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33 证券简称:永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5年3月2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张雪球先生主持,应当出席董事6名,实际出席董事6名,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监管要求,公司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议案经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永兴股份2024年度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永兴股份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2)。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经2025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保荐人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永兴股份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本议案关联董事张雪球先生、吴宁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要求,公司对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本议案经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永兴股份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结果及薪酬发放的议案》
本议案经第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关联董事谈强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本议案经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永兴股份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30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其中存量贷款置换申请融资授信额度155亿元或等值外币,新增融资授信额度150亿元或等值外币,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综合授信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贷、运营贷、并购贷等)、发行公司债、中期票据、短融(超短融)、内保外贷、海外直贷等。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最后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为提高工作效率,在上述授信额度及有效期内,授权公司财务部办理综合授信额度申请具体事宜、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签署相关协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永兴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5)。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还听取了《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公司审计委员会对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公司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工作报告》《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公司安全生产2024年年度工作报告》。
特此公告。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33 证券简称:永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2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永兴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9月4日出具《关于同意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043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5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16.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43,000.00万元(人民币,下同),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9,899.7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33,100.3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4年1月15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4〕000005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的措施,并与专户银行、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4年度,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注 1: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9,899.70万元中: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其中可以使用募集资金493.87万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公司实际未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进行置换形成节余募集资金;剩余的322.19万元的发行费用已通过自有资金账户支付。
注 2:上表合计数与部分明细数相加之和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公司已于2024年6月27日发布《永兴股份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的公告》,公司及子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3,077.58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全部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7月,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3,078.85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及发行费用中未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全部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已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管理与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情况
2024年1月,公司及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对应的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珠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同福中路支行及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实际履行情况良好。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已于2024年6月27日发布《永兴股份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的公告》,公司及子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3,077.58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全部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7月,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3,078.85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及发行费用中未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全部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已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60,741.3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使用募集资金493.87万元置换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情况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4〕000222号)。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发行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人民币160,741.32万元已完成置换,公司发行前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493.87万元实际未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进行置换形成节余募集资金。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及公司主营业务正常开展的情况下,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70,000.00万元(含本数)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2024年度,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及子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全部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已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按计划完成资金投入并结项。公司已于2024年6月27日发布《永兴股份关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专户的公告》,公司及子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3,077.58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全部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7月,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3,078.85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及发行费用中未使用募集资金的金额)全部转入自有资金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和公司《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广东中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永兴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永兴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永兴股份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永兴股份《管理制度》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注1:附表所涉及的“募集资金总额”系: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243,000.00万元,扣减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9,899.70万元的净额人民币233,100.30万元。
注2:“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报告期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3:“截至报告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4:表中数据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证券代码:601033 证券简称:永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6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并于2025年3月27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化平先生主持,应当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永兴股份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2)。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需,遵循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行业标准及政府规定或者政府指导价格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允,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永兴股份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在内部环境、目标设定、事项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对策、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检查监督等各个方面规范、严格、充分、有效,总体上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永兴股份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永兴股份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33 证券简称:永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8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21日(星期一)11:00-12: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14日(星期一)至4月18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yxgf@yxgrandtop.com.cn进行提问,邮件标题请注明“601033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5年3月29日发布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4月21日上午11:00-12:00举行2024年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
2025年4月21日(星期一)11:00-12:00
(二)会议召开地点
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
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总经理:谈强
独立董事:谢军
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邓伟荣
董事会秘书:李三军
如有特殊情况,上述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4月21日(星期一)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陆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14日(星期一)至4月18日(星期五)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yxgf@yxgrandtop.com.cn进行提问,邮件标题请注明“601033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20-85806400
