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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6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R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董事会审议本报告前一日公司总股本247,960,384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5,383,087股后的股本242,577,2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6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豪美新材是一家集专业研发、制造、销售于一体的轻质高强铝基新材料解决方案提供商,已形成从熔铸、模具设计与制造、挤压到深加工以及下游系统门窗的铝基新材料产业链。公司一直致力于向产业链上下游拓展,追求高技术集成、高附加值和高品牌价值,现已发展成为一家专业从事汽车轻量化材料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应用以及建筑门窗系统产品集成的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内最具规模的汽车轻量化铝基新材料企业之一。

  1、汽车轻量化铝型材。公司专注于高性能汽车轻量化结构件和安全件铝型材的研发和生产,包括铝质防撞梁、电池托盘、门槛梁、副车架、车身纵梁、电机壳、减震支架等10余种高强铝挤压合金材料及部件。公司作为轻质高强铝基新材料解决方案提供商,向凌云股份、长盈精密、英利汽车、卡斯马等优质汽车零部件制造商提供高强铝挤压合金材料,应用终端覆盖奔驰、宝马、丰田、本田等一线合资品牌,广汽、长城、吉利、奇瑞、长安等自主品牌,小鹏、赛力斯、蔚来、小米汽车等造车新势力,是国内最具规模的汽车轻量化铝基新材料企业之一。

  2、建筑用铝型材。公司建筑用铝型材主要用于门窗、幕墙等方面。门窗的应用领域包括住宅、商业建筑、公共设施、工业厂房等多个方面;门窗不仅为建筑物提供采光、通风功能,还是建筑造型的重要组成部分。幕墙的应用领域主要包括各类商业建筑和公共设施等,如:商业综合体、办公楼、酒店、会展中心、机场、高铁站等。随着商业建筑、超高层建筑日渐增多,铝型材在幕墙领域的应用也不断增加。公司产品应用于国内多个地标性建筑,如广州塔、深圳平安金融中心、广州东塔、上海环球金融中心、武汉绿地中心等;并应用于阿联酋阿布扎比国际机场、阿联酋萨伊德大学、吉隆坡四季酒店等“一带一路”沿线多项海外工程。

  3、工业用铝型材。工业用铝作为一种新型材料,具备密度更低、加工性能更好、耐腐蚀性更高的特征,近年来在工业应用中越来越广泛,“铝代铜”“铝代钢”成为工业铝材发展趋势。近年来,新能源汽车、光伏、储能等新兴行业保持良好发展态势,带动铝加工行业的高速发展。公司工业铝型材业务通过向高附加值产品和应用领域发展,逐步从传统的铝模板、车厢板等向储能、新能源充电桩、特高压建设等“新基建”领域以及硬质合金零部件等高端装备领域升级;同时公司也在积极开发新的产品,如:应用于光伏、储能等领域的逆变器散热器件等产品,目前已形成从熔炼铸造、模具设计与制造、挤压成型、机加工、铲齿到表面处理的完整产业链。

  4、高性能系统门窗。公司下属的“贝克洛”品牌系统门窗是国内传统模式改造者,解决了目前门窗市场需求零散、品质参差不齐的行业痛点。贝克洛重新将分散的市场需求与无序的生产供给进行链接整合,提供一站式标准服务,打造门窗产业链集成平台,提高上下游的效率与效益,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门窗解决方案。贝克洛系统门窗产品在国内多个标志性项目中应用,如深圳·金地环湾城、佛山·招商华玺、广州·长隆万博悦府、太原·华润瑞府、上海·大华锦宸府、上海·保利和颂、东莞·华润滨海润府、福州·保利天悦等项目。

