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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收购华清安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893         证券简称:京能热力        公告编号:2025-013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热力”或“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华清安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并认购其定向发行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以2.91元/股的价格收购华清安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清安泰”)四名创始股东合计700万股股份、接受华清安泰实控人合计持有的21,589,416股股份(占华清安泰定向发行后总股本的27.65%)对应的表决权委托,并以2.91元/股的价格认购华清安泰定向发行2,000万股股份,投资总额控制不超过7,857万元。同日,公司与陈燕民、刘伟、韩彩云、王吉标签订了《华清安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与陈燕民、韩彩云签订了《华清安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表决权委托协议》(以下简称“表决权委托协议”),与华清安泰签订了《华清安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认购协议》。

  2025年1月15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同意华清安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的函》(股转函〔2025〕87号)。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0月31日和2025年1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5年2月24日,华清安泰向京能热力定向发行的2,000万股完成股份登记,新增股份于2025年2月27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具体内容详见华清安泰在股转系统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协议转让过户完成及表决权委托生效

  2025年3月12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华清安泰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申请的确认函》(股转函〔2025〕378号)。2025年3月28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载明华清安泰四位创始股东陈燕民、刘伟、韩彩云、王吉标向京能热力协议转让的合计700万股股份已于2025年3月27日完成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的过户登记手续。

  根据《表决权委托协议》,自本次股份转让的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京能热力接受陈燕民、韩彩云持有的华清安泰21,589,416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生效(委托期限为36个月),本次收购完成。

  本次协议转让及定向发行完成后、表决权委托生效期间,京能热力直接持有华清安泰34.58%股份,合计控制华清安泰62.23%表决权,成为华清安泰第一大股东和控股股东。

  三、备查文件

  1.《关于华清安泰特定事项协议转让申请的确认函》;

  2.《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热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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