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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187                                                  公司简称:时代电气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重大风险提示

  请查阅本报告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有关风险的说明。

  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5、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6、 公司上市时未盈利且尚未实现盈利

  □是     √否

  7、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元(含税)。截至2025年2月26日,公司总股本1,369,339,71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1,369,339,712元,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6.98%。如在公司利润分配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8、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1.1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2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1.3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1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公司作为我国轨道交通行业具有领导地位的牵引变流系统供应商,具备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及服务的综合能力,致力于成为全球轨道交通装备全面解决方案的首选供应商。

  公司以技术研发为核心,秉持“高质量经营,高效率运营”理念,坚持“同心多元化”战略,在夯实提升轨道交通业务的基础上,逐步拓展轨道交通外市场,打造新的增长点。

  公司主要从事轨道交通装备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并提供相关服务,具有“器件+系统+整机”的产业结构,产品主要包括以轨道交通牵引变流系统为主的轨道交通电气装备、轨道工程机械、通信信号系统等。同时,公司还积极布局轨道交通以外的产业,在基础器件、新能源汽车电驱系统、新能源发电、海工装备、工业变流等领域开展业务。经过多年的研发积淀和技术积累,公司已经具备完整的自主知识产权体系,成为在电气系统技术、变流及控制技术、工业变流技术、列车控制与诊断技术、轨道工程机械技术、功率半导体技术、通信信号技术、数据与智能应用技术、牵引供电技术、检验测试技术、深海机器人技术、新能源汽车电驱系统技术和传感器技术等领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科技企业。

  自设立以来,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2.2 主要经营模式

  就采购模式而言,公司采用“统一管理、专业归口、采购分离”的模式,建立了统一的采购制度、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实施集中采购和推进统一的采购平台,从而保证采购质量,实现降本增效。

  就生产模式而言,公司采取以销定产的计划管理模式,根据销售订单以及以往销售情况制定销售计划,基于日常需求评估和产供销协调准备一定数量安全库存,确定生产计划。公司以“精益高效、动态管理、综合平衡”为理念,搭建起适合公司发展的集成化、动态柔性化、高效化、智能化生产计划体系。

  就服务模式而言,公司建立了覆盖重点客户、重点区域、重点产品的全球售后服务网络,通过“服务本部-服务办事处-服务站”三级服务管理模式,切实履行第一时间响应,保证客户能随时获得售后服务、技术支持、质量反馈和投诉咨询。

  就销售模式而言,公司通过市场化公开投标、竞争性谈判、客户单一来源采购、客户询比价等方式获取订单,并根据客户需求进行生产销售。公司目前主要采取直销模式实现销售。

  就研发模式而言,公司坚持“战略牵引”和“市场导向”双轮驱动,从战略角度和市场角度确定科研项目,开展具体科研工作。通过引入IPD及项目铁三角理念,将技术创新的前端扩充到市场研究和产品规划,后端扩充到量产产品生命周期的管理,实现产品从战略规划、科研开发到市场退出的全过程管理。

  2.3 所处行业情况

  (1).  行业的发展阶段、基本特点、主要技术门槛

  公司主要从事轨道交通装备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销售并提供相关服务。根据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C37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根据国家统计局《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国家统计局令第23号),公司所属行业为“2.高端装备制造产业-2.4轨道交通装备产业”。公司轨道交通装备主要包括轨道交通电气装备、轨道工程机械和通信信号系统,其各自所属《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中“2.高端装备制造产业-2.4轨道交通装备产业”下的具体细分领域。

  公司新兴装备包括基础器件、新能源汽车电驱系统、新能源发电、海工装备、工业变流等产品,其中有部分产品用于轨道交通领域。

  轨道交通装备行业的基本特点是核心技术门槛高,客户对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的安全性、可靠性、可持续性均有极高的要求,要求企业具备极强的抗风险能力。公司将以核心技术为驱动,不断创新,围绕铁路、城轨、新能源、矿山、港口、冶金等应用场景,打造更加智慧、更加绿色的高端装备。公司长期积累的自主核心技术、从器件到系统到整机的多领域专业能力,是轨道交通及工业高端装备行业的主要门槛。

  (2).  公司所处的行业地位分析及其变化情况

  公司是我国轨道交通行业具有领导地位的牵引变流系统供应商,可生产覆盖机车、动车、城轨领域多种车型的牵引变流系统。公司牵引变流系统产品型谱完整,市场占有率居优势地位,以城轨领域为例,根据城轨牵引变流系统市场招投标等公开信息统计,公司2012年至2024年连续十三年在国内市场占有率稳居第一。

