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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5-00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明再远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独立董事将在年度股东大会进行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 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授权2025年中期分红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授权2025年中期分红的议案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市场价格水平及本年度审计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认审计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关于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2025年度具体薪酬方案如下:

  董事长明再远年度薪酬为人民币560万元;

  董事张舰兵年度薪酬为人民币110万元;

  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度津贴为人民币15万元。

  董事张蜀、严丹华、龚池华、张新龙均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不以董事职务领取薪酬,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发放工资。

  上述董事薪酬不含绩效、年终奖励和津贴,具体视公司业绩情况确定;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并提出建议。

  因无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具体薪酬方案如下:

  基本工资、奖金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总经理张蜀年度薪酬为人民币175万元;

  高级副总经理严丹华年度薪酬为人民币150万元;

  副总经理龚池华年度薪酬为人民币100万元;

  副总经理王冰年度薪酬为人民币100万元;

  副总经理李军年度薪酬为人民币100万元;

  副总经理卫江涛年度薪酬为人民币100万元;

  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陈建新年度薪酬为人民币90万元;

  副总经理张新龙年度薪酬为人民币85万元;

  副总经理杜强年度薪酬为人民币80万元;

  副总经理刘文选年度薪酬为人民币95万元;

  董事会秘书刘东年度薪酬为人民币80万元。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不含绩效、年终奖励和津贴,具体视公司业绩情况确定。

  关联董事张蜀、严丹华、龚池华、张新龙回避表决。经全体非关联董事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研究,并提出建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七、审议《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同意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详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5-010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敏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以现场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 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 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该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之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4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关于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有关规定,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实施状况,内部控制是有效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授权2025年中期分红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授权2025年中期分红的公告》。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继续聘任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用期限一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2025年度具体薪酬方案如下:

  公司监事会主席黄敏年度工资标准为人民币100万元,另按职级职务享受津贴,并根据年度公司效益情况享受年终绩效奖励;

  监事左军、王敏年度津贴为人民币3万元。

  上述个人收入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因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三人,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与会监事表决,审议通过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03393        证券简称:新天然气        公告编号:2025-011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该所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4年末合伙人数量216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7)2023年经审计总收入215,466.6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5,127.8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6,747.98万元。

  (8)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1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26,115.39万元,新天然气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8家,中审众环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服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43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6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纪律处分4人次、监管措施4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罗楠,2012年5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5年加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25年1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茜,2016年7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审计行业,从事证券业务10余年,2013年加入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张正峰,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5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或复核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罗楠、签字注册会计师李茜、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正峰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系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确定。上期审计费用为: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24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70万元。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决定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审计费用及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有关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对审计机构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中审众环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诚信记录、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新疆鑫泰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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