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163 证券简称:圣晖集成 公告编号:2025-01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5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中期分红方案内容
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1)公司当期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3)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于上市公司利润分配的要求。
2、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公司在2025年度进行中期分红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
3、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4、授权安排:为简化分红程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中期分红方案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二、风险提示
1、关于授权董事会进行中期利润分配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2、获得股东大会授权后,公司董事会将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公司发展阶段、自身发展阶段及日常经营与在建、拟建项目的资金需求等因素做出的合理规划并拟定具体实施方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63 证券简称:圣晖集成 公告编号:2025-008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预计担保总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及是否为上市公司关联人: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圣晖集成”)、圣晖工程技术(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圣晖”)、深圳市鼎贸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鼎贸”)、Acter International 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Acter”)、Sheng Huei Engineering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越南圣晖”)、Pt Acter Technology Indonesia(以下简称“印尼Acter”)、Acter Technology Malaysia Sdn. Bhd.(以下简称“马来西亚Acter”)、Pt Acter Integration Technology Indonesia(以下简称“印尼合资公司”)、新设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前述被担保人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不属于公司关联人。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总额:预计2025年度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间互相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子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68,266.23万元,子公司之间已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0万元,子公司对公司已实际提供的担保总额为0万元。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不存在逾期担保。
●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预计的担保总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保证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间相互担保以及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合计不超过65亿元。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
(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预计担保总额度的议案》。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担保总额范围内确定各项融资业务方式及金额、担保方与被担保方、担保金额、调剂额度和具体担保内容等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各项法律文件,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审议。该预计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担保预计基本情况
以上额度包括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及公司《章程》规定的需要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批的其他担保情形。
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实际发生担保时,各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按照实际情况内部调剂使用(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其中,被担保方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以调剂给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公司使用;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仅可以调剂给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其他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控股子公司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圣晖集成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二)圣晖工程技术(深圳)有限公司
深圳圣晖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三)深圳市鼎贸贸易有限公司
深圳鼎贸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四)Acter International Limited
香港Acter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五)Sheng Huei Engineering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
越南圣晖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六)Pt Acter Technology Indonesia
印尼Acter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七)Acter Technology Malaysia Sdn. Bhd.
马来西亚Acter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八)Pt Acter Integration Technology Indonesia
印尼合资公司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预计总额仅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提供的担保预计额度,该额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实际新增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并执行的担保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担保额度预计是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经营需要,保障业务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本次主要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在经营管理、财务、投资、融资等方面均能有效控制,公司具有充分掌握与监控被担保公司现金流向的能力,财务风险处于公司有效的控制范围之内,故公司未要求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提供同比例担保。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预计担保总额度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事项是在综合考虑被担保人业务发展需要而做出的,有利于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且被担保人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5年预计担保总额度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该事项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预计担保总额度事项无异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68,266.23万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的61.48%。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63 证券简称:圣晖集成 公告编号:2025-009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圣晖集成”)董事会编制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2022年8月23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15号)核准,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A股不超过20,000,000.00股。本公司实际公开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A股股票20,0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7.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45,000,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总计人民币59,652,839.66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85,347,160.3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9月29日全部到账,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毕马威华振验字第220140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在以下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募集资金初始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469,133,737.18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18,000,000.00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536,315.80元,使用资金(包括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占募集资金初始存放金额的比例为96.55%,上述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的原因为募集资金项目尚未全部完工,该部分资金将继续用于实施承诺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专户结余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初始存放金额504,551,886.80元与募集资金净额485,347,160.34元差异19,204,726.46元,原因系初始存放金额中尚未扣除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其他发行费用。
[注2]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除上述账户余额外,公司尚有18,000,000.00元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
[注3]公司于2023年6月28日将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12452000001060483)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89030078801700001950)账户销户,其中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产生销户利息收入金额为11,536.35元,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产生销户利息收入金额为11,578.37元,上述销户利息收入共23,114.72元均已转入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保荐机构与开户银行签署的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也随之终止。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与开户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2022年10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圣晖集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89030078801500001951)账户销户,销户利息收入金额为293,314.41元全部转入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32250198863600005774)账户中。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截至本报告期末,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2024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6,105,250.60元。上述事项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0月19日出具了《关于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毕马威华振专字第2201571号)。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公司已于2022年11月完成对上述资金的置换。