  (二)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的采购模式为“以销定产、以产定购”,公司生产部门根据当期的订单数量确定生产计划,物控部门根据客户订单以及生产计划确认原材料采购量,由采购部门完成采购。其中铝型材的主要原材料铝锭及系统门窗原材料五金件、密封胶条等市场总体供应充足,基本不会存在缺货风险。同时,公司为了规避铝锭价格短期快速波动风险及满足紧急生产任务的需求和提前安排大客户的生产,会储备一定用量的原材料库存。

  2、生产模式

  公司铝型材的生产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公司每年与长期合作客户签订产品销售框架合同;根据实际销售订单上标明的交货期限及产品类型由生产部门制定生产计划;物控部门根据原材料库存安排采购,然后将指令下达到对应的车间进行生产。

  3、销售模式

  (1)铝型材销售模式

  在铝型材销售环节,公司主要采取直销、经销、居间代理销售模式。

  直销模式下,公司直接与客户签署销售协议,将产品销售给客户;经销模式下,公司与经销商签署经销协议,采用买断的方式,将产品销售给经销商,由经销商在特定区域内进行销售;居间代理模式下,居间商提供居间服务,为公司进行客户开发,并与潜在客户接洽、谈判,公司获得订单后,与客户签署销售协议,组织发货、结算,在完成销售后向其支付一定比例的服务费。目前公司国内销售主要采用直销模式和经销模式;海外销售以直销模式和居间代理模式为主。

  对于汽车轻量化业务,因铝型材产品对车身结构安全具有重要作用,在进入整车厂的供应链前需要进行材料认证。铝型材产品在整车中主要作为车身结构件和安全件使用,能够有效降低车身重量,提升车辆碰撞安全性、提高车辆综合性能。目前多数整车企业会对所使用的铝合金材料进行材料认证,只有通过材料认证的铝挤压合金材料供应商企业,才能进入其供应链体系。整车厂在使用特定合金材料前,会制定相应的材料性能规范。公司作为材料供应商,需要按照相关的性能要求进行材料开发,经过内部检测合格之后将样件提供给整车厂或其指定的零部件企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经过检测符合其材料规范后,方可通过整车厂的材料认证,进入其供应体系。

  根据不同的要求,材料认证按照合金牌号和车型项目进行分类,通过特定整车厂特定合金牌号的材料认证后,该整车厂后续其他车型只要使用该合金牌号的材料,均具备供应资质;按照项目制进行的材料认证,只能在通过认证的车型中使用,该整车厂的其他车型需要重新进行材料认证。目前,公司已经通过了多家整车厂的材料认证。

  (2)系统门窗销售模式

  贝克洛系统门窗在对材料构件、装配集成、气候条件进行大量的检测、研发及技术储备的基础上,根据不同地区、项目的需求,提供门窗系统集成方案。贝克洛根据自主开发的系统门窗产品进行材料和部件设计,并制定相应的标准,向相关供应商定制铝型材以及五金件、胶条等门窗组件,进行模块化采购。在此基础上,贝克洛的销售模式可以分为系统材料销售模式和成品窗销售模式,分别对应国内工程客户和零售客户及国外工程客户。

  对于国内工程客户,贝克洛采用系统材料销售模式。根据与国内工程客户达成的系统门窗定制化方案,向其销售包括铝型材、五金、胶条等在内的整套门窗系统材料。贝克洛面向国内工程客户的业务模式不涉及成品窗的生产加工,而是向国内工程客户销售整套系统门窗材料,是一种轻资产的商业模式;由国内工程客户将整套系统门窗材料加工为成品窗,并负责项目的现场安装工作。在整个过程中,贝克洛为客户提供专业培训,包括设计、加工、安装工艺及制造流程等,并提供配套的管理软件工具以及全方位技术服务支持。

  对于国外工程客户和零售客户,贝克洛采用向其销售成品窗的模式。贝克洛根据订单组织系统材料的配备,并将全套系统材料发至下游门窗加工企业,由门窗加工企业按照贝克洛工艺标准规范要求加工成成品窗,贝克洛再将成套的门窗交付给国外工程客户及经销客户。目前对于国外工程客户和零售客户的门窗加工主要由贝克洛下属的科建装饰承接,未来随着其业务规模的扩大,将逐步开放至其他的合作门窗加工企业。

