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易普力 公告编号:2025-013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R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R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R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240,440,7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拥有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双一级”资质,建立了集民爆物品科研、生产、销售、爆破服务及矿山开采施工总承包、绿色智能矿山建设于一体的完整产业链,业务覆盖国内约 20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纳米比亚、利比里亚、巴基斯坦、马来西亚等多个国别。公司以民爆一体化业务为核心,向爆破工程服务市场延伸,主要为国内外大型矿山工程、重要能源工程、基础设施建设等提供专业化、一体化的民用爆破服务和绿色化、数智化矿山施工总承包服务。同时,公司以民爆关联产业为拓展,围绕民爆产业链条积极布局了军工安防、民爆装备、核心原材料等业务,支撑民爆主业发展。
(二)主要产品及用途
(1)工程服务
公司工程服务主要是为基建、矿山等工程项目提供爆破设计与施工、矿山基建剥离、爆破开采、矿物分装和运输等民爆全链条服务。公司爆破工程服务处于矿山资源开采产业链、基础设施建设产业链的中游,根据市场需求,在不同的项目上采用差异化的服务模式,整体承担或部分承包与爆破服务相关的工程业务。公司工程服务还包括为各类爆破工程项目提供爆破设计施工、安全评估、安全监理等服务。
(2)民爆产品
公司经营的民爆物品包括工业炸药、工业雷管、工业导爆管及工业导爆索等。上述产品应用于矿山开采、基础设施建设及其他工程爆破服务。
(3)其他产品
公司经营的军品主要包括军用气囊、军用火工品、消防火工品配件、非贮压干粉系列灭火装置、贮压干粉灭火装置、气溶胶型灭火装置、安防产品等十余类。消防产品主要运用于城市综合管廊、4G/5G通讯基站、风电机舱、动力/储能锂电池、仓储库房、公共客运等领域。
(三)经营模式
工程服务业务模式:
我国对爆破作业实行许可证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爆破作业。公司通过参与客户单位组织的招投标活动获取采矿工程或基建爆破工程等服务合同,充分发挥公司在民爆领域全链条资源优势,在项目所在地设立项目管理机构,通过调配、采购等多种方式筹备工程所需的人员、设备等各种资源,依据客户单位下达的生产计划组织日常生产施工,定期办理工程量签证、结算、收款,并在工程合同期结束后办理工程竣(完)工验收,人员设备退场,完成项目履约。
民爆产品销售业务模式:
我国对民爆物品的生产、销售、购买及运输实行许可证制度,所有流程都由主管部门严格监管,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销售、购买、运输民爆物品。公司通过各类信息渠道获取潜在客户信息、与客户初步协商采购意向,根据客户需求,与资信条件符合民爆物品管理要求的客户进行合同谈判、签订销售合同,根据客户下达的需求订单逐批次安排发货、验收及售后服务等工作,并按合同约定周期收回货款。
(四)市场地位
公司拥有集民爆物品研发、生产、销售、爆破服务、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及绿色智能矿山建设于一体的完整产业链,具备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双一级”资质,是工信部重点扶持的民爆行业龙头企业,业务覆盖国内超 20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纳米比亚、利比里亚、巴基斯坦、马来西亚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别,是国内市场覆盖面最广的央企民爆企业,综合实力、发展潜力等均位于民爆行业前列。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R否
单位:元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R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R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R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R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4年1月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监事暨提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张俊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谢慧毅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1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变更监事的公告》(2024-002)。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20)。
2.2024年4月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控股股东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推荐肖同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因工作调整,宗孝磊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提议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的提案》作为新增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4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收到控股股东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临时提案的公告》(2024-019)。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4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20)。
3.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提名胡良伟先生为公司安全总监。具体详见公司2024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2024-028)。
4.2024年,公司新签或开始执行的爆破服务工程类日常经营合同金额合计人民币84.04亿元,具体情况分别详见2024年4月8日、2024年7月16日、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年1-3月份日常经营合同情况公告》(2024-017)、《2024年4-6月份日常经营合同情况公告》(2024-024)、《2024年7-9月份日常经营合同情况公告》(2024-032)。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付军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易普力 公告编号:2025-011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3月27日上午在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谷苑路389号易普力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12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由付军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王运敏先生、郑建明先生、唐祺松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ESG)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四、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联董事陈宏义先生、肖同军先生和孟建新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内容详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五、会议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关联董事孟建新先生回避表决。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议案内容详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新订公司〈市值管理办法〉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同意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
调整前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调整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如下: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本届董事会履职期限一致
八、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54,586.00万元,营业利润89,104.64万元,利润总额90,384.39万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71,303.55万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2025年,公司计划实现营业收入96.92亿元;实现利润总额9.81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7.42亿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授信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5年授信计划总额控制在1,242,800万元额度内,此授信额度不等同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将在授信额度内,具体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十一、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母公司2024年净利润 554,745,946.2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5,474,594.62元,扣除报告期内派发的现金红利254,290,357.8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19,885,234.49元,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964,866,228.22元。
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1,240,440,7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0元(含税),拟分配285,301,377.10元。如本次决议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对中国能源建设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关联董事陈宏义先生和肖同军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十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内容详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十四、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财务顾问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该议案内容及中介机构意见详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十五、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十六、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事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十七、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监事薪酬兑现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兑现方案的议案》
