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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豪美新材”)于2025年3月17日以微信、电子邮件、电话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5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董卫峰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召开合法、有效。经董事审议及投票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2024年经营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26)。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公司2024年经营情况,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整体工作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郑德珵、卫建国、黄继武分别向董事会递交了《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总经理董卫峰代表管理层向董事会递交的《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2024年度公司管理层落实董事会决议、管理经营、执行公司制度等方面及取得的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5]518Z0033号),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9,404,509.17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015,797,438.22元,母公司报表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839,515,177.45 元。

  鉴于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发展前景稳定,综合考虑2024年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以及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为持续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董事会审议本预案前一日公司总股本247,960,384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5,383,087股后的股本242,577,2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38,812,367.52元人民币,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5,383,087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期间,如因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或公司已回购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与会董事审议,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4)。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全部董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因2025年度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佛山市科泰玻璃有限公司、清远市科建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清远市银汇投资有限公司发生采购货物、租赁土地房屋等经营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关联董事董卫峰、李雪琴、董颖瑶、董卓轩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4年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存货、固定资产、应收款项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4年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3,674.4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选举张晓峰先生和黄志雄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1、关于选举张晓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关于选举黄志雄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025-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申请人民币不超过525,000万元、美元不超过7,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并为子公司申请2025-2026年度银行综合授信(含用于外汇套期保值的外汇衍生品)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40,000万元、美元不超过7,000万元的担保。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鉴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使用大量的铝锭作为原材料,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降低铝锭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同意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以自有资金不超过1亿元继续开展铝锭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开展具体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存在一定规模的海外业务,且主要以美元进行结算。鉴于当前外汇汇率和利率波动较大,为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和利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董事会同意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以不超过4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根据实际业务需要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减少汇率和利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开展具体业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继续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董事会有关议案的需要,拟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相关议案以及监事会提交的《监事会工作报告》,董事会据此向公司股东发出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24)。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3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 公司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为:以董事会审议本预案前一日公司总股本247,960,384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5,383,087股后的股本242,577,2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38,812,367.52元人民币,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3、 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审议程序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豪美新材”)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会议形成以下意见: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现金分红政策,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以及自身盈利水平、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能够兼顾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能力、财务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同意通过该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审议情况及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及未来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及资金需求等情况,兼顾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给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通过该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1、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容诚审字[2025]518Z0033号),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9,404,509.17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86,563,829.57 元。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公积金8,656,382.96 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015,797,438.22元,母公司报表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839,515,177.45 元。

  2、根据相关规定,综合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发展需要,结合公司经营和资金状况,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董事会审议本预案前一日公司总股本247,960,384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5,383,087股后的股本242,577,29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6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38,812,367.52元人民币,不送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3、公司2024年累计现金分红及股份回购情况

  2024年度公司进行了半年度现金分红,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8,072,862股后的股份数量239,887,52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59,971,880.50(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方案已实施完毕)。

  如本议案获得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98,784,248.02元;2024年度,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3,08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4%,回购总金额为44,998,679.08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2024年度股份回购和现金分红总额143,782,927.10元,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68.66%

  4、截至董事会审议本议案前一日(2025年3月26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5,383,087股,将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董事会审议本利润分配预案后至实施期间,如因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或公司已回购股份数量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注: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本次拟实施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金额与2024年半年度实施的利润分配金额的合计金额,其中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施的利润分配金额为59,971,880.50元。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四、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和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的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均为人民币0.00元,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00%,均低于50%。

  2、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相关承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状况、经营发展、合理回报股东等情况,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的原则。

  五、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股本现状、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5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董卫峰、李雪琴、董颖瑶、董卓轩对本议案回避表决。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2025年度生产经营需要,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与关联方佛山市科泰玻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泰玻璃”)、清远市科建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建实业”)、清远市银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汇投资”)发生采购货物、租赁土地房屋等经营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此项关联交易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三)2024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和关联关系介绍

  (一)佛山市科泰玻璃有限公司

  1、关联人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5MA561F1R5T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许贤均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官窑永安村土名“马鞍岗、流王塘”厂房自编6号车间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光学玻璃制造;技术玻璃制品制造;光学玻璃销售;建筑材料销售。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科泰玻璃控股股东及法定代表人许贤均为公司董事董颖瑶配偶,董颖瑶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卫东、李雪琴夫妇之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科泰玻璃为公司关联方。