  在轨道工程机械领域,公司下属子公司宝鸡中车时代是国铁集团三大养路机械定点生产企业之一,共拥有约 79项行政许可,可生产重型轨道车、接触网作业车、大型养路机械、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车等多个系列共计 50 余种产品,并且不断向客运专线、城轨市场开拓。

  在功率半导体领域,公司建有6英寸双极器件、8英寸IGBT和6英寸碳化硅的产业化基地,拥有芯片、模块、组件及应用的全套自主技术。公司生产的全系列高可靠性IGBT产品打破了轨道交通和特高压输电核心器件由国外企业垄断的局面,目前正在解决我国新能源汽车、新能源发电装备的核心器件自主化问题。据NE时代统计,2024年公司在乘用车功率模块装机量排名行业第二 ,市场占有率达13.7%。

  公司以技术研发为核心,坚持“同心多元化”战略,在夯实提升轨道交通业务的基础上,积极布局轨道交通以外的产业,打造新的增长点。工业变流领域,公司在矿卡电驱、空调变频器等细分领域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新能源发电领域,公司在光伏逆变器、储能变流器、风电变流器及IGBT制氢电源领域持续发力,光储风氢业务再创佳绩,其中光伏逆变器市场份额和新签实现持续增长,年度中标超20GW,国内排名行业前列;风储变流器业务快速进步,积极拓展新客户;IGBT制氢电源国内市场份额持续第一,保存领先优势。据NE时代统计,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全年装机超25.1万套,较去年稳步增长,国内市场排名居行业前列。传感器件稳居轨道交通领域国内市场占有率第一,在新能源汽车、风电、光伏领域位居行业前列。

  公司将始终围绕客户需求,不断提升用户体验,做强差异化竞争优势。通过持续商业、技术和管理创新,为社会提供智能、安全、绿色、舒适的高端装备,成为交通与能源领域电气系统全面解决方案的首选供应商。

  (3).  报告期内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情况和未来发展趋势

  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开启了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二十大”报告描绘了新能源产业发展宏伟蓝图,《交通强国建设纲要》、“双碳”等国家顶层战略的持续实施,为公司轨道交通和新能源装备产业的发展带来重要机遇。

  《交通强国建设纲要》明确指出要推广智能化、数字化交通装备,大力发展智慧交通;倡导绿色发展节约集约、低碳环保。研发新一代绿色智能、高速重载轨道交通装备系统,围绕系统全寿命周期,向用户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建立世界领先的现代轨道交通产业体系是我国先进轨道交通装备的发展方向。同时,“双碳”背景下,国家大力开展“公转铁”实施铁路运能提升,重载货运机车仍有较大潜力;城际高速铁路作为“新基建”核心工程,城际/市域领域发展迎来良好契机;智慧赋能、融合创新成为城轨产业发展主方向,市场机遇众多;轨道交通检修后市场容量巨大,产业增长趋势明显。

  中国“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的提出,是立足国际国内两个大局做出的重大决策,对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引领全球气候治理、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具有重大意义。在“双碳”背景下,国内新能源发电产业“风-光-储-氢”市场多点耦合爆发,市场前景巨大,蕴含无限商机。联合生态伙伴构建一个风、光、储、氢与电控技术深度融合的端到端技术生态体系是产业发展的关键。此外,在“双碳”政策推动下,能源低碳转型将带动新能源汽车电驱动系统、半导体器件和传感器等产业的快速发展。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12月收购湖南中车商用车动力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该交易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故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对往期财务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4、 股东情况

  4.1 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深入贯彻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结合的经营理念,坚定服务国家战略,抢抓“智能化、数字化、绿色化”发展机遇,始终坚持将盈利能力提升放在首位。公司在轨道交通领域夯基拓新,在新兴装备领域乘势而上,实现总体经营效能提升。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49.09亿元(同比增长13.42%),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人民币37.03亿元(同比增长21.77%),主要系营业收入增长带来的毛利润增长所致。实现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2.62元/股(同比增长22.03%)、实现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9.31%(同比增长0.83个百分点),主要系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增长所致。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187(A股)     证券简称:时代电气(A股)    公告编号:2025-007

  证券代码: 3898(H股)        证券简称:时代电气(H股)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

  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况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市场变化等因素的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会计政策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 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并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项金融资产、存货和长期资产等进行全面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根据减值测试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2024年度计提的减值损失金额为39,54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此表列示以正数表示损失

