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236 证券简称:红塔证券 公告编号:2025-00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在广东佛山以现场、视频会议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17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景峰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书面表决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经营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发展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经营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发展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会议同意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向实施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派发红利,每10股派发不超过1.50元(含税),扣除已派发的中期红利,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不超过1.03元(含税)。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716,787,742.00股为基数计算,本次派发现金红利不超过485,829,139.58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221,689,021.72元)总额707,518,161.30元,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92.60%。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于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现金红利派发。本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和融资规划,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合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内部稽核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重大关联交易专项稽核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信息技术管理工作总体效果和效率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廉洁从业管理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及《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发展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4年的经营成果,同意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八、逐项审议《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分项表决结果如下:
1.在审议与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法人或其他组织、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法人或其他组织、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景峰、李泓燊、沈春晖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在审议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翟旭、张静、沈鹏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在审议与其他关联法人、与关联自然人、与其他关联人的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景峰、翟旭、李泓燊、张静、沈鹏、沈春晖、张永卫、吉利、杨向红回避表决,因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三人,本议项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债务融资计划及授权方案的议案》
会议同意《2025年度债务融资计划及授权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融资主体及方式
公司运用债务融资工具对外融资将以母公司作为负债主体,原则上,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不得自主进行对外债务融资。
(二)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及发行规模上限
公司债务融资工具总规模控制在公司财务杠杆不高于上市券商平均水平范围内,并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对具体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上限的相关要求。具体债务融资品种及规模情况如下:
1.主要债券融资品种
备注:(1)上述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规模上限均按发行后待偿还余额计算。
(2)本次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额度包含本次决议前已发行但未偿还的债务融资工具规模。
(3)根据《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1]第10号),短期融资券与证券公司其他短期融资工具待偿还余额之和不超过净资本的60%。其他短期融资工具是指期限在1年以内(含1年)的融资工具。
(4)根据《证券公司收益凭证发行管理办法》(中证协发[2024]243号),上一年度分类评价结果为A类、B类、C类及以下的证券公司,待偿还收益凭证余额应分别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的60%、50%、40%。
(5)公司债券发行规模上限中,60亿元额度为公司已发行但尚未到期额度,80亿元为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364号)额度。
(6)上表中“不超过”均含本数。
2.其他债务融资品种
其他债务融资品种,包括同业拆借、法人账户透支、债券回购、债券借贷(包含央行互换便利)、证金公司转融通、债权收益权转让及回购,公司实施其他债务融资须满足外部监管规定、公司章程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
(三)债务融资工具的授权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在实施债务融资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特点以及公司资金需求等情况确定以下事项:
1.发行的具体品种和金额:根据各类债务融资工具授权额度的剩余情况、授权有效期确定。本议案所涉及的公司债务融资工具均不含转股条款。
2.融资期限: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均不超过5年(含),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3.融资方式:公司根据业务需要,按相关规定报中国证监会、中国人民银行等相关部门审批或备案,以一次或多次或多期、公开或非公开的形式发行或借入。
4.融资利率及融资工具发行价格及计算和支付方式。
5.融入资金用途: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满足公司运营需要,调整公司债务结构,补充净资本,支持公司业务发展或项目投资等,具体用途应合法合规,不得超出监管规定的募集资金使用范围。
6.依法确定符合认购条件的投资者。
7.确定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上市相关事宜。
8.依法确定担保及其它信用增级安排。
9.根据每次融资的实际情况组织办理以下事项:向监管机构提出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审核申请;决定中介机构、受托管理人、清算管理人等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机构的聘请;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相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证券上市地的交易所上市规则进行相关信息披露;办理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或上市有关的其它全部事项等。
(四)授权有效期
1.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新的年度债务融资及授权议案时止。
2.公司此前历次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各债务融资工具相关授权自本议案通过之日废止。
(五)偿债保障措施
为确保债务融资的按期足额偿付,公司制定了多项有效的偿债保障措施:
1.建立有效的流动性风险管理体系;
2.稳健的盈利能力是偿付债务的财务保障;
3.不断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及高流动性的金融资产;
4.畅通多元化的外部融资渠道及融资能力;
5.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务融资工具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发展战略与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实施公司2025年度债务融资可能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自有资金业务规模的议案》
公司根据现有资产、负债、损益等财务状况,结合净资本、流动性等风险资源充足情况,会议同意2025年度公司自有资金业务规模相关决策事宜如下:
(一)授权公司经理层在符合中国证监会有关自营管理、风险管理的相关规定下,根据市场情况在以下额度内确定或调整公司自营投资业务规模和信用交易业务规模。
(二)公司2025年度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投资规模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的80%,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投资规模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的400%。
(三)公司2025年度信用业务规模(以自有资金投入额计算,包括融资融券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等)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的300%,其中,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规模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的80%。
上述授权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有效期至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新的年度自有资金业务规模议案时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风险偏好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乡村振兴帮扶和公益捐赠资金额度及重大项目的议案》
会议同意以下事项:
(一)同意公司2025年乡村振兴帮扶资金额度797.3万元。帮扶资金投向用于漾濞县顺濞镇定点帮扶,“一司一县”东川、禄劝两区县帮扶,与红塔期货公司协同开展帮扶三个主要方面。
(二)同意2025年帮扶顺濞镇计划中金额超80万元的一个项目,即投入帮扶资金285万元,实施帮扶顺濞镇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扶持项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老旧公务车辆处置事项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融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稽核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二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结果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沈春晖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十、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度工资总额决算及2024年度工资总额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薪酬制度执行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会议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审计服务费为人民币109万元(含税),与上一年持平,其中,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费用人民币79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30万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三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三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三十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阅。
三十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履职情况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阅。
三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会议同意召开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授权董事长决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会议还审阅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发展战略与ESG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提名及薪酬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的报告》、《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战略检视及规划中期评估报告》、《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洗钱风险管理工作专项稽核审计报告》,全体董事对上述报告无异议。
特此公告。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1236 证券简称:红塔证券 公告编号:2025-006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在广东佛山以现场、视频会议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17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石山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书面表决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经营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经营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遵守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本方案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合规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风险控制指标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内部稽核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也未发生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重大关联交易专项稽核审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工作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证监会的各项规定,其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和财务状况;公司严格遵守相关制度,未曾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及冲回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依据充分,程序合法,审慎客观,计提及冲回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实际资产及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进行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况。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逐项审议《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
