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885         公司简称:宏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04

  债券代码:110082         债券简称:宏发转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宏发股份”)于2025年3月17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在公司东林厂区二楼生产调度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郭满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宏发股份: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2024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2024年财务决算报告和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宏发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

  1、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确认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14,102,498,333.63元,净利润2,163,187,800.81元,扣除少数股东权益后归属于母公司净利1,631,016,448.43元,其中扣除非经营性收益后归属母公司净利润1,514,740,406.78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92,333,619.64元。

  2、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按可供分配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9,233,361.96元。

  3、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37,596,503.75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与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15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42,676,14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36,978,215.19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536,978,215.19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2.92%。

  (2)公司拟以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42,676,146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式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股本4 股,共计转增417,070,459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股本将由1,042,676,146股增加至1,459,746,605股。本次转增股数系公司根据实际计算结果四舍五入所得,最终转增股数以公司履行完毕法定程序后另行发布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股数为准。

  4、如该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同时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宏发股份: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鉴于公司与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良好的合作关系,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现行监管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即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024年度公司审计费用:人民币170万元(财务报表审计费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50万元); 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宏发股份: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2024年度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往来资金余额为165,229.78万元,其中其他应收款余额63,260.14万元,应收股利余额101,969.64万元,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宏发股份:关于公司2025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一 、关于公司2025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董事会意见:本次担保额度事项主要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本次担保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有效,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担保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担保额度的调剂事项,授权期限与决议有效期相同。

  同时,公司就本次宏发电声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其他股东未同比例提供担保,为进一步降低风险,被担保公司的其他股东以其持有的上述公司股权向宏发电声提供质押反担保,以保障公司利益。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由于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郭满金先生、郭琳女士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宏发股份: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二 、关于公司2025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董事会意见: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解决公司控股子公司发展所需资金,满足其经营需要,有利于降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进行控制,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财务资助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同意以上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郭满金先生、郭琳女士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宏发股份:关于2025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三、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公司本次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或等值外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有效期内,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宏发股份:关于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内部控制手册》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的具体认定标准。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也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事前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宏发股份: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公司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独立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宏发股份: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145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公开发行了2,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0.00亿元。经上交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446号文同意,公司2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11月23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宏发转债”,债券代码“110082”。

  宏发转债自 2022 年 5 月 5 日进入转股期,截至 2024 年 12月 31 日,因公司可转债转股,公司股份总数由1,042,675,731股增加至1,042,676,146股,相应注册资本由1,042,675,731变更为1,042,676,146元。

  由于以上原因,拟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宏发股份: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七、关于制定《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增强投资者回报,规范公司的市值管理活动,确保公司市值管理活动的合规性、科学性、有效性,切实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响应《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关于鼓励上市公司建立市值管理制度的号召,拟制定《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宏发股份:关于制定公司相关制度的公告》和《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八、关于制定《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正确把握和引导网络舆论导向,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拟制定《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宏发股份:关于制定公司相关制度的公告》和《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九、关于审议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地区、行业薪酬水平,薪酬合理,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郭满金先生、郑海味女士、杨文英先生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郭满金先生、刘圳田先生、林旦旦先生、乔红军先生、郑海味女士、杨文英先生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回避表决,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十、关于落实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

  公司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的要求,制订了《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并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予以披露。自行动方案发布以来,公司积极开展并落实有关工作,持续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现将具体落实情况进行报告。

  具体报告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宏发股份:关于落实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一、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公司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沪市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的倡议》的要求,持续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增强投资者回报与获得感,制定了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具体措施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宏发股份:2025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二、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宏发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股票代码:600885        公司简称:宏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07

  债券代码:110082        债券简称:宏发转债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

  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15元,每股转增0.4股

  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同时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4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37,596,503.75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及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515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42,676,14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36,978,215.19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536,978,215.19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2.92%。

