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6 证券简称:莱茵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的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
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第18号》,对“关于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的会计处理”的内容进行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进行会计核算时,应当按确定的预计负债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和“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根据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18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66 证券简称:莱茵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8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3月16日以短信、即时通讯工具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3月26日上午10: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参与表决董事7名,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谢永富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充分的讨论和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与会董事认真听取了公司总经理谢永富先生代表公司经营管理层所作的2024年度公司各项工作的执行情况报告,认为2024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各项决议,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经营管理层2024年度的主要工作和公司整体运作情况。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度股东会上述职。《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及《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该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报告》以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7)。
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报告》;[该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实现营业总收入1,771,759,914.59元,较2023年度同比增长18.60%,实现利润总额207,837,174.05元,较2023年度同比增长78.6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3,008,773.57元,较2023年度同比增长97.56%。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5】第450A005395号)。
5、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3,008,773.57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24,549,746.82元,2024年初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802,643,591.83元,2024年末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794,416,887.78元(每10股未分配利润10.9374元)。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机制,积极执行利润分配政策,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公司董事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所处的行业特性,充分考虑公司盈利水平与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制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41,623,52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5,275,701股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因司法冻结尚未完成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14,100股后的726,333,724股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预计本次利润分配将派发现金红利共计72,633,372.40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如自本公告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编号:2025-020)。
6、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7、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持续生产经营的需要,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2025年度公司拟以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名义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外币按汇率换算)14亿元额度的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展期或新增的借款、承兑汇票、订单融资等,具体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协议文件为准,不包括此前已经发生并存续的借款),担保方式为包括但不限于以本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资产(含公司持有的桂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提供质押、抵押及保证担保等。
为提高授信事项的审批效率,保障资金的合理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负责该事项并签署相关协议文件。授权期限至2025年度股东会召开日为止。
8、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结合行业特点、公司规模及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制定并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保障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防范运营风险,保护公司的资产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人员配备到位,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实施了有效的检查与监督。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实现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总体上不存在重大缺陷,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25)450A005393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9、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鉴证,并出具了致同专字(2025)第450A003723号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4)。
10、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董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在年度审计过程当中,认真履行审计职责,审计行为规范,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较好地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审计的各项工作。公司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2024年度依法依规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向董事会提交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11、会议审议《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共计543.7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度报告全文》“第四节公司治理”之“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津贴制度》《监事津贴制度》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为:
(1)董事薪酬方案:董事津贴为3.60万元人民币/年(税前),按月发放。如董事还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除董事津贴以外另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等领取薪酬。
(2)独立董事采用固定津贴制:独立董事津贴的标准为6.00万元人民币/年(税前),按月发放。
(3)监事薪酬方案:监事津贴的标准为2.40万元人民币/年(税前),按月发放。如监事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除监事津贴以外另按其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年薪=基本年薪+绩效年薪+津贴+奖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当年绩效考核等情况领取薪酬。
(5)其他说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涉及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或相关单位进行代扣代缴。
本薪酬方案适用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12、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谢永富先生回避表决]
2025年,公司及下属部分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拟与关联方桂林君实投资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内容为办公场地与仓库的租赁业务;拟与关联方桂林风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内容为植物提取物的采购、销售业务。
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1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桂林莱茵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成都华高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展期或新增的借款、承兑汇票、订单融资等)分别提供不超过人民币(外币按汇率换算)10,000万元和10,000万元额度的担保,具体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协议文件为准。
本次担保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有益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本次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较好,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公司现金流向的能力。
为提高担保事项审批效率,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负责该事项并签署相关协议文件。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
14、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要求,公允合理的发表审计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业务。为保持审计工作地连续性,经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审计费用拟为8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5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15、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独立董事王若晨、刘红玉、李雷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就其本人独立性情况予以自查并向董事会提交了自查报告,公司董事会审议了相关报告,认为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16、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证券投资情况专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要求进行证券投资操作,未存在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证券投资情况专项说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董事会关于2024年度证券投资情况专项说明》。
17、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经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同意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1名已离职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2万股限制性股票及67名激励对象(不含上述离职的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二个解除限售期所对应的剩余不得解除限售的33.54万股限制性股票,合计37.74万股进行回购注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上述66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36.33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剩余2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应被回购注销的1.41万股限制性股票因被司法冻结,暂未办理回购注销手续,由此公司总股本由741,986,825股变更为741,623,525股,公司对《公司章程》中的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等条款进行了修订。
除修订以上条款外,公司根据《公司法》等规定进一步修订完善《公司章程》。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8、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4月18日下午15: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5)。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2025年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2025年第七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66 证券简称:莱茵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5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3月26日,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2025年4月18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以及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15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2025年4月15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桂林市临桂区人民南路19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具体提案编码如下:
1、公司独立董事将在2024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3、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规定,提案5.00、7.00、8.00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提案9.00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邮件、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4月16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4、会议联系人:桂庆吉、尹菲麟
电话:0773-3568809
传真:0773-3568872
地址:桂林市临桂区人民南路19号
邮编:541199
邮箱:002166@layn.com.cn
5、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166。
2、投票简称:莱茵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本次股东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4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以及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并对以下提案行使表决权。
1、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持公司股份性质: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份数量:
2、受托人姓名(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3、委托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有效期限: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4、说明:(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2)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3)如委托人为法人,应当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166 证券简称:莱茵生物 公告编号:2025-019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3月16日以短信、即时通讯工具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5年3月26日上午11:00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亲自出席监事3人,实亲自出席监事3人,全体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元元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认真的讨论和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该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报告》以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17)。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报告》;[该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实现营业总收入1,771,759,914.59元,较2023年度同比增长18.60%,实现利润总额207,837,174.05元,较2023年度同比增长78.6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3,008,773.57元,较2023年度同比增长97.56%。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5】第450A005395号)。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63,008,773.57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24,549,746.82元,2024年初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802,643,591.83元,2024年末公司合并报表口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794,416,887.78元(每10股未分配利润10.9374元)。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回报机制,积极执行利润分配政策,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公司董事会根据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所处的行业特性,充分考虑公司盈利水平与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制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41,623,525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5,275,701股及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因司法冻结尚未完成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14,100股后的726,333,724股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预计本次利润分配将派发现金红利共计72,633,372.40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如自本公告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金额进行相应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编号:2025-020)。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行业特点、公司规模及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制定并有效执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保障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防范运营风险,保护公司的资产安全和完整,公司内部审计部门人员配备到位,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实施了有效的检查与监督。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实现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总体上不存在重大缺陷,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25)450A005393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和要求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监事会对该报告无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4)。
7、会议审议《关于2024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确定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该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8、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2025年,公司及下属部分子公司因日常经营需要,拟与关联方桂林君实投资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内容为办公场地与仓库的租赁业务;拟与关联方桂林风鹏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交易内容为植物提取物的采购、销售业务。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规则》等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9、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要求,公允合理的发表审计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业务。为保持审计工作地连续性,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166 证券简称:莱茵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2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5年3月26日,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莱茵生物”)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桂林莱茵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茵健康”)及控股子公司成都华高生物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高生物”)的经营资金需求和业务发展需要,2025年度,公司同意为莱茵健康和华高生物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展期或新增的借款、承兑汇票、订单融资等)分别提供不超过人民币(外币按汇率换算)10,000万元和10,000万元额度的担保。实际担保事项发生时,控股子公司华高生物其他股东应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其持有的华高生物股份、个人名下的公司股权和资产提供担保或个人连带责任担保等。上述两项担保具体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协议文件为准。
本次担保额度有效期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任意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负责该事项并签署相关协议文件,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 对外担保额度预计情况
公司拟在上述对外担保额度有效期限内向华高生物和莱茵健康提供的担保额度预计情况如下: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桂林莱茵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20年10月13日
2、注册地点:临桂区临桂镇人民南路19号
3、法定代表人:郑辉
4、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食品经营(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药品生产;保健食品生产;保健食品销售;化妆品生产;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食品互联网销售;饲料添加剂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6、与公司的关系:莱茵健康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7、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8、信用情况:莱茵健康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成都华高生物制品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7年3月6日
2、注册地点:成都市蒲江县寿安镇迎宾大道628号
3、法定代表人:顾峰
4、注册资本:人民币8,000万元
5、经营范围:食品添加剂(茶多酚;茶多酚棕榈酸酯;茶黄素;绿茶酊;红茶酊)的生产;茶制品的生产;保健食品(原料提取物)的生产;饲料原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生产;植物浸膏/粉(不含药品、危险品和国家限制品种)的研究、加工及销售;精细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的制造及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以上项目不含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或限制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其他无需许可或审批的合法项目。
6、股东情况:莱茵生物持股51%;自然人顾峰持股49%。
7、与公司的关系:华高生物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8、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9、信用情况:华高生物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经查询公开信息,2023年度华高生物纳税信用等级为A级。
四、对外担保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是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所作年度担保额度的总体预计,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业务实际需求,在董事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内与银行等机构签署相关文件,担保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展期或新增借款、承兑汇票、订单融资等,具体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协议文件为准。
五、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同意为全资子公司桂林莱茵健康科技有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成都华高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展期或新增的借款、承兑汇票、订单融资等)分别提供不超过人民币(外币按汇率换算)10,000万元和10,000万元额度的担保,具体以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协议文件为准。本次担保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有益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本次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较好,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公司现金流向的能力。
为提高担保事项审批效率,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负责该事项并签署相关协议文件。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度为20,000万元,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17,500万元,对外担保余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60%。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对外担保不存在逾期担保情况,亦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情况。
七、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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