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该关联交易定价参考市场价格进行,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此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监事会对预计2025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无异议。
16.1在审议与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法人或其他组织、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法人或其他组织、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其相关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关联交易时,关联监事李石山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2 在审议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关联交易时,关联监事刘昕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6.3 在审议与其他关联法人、与关联自然人、与其他关联人的关联交易时,关联监事李石山、刘昕、魏兰娟、刘功武、江涛回避表决,因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三人,本议项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实施公司2025年度债务融资可能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实施债务融资是出于自身利益考虑,且为公司经营发展所必要,不存在向关联方或其他第三方输送不恰当利益的情形;可能涉及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市场规律和公司实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自有资金业务规模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风险偏好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阅。
二十三、审议通过《2024年度董事履职情况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阅。
二十四、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履职情况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阅。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会议还听取了《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洗钱风险管理工作专项稽核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1236 证券简称:红塔证券 公告编号:2025-007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2,905,489,353.58元。经董事会决议,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和投资者利益,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拟向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派发红利。每10股派发不超过1.50元(含税),扣除已派发的中期红利,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不超过1.03元(含税)。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4,716,787,742.00股为基数计算,本次派发现金红利不超过485,829,139.58元(含税)。
2.公司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可能导致实际派发现金红利的总额因四舍五入与上述总额略有出入。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2024年度,公司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不超过707,518,161.30元(含税,含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221,689,021.72元),占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92.60%。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董事会同意2024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监事会意见
2025年3月27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遵守了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符合股东的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和融资规划,不会对公司的每股收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证券代码:601236 证券简称:红塔证券 公告编号:2025-008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未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需要提请投资者注意的其他事项:无。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依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开展的需要,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
根据以上规定,2025年3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了该议案中相关事项的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时,相关关联股东将分别回避涉及自己公司事项的表决。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2024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在股东大会通过的《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的预计范围内执行,未发生超出预计范围的关联交易。
2024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见下表:
(三)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公司根据日常经营业务实际开展的需要,在满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公司关联方在2025年度及至召开2025年度股东大会期间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作如下预计: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一)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和集团”)及其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中,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合和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由合和集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由合和集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红塔集团”)及其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中,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红塔集团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和集团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除外);由红塔集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由红塔集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南中烟”)及其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中,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包括:云南中烟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红塔集团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除外);由云南中烟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由云南中烟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四)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五)其他关联法人
除上述关联法人,公司的其他关联法人包括:
1.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规定,与公司具有其他关联关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六)关联自然人
公司的关联自然人包括:
1.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5.本条第1、2、3 项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6.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或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7.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规定,与公司具有其他关联关系的自然人。
(七)其他关联人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视同为公司的关联人:
1.根据与公司或者其他关联人签署的协议或者作出的安排,在协议或者安排生效后,或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将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情形之一;
2.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情形之一。
三、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及依据
在日常经营中发生上述关联交易时,公司严格按照价格公允原则与关联方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参照市场化价格水平、行业惯例定价。具体定价依据如下:
(一)证券、期货经纪服务:参考公司平均佣金率水平,综合考虑关联方客户的交易方式、交易量、交易频率、资产规模、开户时间等因素,与关联方客户按照市场化原则协商定价;
(二)提供承销保荐、财务顾问、投资咨询服务:参照市场同类服务费率标准及行业惯例定价;
(三)提供资产管理业务服务:参照行业同类业务标准,并依据实际投资标的、主动管理水平等因素协商定价;
(四)认购金融产品:参照该类型交易当时适用的市场价格及行业惯例定价;
(五)认购/出借债务融资工具:参照同行业同期、同期限债务融资的执行利率、市场资金供需水平、融资的额度、期限、公司的信用等级等因素定价;
(六)资金存管(放)与结算:参照同行业存款的市场利率水平及行业惯例定价;
(七)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参照该类型交易当时的市场价格及行业惯例定价;
(八)提供或接受房屋租赁及物业服务:参照市场价格及行业惯例定价;
(九)经常性服务:参照市场价格定价;
(十)基金业务:参照行业同类业务标准定价。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业务的一部分,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二)上述关联交易参考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交易价格是公允的,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上述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在预计的公司2025年日常关联交易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理层,根据公司业务正常开展需要,新签或续签相关协议。
特此公告。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 报备文件:
(一)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三)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1236 证券简称:红塔证券 公告编号:2025-013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4月22日(星期二)15:0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5年04月15日(星期二)至04月21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nvestor@hongtastock.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9日发布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5年04月22日(星期二)15:00-16:30举行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结合网络互动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04月22日(星期二)15:00-16:3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视频直播和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董事长:景峰先生
董事、总裁:沈春晖先生
独立董事:张永卫先生、吉利女士、杨向红女士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翟栩女士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5年04月22日(星期二)15:00-16:3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5年04月15日(星期二)至04月21日(星期一)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s://roadshow.sseinfo.com/preCallQa),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nvestor@hongtastock.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办公室
电话:0871-63577113
邮箱:investor@hongtastock.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s://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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