  二、 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一)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方法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公司结合2024年末上述应收款项的风险特征、客户性质、账龄分布、历史回款情况等信息,经综合评估与测算,2024年度计提应收款项减值损失金额30,706万元。

  (二)存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对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方法进行减值测试,资产负债表日公司综合评估存货可变现净值,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4年度计提存货跌价损失1,802万元。

  (三)合同资产及其他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公司对合同资产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方法进行减值测试并确认减值损失。公司结合2024年末合同资产所属客户风险特征、客户性质等信息,经综合评估与测算,计提合同资产(含非流动部分)减值损失6,342万元。公司对其他资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综合评估和减值测试,计提资产减值损失693万元。

  三、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2024年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共计人民币39,543万元,占公司2024年合并归母净利润的10.68%。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审计,相关金额与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一致。

  四、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87(A股)     证券简称:时代电气(A股)    公告编号:2025-009

  证券代码: 3898(H股)        证券简称:时代电气(H股)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集团”)本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而发生会计政策变更系依据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的会计准则要求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 该变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公司在2024年度执行了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指引,主要包括:

  1.《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 (以下简称“解释第17号”) 中“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的规定;

  2.《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及《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中“关于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规定

  根据解释第17号的规定,本集团在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仅考虑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是否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 (以下简称“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而不考虑本集团是否有行使上述权利的主观可能性。

  对于本集团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如果本集团推迟清偿负债的权利取决于本集团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 (以下简称“契约条件”),本集团在对相关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仅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或者之前应遵循的契约条件,而不考虑本集团在资产负债表日之后应遵循的契约条件的影响。

  对于本集团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负债,若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反之,若上述选择权不能分类权益工具,则会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采用该规定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

  本集团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及《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的规定,将本集团计提的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主营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本集团采用追溯调整法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1)变更对当年财务报表的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2024年年度合并利润表及母公司利润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2)变更对比较期间财务报表的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2023年年度合并利润表及母公司利润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特此公告。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87(A股)证券简称:时代电气(A股)公告编号:2025-004

  证券代码:3898(H股)        证券简称:时代电气(H股)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时代电气”、“本公司”或“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3〕194号)的规定,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112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0,760,275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1.3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55,505.74万元,扣除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人民币11,184.54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44,321.20万元。2021年9月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到账金额人民币746,240.11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德师报(验)字(21)第00467号《验资报告》予以确认。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606,660.12万元,为2021年至2024年使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计人民币168,318.64万元(其中包含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人民币30,657.5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A股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管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因补充流动资金项目账户内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为方便公司资金账户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于2022年1月26日对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予以注销。

  注2:因工业传动装置研发应用项目账户内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为了便于对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对工业传动装置研发应用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予以注销。

  注3:因新型传感器研发应用项目账户内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为了便于对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进行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于2024年5月30日对新型传感器研发应用项目募集资金账户予以注销。

  三、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公司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2024年,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2024年,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公司未发生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余额为人民币123,000万元。报告期内具体的现金管理产品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七)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调整同一募投项目不同实施主体之间投资金额及募集资金借款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新产业先进技术研发应用项目”子项目“新能源汽车电驱系统研发应用项目”在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变更情况下,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4年调整为2026年;同意公司增加控股子公司湖南中车时代电驱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新能源汽车电驱系统研发应用项目”的实施主体,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25,000万元,并通过提供募集资金借款方式以实施募投项目;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轨道交通智慧路局和智慧城轨关键技术及系统研发应用项目”不同实施主体间的投资金额,株洲中车时代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21,000万元调整为19,470万元,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27,000万元调整为28,530万元,并根据募投项目投资金额的调整相应调整募集资金借款金额;同意公司调整募投项目“新型轨道工程机械装备研发应用项目”不同实施主体间的投资金额,宝鸡中车时代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19,000万元调整为21,300万元,宝鸡中车时代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西安中车轨道工程机械研发中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由11,000万元调整为8,700万元,并根据募投项目投资金额的调整相应调整募集资金借款金额。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详见2024年8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使用募集资金向新增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调整同一募投项目不同实施主体之间投资金额及募集资金借款金额的公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

  六、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 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 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 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A股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8日

  附表1:

  2024年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1截至2024年12月31日,由于本项目部分使用承兑汇票支付的款项尚未完成募资资金的置换,因此投入比例相对较低

  

  证券代码:688187(A股)       证券简称:时代电气(A股)          公告编号:2025-005

  证券代码: 3898(H股)          证券简称:时代电气(H股)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本次对外提供担保计划的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共计两家公司。被担保方中无公司关联方,不涉及反担保事项。