  (三)市场地位

  公司是一家专注于建筑用铝型材、工业用铝型材(含汽车轻量化铝型材)以及高性能系统门窗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已形成从熔铸、模具设计与制造、挤压到深加工完整的铝基新材料产业链。在合金开发、熔铸技术、挤压技术及深加工技术方面均形成了多项专利以及核心非专利技术,凭借研发技术、新材料开发、质量以及客户和品牌优势,成为行业领先企业,所打造的“HAOMEI”“贝克洛”品牌已经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认知度,其中“HAOMEI”品牌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名牌产品”“广东省著名商标”等荣誉,并连续被中国有色金属加工工业协会评选为“中国建筑铝型材十强”企业。

  子公司贝克洛被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评为中国建筑门窗幕墙科技产业化应用基地,连续多年被中国房地产业协会评为“中国房地产开发企业500强铝合金系统窗类首选供应商品牌”、被中国建筑金属结构协会铝门窗幕墙委员会评选为“门窗十大首选品牌”,拥有较高的市场知名度。

  (四)主要业绩驱动因素

  近年来,公司始终围绕低碳节能和价值链延伸进行转型升级。公司产品在建筑和工业两个领域应用广泛,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在工业应用领域,公司围绕汽车轻量化材料和高端工业材进行产业升级;在建筑应用领域,公司着重发展系统门窗业务。

  1、汽车轻量化的驱动因素

  (1)新能源汽车持续高速增长,汽车轻量化产品迎来机遇期

  近年来,在一系列政策支持下以及充电网络持续完善等多重因素共同作用下,国内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发展,技术水平及生产规模不断提高,新能源汽车产业已成为推动国内经济发展的重要产业之一。据中汽协数据统计,我国2024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达到1288.8万辆和1286.6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4%和35.5%,其中国内销量为1158.2万辆,同比增长39.7%,出口128.4万辆,同比增长6.7%。

  不同于传统燃油车核心部件为发动机、变速器及配套零部件,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是“三电系统”,即电池、电驱动和电控系统。“三电系统”中大量使用铝合金等汽车轻量化产品,如电池托盘、电池盒、电机壳等。在新能源汽车产销量的快速增长的背景下,电池托盘、电池盒、电机壳等产品市场需求随之增长,汽车轻量化材料与部件也迎来了市场机遇;另一方面,由于上述产品对轻量化材料的性能、部件结构等方面的要求更高,也对铝加工企业的制造工艺、设备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汽车排放标准趋严及新能源车续航焦虑推动汽车轻量化产品应用

  国内庞大的汽车保有量对石油资源的消耗以及汽车尾气的排放是碳排放的主要来源之一。随着环保法规的日益严格和消费者对燃油效率的追求,倒逼汽车制造商寻求提高燃油经济性和减少碳排放的方法,而采用轻量化材料减轻车身重量成为最为可行的路径。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实验统计,空载情况下,汽车整车重量降低10%,燃油效率可提高6%-8%;整车重量每减少100kg,百公里油耗可减低0.4-1.0L。

  根据中国汽车工程学会编制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图2.0》,到2025年、2030年,我国乘用车新车百公里油耗将分别降至4.6L、3.2L,汽车产业碳排放总量于2028年左右提前达到峰值,到2035年排放总量较峰值下降20%以上。燃油车面临减排压力,汽车轻量化成为燃油车发展的必然趋势。

  现阶段,在长途旅行时新能源电动汽车相对较短的续航里程以及较长的充电时长仍在一定程度限制了新能源纯电动汽车需求的进一步扩展,特别是在假期集中出行期间。由于新能源汽车搭载了三电系统与大量智能化系统,增加了整车重量以及耗电水平。平均来看,纯电动汽车整备质量普遍较燃油车重100-250kg。在无制动动能回收的情况下,新能源汽车的整备质量每减重10kg,续航里程可以提升2.5km。尽管近年来电池技术取得了较快的发展,汽车轻量化仍然是缓解新能源汽车续航焦虑的重要途径。

