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编号:临2025-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材料”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担保金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人民币300,000万元额度范围内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融资提供担保(包括母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及反担保,不包括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其他企业提供的担保)。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是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担保总额将超过公司最近一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100%,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和战略发展需要,明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保事宜,公司拟就上述事项进行重新授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人民币300,000万元额度范围内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融资提供担保(包括母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及反担保,不包括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其他企业提供的担保)。上述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上述额度为预计担保总额,实际发生担保总额取决于被担保方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实际借款金额。在预计总额未突破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未在上表列示的控股子公司和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新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担保额度内,各自相互调剂使用预计额度。
3、公司不存在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
4、具体担保事宜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以下为2024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口径数据)
1、被担保人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在提供担保前采取必要措施核查被担保人的资信状况及偿还债务能力,并在担保期限内持续关注被担保人的经营状况,审慎判断担保事项是否存在逾期的风险。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系公司预计额度,具体的担保金额、担保方式、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在担保预计额度内发生具体担保事项时,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事项系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和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管理,及时掌握其资信情况、履约能力,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额度调整事宜,有利于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中的资金需求,优化担保手续办理流程,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的顺利进行。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资信情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董事会同意公司上述预计担保额度事项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提供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调整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人民币300,000万元额度范围内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融资提供担保(包括母子公司之间、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的担保及反担保,不包括为合并报表范围外的其他企业提供的担保)。担保额度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209.69%,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编号:临2025-017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材料”或“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是基于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需要,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的经济行为,遵循平等、公平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公司控股股东四川融鑫弘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融鑫”)及其控股子公司、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四川梓发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梓发”)及其控股子公司、三台县工投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台工投”)及其控股子公司就销售、购买商品,接受、提供劳务及租赁等事项产生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结合自身实际情况,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600万元,其中向关联方销售商品500万元,其他与经营有关的关联交易100万元。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九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宋志刚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一致审议通过。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认为本次交易行为在公平公正原则下进行,交易价格经交易双方协商后确定且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一致审议通过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与该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1)四川融鑫弘梓科技有限公司
2)四川梓发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三台县工投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具有持续经营能力,其经营状况稳健,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交易主要内容
销售商品、其他与经营有关的关联交易。
(二)定价原则
1、参照国内同行业或本地区同类商品的交易价格,经双方协商后确定;
2、如无上述价格时,按提供商品一方的实际成本加上合理利润确定交易价格;
3、当交易的商品在没有确切的市场价格,也不适合采用成本加成定价时,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协议价格不高于或不低于向其他第三方提供同类产品的价格。
(三)协议签署情况
对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将在预计的额度范围内,按照实际需要与关联方签订具体的交易协议或者以订单的形式进行相关交易。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需要,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的经济行为,遵循平等、公平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公告编号:2025-020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4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4月29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芜湖总部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4月29日
至2025年4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1-14已经公司2025年3月28日召开的九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九届十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8、议案1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6、8、9、12、1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0、议案1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议案10:宋志刚、王生、张龙;议案12:四川融鑫弘梓科技有限公司、宋志刚。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登记。
2、法人股东凭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登记。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传真或邮箱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登记时间:2025年4月25日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唐梦颖
联系电话:0553-5847323
传 真:0553-5847323
邮 箱:ir@ahxinke.cn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永安路88号
邮 编:241000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4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编号:临2025-019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材料”或“公司”)股权融资决策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授权的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组织等不超过35名(含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方式、价格区间及限售期