十九、会议听取《关于公司2024年度风险与合规管理工作的报告》
特此公告。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易普力 公告编号:2025-011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临时)于2025年3月27日在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谷苑路389号易普力公司514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3月21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志强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采取记名投票的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上。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利润分配形式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一年。
该议案内容详见同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得到有效的运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会调研检查工作计划的议案》
特此公告。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号:002096 证券简称:易普力 公告编号:2025-018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2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117,147,856股,发行价格为11.4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38,999,994.08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4月19日到位主承销商指定收款银行账户,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24411号)审验。
2023年4月20日,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35,510,527.22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03,489,466.86元,实收募集资金人民币1,302,914,994.17元(注1),上述募集资金已于当日划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的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24827号)。
(二)2024年1月—12月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人民币元
注1: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38,999,994.08元,扣除承销费用36,084,999.91元(含税,其中不含税承销费用34,042,452.75元),余额1,302,914,994.17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在招商银行长沙分行营业部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23年4月23日,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和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招商银行长沙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2024年公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2024年12月3日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进行了销户,2024年12月19日公司对销户情况进行了公告,三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放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支付共计637,172,157.40元,其中补充流动资金637,172,144.58元,支付银行手续费12.82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附件: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附件
向特定对象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年1月—12月
编制单位: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元
注2:公司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与募集资金总额的差额为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活期存款利息,该利息已全部补充流动资金。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易普力 公告编号:2025-021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本次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该预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
2.根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2024年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719,885,234.49元,加上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554,745,946.20元,扣除上一年度现金分红254,290,357.85元,扣除按照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55,474,594.62元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964,866,228.22元。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1,240,440,770股为基数。
3.本次利润分配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3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85,301,377.10元(含税)。
4.公司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285,301,377.10元(含税),占公司当年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713,035,500.74元的40.01%。
(二)如本次决议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盈利水平、偿债能力与股东回报等因素,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2025)股东回报规划》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具备合规性、可行性、可持续性。
公司2024年度及2023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2.51亿元、人民币2.19亿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2.27%、2.09%。
四、备查文件
1.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
2.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易普力 公告编号:2025-019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完成了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重大资产重组标的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葛洲坝易普力”)2024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1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于1月9日印发的《关于核准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2号),核准公司向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葛洲坝”)、攀钢集团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攀钢矿业”)及23名自然人合计发行752,005,914股新股,并核准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133,900万元。
公司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葛洲坝、攀钢矿业及23名自然人合计持有的葛洲坝易普力668,793,726股股份(以下简称“标的资产”,约占葛洲坝易普力总股本的95.54%)。根据重庆股份转让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1月12日出具的《交易过户业务凭证》《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持股清册》,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已过户至公司名下。标的资产过户完成后,公司持有葛洲坝易普力668,793,726股股份,葛洲坝易普力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二、业绩承诺和补偿安排
(一)业绩承诺
根据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补充协议》,交易对方承诺,如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于2022年完成交割,则葛洲坝易普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分别不低于45,941.57万元、50,228.22万元和53,937.71万元;如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于2023年完成交割,则葛洲坝易普力2023年度、2024年度、2025年度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分别不低于50,228.22万元、53,937.71万元、56,464.62万元。
(二)补偿安排
1.各方同意,业绩承诺期内任一会计年度,若葛洲坝易普力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低于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则交易对方须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补充协议》的约定进行补偿。
2.业绩承诺期内的补偿计算方式如下:
业绩承诺人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该年度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该年度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内各年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本次交易业绩承诺人取得的交易对价-累积已补偿金额
业绩承诺人当期应补偿股份数=业绩承诺人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价格
业绩承诺人中的各方应按照其于本次交易交割前各自持有的葛洲坝易普力股份比例为依据,相应承担其股份补偿义务及现金补偿义务(如有),即业绩承诺人中的各方的当期应补偿金额=业绩承诺人当期应补偿金额×(该方于本次交易前持有的易普力股份比例÷全体业绩承诺人于本次交易前持有的易普力股份比例之和)。
业绩承诺人中的各方的当期应补偿股份数=业绩承诺人中的各方的当期应补偿金额÷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价格。
按上述公式计算不足一股的,按一股计算。