电子邮箱:yxgf@yxgrandtop.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33 证券简称:永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3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2025年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是依据2024年日常交易情况及2025年生产经营计划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预计,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公允,具有合理性,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批准程序,不会对公司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4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张雪球先生、吴宁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专项核查意见,认为: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予以回避表决,本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上述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定价遵循市场原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无异议。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具体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注:公司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因实际经营情况变化而变化,与预计存在一定差异。
(三)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万元
注:1.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系根据业务发展趋势和需求作出,与2024年度实际发生金额存在差异。
2.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差异,公司将根据实际交易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方之间进行额度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671815024A
2、成立时间:2008-01-23
3、注册地: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1号(南塔)1218房
4、法定代表人:张雪球
5、注册资本:354,399.531915万人民币
6、主营业务:环保咨询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固体废物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
8、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96.69亿元,净资产108.61亿元,负债总额188.07亿元,资产负债率63.39%;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50.60亿元,净利润6.10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广州环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556650180Y
2、成立时间:2010-05-18
3、注册地:广州市白云区太和镇兴太三路001号
4、法定代表人:齐添
5、注册资本:25,500万人民币
6、主营业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机械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工程管理服务;环保咨询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固体废物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建设工程施工。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广州环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
8、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广州环投环境服务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3.80亿元,净资产4.84亿元,负债总额8.97亿元,资产负债率64.96%;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3.44亿元,净利润0.44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广州环投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AP4YD5L
2、成立时间:2018-01-12
3、注册地: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1号(南塔)701房(仅限办公)
4、法定代表人:蔡伟军
5、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6、主营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城乡市容管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等。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广州环投环境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广州环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下属企业。
8、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广州环投环境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1.09亿元,净资产5.06亿元,负债总额16.03亿元,资产负债率76.00%;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10.04亿元,净利润0.25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190460373T
2、成立时间:1989-09-26
3、注册地: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901房(仅限办公用途)
4、法定代表人:罗俊茯
5、注册资本:652,619.735797万人民币
6、主营业务:财务咨询;企业管理;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间接控股股东。
8、截至2023年12月31日,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558.41亿元,净资产550.00亿元,负债总额1,008.40亿元,资产负债率64.71%;2023年实现营业收入579.81亿元,净利润31.59亿元。
9、截至2024年9月30日,广州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资产总额1,648.15亿元,净资产590.94亿元,负债总额1,057.21亿元,资产负债率64.15%;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94.40亿元,净利润24.83亿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五)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资信状况良好,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其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正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符合公司要求,具备持续经营和服务履约的能力。
三、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本次预计的2025年度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相关,为保证公司日常经营业务持续、正常进行所需。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在自愿平等、公平公允的原则下进行,定价遵循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况。各项交易的定价按以下标准及顺序确定:
1、上述各项日常关联交易有政府定价的,直接适用此价格;
2、如该交易事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在政府指导价的范围内合理确定交易价格;
3、如该交易事项无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双方参考当地市场价格、同非关联第三方的交易价格或通过采购招标以确定交易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1033 证券简称:永兴股份 公告编号:2025-014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拟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09,064.61万元。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以截止至2024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90,000.00万股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54,000.00万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5.81%。本年度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注:公司于2024年1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上市不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最近三个会计年度以公司上市后的首个完整会计年度作为首个起算年度。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及情况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过充分考量和评估,是公司维护投资者关系、积极回报投资者的重要举措,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公司代码:601033 公司简称:永兴股份
广州环投永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90,000.00万股计算,拟派发现金红利54,000.00万元(含税)(实际派发金额以公司后续发布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为准),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65.81%。本年度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行业基本情况
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主要包括固废处理及生物质发电业务,系以生活垃圾为原材料,通过高温焚烧实现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并利用余热发电实现资源化利用。行业的发展与城镇化率、人口规模相关性较高,受宏观经济周期波动影响较小,不存在明显的周期性。
随着“无废城市”的建设稳步推进,我国已经建立起以垃圾焚烧为核心的固废处理及综合利用体系。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4年10月发布的《2023年中国城市建设状况公报》,截至2023年末,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为114.44万吨/日,同比增长3.15%,其中焚烧处理能力占比为75.30%。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城镇化水平不断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未来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需求将日益增长,垃圾焚烧处置占比将有望进一步提高。
经过前期高速发展,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已步入成熟期,正逐渐由投资规模扩张向运营效率提升转变,向运营管理的数智化升级。同时,行业头部企业通过投资并购整合项目资源,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此外,借助“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基础设施建设的机遇,垃圾焚烧发电行业企业积极通过EPC、BOT等模式进行海外项目拓展。
(二)相关行业政策
报告期内,固废处理及生物质发电业务持续发展,相关法律政策不断发布,促进和保障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健康发展,具体新发布的相关行业政策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模式、主要业绩驱动因素均未发生重大变化。
(一)主营业务
1、垃圾焚烧发电业务
自2009年成立以来,公司一直聚焦于垃圾焚烧发电业务。公司下属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与所在地相关政府部门签订协议,为城市提供垃圾焚烧处理服务,实现垃圾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处理,并按照协议价格收取垃圾处理费。同时将垃圾焚烧过程中产生的热能转化为电能,通过与电网企业签订协议,将所发电力销售给电网公司,并按照上网电量和协议价格结算电费。
公司在垃圾焚烧发电领域深耕多年,在项目运营管理、技术研发、焚烧设备制造和烟气治理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具备较强的多源固废协同处置、垃圾焚烧产能多元化利用以及垃圾焚烧发电全产业链综合服务能力。
2、生物质处理业务
自2021年起,公司生物质处理项目陆续投产,通过与项目所在地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签订协议,为城市提供生物质(餐饮垃圾、厨余垃圾、死禽畜、粪便等生物质废弃物)处理服务,并按照协议价格收取生物质处理服务费。
公司充分发挥在固废处理领域的技术优势和运营经验,通过循环经济产业园模式,推动生物质处理业务与垃圾焚烧发电业务的协同发展,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固废处理领域的综合竞争力。
(二)经营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政府采购服务和特许经营(BOT)两种模式开展垃圾焚烧发电及生物质处理业务。
1、政府采购服务模式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位于广州市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及生物质处理项目采用政府采购服务模式。公司负责为项目筹集资金、投资建设及管理运营,并与项目所在地相关部门签订服务协议,为城市提供垃圾处理服务,并按照协议约定收取服务费用。
2、特许经营模式(BOT)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位于雷州市和邵东市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采取特许经营模式(BOT)。公司与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部门签订特许经营协议后,负责为项目筹集资金及投资建设。项目建成后,公司在特许经营期限内负责项目运营管理,并在特许经营期满后将相关设施移交政府部门。
(三)市场地位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控股运营14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设计处理能力合计32,090吨/日。公司是广东省垃圾焚烧发电领域的龙头企业之一,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24年10月发布的《2023年中国城乡建设统计年鉴》,2023年公司位于广东省内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生活垃圾处理量在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总量中占比超过24%,区域竞争优势明显。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5.2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5.3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5.4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65亿元,同比增加6.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1亿元,同比增加11.67%。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242.2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04.88亿元,资产负债率56.10%。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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