  2.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以公积金转增0.4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42,676,146股,以此计算合计拟转增417,070,459股,本次转增股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459,746,605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同时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相关指标如下表所示: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第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公积金转增股本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 3 月 29 日

  

  证券代码:600885                 证券简称:宏发股份             编号:临2025—010

  债券代码:110082                 债券简称:宏发转债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年度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控股子公司厦门宏发电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发电声”)拟向其与公司关联人共同投资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20,3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借款利率不超过3.69%,上述额度在借款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宏发电声将在上述额度内根据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需求分期提供借款。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时,已经全体非关联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还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舟山金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金度”)、宏发自动化设备(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设备销售”)、西安宏发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宏发”)、浙江宏发工业自动化控制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工控”)为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本次宏发电声向前述4家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属于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大于股权比例的财务资助,本次审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财务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公司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宏发电声以自有资金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20,3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用于被资助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一般流动资金,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借款利率不超过3.69%,以双方最终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上述额度在借款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将在上述额度内根据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需求分期提供借款。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主要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本次资助期限自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之日起至 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前有效,并授权公司总经理在资助额度范围内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二)、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为关联人提供财务资助,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时,应当经全体非关联董事的过半数审议通过,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舟山金度科技有限公司、宏发自动化设备(上海)有限公司、西安宏发电器有限公司、浙江宏发工业自动化控制电子有限公司为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的公司,本次宏发电声向前述4家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属于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大于股权比例的财务资助,本次审议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郭满金先生、郭琳女士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有格创业投资有限公司需回避表决。

  (三)、公司向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四)、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虽然未向被资助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但是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均办理股权质押手续,第三方的基本情况及其担保履约能力情况如下:

  1、舟山冠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舟山冠宏”)

  注册地点: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定海区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中心301-5190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厦门冠旭投资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被资助人的关系:持有舟山金度科技有限公司20%股权,持有宏发自动化设备(上海)有限公司40%股权

  与上市公司关系:是公司实际控制人郭满金先生控制的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担保履约能力:以持有的舟山金度科技有限公司20%股权、持有的宏发自动化设备(上海)有限公司40%股权为财务资助事项办理股权质押手续,不能履约的风险较小。

  2、舟山冠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舟山冠旭”)

  注册地点: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定海区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中心301-5189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厦门冠旭投资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被资助人的关系:持有浙江宏发工业自动化控制电子有限公司25%股权

  与上市公司关系:是公司实际控制人郭满金先生控制的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担保履约能力:以持有的浙江宏发工业自动化控制电子有限公司25%股权为财务资助事项办理股权质押手续,不能履约的风险较小。

  3、舟山冠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舟山冠富”)

  注册地点: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定海区舟山港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中心301-5191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厦门冠旭投资有限公司

  一般项目: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被资助人的关系:持有西安宏发电器有限公司30%股权

  与上市公司关系:是公司实际控制人郭满金先生控制的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担保履约能力:以持有的西安宏发电器有限公司30%股权为财务资助事项办理股权质押手续,不能履约的风险较小。

  4、姓名:韩志春

  性别:男

  常住住址:江苏省常州市

  与被资助人的关系:持有舟山金度科技有限公司15%股权

  与上市公司关系:未构成关联关系

  担保履约能力:将以持有的舟山金度科技有限公司15%股权办理股权质押手续,不能履约的风险较小。

  5、姓名:贺正林

  性别:男

  常住住址:广东省东莞市

  与被资助人的关系:持有舟山金度科技有限公司20.45%股权

  与上市公司关系:未构成关联关系

  担保履约能力:将以持有的舟山金度科技有限公司20.45%股权办理股权质押手续,不能履约的风险较小。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法人信息

  1、 舟山金度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01MA2A25JF8C

  成立时间:2017-12-26

  注册资本:88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定海区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通港一路99号E幢厂房

