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5-0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2年2月1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2年3月4日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锁定期将于2025年3月28日届满,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锁定期届满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和锁定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于2020年10月15日至2021年1月15日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的公司股份1,955.99万股。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员工持股计划中1,435.64万股用于首次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剩余520.35万股作为预留份额在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内转让。
2022年3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1,435.64万股公司股票已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至“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过户股份数量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94%,过户价格为1.00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2023年8月3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520.35万股公司股票已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过户至“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完成非交易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4)。
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锁定期为36个月,自公司公告首次授予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即锁定期自2022年3月29日起至2025年3月28日止。截至本公告日,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锁定期已届满。
二、 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根据公司《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股计划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如下:
(一)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注:上述当年度快递行业增长率为国家邮政局定期公告的全国快递服务企业当年业务量同比增长率(下同)。
根据国家邮政局统计数据,2022年快递行业业务量增长率和2023年快递行业业务量1增长率分别为2.1%和19.4%。根据公司已披露的《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年度报告》的数据,公司2022年和2023年快递业务量增长率分别为16.89%和35.23%,均显著高于同期快递行业的业务量增长率,本员工持股计划考核期业绩考核指标均已达成。
1根据国家邮政局统计数据,快递行业业务量不包含邮政集团包裹业务。
(二)个人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
参与本次持股计划的员工其个人绩效仍需达到相应考评要求。个人绩效由公司成立的绩效考核评估委员会负责组织评价,届时由绩效考核评估委员会在每个考核年度对参与对象进行综合考评打分,并依据个人的绩效考评结果确定其实际解锁比例。若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达标,则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解锁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锁额度×公司层面当期解锁比例×解锁系数。
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其中C等级划分为3个档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持有人解锁的比例,考核评价表适用所有考核对象:
如个人绩效未达到考核期要求的,由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理委员会”)办理该考核期对应批次的持股计划份额取消及收回手续,可重新授予满足持有人资格的持有人或对应批次的标的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后出售所获得的资金归属于公司,管理委员以出售该部分股票所获资金与持有人原始出资额的孰低值返还持有人。
持有人发生降级情形的,个人实际解锁比例在原有解锁比例的基础上按50%-80%的折扣处理。
根据绩效考核评估委员会的考核结果显示,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共计28名持有人离职,不再满足持有人资格,87名持有人第一个考核期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3档及以上,8名持有人第一个考核期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2档或C1档,0名持有人第一个考核期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档,86名持有人第二个考核期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3档及以上,9名持有人第二个考核期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C2档或C1档,0名持有人第二个考核期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D档。上述持有人对应不可实际获得的份额,由管理委员会根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首次授予部分解锁数量为1,435.64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94%。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的后续安排
根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在锁定期届满后至存续期届满前,管理委员会将根据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决定是否卖出已解锁的股票。
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买卖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变更及终止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
1、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72个月,自公司公告首次授予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届满时如未展期则自行终止。
2、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 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满后未有效延期的,本员工持股计划自行终止。
2、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满,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或持股计划资产均为货币资金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3、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未全部出售股票的,则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1个月内,经出席持有人会议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可以延长。
五、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468 证券简称:申通快递 公告编号:2025-022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商业银行回购专项贷款等)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4,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5元/股(含本数)。按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25,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5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不低于1,666.66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9%;按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4,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15元/股测算,预计可回购股数不低于933.33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6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7)。
截至2025年3月27日,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5年1月9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股份2,000,000股,回购总金额为19,978,279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股数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13%,平均成交价为9.99元/股(最高成交价为10.0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76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
截至2025年3月27日,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实际回购时间为2025年1月9日至2025年3月27日,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9,905,97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0%,最高成交价为12.1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7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19,975,985.14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实施本次回购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实际回购股份数量、回购方式、回购价格、使用资金总额、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的内容,实际执行情况与原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已在规定期限内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维护广大股东权益,增强投资者信心,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回购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经核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披露本公告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五、股份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19,905,973股,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并全部锁定,按照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本结构计算,本次回购股份可能带来的变动情况如下:
注:上述变动情况为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本次回购完成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未在下列交易时间进行回购股份的委托:
(1)开盘集合竞价;
(2)收盘集合竞价;
(3)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
3、公司回购股份的价格低于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19,905,973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的36个月内实施上述计划,则公司回购的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适时作出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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