  (3)中国汽车行业竞争力增强,海外市场快速增长

  近年来,随着我国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不断推进,我国汽车产业持续开展科技创新,构建了完整产业链、供应链,汽车产销量屡创新高,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逐步增强,相应出口规模也在逐步扩大。目前,中国汽车产业已发展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产业,中国已经成为全球最大的汽车出口国。中汽协公布的数据显示,2024年中国汽车出口量达到585.9万辆,同比增长19.3%,其中新能源汽车出口128.4万辆。

  中国自主品牌在产品品质、电动化、智能化等方面已经在全球领先,成为推动国内汽车出口增长的重要引擎。另一方面,随着中国汽车竞争力增强,出口量的增加,越来越多的自主品牌开始在海外建立制造和服务体系,逐步从此前的“产品出海”向“制造出海”过渡。

  国内汽车产业竞争力的增强,特别是新能源车出口快速增长,必将对上游产业链的铝合金轻量化材料带来相应需求;同时,自主品牌新能源车在海外建立制造体系也将同步带动国内产业链上游企业出海建立相应的供应链,海外市场成为汽车轻量化材料重要增长点。

  2、系统门窗业绩驱动因素

  (1)绿色建筑推动门窗产品低碳化,系统门窗迎来机遇

  门窗作为建筑围护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筑物热交换、热传导最活跃、最敏感的部位。据统计,建筑能耗占全国社会总能耗的30%左右,而通过门窗损失的能量约占建筑物外围护结构能量损失的50%。传统建筑门窗因隔热性能较差而造成了大量的能源浪费。

  相对于传统门窗,贝克洛系统门窗在设计之初就从材料、结构等方面充分考虑了建筑节能等因素。经过对比测试,在同等面积、室内温度设定等使用条件下,相比传统门窗,在华南地区夏季使用贝克洛系统门窗可降低空调耗电量20%以上,可有效降低建筑使用能耗。贝克洛系统门窗已入选“绿色建材获证产品清单”,通过绿色建材认证,符合低碳节能的发展趋势和建筑门窗的发展方向。

  近年来,主管政府部门、地方政府、行业协会等对建筑节能的要求进一步提升,推出了一系列的低碳建筑标准和扶持政策,提高门窗产品的隔热要求,鼓励使用节能产品。2021年国务院发布《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要求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2023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0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绿色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到2026年,绿色建材全年营业收入超过3000亿元,2024-2026年年均增长10%以上;2024年5月,国务院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提出:到2025年底,新建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面积较2023年增长2000万平方米以上,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较2023年增长2亿平方米以上,改造后的居住建筑、公共建筑节能率分别提高30%、20%;2024年12月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强调2025年要持续用力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有力有序推行现房销售,推广智能建造、把绿色建筑培育发展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大力实施城市更新,谋划实施一批城市更新改造项目。

  在“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指引下,绿色建筑、建筑节能已上升为国家战略。相对传统门窗,系统门窗作为绿色建材的代表性产品,在降低建筑能耗方面优势明显,未来随着建筑节能标准的进一步提高,超低能耗建筑比例的提升,系统门窗作为绿色节能技术在未来建筑中的应用范围将进一步增加,系统门窗在绿色建筑中的渗透率有望逐步提升。

  (2)房地产市场环境变化推动系统门窗渗透率提升

  自2021年以来,国内房地产行业出现了重大的变化,房地产市场经过出清之后,部分房企因流动性危机被迫重组或退出市场?,房地产行业运营模式逐步从此前的“高杠杆、高周转”转向“重品质、重运营”。经过本轮出清之后,绿色建筑、智慧社区等成为新一代住房的发展方向;在房屋投资属性逐步淡化并回归居住属性,房地产市场逐步过渡至买方市场的环境下,开发商越来越重视建设好房子形成差异化产品。

