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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合作方共同调用项目公司 富余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5-025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债券代码:148235              债券简称:23中交02

  债券代码:148385              债券简称:23中交04

  债券代码:148551              债券简称:23中交06

  债券代码:134164              债券简称:25中交01

  债券代码:133965              债券简称:25中交0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合作方华润置地控股有限公司共同调用厦门润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润昀”)富余资金,公司拟调用不超过59,415万元,华润置地控股有限公司拟调用不超过57,085万元。

  一、与合作方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情况概述

  (一)简述

  按照房地产公司经营惯例,公司与合作方共同设立项目公司开发建设房地产项目,通常以资本金和股东借款相结合的方式投入资金以满足项目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及项目公司其他合作方在项目前期投入资金后,当项目公司后期存在闲置富余资金时,为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项目公司各合作方通常按合作比例,公平、对等地调用项目公司资金。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公司并表的项目公司向其他合作方提供资金的行为构成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资金调用基本情况

  公司持有厦门润昀权益比例51%,华润置地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厦门润昀权益比例49%。公司与华润置地控股有限公司拟按权益比例以同等条件继续调用厦门润昀富余资金不超过116,500万元(到期续借),公司拟调用不超过59,415万元,华润置地控股有限公司拟调用不超过57,085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年利率不超过2%。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合作方共同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厦门润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9月17日

  法定代表人:王剑

  注册资本:80,550万元

  注册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新澳路510号七层703之1单元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中交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51%股权,华润置地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润投咨询有限公司持有49%股权。

  经营情况:厦门润昀正在对公元九里项目进行开发建设,占地面积39,193.83㎡,总建筑面积156,680.94㎡,项目于2020年12月开工,预计总投资39.97亿元,截止2024年6月末,项目已竣工,累计已投资金额38.97亿元,项目开发情况正常。

  厦门润昀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厦门润昀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调用资金的合作方基本情况

  华润置地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鑫

  注册资本:5,500,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3年1月31日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5035号前海华润金融中心T5写字楼1310

  经营范围: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不含网络信息服务、人才中介服务、证券及其它限制项目);市场营销策划;装修设计。

  股东构成:华润(深圳)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股权结构图:

  华润置地控股有限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华润置地控股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目前调用厦门润昀富余资金余额61,250万元。

  四、财务资助的风险防控措施

  厦门润昀经营情况正常,本次各合作方调用资金不会对其后续开发建设和正常经营造成影响;公司对厦门润昀合并财务报表,能控制其具体经营和财务管理。公司将密切关注厦门润昀和合作方在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等方面的变化,有效管控资金,控制和防范风险,保护公司资金安全。

  五、财务资助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合作方调用资金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不会对项目公司的开发建设和正常经营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方利益的情形。

  六、提供财务资助后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公司承诺在提供上述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819,819.14万元,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507%;其中公司对有股权关系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余额为374,621.43万元,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232%;合作方从公司并表房地产项目公司调用富余资金余额为445,197.71万元,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276%。合作方从公司并表房地产项目公司调用的资金中,有本金67,422.08万元存在合作方未按约定返还至项目公司的情形,公司已就此事项提起诉讼。除此之外,公司无逾期未收回的借款。

  八、备查文件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5-024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债券代码:148235              债券简称:23中交02

  债券代码:148385              债券简称:23中交04

  债券代码:148551              债券简称:23中交06

  债券代码:134164              债券简称:25中交01

  债券代码:133965              债券简称:25中交02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合作方按合作比例以同等条件向成都金牛区幸福汇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幸福汇”)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20,893.554万元。

  2、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财务资助概述

  (一)简述

  按照房地产公司经营惯例及合作约定,公司作为房地产项目公司股东,与合作方共同为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满足其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如该房地产项目公司为公司的参股公司或并表但持股未超过50%的控股子公司,则上述行为将构成公司对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财务资助基本情况