单位:人民币/元
本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2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额度自2022年11月22日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内现金管理投资产品到期后,本金及利息均已全部收回,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不存在逾期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自2023年10月2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自2024年10月25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未到期金额为1,800.00万元,报告期内累计已到期金额为1,6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进度变更情况
1、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由原计划2023年10月延长至2024年10月。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10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圣晖集成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于2024年12月13日分别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原计划2025年1月延长至2025年12月。具体情况详见2024年12月1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圣晖集成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六)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不存在超募资金。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3年4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在合肥、长沙、武汉、成都和郑州建立营销服务网点”变更为“在合肥、长沙、武汉、重庆和郑州建立营销服务网点”;同时,募投项目“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方式由“通过办公室租赁的方式投资建设”变更为“通过购置办公室的方式投资建设”,项目的总投资金额由2,230.80万元变更为2,866.65万元,因变更而增加的部分将由公司自有资金予以解决。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4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2、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
2023年4月7日召开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及2023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的议案》,同意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额拟由4,000.00万元调整为4,229.31万元,其中研发相关内容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为2,539.50万元,预制实验车间改造内容使用公司自有资金1,460.50万元,超过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部分,公司通过自有资金及银行融资解决,确保该项目得以顺利实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研发相关内容中,拟新建厂房建筑面积由800.00平米调整为1,983.38平米,无尘室实验室面积由120平米调整为184平米,普通实验区面积由680.00平米调整为1,139.92平米,增加预留区659.46平米。建筑工程费由528.00万元调整为1,026.97万元,设备购置费由799.55万元调整为529.88万元,安装工程费由39.98万元调整为0.00万元,预备费由120.93万元调整为160.91万元。具体情况详见2023年4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圣晖集成公司上述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第十三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相关公告》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圣晖集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无异议。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2024年度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表中小计尾差系四舍五入导致。
注2:“补充洁净室工程配套营运资金项目”实际投入金额高于承诺投资金额
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来源包括活期存款利息收入与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且收益用于本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共产生利息收益226.36万元,其中注销账户前利息收入224.05万元,注销时结余利息收入2.31万元已转入自有资金账户,详见“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注3]”,故导致实际投入金额高于承诺投资金额。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3:“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实际投入金额高于承诺投资金额
公司募集资金账户来源包括活期存款利息收入与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且收益用于本项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共产生利息收益36.78万元,其中注销账户前利息收入7.45万元,注销时结余利息收入29.33万元已转入募集资金专户,详见“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注1]”,故导致实际投入金额高于承诺投资金额。
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4: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已完成投入。该项目主要为加强公司营销与服务网络的全国化布局,提升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和客户粘性,从而提高公司的综合服务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对该项目无效益承诺,因此本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未核算该项目实际收益。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营销与服务网络建设项目已完成投入。该项目主要为加强公司营销与服务网络的全国化布局,提升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和客户粘性,从而提高公司的综合服务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并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对该项目无效益承诺,因此本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未核算该项目实际收益。
证券代码:603163 证券简称:圣晖集成 公告编号:2025-011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83,059,743.4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5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0,0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5,000,000.00元(含税),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65.5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2023年度及2022年度的现金分红总额为公司实际派发金额,2024年度为拟派发金额。
如上表所示,公司不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亦不存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5000万元,未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股东回报规划,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现实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定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163 证券简称:圣晖集成 公告编号:2025-010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 投资金额及期限: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包含本数),额度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履行的审议程序: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圣晖集成”)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本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 现金管理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并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的主体: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
(三)投资额度和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资金来源: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五)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且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六)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进行投资决策,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谈判沟通合同或协议等;在上述投资额度范围内,授权管理层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和管理。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都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本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规范使用自有资金。
2、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在上述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间,公司将与相关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投资产品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
3、公司审计部门负责内部监督,定期对投资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公司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运转,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的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将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货币资金”等科目,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确认的会计处理为准。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圣晖集成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及资金收益水平,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圣晖集成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圣晖系统集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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