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166 证券简称:莱茵生物 公告编号:2025-02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系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
在2024年度的审计工作中,致同所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诚信开展工作,注重投资者权益保护,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考虑到审计工作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审计费用为80万元。
本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北京市财政局于1981年成立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1998年6月脱钩改制并与京都会计师事务所合并,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所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证书序号:NO 0014469),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及首批取得金融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财政部、证监会颁发的内地事务所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并在美国PCAOB注册。
致同所首席合伙人为李惠琦,注册地址为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截至2024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2023年度,致同所业务收入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2023年致同所拥有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审计收费总额3.55亿元;2023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3家,审计收费总额3,529.17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和纪律处分0次。5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及会计师:刘毅,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拟签字会计师:徐婷婷,202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0家上市公司签署或复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雷励,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8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55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5万元。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协商确定,较上期审计费用不变。
二、拟续聘审计机构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审计委员会成员经与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沟通,并对其执业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从业人员信息、业务经验及诚信记录等方面进行充分审查和分析论证,一致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财务审计机构,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具备丰富的审计经验。致同所连续服务公司多年,对公司业务有深入的了解,且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地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此我们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审议程序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的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工作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要求,公允合理的发表审计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年度审计业务。为保持审计工作地连续性,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公司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2025年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桂林莱茵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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