  传统门窗品质参差不齐,在隔音性能、水密气密性等方面的不足严重影响居住环境的舒适性,成为住宅品质的短板。经过多年的发展,国内家居、卫浴、家电等产品经过多轮的产品升级,但门窗产品仍以传统门窗为主。系统门窗在提高住宅居住体验的同时,能够有效提升楼盘外立面的美观度,是高品质楼盘的标志性配置。目前系统门窗在国内门窗市场的渗透率偏低,平均仅有5%左右,而欧洲市场的渗透率达到70%以上。国内房地产行业运营模式和市场格局的变化推动住宅差异化以及品质的提升,推动系统门窗渗透率进一步提升。

  (3)系统门窗满足家居改善型需求

  在门窗零售市场,新房装修和改造翻新是消费者选购门窗产品主要场景。隔音性、保温隔热、安全性、智能化是门窗产品的主要性能指标,其中隔音性和保温隔热是最重要的指标。系统窗在隔音、隔热方面显著优于传统窗,能很好解决消费痛点。

  存量房翻新市场方面,我国家庭门窗的使用年限在5年以上的占比已超过七成,10年以上的占比约三成,门窗改造以及更新的需求逐年增长。年轻消费群体、新中产阶级是目前门窗换新市场消费的主力军,该人群对改善居住条件和生活品质的需求强烈,对门窗产品隔音、保温隔热等居住体验有更高的要求,且愿意为品质改善支付较高的价格。

  系统门窗产品根据各地的气候条件进行开发和产品设计,具备良好的抗风压性及水密性以抵御夏季台风天气,良好的气密性以抵御雾霾与沙尘暴天气等,在隔音、隔热等方面性能优越,能够极大改善居住体验,是住宅改善型需求的重要关注点。随着目前新购房群体中,改善型需求的比例越来越高,人们对居住环境舒适性、个性化的要求进一步提高。近年来,随着消费者对门窗的认知和了解的加深,在家居装饰过程中,高品质的系统门窗产品成为越来越多家庭的选择。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R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R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R适用 □不适用

  (1) 债券基本信息

  

  (2) 公司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5月31日对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出具跟踪信用评级分析报告,评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稳定”;评定“豪美转债”债券信用等级为“AA-”。

  (3)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三、重要事项

  2023年11月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3),为分享光模块领域快速发展带来的机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每股2.6179美元向索尔思光电进行D轮投资,投资金额为4,000万美元,以债转股的方式取得索尔思光电15,279,422股股份;2024年4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对外投资暨财务资助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公司与索尔思光电、索尔思成都就本次对外投资暨财务资助事项签订了补充协议:自《可转债协议》签署后,尽管公司与索尔思光电、索尔思成都按协议约定持续沟通并努力配合推进第二笔贷款放款先决条件,但是截至本补充协议签订之日,包括董事委派函、有关股权质押担保登记、D轮交易系列交易文件签署并生效等第二笔贷款放款先决条件仍未得到满足或者被豁免。在公司与索尔思光电的后续协商过程中,双方对就D轮股东协议和公司章程的业绩承诺、董事席位、合格退出、赎回权、股东决策表决机制等投资权益保障核心条款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为保障股东权益,经各方协商一致,公司选择不再认购索尔思光电D轮优先股,终止本次投资事项,此前支付的首笔款项按协议约定到期后收回本息。

  关于此次对外投资事项的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2023年11月7日、2023年11月16日、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1月21日、2024年4月20日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3)、《关于对外投资的补充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关于对外投资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93)、《关于对外投资事项形成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98)、《关于对外投资暨财务资助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1)。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4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根据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豪美新材”)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4月21日(星期一)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4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9:15-15:00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14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止到2025年4月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基工业城1号,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事项

