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35 证券简称:复洁环保 公告编号:2025-01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种类: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理财、投资公司理财、信托、逆回购、基金等)。
● 投资金额: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将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与金融市场变化情况,运用相关风险控制措施适时、适量介入,但不排除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而导致投资收益未达预期的风险。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概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经营并确保公司经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利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增加公司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
(二)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银行理财产品、证券公司理财、投资公司理财、信托、逆回购、基金等)。以上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投资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资金来源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投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五)投资方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具体事项。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则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进行委托理财的受托方为银行或其他合法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应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投入资金,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存在市场波动、政策变化等原因导致的系统性风险,以及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可能导致的相关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审查购买投资产品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投资理财业务,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不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权有效期及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等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监事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特此公告。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35 证券简称:复洁环保 公告编号:2025-010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2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书面通知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文俊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五)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评估的议案》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独立董事李建勇先生、罗妍女士及颜晓斐先生为本议案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七)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报告》。
(八) 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以及《上海复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3月修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2)。
(十) 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
董事长黄文俊先生、董事曲献伟先生、董事李文静女士和董事卢宇飞先生为本议案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十一) 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涉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全体委员薪酬,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9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全体董事为本议案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均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司的市值管理行为,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十七) 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八)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十九)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2025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二十) 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6票回避
董事长黄文俊先生、董事曲献伟先生、董事孙卫东先生、董事李文静女士、董事卢宇飞先生及董事雷志天先生为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对本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二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提请拟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股东大会决议的事项。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19)、《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特此公告。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35 证券简称:复洁环保 公告编号:2025-011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
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变更公司名称情况
公司长期致力于节能低碳领域先进技术与高端装备的研发和应用,已从传统的先进环保装备制造企业转型为节能低碳高端装备与综合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基于战略规划以及经营发展需要,为更全面、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业务现状、产业布局及未来发展规划,进一步强化企业核心价值与品牌形象,拟对公司名称进行变更,公司证券简称及证券代码保持不变。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二、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情况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业务结构,满足公司业务及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具体变更情况如下:
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情况
结合公司上述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的实际情况,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试行)》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公司拟对现有《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名称及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上海复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3月修订)》。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及时向登记机关办理相关备案登记手续,上述修订及备案登记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次变更事项完成后,公司将对相关规章制度、证照和资质等涉及公司名称的文件等,一并进行相应修改、变更。
四、其他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
1、本次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本次变更公司名称、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拟变更的公司名称已取得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预核准,公司尚需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与备案,变更后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35 证券简称:复洁环保 公告编号:2025-016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12.9.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38.17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5,703.16万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综合考虑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48,034,592股,扣除公司目前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1,652,426股,以146,382,166股为基数测算,预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9,276,433.20元(含税)。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情形。
注:2023年度及2022年度的现金分红总额为公司实际派发金额,不包含所属当期的回购金额。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35 证券简称:复洁环保 公告编号:2025-018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一、本次授权事宜的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数量、种类、面值及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交易。
(三)发行方式、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将在股东大会授权后有效期内由董事会选择适当时机启动发行相关程序。发行对象为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含35名)。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规定进行调整。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在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注册文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和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即自本次发行的股票登记至名下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募集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4、应当投资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业务。
(七)发行前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八)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具体事宜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前提下,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股票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的实施时间、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募集资金规模及其他与发行方案相关的事宜;
2、办理与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事宜,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证券市场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额等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其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3、办理发行申报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签署、呈报、补充递交、执行和公告与发行相关的材料,回复相关监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与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认购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重大合同和重要文件;
5、设立发行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办理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事宜;
6、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发行情况,办理变更注册资本以及《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
7、于发行完成后,办理新增股份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登记、锁定和上市等相关事宜;
8、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发布的新规定、证券监管部门出台的新要求以及政策或市场发生的新变化,相应调整发行具体方案;
9、决定并聘请发行的相关证券服务中介机构,并办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发行难以实施,以及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时,酌情决定进行调整、延期实施或提前终止发行方案;
11、在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办理与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在获得上述授权的条件下,将上述授权事项转授予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
(九)决议有效期
本次授权有效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上述事项后,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时限内启动简易发行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过程中董事会需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文件,报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并需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35 证券简称:复洁环保 公告编号:2025-009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21日以电话、书面通知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懿嘉女士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合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监管机构的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在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实际的生产经营情况需要。公司的内部控制措施在经营管理的各个过程、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三)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内部制度所赋予的职责,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对公司财务管理、重大事项决策、股东大会与董事会召开程序和决议执行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检查,积极维护了公司与全体股东权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订的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2)。
(七) 审议了《关于确认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全体监事为本议案关联监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均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制定的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细化了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评价标准。根据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执业资格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继续承担公司2025年度审计事项的能力。因此,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亿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相关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793,500股。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特此公告。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35 证券简称:复洁环保 公告编号:2025-013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依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7万元(不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7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不含税)。
公司2025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最终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核,认为: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履职情况,我们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各方面进行全面监督、审查和评估认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有着良好的专业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拥有投资者保护能力。在过往的工作中,该会计师事务所勤勉尽责,在审计工作中能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进行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其具备继续承担公司2025年度审计事项的能力。因此,我们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审计费用,办理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三)公司监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制定的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细化了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评价标准。根据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相关规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执业资格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继续承担公司2025年度审计事项的能力。因此,同意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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