品,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保本型理财产品。
上述投资品种风险较低,收益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是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理财手段。
(四)投资期限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董事会审议之日,在此期限内本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五)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全部为公司的闲置募集资金。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主要受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等宏观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影响,存有一定的系统性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纪检审计部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监督、检查及评价。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坚持规范运作、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向需求、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资金周转和需要,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二)公司将优先选择流动性较强、收益固定的产品进行理财,有效的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进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争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无需提交至公司股东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在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顺利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5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行为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上述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未来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本次广东宏大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5-034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对合并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损失。详情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情况概述
(一)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项目主要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等其他长期资产,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0,560.00万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4,499.31万元、资产减值损失6,060.69万元,计提减值金额合计约占归母净利润89,776.66万元的11.76%,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4年度。本次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则,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
(1) 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对于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信用减值损失,公司将该应收账款按单项及类似信用风险特征(账龄)进行组合,并基于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确定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率。根据上述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政策,2024年度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分别为3,331.12万元、912.90万元。
(2) 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对于银行承兑汇票,具有较低信用风险,不计提坏账准备。对商业承兑汇票,按组合评估信用风险,有客观证据表明预期其将会发生减值的,预期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信用减值损失。2024年度公司计提应收票据坏账损失255.29万元。
(3) 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可变现净值为在正常生产过程中,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2024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89.82万元。
(4) 商誉减值损失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商誉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经评估测试,子公司新疆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的商誉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低于该资产组的账面价值,计提商誉减值准备1,304.71万元。
(5) 固定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回收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2024年度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649.97万元。
(6) 合同资产
公司参照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编制合同资产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2024年度公司本期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4,016.19万元。
三、大额单项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万元
根据公司与宁夏泰华大石头煤业有限公司签订的工程施工合同,公司负责大石头露天煤矿基建基础设施工程、大石头露天煤矿常温区及高温区域岩石剥离施工工程以及其他应业主要求的爆破工程。
受宁夏地区环保政策影响,该项目处于临时关停状态,公司认为该项目的款项回收可能存在一定风险。公司就该事项提起诉讼,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已判决宁夏泰华大石头煤业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102,947,320.82元、违约金7,226,072.00元、垫资款利息9,771,090.00元及工程款利息;宁夏泰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禹学峰、禹学坤、朱艳、马宏伟、张宁生共同承担连带付款责任。报告期内,公司已对部分可执行财产拍卖,基于对剩余可供执行财产的评估及谨慎性的会计原则,公司对该项目的应收账款进行单项认定,计提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报告期内,公司对该项目计提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1,311.63万元,该项目单项计提比例从90%提升至100%。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计提坏账准备的余额为23,837.35万元。
四、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提的减值准备计入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科目,合计减少利润总额10,560.00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状况,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
五、监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5-035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进行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12月,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购广东省军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军工集团”)15%股权,公司对军工集团持股比例提升至55%,军工集团正式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中,公司和军工集团均受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控制,故本次交易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对财务报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 追溯调整的原因说明
在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军工集团前,公司持有军工集团40%股权、公司的控股股东广东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环保集团”)下属子公司广东省广业装备制造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军工集团30%股权,广东环保集团为军工集团的最终控制方,且该控制非暂时性的。
2024年12月10日,公司通过向军工集团的少数股东支付交易对价,取得原少数股东持有的15%股权,自此公司对军工集团的持股比例达55%,军工集团纳入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合并范围,成为公司同一控制企业合并取得的控股子公司。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规定,对于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应视同合并后形成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实施控制时一直是一体化存续下来的,体现在其合并财务报表上,即由合并后形成的母子公司构成的报告主体,无论是其资产规模还是其经营成果都应持续计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无论该项合并发生在报告期的任一时点,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均反映的是由母子公司构成的报告主体自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实现的损益及现金流量情况,相应地,合并资产负债表的留存收益项目,应当反映母子公司如果一直作为一个整体运行至合并日应实现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的情况;对于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应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在以前期间一直存在。
二、 对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1、对2023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的累计影响数见下表:
单位:元
2、上述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对2023年度合并利润表项目的影响见下表:
单位:元
3、上述合并报表范围变化对2023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的影响见下表:
单位:元
三、 董事会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说明
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有关财务数据,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追溯调整财务数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四、 监事会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说明
公司对本次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前期有关财务报表数据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追溯调整后的财务报表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追溯调整财务数据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况。
五、 备查文件
1、董事会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说明;
2、监事会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说明;
3、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对以前年度报告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由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进行追溯调整的专项说明》(司农专字[2025]24008770653号)。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广东宏大 公告编号:2025-037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2025年4月10日(星期四)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10日(星期四)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长郑炳旭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郑少娟女士;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黄晓冰先生;独立董事谢青先生。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10日(星期四)15:00-17:00通过网址https://eseb.cn/1mNz3kVhvIk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10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证券保密部
电话:020-38031687
邮箱:hdbp@hdbp.com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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