  法定代表人:唐启洪

  经营范围:金属及非金属表面处理;金属电镀;电子电镀;表面处理技术研发;精密电子材料加工;金属加工;电子元件及组件制造;机械加工与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孙公司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宏发电声79.9999%股权,宏发电声持有该公司44.55%股权,贺正林持有该公司20.45%股权,韩志春持有该公司15%股权,关联方舟山冠宏持有该公司20%股权。

  2、 宏发自动化设备(上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7MA1J3XP95H

  成立时间:2019-12-09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九亭中心路1158号21幢1502室-2

  法定代表人:郭晔

  经营范围:从事自动化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工业自动化设备、仪器仪表、电子产品、机械设备及配件、机电设备及配件、液压气动设备及配件、电气设备及配件、电镀设备的销售,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与本公司的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孙公司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宏发电声79.9999%股权,宏发电声持有该公司60%股权,关联方舟山冠宏持有该公司40%股权。

  3、 西安宏发电器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1317350427890

  成立时间:2002-02-27

  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草堂科技产业基地秦岭四路西七号

  法定代表人:郭满金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通信设备制造;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孙公司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宏发电声79.9999%股权,宏发电声持有该公司70%股权,关联方舟山冠富持有该公司30%股权。

  4、浙江宏发工业自动化控制电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900MA7BH9ED25

  成立时间:2021-11-03

  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点: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舟山市定海区舟山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通港一路99号F幢

  法定代表人:郭伟国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金属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孙公司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宏发电声79.9999%股权,宏发电声持有该公司75%股权,关联方舟山冠旭持有该公司25%股权。

  (二)、被资助对象的主要财务指标

  

  说明:1、公司持有宏发电声79.9999%股权,上表中“持股比例”为宏发电声持有被资助公司的股权比例。

  2、上述被资助对象资信状况良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三)被资助对象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况说明

  舟山金度科技有限公司、宏发自动化设备(上海)有限公司、西安宏发电器有限公司、浙江宏发工业自动化控制电子有限公司为宏发电声与公司关联人舟山冠旭、舟山冠富、舟山冠宏共同投资的公司,本次宏发电声向前述4家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属于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大于股权比例的财务资助,构成关联交易。

  关联人基本情况如下:

  1、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郭满金先生、董事郭琳女士分别持有舟山冠宏执行事务合伙人厦门冠旭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冠旭”)60.00%和40.00%股份,舟山冠宏为本公司关联方,基本情况如下:

  

  舟山冠宏的股权结构如下:

  2、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郭满金先生、董事郭琳女士分别持有舟山冠旭执行事务合伙人厦门冠旭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冠旭”)60.00%和40.00%股份,舟山冠旭为本公司关联方,基本情况如下:

  

  舟山冠旭的股权结构如下:

  3、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及董事郭满金先生、董事郭琳女士分别持有舟山冠富执行事务合伙人厦门冠旭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冠旭”)60.00%和40.00%股份,舟山冠富为本公司关联方,基本情况如下:

  

  舟山冠富的股权结构如下:

  (四)、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的基本情况和与公司的关系见上述“第三方的基本情况及其担保履约能力情况”,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未向被资助对象提供财务资助,但未损害公司利益,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均办理股权质押手续,且公司对资助对象控股子公司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能够对其业务、资金管理等方面实施有效地风险控制,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五)、公司在上一会计年度对资助对象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共计10,902万元人民币,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1、资助方式:现金资助

  2、资助期限:借款期限不超过1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执行

  3、资助金额及利率:公司以自有资金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20,300万元人民币的财务资助,在上述借款额度及借款期限内,公司将根据子公司主营业务经营需求分期提供借款,并签署相关协议。借款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借款年利率不超过3.69%