  

  (二)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本公司独立董事将向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作述职报告。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不作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2、议案1至议案10为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以上通过。

  3、累积投票提示

  (1)议案11采取累积投票制方式选举,应选独立董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单独计票提示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证券账户卡、持股证明,授权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复印件、持股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4月16日至2025年4月18日(9:00-17:00)

  3、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事会秘书 王兰兰    证券事务代表 张恩武

  联系电话:0763-3699509           传真:0763-3699589

  电子邮件:haomei-db@haomei-alu.com

  4、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广东省清远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泰基工业城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路远或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出席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6、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 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29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988”,投票简称为“豪美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对于本次股东大会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选举独立董事(如议案1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人)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4、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4月2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4月21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

  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 2: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并按照以下指示就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行使表决权;如本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自行行使表决权。

  

  注:个人股东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4-023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豪美新材”)于2025年3月17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电话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5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许源灶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经审议及投票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2024年经营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公司2024年经营情况,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整体工作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5]518Z0033号),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9,404,509.17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015,797,438.22元,母公司报表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839,515,177.45 元。

  鉴于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发展前景稳定,综合考虑2024年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以及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为持续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监事会审议本议案前一日公司总股本247,960,384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5,383,087股后的股本242,577,2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38,812,367.52元人民币,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该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和职务贡献等因素,可以充分调动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全部监事回避表决,同意直接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因2025年度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佛山市科泰玻璃有限公司、清远市科建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清远市银汇投资有限公司发生采购货物、租赁土地房屋等经营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内部控制管理等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4年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存货、固定资产、应收款项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4年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3,674.4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025-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申请人民币不超过525,000万元、美元不超过7,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并为子公司申请2025-2026年度银行综合授信(含用于外汇套期保值的外汇衍生品)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40,000万元、美元不超过7,000万元的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拟在不影响日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降低铝锭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拟在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以自有资金不超过1亿元继续开展铝锭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拟以不超过4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根据实际业务需要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减少汇率和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4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82号)核准,公司于2022年1月24日公开发行了824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82,40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1,316.57万元(以下简称“可转债募集资金”),可转债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1月28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2]230Z0025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可转债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可转债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1)期初募集资金余额为94.64万元;(2)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7,865.02万元;(3)本期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净额为14,665.80万元;(3)项目结余的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5,682.03万元。本期可转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扣除手续费后利息收入1.41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12月31日余额合计为1,214.80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2年2月,在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与光大证券、开户行中信银行佛山分行就补充流动资金、营销运营中心与信息化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监管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广东豪美精密制造有限公司(原广东精美特种型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美精密”)与光大证券、中信银行佛山分行就高端工业铝型材扩产项目募集资金监管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清远市科建门窗幕墙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建装饰”)与光大证券、交通银行清远分行就高端节能系统门窗幕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监管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3年3月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3年3月20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可转债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决定不再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高端节能系统门窗幕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全部投入新增的“年产2万吨铝合金型材及200万套部件深加工技术改造项目”;公司及子公司豪美精密与光大证券、开户银行中信银行佛山分行就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监管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清远市天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与光大证券、交通银行清远分行就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监管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4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9月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年产2万吨铝合金型材及200万套部件深加工技术改造项目”和“高端工业铝型材扩产项目”结项,并将本次结项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4年7月31日的余额5,663.60万元(含利息收入),以及后续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前产生的利息收入与手续费差额所形成的节余款(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2024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广东贝克洛幕墙门窗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克洛”)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运营中心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以及将“深圳、广州、武汉、杭州和南京”增加为上述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同时,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贝克洛将增设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和贝克洛与商业银行、保荐人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可转债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67,468.24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3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部分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同意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资金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7,000万元,使用规模未超过1.8亿,期限未超过12个月。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29日

  附表1:

  2024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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