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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驱动数据跨境流动“加速度”更多创新商业模式可期

  本报记者 田 鹏

  3月27日,在2025中关村论坛年会的数据跨境流动创新发展论坛上,《北京市数据跨境流动便利化综合配套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发布。《方案》从政策供给、数据利用、企业服务、技术应用、产业促进、安全监管等多个维度提出了一揽子创新举措。

  3月24日,国家数据局局长刘烈宏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2025年年会“人工智能普惠包容发展”专题研讨会上表示,国家数据局将推进数据领域高水平开放,为中外数字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一系列有关数据跨境流动的利好消息释放出积极信号。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的专家表示,数据跨境流动能够提升资源要素配置效率,促进各类资源要素快捷流动并与经营主体加速融合;可以推动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催生新产业、新业态;还有助于提升我国在全球数字规则框架中的话语权。

  政策领航

  数据跨境流动积极推进

  近年来,在政策持续引导下,我国数据跨境流动逐步迈入快速发展阶段。

  2024年3月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促进和规范数据跨境流动规定》,建立了更市场化、便利化的数据跨境流动新机制;2024年4月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通告,在多个地区率先开展增值电信业务扩大对外开放试点工作,取消互联网数据中心(IDC)等六项增值电信业务的外资股比限制。

  各地也纷纷加快脚步,积极出台一系列相关政策举措。例如,《杭州市数字贸易促进条例》于2024年6月份正式施行,探索建设面向东南亚、南亚、中亚等地区的离岸数据中心和离岸数据服务外包试验区。

  此次北京发布的《方案》系统提出一揽子具有创新性的举措。例如,在促进企业内部数据高效便利安全跨境传输、支撑全球化业务运营的基础上,推动企业由数据“合规驱动”向“要素价值驱动”转变;同时,对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政策进行了创新升级,探索将负面清单向自贸试验区外企业应用拓展等。

  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教授韩乾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方案》为全国提供了“政策创新+场景驱动+安全可控”的立体化范本。各地借鉴时需注重差异化定位,同时借鉴《方案》中的“负面清单+场景豁免”等共性规则。

  中国移动通信联合会教育与科学技术研究院执行院长陈晓华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各地在借鉴《方案》时,可重点聚焦三大维度。其一,关注负面清单的动态扩展机制,结合本地产业实际需求,制定分层分类的管理规则。其二,充分利用区块链、隐私计算等技术构建安全的数据流通基础设施。其三,大力培育合规服务生态,推动数据跨境服务商与产业链各环节深度协同,形成完善、高效的数据跨境服务体系,全方位助力地方数据跨境流动工作稳步推进。

  提升效率与规模

  成为关键课题

  随着各地政策措施的不断落地,数据跨境流动实践将加速推进,进而衍生出诸多创新模式。

  在韩乾看来,数据跨境流动实践将催生四大商业模式:跨境数据中间商通过隐私计算搭建合规交换桥梁,带动可信硬件产业发展;数据保税服务在自贸区实现“境内存储、境外加工”,促进边缘计算设施建设;订阅制数据服务提供脱敏行业数据包,刺激数据标注产业发展;数据保险与仲裁服务创新风险管理模式。

  “这些变革将重构产业链,隐私计算芯片、分布式存储设施、数据清洗工具等领域将迎来增长,同时催生数据资产评估、跨境审计等专业服务,形成覆盖‘技术研发—基础设施—应用服务’的产业协同生态。”韩乾表示。

  同时,陈晓华表示,数据跨境流动实践的深化将增强我国在全球数字经济规则制定中的主导权,通过参与国际标准互认等,提升我国在数据治理多边合作中的话语权。

  当前,如何在切实保障数据安全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数据跨境流动的效率与规模,成为亟待攻克的重要课题。

  韩乾建议,为了在保障数据安全的前提下提升流动效率,制度上可实施分层管理,动态优化负面清单,在自贸区试点“数据海关”模式,建立企业信用积分制度;技术层面,规模化应用多方安全计算等隐私技术,建设区域性国际数据枢纽,实现“本地处理、全球应用”;安全防控方面,要完善数据主权声明机制,开发国家级风险评估平台,推广数据安全保险;此外,优先开放数字贸易、跨境研发等场景,培育第三方合规服务生态,形成“安全锚”和“效率极”的平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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