  4、资金用途:用于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一般流动资金

  5、担保措施: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均办理股权质押手续,未损害公司利益

  6、违约责任:违约方造成另一方损失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赔偿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在不影响公司自身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进行的,被资助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目前经营稳定。为有效控制风险,公司将对财务资助款项的使用进行跟踪管理,规范资金的使用,确保资金安全,且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均办理股权质押手续作为风险控制措施。控股子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使用财务资助资金。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解决公司控股子公司发展所需资金,满足其经营需要,有利于降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进行控制,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财务资助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关于2025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并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事项,是为了解决公司控股子公司发展所需资金,满足其经营需要,有利于降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且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均办理股权质押手续作为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进行控制,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解决公司控股子公司发展所需资金,满足其经营需要,有利于降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且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均办理股权质押手续作为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相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关于2025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对象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能够对其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进行控制,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是为了解决公司控股子公司发展所需资金,满足其经营需要,有利于降低公司整体财务费用,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且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就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均办理股权质押手续作为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相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将本次担保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九、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上市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10,902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87%;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0,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不存在逾期金额。

  特此公告。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股票代码:600885       公司简称:宏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11

  债券代码:110082       债券简称:宏发转债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目的: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大量贸易项下外汇资金收付的外币业务,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交易品种及工具:仅限于实际业务发生的结算币种,主要币种有美元、欧元等。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业务、掉期业务、 互换业务、期权业务、期货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交易场所: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交易金额:公司本次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或等值外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有效期内,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外汇交易,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履约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和其他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涉及大量贸易项下外汇资金收付的外币业务,为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和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子公司将以真实的业务为基础开展相关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额度、币种及期限

  远期外汇交易币种:包括但不限于美元、欧元、港币等结算币种。

  远期外汇交易规模及期限:公司本次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或等值外币),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有效期内,该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三)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将在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实际业务发生的结算币种,主要币种有美元、欧元等。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远期业务、掉期业务、互换业务、期权业务、期货业务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四)交易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五)交易期限及授权

  上述额度的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员 审核并签署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合同及文件,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批,不再对单一金融机构、单一业务出具董事会决议; 授权财务部门在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

  二、远期外汇交易协议主体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协议对方为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仍存在一定风险。具体如下: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远期结售汇汇率价格可能偏离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汇兑损失。

  2、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导致公司损失。

  3、回款预测风险:销售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4、履约风险:在合约期限内合作的金融机构出现经营问题、市场失灵等重大不可控风险情形或其他情形,导致公司合约到期时不能以合约价格交割原有外汇合约,即合约到期无法履约而带来的风险。

  5、操作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不完善或操作人员水平而造成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依照相关资金、投资、业务等相关内控制度,严格执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审批权限、业务管理、风险报告、风险处理及信息披露等业务流程,

  保证制度有效执行,严格控制业务风险。

  2、公司在签订远期外汇交易有关合约时,将严格按照预测的收汇、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加强收付款的管理,高度重视对境外业务合同执行的跟踪,避免收付时间与交割时间相差较远的现象。

  3、公司将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策略,最大限度的避免汇兑损失。

  4、公司仅与具备合法业务资质的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规避可能产生的履约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能够有效规避和防范外汇市场风险,防止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财务费用。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五、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股票代码:600885       公司简称:宏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25-006

  债券代码:110082       债券简称:宏发转债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 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

  ● 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 年 12 月 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止 2024年12月31日,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66人,注册会计师3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0人。

  3、业务规模

  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46,302.57万元(含合并数,未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30,882.3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21,106.92万元。

  审计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客户家数119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3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22次(其中21次不在本所执业期间)、自律监管措施6次(均不在本所执业期间)。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丁莉

  1994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199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15家。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帅亮

  2017年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7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11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3家。

  (3)拟安排的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春

  2010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年3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30家以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

  3、独立性

  北京德皓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与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相同,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70万元(财务报表审计费12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50万元); 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

  三、拟聘任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国际进行了审查,认为北京德皓国际具备证券相关业务资格,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北京德皓协商确定,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 1 年,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结合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北京德皓协商确定,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宏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