  ● 2025年度,公司拟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6.3亿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对全资子公司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2.58亿元。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 本次担保计划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5年3月28日,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为解决下属子公司融资能力弱、融资成本高的问题,充分利用公司现有的境外融资平台,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6.3亿元的担保额度,被担保方中无关联方,不涉及反担保事项。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人民币

  

  需特别说明事项:

  1.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次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

  2.上述部分担保事项为全资子公司开具各类保函、信用证、云信等事项,具体的担保条款及担保期限根据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3.上述担保事项是基于对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因此,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在总体风险可控的基础上提高对外担保的灵活性,基于未来可能的预计基础变化,在确认被担保方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时,可以在上述担保总额度内对公司所有全资子公司调剂使用。

  上述对外担保计划额度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7票,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本次对外担保计划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上述被担保人基本情况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本公告附件。

  三、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全部签订与上述授权相关的担保协议,其中已签订的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本公告附件。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履约保函或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批复为准,授权期限内,新增的担保金额合计将不超过上述预计的担保额度,如超过上述担保额度,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担保事项是为解决下属子公司融资能力弱、融资成本高的问题,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持续、稳健开展而基于对目前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扩大业务范围需求,确保公司经营工作顺利进行。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五、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5年度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折合人民币6.3亿元的担保额度。董事会认为: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对全资子公司业务情况的预计,符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保证公司业务顺利开展而做出的合理预估,所列额度内的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正常、持续经营,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2024年度, 公司对外担保发生总额折合人民币2.63亿元(均为全资子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实际对外担保余额折合人民币2.58亿元,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母公司净资产的0.62%,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0.40%。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七、上网公告附件

  1.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年的财务报表以及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88187(A股)     证券简称:时代电气(A股)    公告编号:2025-006

  证券代码: 3898(H股)        证券简称:时代电气(H股)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外汇衍生品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合

  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2025年度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预计交易额度不超过27.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上述交易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7.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 公司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

  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5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预计交易额度不超过27.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上述交易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授权额度与授权期限内,根据公司相关制度要求,组织办理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相关事宜。本次事项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随着业务持续发展,海外采购规模及外汇需求量日益增加,为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系统性风险,降低汇率波动给经营带来的不确定性,锁定经营利润,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为27.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额度使用期限自该事项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但期限内任一时点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7.5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无需缴纳保证金,在期限内任一时点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不超过3.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三)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的资金来源主要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四)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衍生品套保原则和汇率风险中性管理原则,根据合同需要灵活选择外汇远期、外汇期权、外汇掉期等结构相对简单透明、流动性强、风险可认知、市场有公开参考价格、不超过12个月的外汇衍生工具,不从事复杂嵌套、与不可控因素挂钩的外汇衍生工具交易。交易对手为信用级别高且与公司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大型商业银行。

  (五)交易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与基础交易期限相匹配,不超过12个月。

  二、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得进行投机性和单纯的套利交易,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

  外汇衍生品交易合约汇率、利率与到期日实际汇率、利率的差异将产生交易损益;在外汇衍生品的存续期内,以公允价值进行计量,每一会计期间将产生重估损益,至到期日重估损益的累计值等于交易损益。交易合约公允价值的变动与其对应的风险资产的价值变动形成一定的对冲,但仍有亏损的可能性。

  2、流动性风险

  不合理的外汇衍生品的购买安排可能引发公司资金的流动性风险。外汇衍生品以公司外汇资产、负债为依据,与实际外汇收支相匹配,适时选择合适的外汇衍生品,适当选择净额交割外汇衍生品,可保证在交割时拥有足额资金供清算,以减少到期日现金流需求。

  3、履约风险

  不合适的交易对方选择可能引发公司购买外汇衍生品的履约风险。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的交易对方均为信用良好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金融机构,履约风险低。

  4、其他风险

  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合同约定条款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二)公司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均为与基础业务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品,且该类外汇衍生品与基础业务在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等方面相互匹配,以遵循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不做投机性交易。

  2、公司已制定严格的《金融衍生业务管理办法》,对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部门设置与人员配备、内部操作流程、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及信息隔离措施等作了明确规定,控制交易风险。

  3、公司将审慎审查与符合资格的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定期对衍生品交易情况进行审查和评估。

  三、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和会计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2025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本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为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系统性风险,降低汇率波动给经营带来的不确定性,锁定经营利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特此公告。

  

  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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