按上述公式计算的交易对方当期应补偿的金额小于0时,按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股份或现金不退回。
业绩承诺人中的各方独立、非连带地履行补偿义务。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中国葛洲坝集团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葛洲坝易普力2024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623.92万元,超过承诺数10,686.21万元,完成2024年业绩承诺的119.81%,实现了业绩承诺。
四、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认为:葛洲坝易普力2024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4,623.92万元,超过承诺数10,686.21万元,已实现2024年度业绩承诺,2023年度、2024年度累计超额完成业绩承诺19,046.83万元,无需进行业绩补偿。
特此公告。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易普力 公告编号:2025-014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4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5年4月10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公司2024年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4月10日(星期四)下午15: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二、参加人员
董事长:付军先生
独立董事:郑建明先生
总会计师(财务总监):胡丹先生
董事会秘书:邹七平先生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谭畔先生
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适当调整。
三、 投资者参加方式
(1) 投资者可通过网址https://eseb.cn/1mXn4aEuKac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
(2) 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公司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投资者可在2025年4月10日(星期四)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mXn4aEuKac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邹七平、罗茜
联系电话:0731-85812096、0731-82010801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号:002096 证券简称:易普力 公告编号:2025-017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10月,财政部颁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7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相关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2月,财政部颁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8号”),规定对不属于单项履约义务的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计入“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该解释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采用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17号、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 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变更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变更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
5、 变更性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 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根据财政部新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合理的变更和调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96 证券简称:易普力 公告编号:2025-015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3年5月15日,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新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新增117,147,856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公司总股本由1,123,292,914股增加至1,240,440,770股。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3.37%股份,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神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本公司12.46%和6.97%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为上市公司的关联法人。”规定,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神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关联法人;另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本公司原间接控股股东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前述名单内的其余企业,属于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公司与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2024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已经到期。基于合作双方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继续与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生日常经营性业务往来,并签订《2025-2027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孟建新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获得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塘街道漓湘东路9号行政中心10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MA4QK1JK45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聂诚
经营范围:企业自有资产的经营和管理;军工产品、军民两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能源的开发研究与其科技、经济信息咨询服务(不含中介及证券、金融、期货);对下属企业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2021年9月2日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资产960,162.84万元、净资产560,226.01万元、2024年营业收入256,185.18万元、净利润38,711.12万元(未经审计)。
2.与公司及子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名单
3.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神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分别持有本公司12.46%和6.97%的股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神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持股5%以上的关联法人;《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规定,本公司原间接控股股东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前述名单内的其余企业,属于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4.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公司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履约能力。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协议双方
甲方: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2.交易内容
甲乙双方根据自身日常生产经营需要,相互为对方提供工程勘察设计、建筑安装施工、工程监理、技术咨询、工业产品销售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许可经营范围内法律允许的日常生产经营业务服务。
3.定价原则
双方日常关联交易的价格确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1)双方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合同遵循公平合理的市场化定价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由合同各方协商一致确定交易价格,在相关具体合同中明确。
(2)任何一方不得利用自己的优势或地位要求或迫使对方接受任何违反上述原则的条件。
4.交易总金额
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共同约定在2025-2027年度内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上限为人民币2.4亿元,其中2025年度6000万元、2026年度8000万元、2027年度10000万元。
5.协议生效
本协议经双方签署,自甲、乙双方盖章且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是基于公司业务特点、战略发展以及与关联方长期合作中形成的业务关系,有利于关联双方充分实现资源优势互补,达到互惠互利的目的。
协议条款为一般商业条款,交易各方友好磋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用恰当、合理与公允的定价方法订立。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本次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主要业务未因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公司的独立性未受影响。
五、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人民币68.83万元。
六、独立董事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认为:协议是根据一般商业条款按市场规则经磋商后订立的,遵循了主体双方的平等、自愿和有偿原则,交易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与关联方签署日常经营关联交易协议,有利于巩固公司与优质客户的合作关系,扩大市场份额,提升经营业绩,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同意将该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关联方湖南湘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2025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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