  3、关联方履约能力

  经查询,科泰玻璃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清远市银汇投资有限公司

  1、关联人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802MA4W12AH7U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人代表:董卫峰

  注册资本:6411.171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陂坑白牛田村侧银英生活配套区3号楼首层自编A1座内01铺

  主营业务:固定资产投资。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银汇投资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银汇投资为公司关联方。

  3、关联方履约能力

  经查询,银汇投资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清远市科建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1、关联人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802MA52R8P57H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人代表:颜国升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清远市清城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湖高新技术产业园长隆大道61号综合楼

  主营业务:实业投资;固定资产投资。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科建实业为清远市泰禾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公司,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科建实业为公司关联方。

  3、关联方履约能力

  经查询,科建实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发生必要的关联交易,始终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与其他发生同样业务往来的企业同等对待。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程序合法。

  2025年预计的关联交易主要包括向关联方采购玻璃等原材料以及向关联方租赁土地、厂房以及员工宿舍作为生产经营之用。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商品以及服务价格遵照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进行,定价原则为市场价格,结算时凭发票结算。公司向关联方租赁土地、厂房以及员工宿舍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交易价格是参照同区域的市场价格而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各关联企业签署协议均严格按照公司规章制度执行,公司将按各项业务实际发生情况签署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协议内容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上述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以及租赁土地、房屋等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交易为持续的、经常性关联交易,按照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有利于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亦不会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五、相关审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年3月26日,全体独立董事召开2025年度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关联交易计划是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做出,交易理由合理、充分,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输送利益或者侵占公司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议时关联董事应按规定实施回避表决。

  (二)董事会意见

  经审核,全体非关联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下属企业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该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下属企业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该关联交易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了客观、公允、合理的原则,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独立性没有不利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6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豪美新材”)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同意公司2024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3,674.40万元。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4年度末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公司2024年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3,674.40万元,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按照单项和组合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确认信用减值准备。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或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考虑账龄、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违约风险敞口等信息,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2024年公司累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2,654.50万元,影响当期利润总额2,654.50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跌价损失

  报告期末,公司对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若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对于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对于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存货跌价损失,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2024年公司累计计提存货跌价准备867.39万元,影响当期利润总额867.39万元。

  2、合同资产、其他减值损失

  在报告期末,公司对合同资产、固定资产等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进行减值评估,存在减值迹象的,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当合同资产或固定资产等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2024年公司累计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22.94万元、其他减值损失129.57万元,合计,影响当期利润总额152.51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3,674.40万元,减少2024年度利润总额3,674.40万元。

  上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该影响已在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中反映。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真实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嫌利润操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计提本次减值准备,真实、公允地反映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五、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真实反映了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经与会监事审议,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等相关规定,真实反映了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7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郑德珵先生和卫建国先生在公司连续任职已满六年。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张晓峰先生和黄志雄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张晓峰先生和黄志雄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郑德珵先生和卫建国先生自张晓峰先生和黄志雄先生任职起即离任,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应职务,亦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截至本公告日,郑德珵先生和卫建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亦没有特别向董事会补充说明的情况。郑德珵先生和卫建国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独立公正、勤勉尽责,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在此,董事会对郑德珵先生和卫建国先生在任职期间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 备查文件

  1、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3月29日

  附件: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张晓峰先生简历

  张晓峰先生,1962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4年本科毕业于吉林工业大学(现吉林大学),获学士学位,1989年研究生毕业于湖南大学,获硕士学位,1996年晋升为副教授,2005年晋升为教授,历任湖南大学、广东工学院、广东工业大学、广州南方学院教师、会计系主任等职务,现任广州软件学院教授,并兼任广东粤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张晓峰先生长期从事财务管理、会计、企业管理的教学、研究以及企业咨询等工作,在《经济管理》、《当代财经》等杂志上发表论文60多篇;主编了《企业财务管理》和《管理会计》等著作多本;主持及参与省级以上课题10多项。