1、本次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若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现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
(五)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补充流动资金等。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即: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七)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交易。
(八)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的决议有效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授权公司董事会依据国家最新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募集资金金额、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等与本次发行具体方案有关的一切事宜;
(二)办理本次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三)修改、补充、签署、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文件;
(四)决定并聘请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
(五)设立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六)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政策变化及有关证券交易所、证券监管部门对本次发行申请的审核意见,对本次发行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并对本次发行的申请文件做出补充、修订和调整;
(七)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八)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增加注册资本、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与本次发行有关其他备案事宜;
(九)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股份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十)如法律法规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授权董事会及其获授权人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包括对本次发行申请的相关审核意见)、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方案及募集资金投向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十一)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相关发行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或终止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十二)在法律、法规、相关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允许范围内,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公司代码:600255 公司简称:鑫科材料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九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口径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资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我国铜板带加工行业运行由低向高,运行趋势向好,全年全行业产量保持增长,大型企业产能继续强势扩张,产能继续向头部企业集中,行业保持高竞争态势。根据安泰科数据显示,2024年中国铜板带加工产能预计达到417.9万吨,同比增长5%,全年新增产能达到19.8万吨。从细分产品结构来看,紫铜和黄铜板带产量占总量比重高达73.8%,与上年相比下降0.1个百分点;高附加值的锡(磷)青铜带增幅较大,高铜合金板带维持平稳增长态势,白铜板带降幅较大,压延铜箔小幅增长。
(一)公司所属行业地位
公司是国内重要的铜基材料研发和制造基地、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绿色工厂,为国内高端铜板带的领军企业。在铜加工领域具备较强的产品制造及研发能力,拥有近四十项国家级科研成果和发明专利,产品在国内外市场有较高的美誉度,被中国海关和外经贸部列入高新企业产品目录。公司高端铜板带材加工能力及销售规模在国内位居前列,高端产品已打入全球知名连接器企业和汽车一级供应商的供应链,2024年公司32%的产品外销,其中,新型镀锡铜带全球市场占有率排名前十,国内市场占有率排名第一,市场地位不断巩固。
(二)主营业务情况
公司专注高性能、高精密度铜合金板带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导产品有高精密度黄铜、高铜、青铜和白铜裸带以及其回流镀锡、热浸镀锡带材等;产品广泛应用于集成电路、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LED、光伏电力、新一代信息技术及5G、智能终端等行业领域。公司持续加强技术研发,进行产业升级,目前已经开展了高速线缆、高速通讯连接器的研发,这必将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也加快实现公司愿景:成为有突出社会价值的世界一流金属材料供应商。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品质优先、品牌致胜”,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有序开展各项经营工作,公司盈利能力、品质保障、成本管控等方面稳步提升。2024年,公司全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95,827.00万元,同比上升23.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35.46万元,实现扭亏为盈。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编号:临2025-011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材料”或“公司”)九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以现场方式在芜湖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微信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宋志刚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经充分讨论后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已经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已经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审议通过《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本议案已经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八、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九、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综合考虑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情况和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3)。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4)。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担保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5)。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非独立董事薪酬
1、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职务薪酬,薪酬标准以其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制度确定;
2、公司非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10万元/年(税前)。
(二)独立董事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15万元/年(税前)。
表决结果: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管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公司高管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职务薪酬,薪酬标准以其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制度确定。
董事兼总经理王生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张龙先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5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宋志刚先生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四川融鑫弘梓科技有限公司、宋志刚先生将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7)。
表决结果:同意6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9)。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25-020)。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编号:临2025-012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九届十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材料”或“公司”)九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以现场方式在芜湖总部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微信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勇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经充分讨论后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针对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监事会审核意见如下:
1、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监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相关要求,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以及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并完善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及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综合考虑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情况和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4)。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担保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担保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5)。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公司监事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职务薪酬,薪酬标准以其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制度确定。
2、公司监事津贴为人民币7万元/年(税前)。
表决结果: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17)。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编号:临2025-013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材料”或“公司”)2024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213,009,334.29元。经公司九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值,综合考虑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情况和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九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九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编号:临2025-014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材料”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求,根据2025年的经营计划,拟向浦发银行芜湖分行等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合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在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可向上述银行以外的其他银行申请授信,也可在各银行间调剂使用。
具体额度以各家银行的批复为准。在授权额度范围内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
公司已召开九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不再就每笔信贷业务出具单独的董事会决议,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编号:临2025-016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目的、交易品种、交易工具、交易场所和交易金额:
1、为有效降低铜、锌、锡、镍现货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提高企业经营水平和抗风险能力。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材料”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为国内期货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铜、锌、锡、镍期货。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保证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铜期货套期保值的最大持仓量不超过35,000万元,锌期货套期保值的最大持仓量不超过2,300万元,锡期货套期保值的最大持仓量不超过7,000万元,镍期货套期保值的最大持仓量不超过2,000万元。
2、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及利率市场化的金融市场环境下,为规避进出口业务和外币借款所面临的汇率和利率风险,结合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期货、外汇掉期、外汇期权以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业务交易额度在任何时间点最高不超过1,500万美元。交易对方为经营稳健、资信良好、与公司合作关系稳定、具有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履行的审议程序:已经公司九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以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为原则,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但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交易仍可能存在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资金风险、操作风险和技术风险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专注于高性能、高精密度铜合金板带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受铜、锌、锡、镍等原材料相关产品市场价格波动影响较大,为有效规避市场风险,对冲原材料相关产品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公司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进行风险控制,减少和降低原材料相关产品价格波动对生产经营的影响。
同时,随着国际业务的不断发展,为有效化解进出口业务衍生的外币资产和负债面临的汇率或利率风险,拟通过外汇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来规避汇率和利率风险,提升公司防御风险能力,满足公司稳健经营的需求。
一、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一)交易目的
1、有效降低铜、锌、锡、镍现货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提高企业经营水平和抗风险能力。
2、在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及利率市场化的金融市场环境下,为规避进出口业务和外币借款所面临的汇率和利率风险,结合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
(二)交易金额
1、铜、锌、锡、镍期货保证金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铜期货套期保值的最大持仓量不超过35,000万元,锌期货套期保值的最大持仓量不超过2,300万元,锡期货套期保值的最大持仓量不超过7,000万元,镍期货套期保值的最大持仓量不超过2,000万元。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业务交易额度在任何时间点最高不超过1,500万美元。
上述额度可以灵活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交易方式
1、上海期货交易所上市交易的铜、锌、锡、镍期货。
2、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期货、外汇掉期、外汇期权以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交易对方为经营稳健、资信良好、与公司合作关系稳定、具有外汇期货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五)交易期限
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九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风险及风控措施
(一)主要风险
1、市场风险
公司开展相关套期保值业务时,将受国际及国内经济政策和经济形势、汇率和利率波动等多种因素影响,如原料和产品价格、汇率和利率行情等变动较大时,可能会造成期货交易和外汇套保的损失。
2、政策风险
交易市场的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导致无法交易,或交易对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造成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3、流动性风险
可能因为成交不活跃,造成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4、资金风险
当公司没有及时补足保证金时,可能会被强制平仓而遭受损失。
5、操作风险
内部工作流程、风险控制系统、员工职业道德、交易系统等方面如果出现问题,可能会给公司带来损失。
6、技术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按公司实际需要和相关管理制度进行套期保值,严禁投机性交易,并履行相关的审批手续。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使用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进行套期保值,同时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不得超过批准的保证金额度。
3、持续关注市场和交易情况,合理选择合约,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4、制定规范的业务操作流程和授权管理体系,明确岗位责任,严格在授权范围内开展业务;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并建立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制度,最大限度的规避操作风险的发生。
5、公司定期对相关业务的规范性、内控机制的有效性、信息披露的真实性等方面进行监督检查。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对公司的影响
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能一定程度上减少生产经营中原材料价格波动和利率汇率波动所带来的风险,降低价格波动和利率汇率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影响,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会计政策核算原则
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境内外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和列报披露。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0255 证券简称:鑫科材料 编号:临2025-018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科材料”或“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九届二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提高公司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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