稿件搜索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  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轮胎        公告编号:临2025-02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被担保人名称:赛轮销售、赛轮香港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担保的余额:公司本次为赛轮销售、赛轮香港分别提供4.70亿元、1亿元连带责任担保。包含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已实际为赛轮销售、赛轮香港提供49.64亿元、55.87亿元连带责任担保。

  ● 本次担保没有反担保

  ● 公司对外担保未发生逾期情形

  ● 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年度对外担保总额为272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发生担保额为205.10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3.13%、138.09%;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实际发生担保额为118.4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9.74%。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 担保情况概述

  2024年12月13日,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赛轮集团”)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预计对外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76亿元(若未特别标注币种,则为人民币)担保(含正在执行的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56亿元担保(含正在执行的担保);同意相关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76亿元担保(含正在执行的担保);同意相关控股子公司之间为对方提供总额不超过20亿元担保(含正在执行的担保)。上述事项亦经公司2024年12月31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14日、2025年1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5年度预计对外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108)、《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01)。

  近日,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分别为全资子公司赛轮轮胎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轮销售”)与赛轮集团(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轮香港”)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担保涉及金额及合同签署时间在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为赛轮销售、赛轮香港分别提供4.70亿元、1亿元连带责任担保。包含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已实际为赛轮销售、赛轮香港提供49.64亿元、55.87亿元连带责任担保。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赛轮销售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756911074M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淮河东路北富源工业园6号路

  法定代表人:刘燕华

  注册资本:105,000万元

  经营范围:轮胎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橡胶加工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电子产品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据处理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软件销售;云计算设备销售;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安全设备销售;网络设备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赛轮销售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数据(单体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二)赛轮香港

  注册地点:Unit 2, LG 1, Mirror Tower,61 Mody Road, Hong Kong.

  注册资本:20万美元

  经营范围:轮胎产品销售等

  股权结构: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单体报表数据):

  单位:万元

  

  三、 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一)保证合同一

  1、债权人:商业银行一

  2、债务人:赛轮销售

  3、保证人:赛轮集团

  4、担保金额:不超过4.70亿元

  5、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偿付的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乙方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按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的单笔授信业务分别计算,即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展期无需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仍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期之日后三年止。

  8、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二)保证合同二

  1、债权人:商业银行二

  2、债务人:赛轮香港

  3、保证人:赛轮集团

  4、担保金额:不超过1亿元

  5、保证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或支付的所有债务本金、利息、手续费及其它收费、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它应付款项;债权人为实现本协议项下的担保权益而发生的所有费用;保证人在本协议项下应向债权人支付的违约金和任何其他款项。

  6、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7、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合同项下债务有不同的到期日,则保证人的保证期间根据不同的到期日分别计算。

  8、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四、 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主要为满足赛轮销售、赛轮香港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当前赛轮销售、赛轮香港经营状况稳定,无重大违约情形,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具备债务偿还能力,担保风险总体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

  五、 审议程序

  本次担保涉及金额及合同签署时间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范围内,无需再次履行审议程序。

  六、 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预计年度对外担保总额为272亿元(为年度担保预计时,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公司、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总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发生担保额为205.10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3.13%、138.09%;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预计年度担保总额为176亿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实际发生担保额为128.83亿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8.49%、86.73%,其中公司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子公司实际发生担保额为118.44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79.74%。

  公司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截至目前未有逾期担保情况发生。

  特此公告。

  赛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日报APP

扫一扫,即可下载

官方微信

扫一扫 加关注

官方微博

扫一扫 加关注

喜欢文章

0

给文章打分

本文得分 :0
参与人数 :0

0/500

版权所有证券日报网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7号京ICP备17054264号

证券日报网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申明,风险自负。

证券日报社电话:010-83251700网站电话:010-83251800网站传真:010-83251801电子邮件:xmtzx@zqrb.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