  张晓峰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黄志雄先生简历

  黄志雄先生,1962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香港永久居民身份,工商管理博士,经济师。已取得证券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证券经纪、证券代理发行、证券投资咨询、基金、期货从业资格及证券业二级水平证书,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主要工作经历:曾长期任职地区市商委经委、广州人寿、粤财信托、广东证券等政府经管部门及非银行金融机构;2010年8月起,在广东顺钠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原广东万家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同)工作,历任董事、副董事长、代理董事长、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总经理、董事长,现任公司副董事长;兼任顺钠股份子公司顺特电气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4年7月获聘为广东华南科技资本研究院高级顾问;2015年11月至今获聘为华南理工大学MPAcc(会计硕士)校外导师;2017年1月获聘为澳门城市大学商学院顾委会委员。2023年5月获聘为广东东箭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12月获聘为广东上市公司协会第一届独立董事委员会委员。

  黄志雄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中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况,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8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

  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5年度拟对资产负债率高于70%的子公司豪美精密、科建装饰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235,000万元。

  2、本次预计担保总额度并非实际担保金额,实际担保金额以实际签署并发生的担保合同为准。

  3、本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豪美新材”)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广东豪美精密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美精密”)、广东贝克洛幕墙门窗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克洛”)、清远市科建门窗幕墙装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建装饰”)、豪美铝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美铝制品”)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需要,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申请授信及为子公司担保的额度之日止,公司及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申请人民币不超过525,000万元、美元不超过7,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以及用于外汇套期保值的外汇衍生品,由公司为子公司申请的2025-2026年度银行综合授信以及外汇衍生品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40,000万元、美元不超过7,000万元的担保。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订相关授信、担保协议。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担保金额,具体融资业务种类、期限等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在前述担保额度内,具体担保金额及期限按照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银行合同约定为准;在前述期限内,实际授信、担保额度可在授权范围内循环滚动使用。若实际金额超出上述授权范围,则超出部分需再次提请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申请授信及担保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授信及担保情况

  1、授信情况

  2025-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授信总额(含用于外汇套期保值的外汇衍生品)为人民币不超过525,000万元、美元不超过7,000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2、担保情况

  豪美新材上述授信项下的借款以信用借款为主,部分需提供土地、房产抵押;为解决公司子公司授信担保问题,子公司授信(含用于外汇套期保值的外汇衍生品)除由公司对其授信项下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外,部分授信还需提供土地和房产作为抵押。公司对子公司授信的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广东豪美精密制造有限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豪美精密资产总额为344,647.93万元,净资产为98,631.10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为352,780.37万元,净利润为11,386.23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广东贝克洛幕墙门窗系统有限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贝克洛资产总额为42,160.61万元,净资产为15,081.62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为45,870.60万元,净利润为1,125.05万元。(以上数据未合并下属子公司,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清远市科建门窗幕墙装饰有限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科建装饰资产总额为15,991.96万元,净资产为1,374.61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为9,491.97万元,净利润为156.37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4、豪美铝制品有限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豪美铝制品资产总额为18,560.13万元,净资产为6,520.26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为54,987.61万元,净利润为-49.28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有利于提升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效率和核心竞争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所担保的子公司均直接或间接由公司100%持股,且生产及运营状况正常,具备相应偿还债务能力,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人民币不超过525,000万元、美元不超过7,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含用于外汇套期保值的外汇衍生品),并由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相应担保。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2025-2026年度申请的授信额度以及为议案中的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同意将相关授信及担保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累计对外担保总额及逾期担保事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29,009.74万元,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及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8.91%。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的主体提供担保的情况,不存在逾期担保,亦无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工作会议决议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988         证券简称:豪美新材      公告编号:2025-019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继续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资金需求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产的保值、增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1、管理目的

  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获取一定的回报,以更好地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2、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自有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控制资金使用风险,投资的产品必须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要求。公司现金管理业务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不得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不得投资以证券为投资目的或以无担保债权为投资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投资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4、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及时披露公司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虽然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品种属于低风险品种,公司也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调整投资行为,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故不排除该投资面临受到市场波动影响的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稳健的理财产品。

  2、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及时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如发现潜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组织风险评估工作,并针对评估结果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公司所投资理财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的前提下,秉持审慎原则合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业务的正常开展。本次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四、董事会、监事会意见

  1、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3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监事会意见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广东豪美新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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