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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420                  证券简称:吉林化纤                 公告编号:2025-1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3月28日(星期五)14:00;

  网络投票时间: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3月2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召开地点:公司六楼会议室3.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5.主持人:董事长---宋德武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大会的股东(代理人)939人,代表股份811,855,30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3.0174%。其中现场出席大会的股东(代理人)8人,代表股份699,978,26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8.467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31人,代表股份111,877,0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549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中小股东出席会议931人,代表股份111,877,04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499%。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部分股东及见证律师参加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审议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承诺延期履行的议案》;

  (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吉林化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吉林市国有资本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化纤福润德纺织有限公司及关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总表决情况:

  同意222,459,25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72.3384%;反对83,713,4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27.2216%;弃权1,35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44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6,810,4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所持股份的23.9642%;反对83,713,43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所持股份的74.8263%;弃权1,353,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所持股份的1.2095%。

  表决结果:该项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三、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吉林琴明世兴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佟艳芹、李明达

  3.结论性意见:基于上述事实,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吉林化纤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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