  公司与合作方按合作比例以同等条件向成都幸福汇提供财务资助不超过20,893.554万元(到期续借),期限不超过1年,年利率8%。

  (三)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都金牛区幸福汇轨道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穆金峰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0年12月9日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天高路108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土地整治服务;酒店管理;物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停车场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成都睿迩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持有66%股权,成都轨道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34%股权。

  经营情况:成都幸福汇正在对成都未来公园进行开发建设,项目占地面积191,60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613,652平方米,项目于2021年11月开工,预计总投资72.27亿元,截止2024年6月末,项目尚未竣工,累计已投资金额53.22亿元,项目经营情况正常。

  成都幸福汇最近一年一期的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成都幸福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公司关联方。

  除本次财务资助外,公司对成都幸福汇尚有未到期财务资助28,214.08万元。

  三、项目公司其他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成都招商北湖置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曾飞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09年11月23日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锦丰三路77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房地产经纪;物业管理;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构成:招商局蛇口工业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00%。

  成都招商北湖置地有限公司不是公司关联方。

  (二)成都轨道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郭承迪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8年03月16日

  注册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天府新区正兴街道宁波路东段377号中铁卓越中心33楼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轨道交通运营管理系统开发;土地整治服务;工程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构成:成都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成都轨道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是公司关联方。

  (三)成都众禾工程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葛宁

  出资额:10万元人民币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花源镇白云路373号

  成立时间:2019年7月13日

  经营范围:工程项目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展开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葛宁等自然人。

  成都众禾工程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是公司关联方。

  四、财务资助风险防范措施

  本次接受财务资助的项目公司为公司下属房地产项目公司,其他合作方按合作比例以同等条件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派驻管理人员参与上述项目公司的运营和管理,能及时掌握项目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将持续加强对项目公司的经营管理,积极跟踪项目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进展,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项目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有利于保障项目公司房地产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项目公司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经营情况正常,合作方按合作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派驻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参与项目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风险可控, 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六、提供财务资助后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公司承诺在提供上述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819,819.14万元,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507%;其中公司对有股权关系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余额为374,621.43万元,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232%;合作方从公司并表房地产项目公司调用富余资金余额为445,197.71万元,占公司2023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276%。合作方从公司并表房地产项目公司调用的资金中,有本金67,422.08万元存在合作方未按约定返还至项目公司的情形,公司已就此事项提起诉讼。除此之外,公司无逾期未收回的借款。

  八、 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5-026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债券代码:148235              债券简称:23中交02

  债券代码:148385              债券简称:23中交04

  债券代码:148551              债券简称:23中交06

  债券代码:134164              债券简称:25中交01

  债券代码:133965              债券简称:25中交02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16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4月1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

  1、现场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4月11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5年4月11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3号院1号楼合生财富广场15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关于换届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议案中,应

  选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股东代表监事2名,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对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分别采取累积投票制。对于累积投票议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上述议案详细情况于2025年3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5-022、023、024、025号。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股东代码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股东代码卡;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出席,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提供个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二)登记时间:2025年4月14日、4月15日上午9:00至下午4:30。

  (三)登记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9楼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发展部(董事会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9楼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发展部(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401147

  电话号码:023-67530016

  传真号码:023-67530016

  联系人:王婷

  (五)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36”,投票简称为“中交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非独立董事(议案一,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6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6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 选举独立董事(议案二,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 选举股东代表监事(议案三,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所投人数不得超过2位。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4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4月16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4月1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 委托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该代理人有表决权/无表决权;

  三、该表决权具体指示如下:

  

  四、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

  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的相应空格内划“√”,其他空格内划“×”;

  2、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5-023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债券代码:148235              债券简称:23中交02

  债券代码:148385              债券简称:23中交04

  债券代码:148551              债券简称:23中交06

  债券代码:134164              债券简称:25中交01

  债券代码:133965              债券简称:25中交02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的通知,2025年3月28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朝锋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全体监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情况如下:

  1、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选举叶朝锋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2、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选举王戈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将按公司《章程》规定采用累积投票制度选举确定2名股东代表监事。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将在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继续担任公司监事职务,并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上述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8日

  附件: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叶朝锋,男,1980年3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最近五年工作经历:2017年10月至2020年3月,任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交建”)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2020年3月至2020年12月,任中国交建财务资金部副总经理;2020年12月至2021年8月,任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财务资金部副总经理;2021年8月至2021年12月,任中交集团房地产事业部副总经理,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临时党委委员、总会计师;2021年12月至2022年8月任中交集团房地产事业部副总经理,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总会计师;2022年8月至2023年1月,任中交集团房地产事业部副总经理,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总会计师,中交鼎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党工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2023年1月至2024年11月,任中交集团房地产事业部副总经理,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总会计师。2024年4月至今,兼任中交雄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11月至今,任中交集团房地产事业部副总经理,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2020年至2022年期间曾任中交东北投资有限公司监事、中交西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中交西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中交湾区(广东)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12月至今兼任中国建设会计学会房地产会计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2022年1月至2024年2月兼任中国建设会计学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2024年2月至今兼任中国建设会计学会第九届理事会理事。2022年2月至2024年12月,任中交地产董事。2024年12月至今任中交地产监事,2025年1月起任中交地产监事会主席。

  叶朝峰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叶朝峰先生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的任职情况:现任中交集团房地产事业部副总经理,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除此之外,叶朝峰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戈,女,1983年12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最近五年工作经历:2018年9月至2021年8月,任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财务资金部高级业务经理;2021年8月至2024年12月,任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金融部副总经理;2024年12月至今,任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金融部副总经理,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王戈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戈女士在公司控股股东的任职情况:现任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金融部副总经理。除此之外,王戈女士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5-022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债券代码:148235              债券简称:23中交02

  债券代码:148385              债券简称:23中交04

  债券代码:148551              债券简称:23中交06

  债券代码:134164              债券简称:25中交01

  债券代码:133965              债券简称:25中交02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4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的通知,2025年3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郭主龙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全体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关于换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选举郭主龙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2、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选举薛四敏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3、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选举徐爱国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4、 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选举王尧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5、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选举杨光泽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6、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选举陈玲女士为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将按公司《章程》规定采用累积投票制度选举确定6名非独立董事,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将在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正式就任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并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审议《关于换届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选举刘洪跃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选举唐国平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选举谭敬慧女士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连续任职不超过六年。

  本项选举独立董事提案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将按公司《章程》规定采用累积投票制度选举确定3名独立董事。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将在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正式就任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并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5年3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5-24。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合作方共同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5年3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5-25。

  本项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5年3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5-26。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附件: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郭主龙,男,1970 年 10 月生,中共党员,学士学位,正高级工程师。最近五年工作经历如下:2019年12月至2021年5月,任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总经理;2021年5月至2022年3月,任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22年3月至2022年7月,任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22年7月至2022年8月,任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房地产事业部总经理,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2022年8月至2024年9月,任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房地产事业部总经理,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2024年9月至今,任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房地产事业部总经理,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郭主龙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郭主龙先生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的任职情况:现任中交集团总经理助理、房地产事业部总经理,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除此之外,郭主龙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薛四敏,男,1967年11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正高级会计师。最近五年工作经历:2020年2月至2020年12月,任中交房地产董事、临时党委委员、总会计师,中交地产董事,中交鼎信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党工委书记;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任中交集团房地产事业部副总经理,中交房地产董事、临时党委委员、总会计师,中交地产董事,中交鼎信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党工委书记;2021年3月至2021年8月,任中交集团房地产事业部副总经理,中交房地产董事、临时党委委员、总会计师,中交地产董事,中交鼎信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党工委书记,中房集团党委常委、总会计师;2021年8月至2021年12月,任中交集团房地产事业部副总经理,中交房地产董事、临时党委委员、副总经理,中交地产董事;2021年12月至今2022年7月任中交集团房地产事业部副总经理,中交房地产董事、党委常委、副总经理,中交地产董事;2022年7月至2023年6月,任中交集团房地产事业部执行总经理,中交房地产董事、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中交地产董事。2020年5月至2024年4月,兼任中交滨江(上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3月至2024年4月,兼任中交雄安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6月至2024年12月,任中交集团房地产事业部执行总经理,中交房地产董事、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中交地产董事,中房集团党委书记、执行董事;2025年1月至今,任中交集团房地产事业部执行总经理,中交房地产董事、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中交地产董事,中房集团党委书记。

  薛四敏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薛四敏先生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下属企业的任职情况:现任中交集团房地产事业部执行总经理,中交房地产董事、党委副书记、总经理,中房集团党委书记。除此之外,薛四敏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徐爱国,男,1965年12月生,中共党员,硕士MBA学历,高级会计师。最近五年工作经历:2018年5月至2021年11月,任阳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SZ.00671)执行副总裁;2021年12月至2022年7月任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临时党委委员、执行总裁;2022年7月至2024年11月,任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执行总裁;2024年1月至2024年12月,兼任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2024年11月至2024年12月,任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裁;2024年12月至今,任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裁。

  徐爱国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徐爱国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尧,男,1984年1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最近五年工作经历:2018年9月至2020年7月,任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任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法律顾问兼办公室主任;2021年6月至2021年8月,任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法律顾问兼办公室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2021年8月至2021年9月,任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法律顾问兼办公室主任;2021年9月至2022年7月,任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法律顾问兼中交世通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执行董事;2022年7月至2022年11月,任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团委副书记,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法律顾问兼中交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执行董事(中交世通资产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更名为中交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11月至2024年11月,任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团委副书记,中交集团房地产事业部副总经理,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中交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临时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24年11月至2024年12月,任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团委副书记,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中交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临时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24年12月至今,任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团委副书记,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中交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

  王尧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尧先生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的任职情况:现任中交集团暨中国交建团委副书记,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除此之外,王尧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杨光泽,男,1970年7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最近五年工作经历:2019年12月至2020年8月,任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2020年9月至2023年5月,任鑫苑地产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2023年5月至2024年4月,任中交集团房地产事业部副总经理,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24年4月至2024年11月,任中交集团房地产事业部副总经理,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2024年11月至2024年12月,任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自2024年12月至今,任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总法律顾问。

  杨光泽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杨光泽先生在公司控股股东的任职情况:现任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除此以外,杨光泽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陈玲,女,1975年9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最近五年工作经历:2018年11月至2021年12月任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财务金融部总经理;2021年12月至2023年5月,任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会计师、财务金融部总经理;2023年5月至2023年6月,任中交集团房地产事业部副总经理,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副总会计师、财务金融部总经理;2023年6月至2024年11月,任中交集团房地产事业部副总经理,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2015年9月至2024年12月,任中交地产监事会主席;2024年4月至2024年9月,兼任中交滨江(上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2024年9月至今,兼任中交滨江(上海)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24年11月至2024年12月,任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自2024年12月至今,任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

  陈玲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陈玲女士在公司控股股东的任职情况:现任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除此以外,陈玲女士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洪跃,男,1963年2月生,硕士学历,九三学社成员。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最近五年工作经历:2019年12月至今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22年10月至今任北京建工环境修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8月至今任北京京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6月至今任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刘洪跃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刘洪跃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唐国平,男,1964年8月生,管理学(会计学)博士,中共党员,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最近五年工作经历:2015年12月至今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专职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2014年11月至2021年5月任大东海旅游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5年11月至2021年12月任嘉必优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6月至2023年7月任美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7月至2023年10月任蓝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11月至2024年10月任深圳市特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2月至今任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唐国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唐国平先生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谭敬慧,女,1969年1月生,法学硕士、工学硕士。具有中国执业律师资格。最近五年工作经历:2019年至今任北京市君都律师事务所主任;2022年2月至今任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谭敬慧女士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谭敬慧女士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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